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是中国奴隶社会的最后一个朝代。周室政权在井田制和分封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世卿世禄的政治制度。该制度规定,天子诸侯、士卿大夫的爵位和财产均由嫡长子世袭。嫡长子是否贤能决定了政治的走向。很多无贤德的贵族集团腐朽没落,出现了“陪臣执国命”“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混乱局面。孔子针对这种“礼崩乐坏”的现实情形,提出了“政在选贤”的思想。
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提出“尊贤使能,俊杰在位”的主张。荀子把能否举贤任能作为国家能否强盛的先决条件。韩非子继承了荀子尊圣贵贤的思想,主张选才不分贵贱尊卑,只要对国家和百姓有用,无论出身高低,都应当受到重用。“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据历史记载,吴起、西门豹、苏秦、张仪、廉颇、蔺相如等都是“布衣将相”。
从历史上看,德才兼备的人得以重用,对家国兴盛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春秋时期,大小诸侯国有140多个,到后来只有齐、楚、燕、韩、赵、魏、秦7个国家得以发展壮大,这和这些国家的君主尊贤尚能有很大的关系。燕昭王即位后,拜辅臣为师,并且构筑招贤台,很多仁人志士纷纷前来,自此燕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齐桓公在国都临淄的稷门附近设立学宫(史称稷下学宫),广揽天下名师。稷下学宫既繁荣了学术研究,更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成为一个政治咨询中心,对于齐国大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齐桓公还在即位后,任用之前曾经伤害过自己的管仲为相。管仲任职后,对内实行改革,对外制定“尊王攘夷”的方针和“存邢救卫”的策略,帮助齐国成为春秋第一个称霸的国家。在战国时期,招贤养士风气极盛,平原君、孟尝君各有宾客千人,信陵君、吕不韦各有宾客3000人,著名将相廉颇、蔺相如起先就是宾客出身。秦国在西周时期曾经是弱小的游牧部落,但是由于历代国君重视人才的选用,国家逐步强盛起来,秦穆公起用百里奚称霸诸侯,秦孝公采用商鞅变法,秦王嬴政重用李斯、王翦、蒙武、王贲、李信等能臣干将,最终一统中国。
中国古代的尚贤使能思想大体有五个方面:
一是君子修为的为政之道。儒家强调修身,要求加强自身修养。孔子要求从政者的言行举止要以“礼”作为标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孟子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墨子提倡节用,“俭节则昌,淫佚则亡”(《墨子·辞过》)。《左传》云:“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德是选官的首要原则。在儒家看来,修身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为政者养成少思寡欲、不贪婪、不苟取的品格,从而奉公守法、勤于政事、爱民恤民。
二是民生取向的为政之道。儒家强调“民惟邦本”“政在得民”。孟子提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荀子则提出,“君者,舟也;民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阐释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的深刻道理。
三是公正无私的为政之道。三皇五帝时代实行禅让制,尧受禅于帝挚,复禅于舜,舜禅于禹。禅让帝王都是由庶民推选,试用合格后方能任职。帝王所任用的诸侯、士大夫也都是圣贤君子。帝王时代的天子不以私心参与政事的美德受到广泛的认可。古代中国实行君主制,客观上要求为君者不可有私心,以民心为心。故必正心修身,以明明德。身修德明,而后无私,“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篇》)。舜、禹有人君之位而不以私心参与其中,可见其能以民心为心。以民心为心,即以公心为政,也只有以公心为政,才可以称“为政以德”。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他认为用“仁德”来治理国政,自己就会像北极星一样,在一定的位置上,别的星辰都环绕他,拥戴他。孔子进而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人民有知耻之心,从而自觉从善,洁身自守。“为政以德”“为政以礼”,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一贯要求,也是制度规定。古代中国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即必备公心,必明明德,必须亲民而以民为邦本。
四是厉行廉洁的为政之道。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在《楚辞·招魂》中咏唱道:“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展现了他“廉”的崇尚与追求。《周礼·天官冢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所谓“廉善”,指为官之人善于处理政事,并受到公众的广泛赞誉;“廉能”,指因政治素质高,国家政令得以顺利推行;“廉敬”,指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其位谋其政;“廉正”,指品行端正,行事公正;“廉法”,指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廉辨”,指善于明辨是非曲直。简言之,一个官员需要具备廉洁、才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六廉”以廉字为先,要求官吏不苟取,公正有效地行使权力。墨子提出君子之道有“四行”,“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墨子·修身》),将“廉”列在首位。《吕氏春秋》作为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专辟“忠廉”与“诚廉”篇论述廉政,认为“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汉书》)。唐代考核官吏的标准主要是“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指的是“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即关于德、慎、公、勤四个方面的考核。宋代包拯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指出了廉政的重要性。包拯在端州出任知州,官场清廉,造福一方民众,临近离任,有当地父老持砚台相送,他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明代海瑞在南京为官,与乡民交往甚好,去世后,“小民罢市,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绝”,共同送行这位为百姓办实事的清官。
五是勤政为民的为政之道。勤政是传统政治制度的礼法规定,也是治好民众公事的现实需要。中国古代政治主要是道德君主负责制,主权与政权在全体民众,治权则在官府朝廷暨天子、诸侯及文武百官,天子对天下负责,诸侯对天子及本国国民负责,文武百官各对其君主与封地民众负责。故天子担负最高责任,需要谨慎为政,详察民意,不敢稍有疏忽,不能怠慢黎民百姓。官府考绩,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三考决定黜陟。治理好国家则民众称颂,治理不好则被罢免。因此,君主、百官都不敢妄为。君主一旦有过失,大臣就要依照职责讽谏。《孝经》云:“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正是因为禅让时代的制度优势,夏商周三朝各有数百年的文明历程。秦始皇武力兼并各国之后,施行郡县制,建立起以明儒暗法为指导思想的中央集权制度及官僚政治集团,此后各个朝代加以效仿。各朝代的官员担负着对庞大帝国繁杂事务的管理责任,包括兴修水利、兴办教育、户籍管理、司法审判、维护治安等,为完成征税、征兵、劳役等事务,该政治集团工作效率的高低、清廉与否直接关乎统治秩序的稳定。由此,在传统官德文化中,勤政被认为是从政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提倡的各种美德之中,勤政是官员所需具备的首要美德,有益于弥补秦朝以来君主专制本身的不足,调节与平衡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行。
中国古代从世袭制到察举制再到科举制,逐步打破了豪门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使社会各阶层人员的流动变得畅通,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