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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变”易,守“常”难

关于王安忆

反传奇

张爱玲有部小说集叫《传奇》。所谓传奇,终归是因“奇”而传。在通常的理解里,无奇之事不“传”——如果此事毫不稀奇,哪个读者喜欢读,哪位作家会去写?如此说来,中国古代小说以才子佳人、奇谈怪闻等“志异”为主便也在情理之中。当然,张爱玲给自己的小说命名为《传奇》并不是依常理出发,她反其道而行,即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普通人,传奇,两个似乎不搭界的词在她笔下焕发了新意,传奇中并非总是才子英雄,普通人也并非没有故事。张爱玲小说中的流苏、七巧和葛薇龙委实算不得佳人,而范柳原也算不上英雄。

“反传奇”也是王安忆的追求。至少从《叔叔的故事》就开始了。这是一部对以叔叔为代表的父辈之生活进行质疑的作品。小说开头是关于叔叔被打成右派后下放地点的讨论,在叔叔的讲述里,他去了青海,在雪天暗夜里听到了童话,一只老鹰宁愿喝鲜血三十年也不愿意吃死尸活三百年,叔叔由此受到了某种精神上的洗礼。但这只是来自他个人的叙述,一种“自我神化”。叙述人说这只是传奇。小说关注的是传奇之下的真相,真相是叔叔被遣返回乡,在苏北农村过上了平庸生活。这是解构叔叔的开始。整部小说中,每一个关于叔叔的传说中,都有另一个真相相伴。小说终结,我们恍然了解,在一个个传奇背后的叔叔,居然是丑陋的、孱弱的、不堪一击的说谎者。《叔叔的故事》在王安忆写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反传奇”是小说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的表现形式。仔细想想,《长恨歌》也是一部“反传奇”的作品,王琦瑶的一生终归是别别扭扭,并不像传奇故事里那样让人扬眉吐气。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王安忆与张爱玲究竟是不同的作家,审美旨趣大相径庭。王安忆并不是一个喜欢书写“华美袍子下的虱子”的作家,她似乎越来越愿意看到那些构成华美袍子的基础,那些针线、手艺、劳动者,那些被遮蔽的生活的美和神气。王安忆有段话我印象很深,是她给一本小说合集《女友间》写序时所说:“‘看看生活’,我们会看吗?艺术其实就是从这里出发的。在这个物质主义的时代,生活布满了雕饰,观念呢,也在过剩地生产,又罩上了一层外壳。莫说是我们软弱的视力,伸出手去,触到的都是虚饰。看看生活,我们看得到吗?”——这些问题还用得着回答吗,答案全在她的提问里。

《逃之夭夭》在王安忆创作历史中是重要的“节点”,与《长恨歌》有某种隐秘的关系。这部小说起于郁晓秋的母亲笑明明,后者是个标准的传奇女人。不过,虽然有传奇家世做底,女儿郁晓秋的故事到底还是质朴的,也就是说,在母亲传奇背景之下,女儿的生活愈行愈远,慢慢萌芽、开花,并最终结出累累果实。

郁晓秋是“传奇”里结的种子,远比“传奇”结实得多、茁壮得多。“她就像那种石缝里的草,挤挤挨挨,没什么养分,却能钻出头,长出茎,某一时刻,还能开出些紫或黄的小花。”郁晓秋最终从美丽的“猫眼”“工场间西施”成长为一个健康的劳动者,一个女儿的母亲。“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农妇,在自然的、室外的体力劳作和粗鲁的爱中长成,生活的。在她身上,再也找不着‘猫眼’‘工场间西施’的样子,那都是一种特别活跃的生命力跃出体外,形成鲜明的特质。”完全脱去了“传奇”风韵的女人,在王安忆笔下焕发了美丽,那“西施”的基因在郁晓秋身体里成功转换,“而如今,这种特质又潜进体内更深刻的部位。就像花,尽力绽开后,花瓣落下,结成果子。外部平息了灿烂的景象,流于平常,内部则在充满,充满,充满,再以一种另外的,肉眼不可见的形式,向外散布,惠及她的周围。”

以笑明明为起点,王安忆开始书写“反传奇”之下另外的群落,像郁晓秋一样的普通劳作者。他们质朴、诚恳、踏实,远离浮华、时尚,从生活本身获得快乐。郁晓秋懵懵懂懂朝前奔的样子似乎是王安忆极为欣赏的生活态度,也是她对生活、对美、对幸福、对劳动及生命力的一种理解。这种理解显然有别于咖啡馆与酒吧文化,有别于我们想象中的“上海生活”,更与张爱玲遗老遗少的审美相去甚远。

“变”与“不变”

关于王安忆,另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是一个人和她的时代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美妙的写作命题。它们不断以各种形式出现在作家笔下,大多数时候,作家喜欢写人如何随时代而变,由此,读者会看到一个人在大时代面前的窘迫和困境。《我爱比尔》是王安忆写于1996年的作品,表面看来,写的是一位女性在时代面前的爱情起落。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解读不计其数。有人读到的是男女爱情的不可沟通,也有人读到了东西方文化间无法修补的沟壑。我更倾向于理解为一个人与她所在时代的关系,一位艺术家与时代艺术风尚的关系。

说女大学生兼青年画家阿三渴望成为时代的弄潮儿一点也不过分。她恐惧“落伍”,追随绘画的风潮,渴望被西方艺术家认同。但美国商人看了她的画后说:“西方人要看见中国人的油画刀底下的,绝不是西方,而是中国。”这并没有阻碍阿三继续画画。她决心从另一条途径入手。似乎是,面对潮流,阿三总认为自己晚了一步,她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迎头赶上,摆脱落伍的处境”。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撞,阿三随新而新,随变而变。但来自法国人马丁的看法让她再次受到打击:“法国和中国一样,是一个老国家,就是这些永远不离开的人,使我们保持了家乡的观念。”“停了一会儿,马丁说:我们那里都是一些乡下人,我们喜欢一些本来的东西。”

求新求变的阿三最终被那些“本来”和“不变”的认识打败,她没能因为她的“变化”而获得艺术上的认可。事实上,在“爱比尔”的过程中,如何使比尔和她所爱的人惊奇似乎是她爱的最大动力,她从未想过如何给予他人一个“本来”的、“不变”的“我”。在阿三那里,“变化”似乎是需要鼓励和奖赏的,这种渴望变化的个性最终使阿三潜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失去自我,失去爱情,失去绘画技能,被劳教,逃亡,无可归依。阿三身上有八九十年代中国文化中独有的印记,那是一切以“西方文化”为是、一切以“西方文化”为最的时代。这背景使她的爱情故事充满了隐喻气息。或许,作为艺术人物,阿三的意义在于她的渴望最终没有被时代以及西方文化接纳,这使得我们有机会认识到追随“发展”的脚步、亦步亦趋做“合时宜者”的危险。作为作家,王安忆如何看随时代而“变”?《我爱比尔》包含了她的思考及答案。

如果说十年前的中篇小说《我爱比尔》中包含了王安忆对于“变”的思考,那么发表于2008年的中篇小说《骄傲的皮匠》则思考的是“不变的意义”。小说中刻画了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人物,皮匠根海。他在小说中先是被人称为“小皮匠”,后来慢慢被了解,回归他的本名“根海”。

皮匠是“清洁”的,尽管他的工作并不清洁。“他从来不把做活的衣服穿回家,而是留在工具箱里。他就像一个正规企业里的工人,上班之前要换上工作服,至于换下来的干净衣服,那是一件西装,配有领带,自有寄存的地方,暂且按下。为了不染上这股皮匠行业的传统气味,他做活时从不穿毛线衣裤,因为毛线衣裤最吸气味。傍晚,天将黑未黑,他收工了,就到弄内人家的水斗,用香皂洗了手脸,穿好衣服,回家去了。”清洁不仅仅在于不把味道带回家,还包括他把屋里收拾得整洁,虽然租的屋子破旧不堪。

这是讲究“体面”的人,尽管贫穷,但生活却也有质量。“倘若是乡下有亲戚来的日子,他回家就有现成饭吃。女人们烧好了饭菜,老远的,油烟味便扑鼻。天热的时候,各家各户的饭桌就铺排在弄堂里,我敢说,小皮匠的饭桌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东西都是从乡下带出来的,草鸡炖汤,六月蟹拦腰一剁两半,拖了面糊炸,蛏子炒蛋,卤水点的老豆腐,过年的腊肉或者风鹅,还有酒。”吃饭、穿衣是普通再普通的事情,但也是郑重其事的,它使人意识到,这位皮匠师傅是一位庄严生活的人,即使他来自乡下地位低微,但对于日常的一切,吃穿住行,乃至一举一动,他从不怠慢。

生活细节的“清洁”,也带到了他的生活理念和价值观里。看到隔壁发廊里出卖肉体的女人,那些不见阳光的苍白细弱的胳膊和腿,小皮匠觉着可怜,“这一回不是觉着哪一个人,而是这个世界”,所以,这位有家室的男人,舍不得他的妻子来到上海,因为在他眼里,这整个世界是可怜的,“他不能让他的女人到这可怜的世界里来。他那女人,有着开阔的眉心,桃花红的脸颊,嘴角上有一颗褐色痣,一笑起来,嘴没动,痣先动,星星似的一闪,眼睛一亮。她没什么见识,没享过大福,可也没受过欺负。他宁可她耳目闭塞,乡下人的那些村话,他都不愿意她听的……城里就不同了,什么都搅在一处,分也分不开,所以就叫作‘大染缸’嘛!‘大染缸’这个词用得太对了!”

在大染缸里,皮匠“自律”,以求“不染”。他不认同同租的河南人那样“嫖女人”,甚至不愿与其共同吃酒。他有做人的本分、道德和清白。当然,王安忆到底也不是“禁欲主义者”,为身体欲望所困的根海和上海女人根娣终于有了“关系”。当河南人发现了他的变化并再邀他喝酒时,皮匠突然醒悟。他人是镜子。“他一个人吃过晚饭,洗了碗筷,在面前放上一本不知什么书。他好久没有读书了,书上的字令他感到生分。”那天深夜,他给老家的媳妇打了电话,“快来!”他急不可待了。根海嗄着嗓子说:“我想你们了。”“纯朴的故乡”使皮匠回归,皮匠知道分寸、廉耻,他有能力自控而不放纵。为什么叫“骄傲的皮匠”?读到最后,读者慢慢被说服,他实在有骄傲的资本。这是这部小说的魅力。

结尾处,皮匠的妻子女儿来了,不过,小说中一直没有正面出现他的乡下媳妇。弄堂里的人们都不曾想到,“根海的孩子是女儿,而且,是两个粉白粉白的女儿,想来是像她们的母亲。两个小姑娘,被阳光照成透明似的,因为来上海,还因为来看爸爸,身上就穿着新衣服。大孩子已经读书,坐在马扎上读一本英语课本,声音琅琅的,一点也不怯场。小的就在弄口跑来跑去地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这个场景很美好,它长久地萦绕在读者心头,甚至让人怀疑小说最初的雏形起于这一对粉白粉白、在弄堂里跳跃的乡下女儿。

皮匠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他有许多值得骄傲的地方。他懂得不变的意义,懂得不追随的意义。这位修皮鞋的匠人,比所有人都更知道常识:那些价值几万的鞋子和皮包,说到底都毫无意义;根娣家被宠坏的独生子目中无人实在没有家教;人与人交往要有礼数和分寸;日常生活中的种种都须庄严而郑重……事实上,皮匠有他的精神生活,每晚他都读读书,《说岳全传》《资治通鉴》《检查风云》《今古传奇》《读者》,但他最爱古代的道理。他觉得,当下的事再千奇百怪都出不了古代的道理,当下的变,变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在这个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惊讶于世界的剧变,感叹沧海桑田,人事皆非。在我们的时代和世界里,大多数人是以“变”为美,以“变”为价值的,诸多写作者也多渴望书写出这个世界如何被裹挟,可是,似乎还有另一种东西更值得书写。那些在“变”面前的“不变”,那些对“不变”的坚守,恐怕才是隐蔽的、常态的生活密码。

在和张新颖的对话录里,王安忆说写作一部小说的开始,最难的是要找到一个作家的替身,思想的替身。我想,《骄傲的皮匠》的成功首先在于她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替身,她成功地藏在了皮匠的背后,她捕捉到了普通人身上绽放的一瞬,如何照亮了世界,就像她捕捉到那两个女儿的清新洁白一样。

读《骄傲的皮匠》时,我在想,在这个瞬间便可以摧毁一切的时代,一个贫穷者的骄傲有什么用?在那些面目相似的人群中,谁能辨识出他的骄傲?这个小皮匠真有些像堂吉诃德,他的精神挣扎也有些像在与看不到的巨大的风车搏斗。但是,没有意义便是意义。他身上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气息”。

——写出《骄傲的皮匠》的作家值得尊敬。王安忆评述朱天心是一位“刻舟求剑人”,某种意义上,她也是,她深晓不变通之意义。就让那些像流水一样的变化都去吧,这位小说家要写的是生活之下的、那些不变的常态,她专心致志,她心无旁骛,她重构的是一位独立艺术家与所在时代之间的应有关系。

* * * *

阅读版本:

王安忆:《长恨歌》,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

王安忆:《逃之夭夭》,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王安忆:《我爱比尔》,《收获》,1996年第1期

王安忆:《骄傲的皮匠》,《收获》,2008年第1期 NZ4VSVjnJ3jfekrwY3xuz43y4+Ro4kd1oNlxd50sXgEBzrWiIqZoFbn8lbKgd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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