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前言
从“居住”到“住居”,建构新的设计闭环

改革开放40余年,中国家庭正在经历着从“居住”到“住居”的变迁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家庭的生活条件飞速发展,用一代人的时间实现了以往四代人才会经历的居住环境的改善。

经济的富足和互联网的发展让中国家庭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超越了房子本身的物理属性,即从“居住”这一简单的动作转向了“住居”这一包含更多元含义的复合概念。特别是在当前,一、二线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越来越小的趋势下,“住居”重点关注的是更加立体和复杂的系统性改善方案。

在追求新的住居品质的受众群体里,首当其冲的便是千万量级的新中产家庭。

新中产群体的崛起,正在引导整个家居市场的需求走向

过去几年,我和我的团队为超过300个新中产家庭提升了住居体验。这其中,有使用面积不足30 m²,却需求两室一厅的格局,同时要接外婆同住的老洋房业主;也有人均虽不足15 m²,但大人甘愿放弃使用客厅,将其改造成孩子游乐园的六口之家。

通过和这些业主的深入沟通,我们逐步地把握到这个群体的真实需求:他们并非是传统意义上追求极致性价比的群体,而是愿意为认可的价值买单,并接受一定的品牌溢价的全新消费客群。一线城市的高房价压缩了人的居住空间,但这类客群对于空间舒适度的追求、对于居家生活的美好向往却不会被压缩,他们反而愿意投入更多的成本在买房之外的住居场景中。就像我曾经说的一句玩笑话“千万富翁住在一百平方米的房子里”,这正是新中产群体的现实写照。

环顾整个市场,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能够匹配:2021年初还有杭州业主敲锣打鼓欢迎日本物业进驻的新闻出现;物联网发展十余年,市面能提供成熟的智能家居可选方案的企业也仅有寥寥数家;我们的

某位客户不惜花大价格从日本进口整体浴室,只为它能够做到无缝,方便清洁。随着新生活方式的普及,类似的问题通过网络扩散,导致需求与供给越来越脱钩,仅仅只是从方案到装修设计的环节,在面对新中产客群的新想法、新需求时,很多设计公司都表现得越发力不从心。

设计,是以居住体验为导向,为每个家庭规划未来15年的住居策划方案

从方案到装修的设计,或者换个说法,“以设计为中心的设计”,是近些年比较时髦的说法。随着5G和社交网络的发展,室内设计有向“网红化”方向发展的态势,“爆改”“神还原”“INS风”等关键词备受关注,仿佛只要解决了视觉问题,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实际上一所房子要考虑的是业主入住的15年间产生的大大小小问题的汇总,而视觉问题只占其中的极小一部分。

针对当前业主需求,我更倾向于“闭环设计”,即设计师在2~3个月的工作时间内,将设计能力作为工具,帮助客户规划未来15年的住居情境,并通过后续的配套服务实现闭环。这对比意味着对设计师来说,设计会有更高的标准,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也同样发生着变化。

打造设计闭环,是住居设计理念在执行层面的诠释

在进一步阐释设计闭环之前,大家可以先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不能像汽车行业造车一样造一所房子呢?如果从设计到施工、从产品到服务都能够按照一套标准体系,紧密地对接到一起,那么像造车一样造房子就不再是幻想了。而现实是,和家相关的多个环节各自为政,行业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标准不尽相同无法对接。

从设计出发,把控施工,开发产品,是提供给业主未来15年住居生活策划案的起点,也是客户在这15年的全居住周期内所有反馈的总结。上述便是我们的住居设计理念在执行层面上的诠释,也就是我说的设计闭环。为此,精细化设计的第一步,则是系统地收集客户需求,并反复与客户沟通探讨,以尽可能获得全面的信息,给出最优的可落地解决方案。

对未来设计的展望

数字时代,无限连接,设计的内涵与外延都将不断突破传统认知。

时代向前发展,居住空间的调整、社会服务体系的升级、生活形态和社交方式的改变、科技的发展、消费习惯的改变与物质供给的极大富足,都使得设计越来越复杂化和系统化并逐步超越传统认知。设计虽正在发生改变,但有两点我可以确认,它正在发生,也已经初现端倪:

(1)设计将具备产品化思维,以产品与技术为载体来实现;

(2)设计将打破传统的家的物理空间边界,与外部服务体系发生链接和交互。

作为一名设计师,我很荣幸能在这片有活力的大地上,参与到改变它的过程之中。

本书收录的13个案例,便是从以往我们服务的几百个案例中,挑选出的兼具参考性、创新性和普适性的方案,能够以点带面地分享精细化设计理念,希望最终能够通过设计引导改变生活,从而提高生活品质,打造每个人心中理想的家。

落地方案受限于诸多因素,无法面面俱到,若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指正。

著者
2022年5月 skLHZZns9dA2ehJzkViKNoVe/EAAeX12E0lG6CsH9RYs5c/AVBcDwl0ntG1cF6WC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