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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复活
Volume I

金发温暖,

照亮了他的白头,

仿佛是自由之光照遍了他的全身。

第一章 时代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

当时,英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平常的王后 ;法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姣好的王后 。在这两个国家那些坐食俸禄的权贵心中,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那就是大局已定,江山永固了。

那是我主耶稣降生后的1775年。在那上天恩宠的幸福年代,英国正如当今一样,非常信奉神的启示。索斯科特太太 刚刚过了她的二十五岁大寿,禁卫军中一个未卜先知的士兵,早已预言她这位圣灵将降临人间,宣称诸事已安排就绪,伦敦和威斯敏斯特 即将遭受灭顶之灾。公鸡巷的鬼魂用叩击声宣泄天机后被除 ,也只过去十二个年头,而在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又有精灵鬼怪用叩击声来宣泄天机了(惊人地毫无新颖之处)。不过也有一些世俗事件的消息,来自美洲大陆英国臣民的一次会议 ,最近传到了英国朝野。说来也怪,这些消息对于人类,要比公鸡巷里孵出的任何一只小鸡宣泄的天机重要得多。

总的说来,法国不如她那位一手持盾、一手执三叉戟的姊妹 那么热衷于鬼神。可她滥发纸币,挥霍无度,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此外,她还在那些基督教牧师的指导下,以施行种种德政为乐,诸如剁去一个青年人的双手,用钳子拔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只因他看见五六十码外有一行满身污秽的修道士走过,没有在雨中跪下向他们行礼致敬。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被处决之时,长在法国和挪威森林中的一些树木,已被伐木人——命运之神做上标记,准备砍倒锯成木板,做成一种装有口袋和刀斧,在历史上曾令人胆战心惊的活动装置 。很有可能,就在那一天,在巴黎近郊种着几亩薄田的庄稼汉的简陋外屋里,也正停着几辆制作粗糙的大车,在那儿躲风避雨。车子溅满污泥,猪在周围拱嗅,家禽在上面栖息,这就是那个名为“死神”的庄稼汉留着用作大革命时押送死囚的囚车。可是那伐木人和庄稼汉虽然不停地在干活,却默默无声,连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由于对胆敢怀疑他们并已觉醒的人都要加上不信神明和有意谋叛的罪名,情况就更加如此了。

在英国,几乎没有多少可供国人夸耀的秩序与安宁了。每天晚上,堂堂的京城都有明火执仗的盗窃和拦路抢劫的案件发生。各家各户都得到公开告诫:离家出城,须将家具送家具行仓库保管。黑夜拦路抢劫的强盗乃是白天市区经商的买卖人,若是在当“大王”时被同行的生意人认出,受到指责,就豪爽地给他的脑袋送上一枪,然后逃之夭夭;七个强盗拦劫邮车,其中三个被押车的警卫打死,接着,“由于弹药用尽”,警卫又被余下那四个强盗打死,之后,邮车被太太平平地洗劫一空;堂堂的伦敦市市长大人,也在特恩海姆公园被一个强盗拦劫,当着他全体扈从的面,这位显赫人物被抢了个精光;伦敦监狱里的犯人和看守发生殴斗,司法当局就用装有实弹的大口径短枪,朝他们一阵乱放;小偷在王宫的召见厅里剪走王公大臣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武装士兵到圣贾尔斯区 搜查私货,乱民向士兵射击,士兵也向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类事有多越乎常轨。在处理这些事件时,屡屡动用刽子手,尽管徒劳而有害,但仍照用不误。一会儿,绞杀几大串各式各样的罪犯;一会儿,星期六吊死一个在星期二捕获的盗贼;一会儿,在新门监狱 烧死成打刚抓到的人;一会儿,又在威斯敏斯特大厦 门前焚烧小册子。今天处决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明天又处决一名偷了农家孩子六便士的可怜巴巴的小偷。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许许多多类似的事情,都发生在那令人难忘的已成过去的1775年,以及临近这一年的时候。就在那两个大下巴的男人和那一个容貌平常、一个容貌姣好的女子,忙于这些事情,热衷于用高压手段来维持他们的神圣权力时,那伐木人与庄稼汉也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操劳着。公元1775年就这样引领着这些赫赫人主和芸芸小民——其中包括本书所要记述的人物——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向前走去。

第二章 邮车

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 的晚上,我们这个故事里的第一个出场人物,正行进在多佛 大道上。当那辆多佛邮车费力地往射手山 上爬去时,对他来说,大道就在邮车前面,一直通向远方。他和别的乘客一样,跟在邮车旁边,在泥泞中徒步上山。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徒步活动腿脚的兴致,只因山势陡峭,道路泥泞,挽具和邮车又那么沉重,马匹已经三次驻步不前了,有一次竟拉车横穿大道,打算抗命把车拉回灰石南 。幸而缰绳、皮鞭、车夫和警卫联合作战,用实际行动驳斥了那种认为牧畜也有理性的论点,使马儿降服,重新执行自己的任务。

它们低垂着头,抖动着尾巴,在深深的泥淖中跋涉,踉踉跄跄地向前挣扎,仿佛随时都会散了骨架似的。每当车夫小心地吆喝一声“嗬——吁!”勒住它们,让它们停下来喘口气时,那匹辕马就使劲摇晃着头和头上的一切东西——像一匹特别善于表情达意的马那样——坚决不相信这辆马车上得了射手山。每当辕马这么一闹腾,我们这位乘客就会像其他胆小的乘客那样,心中一惊,感觉弄得心神不安。

所有的低谷洼地里都弥漫着腾腾雾气,雾气阴森森地往山上游荡,像一个负罪的幽灵,想要找一个安息之地而毫无所得。这黏湿的寒雾在空中缓缓蒸腾,层层起伏,铺盖翻卷,犹如浑浊的海面上的波涛。雾很浓,除了翻腾的雾气和几码内的路面,车灯什么也照不见。精疲力竭的马匹呼出的热气喷入雾中,仿佛那雾全是它们喷出来的似的。

除我们那位乘客,还有两位乘客也跟在邮车旁吃力地往山上爬着。三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连颧骨和耳朵都没入衣帽之中,他们的脚上穿着过膝的长筒靴。三个人中,谁也没法根据眼前所见说出另两人的相貌;人人都裹得这般严实,不仅躲开了同伴的肉眼,也躲开了他们的心眼。那年月,行路人萍水相逢,全都互存戒心,不轻易相信人,因为路上遇到的人,说不定就是一个强盗,或者是和强盗有勾结的人。说到勾结,既然每个驿站和每家酒店都可能有拿“大王”津贴的人——从店老板到最低微的在马厩里打杂的人——那这事也就最有可能发生了。因此,在公元1775年11月那个星期五的晚上,当多佛邮车费力地往射手山上爬时,邮车上的那个警卫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当时,他站在邮车后部为他专设的高座上,跺着双脚,警觉地用一只手按着前面的武器箱,里面最底层是一把弯刀,上面放着六七支实弹马枪,最上层则是一支实弹大口径短枪。

多佛邮车和往常一样“友好亲切”:警卫怀疑乘客,乘客既互相怀疑,也怀疑警卫,大家都怀疑别人。马车夫则除那几匹马之外,什么也不相信。至于那几匹牲口,他可以把手按在《新旧约全书》上凭良心起誓:这样的跋涉它们是怎么也吃不消的。

“嘚——驾!”车夫吆喝着,“好,好!再使把劲就到山顶啦!该死的,把你们弄上来真够呛!——乔!”

“啊!”警卫回答了一声。

“你看现在几点了,乔?”

“足有十一点十分了吧。”

“天哪!”车夫烦躁地叫了起来,“到现在还没爬上射手山!驾!驾!走,走呀!”

那匹善于表情达意的辕马正顶住不肯往上走,突然被狠狠抽了一鞭,惊得使劲往上一蹿,另外三匹也跟着向前。于是,多佛邮车又挣扎着往上爬去,跟在车旁那几个穿长筒靴的乘客,也咯吱咯吱地在泥淖中走着。邮车停下来的时候,他们也就收住脚步,而且紧紧挨着车子。要是这三人中,有谁胆敢邀另一个人朝浓雾和黑暗中往前稍走几步,那他准会被人当作强盗挨枪子儿。

最后的这阵冲刺终于把邮车拖上了山顶。马匹又停下来喘气,警卫也下车来扳好制轮闸,准备下山。他打开车门,让乘客上车。

“嘘!乔!”车夫以警告的语气叫了起来,从自己的车座上往下瞧。

“你说什么,汤姆?”

两人都侧耳倾听。

“我说,有匹马小跑着上来了,乔。”

“我说有匹马在飞跑,汤姆。”警卫回答了一声,松开握着车门的手,敏捷地登上自己的位子,“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全体注意!”

他匆匆下了这道命令,就扳起那支大口径短枪的击铁,做好射击准备。

本书所要叙述的乘客,此时正站在马车的踏脚板上,准备钻进车厢;另外两位乘客也紧跟在他后面,等着上车。他还停留在踏脚板上,半在车内,半在车外,另两人则还立在他下面的大道上。他们都看看车夫再看看警卫,然后又看看警卫再看看车夫,在侧耳谛听着。车夫回头张望着,警卫也回头张望着,就连那匹善于表情达意的辕马也不再闹腾,竖起耳朵回头张望着。

奋力前进的马车的辚辚声突然中断,加上深夜的寂静,真是万籁俱寂。马儿的喘息引得马车微微颤动,仿佛它也在激动不安。乘客们的心在怦怦狂跳,也许都可以听见心跳声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在这一片寂静中,人们的喘气屏息和因期待而脉搏加快的情况,几乎是可以分辨出来的。

狂奔的马蹄声很快就传上山来。

“谁?”警卫扯开嗓门大声喝道,“喂,站住!我要开枪了!”

有节奏的马蹄声突然中断了,随着踩踏泥淖和泥浆溅泼的声响,浓雾中传来一个人的喊叫:“这是多佛邮车么?”

“这关你什么事!”警卫反驳说,“你是什么人?”

“这是不是多佛邮车?”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如果是多佛邮车,我要找一位乘客。”

“哪个乘客?”

“贾维斯·洛瑞先生。”

我们讲到的那位乘客立即表示,他就叫贾维斯·洛瑞。警卫、车夫,还有另外两个乘客,都满腹狐疑地看着他。

“站在原地别动,”警卫对着雾中的那个声音喊道,“因为我要是一失手,你这辈子就没救了。姓洛瑞的先生直接答话吧。”

“有什么事?”那乘客用有点发抖的声音问道,“谁找我?是杰里吗?”

“要是这是杰里的话,我可不喜欢杰里的声音,”警卫自言自语地咕哝说,“他这副粗哑嗓门儿让我受不了,这个杰里。”

“是的,洛瑞先生。”

“有什么事?”

“台尔森银行给您送来一份急件。”

“我认识这个送信的,警卫,”洛瑞先生说着,走下踏板跨到地上——另外两位乘客出于礼貌,更多的还是自己着急,从后面帮了他一把,然后便赶紧钻进车厢,关上车门,拉上车窗,“让他过来吧,错不了。”

“但愿没事,不过我可他妈的拿不准,”警卫粗声粗气地自言自语说,“嘿,那边的!”

“哎!那边的!”杰里答应,嗓音比之前更粗哑。

“慢慢走过来!听见了吗?要是你马鞍上挂着手枪套,可别让我瞧见你的手往那儿伸。我他妈的下手快得很,我稍一出错,你就得吃枪子儿了。还是让我们看住你吧。”

一匹马和一个骑马人的身影,从打着旋的雾气中慢慢走过来,一直走到邮车旁那位乘客站着的地方。骑马人俯下身来,朝警卫瞥了一眼,把一小方折叠着的纸递给那位乘客。他的马喘着粗气,连人带马,从马的蹄子到骑马人的帽子,全都沾满了泥浆。

“警卫!”那乘客叫了一声,语气镇定泰然。

全神戒备的警卫右手握枪举着,左手按在枪筒上,眼睛盯着骑马人,简短地应了一声:“先生。”

“用不着担心,我是台尔森银行的。你必定知道伦敦的台尔森银行吧。我这是去巴黎办事。给你一克朗 酒钱,我可以看一下这个吗?”

“那你就快着点,先生。”

他借着一边的车灯灯光打开信,看了起来——开始是默读,随后就大声念了出来:“‘在多佛等着小姐。’你看,警卫,这信不长。杰里,你就说我的回复是‘复活’。”

杰里在马上不由一惊 。“这还真是个怪得出奇的回复。”他用极其粗哑的声音说。

“把这个口信带回去,他们就知道我已经收到这封信了,跟我的亲笔回信一样。要尽快赶回去,再见。”

说着,乘客打开车门,上了车;这回,他一点也没得到那两位同路人的帮助,他俩刚才还飞快地把自己的怀表和钱袋偷偷藏进靴子里,这时都假装睡着了。因为怕稍一多事会惹出麻烦,倒并无其他目的。

马车又颠颠簸簸地继续上路,开始下山了,更浓的雾团紧紧地包围了上来。警卫不久就把自己的短枪放回武器箱,把箱里的其他武器查看了一遍,又看了看插在腰带上的几把备用手枪,然后还查看了座位下面的一个小箱子,里面有几件铁匠用的工具、一对火炬,还有一只火绒盒。需用的东西他准备得一应俱全,万一车灯被风雨打灭(这是常有的事),他只消钻进车厢,小心不让火镰和火石打出的火星落在麦秆 上,就可以安安全全、毫不费力地在五分钟之内(如果走运的话)把灯点着。

“汤姆!”一声轻唤越过车篷传了过来。

“哎,乔。”

“你听见那句口信了吗?”

“听见了,乔。”

“你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吗,汤姆?”

“一点也不明白,乔。”

“巧了,”警卫思忖着,“我也一点都不明白。”

独自被留在浓雾和黑暗中的杰里,这时已翻身下马,不仅为了让他那匹精疲力竭的马轻松一下,同时也为了擦掉自己脸上的污泥,抖掉帽檐上的积水,那里面的水恐怕已积了快半加仑了。他把缰绳挽在溅满泥浆的胳膊上,直到听不见邮车车轮的辚辚声,黑夜重归寂静,才牵马转身朝山下走去。

“从圣堂栅栏 一路跑到这儿,老太太,我可信不过你那对前腿了,还是到了平地再上吧。”粗声嗄气的送信人说着,朝他那匹母马瞥了一眼,“‘复活’,这真是个怪得出奇的口信。这对你可不利啊,杰里!我说,杰里!要是复活就这么时兴起来,你可就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杰里!”

第三章 夜影

细想起来,这事实在奇妙,任何一个人,对别的人来说,都是深不可测的奥秘和难解之谜。每当我在夜间进入一座大城市时,就会有一种一本正经的想法:那些黑压压的鳞次栉比的房子里,都藏着各自的秘密;每幢房子的每间屋子里,也都藏着它自己的秘密;而各间屋子里无数胸膛中跳动着的每一颗心,就它自己的某些心绪来说,即使对最亲近的另一颗心,也是一桩秘密!有些可怖的事情,甚至于死亡,就起因于此。我再也不能翻阅我所钟情的这本可爱的书了,即使我希望能及时读完它也是枉然。我再也不能凝望那深不可测的水流深处了,在光线射入的瞬间,我曾瞥见深埋里面的珍宝,以及其他沉入其中的东西。这本书注定了在我仅仅读完一页后便会砰地合上,永不再开。当阳光在水面上嬉戏,而我茫然地站在岸边的时候,这水注定了要被永恒的坚冰封死其中。我的朋友去世了,我的邻人去世了,我的爱人、我的情之所钟也去世了;那藏在每个人心中的秘密,也就被永远牢牢地封存了,而我也将把我心中的秘密带进我的坟墓。在我走过的这个城市的任何墓地里,在我看来,有哪位长眠者内心深处的奥秘,比那些忙忙碌碌的居民更加神秘莫测?而在那些居民看来,又有哪位长眠者比我更神秘莫测呢?

说到这,我们那位骑在马背上的信差,也和国王、首相,或者伦敦的富商巨贾一样,同样拥有这种与生俱来、不可转让的遗产。挤在那辆笨重缓慢的旧邮车狭窄车厢里的三位乘客,也是如此。他们互为不解之谜,就像各自坐在自己六匹马或六十匹马拉的马车里,彼此相距有一郡之遥,相互全不了解。

信差放松辔头,让马儿缓步往回走,还不时停下来在路边的小酒店里喝上一杯,他一直做出讳莫如深的样子,还将帽子低压在眉间。那顶帽子和他的眼睛十分相称,眼睛的表面是黑的,但颜色很浅,形状都不清晰,而且也靠得太近了——仿佛生怕隔得太远,就会被人单个逮住,查出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眼睛上面低扣着一顶三角痰盂似的旧三角帽,下面是一条裹住下巴和脖子、几乎拖到膝盖的大围巾,使得藏在中间的眼睛显得格外凶恶阴险。他停下来喝酒时,就用左手撩起围巾,右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便立即将围巾重新裹紧。

“不成,杰里,不成!”信差骑在马上,一路唠叨着,“这对你不利,杰里。杰里,你是个本分的生意人,这对你的行当可不利啊!复活——!他要不是喝醉了,那才怪哩!”

他捎的那个口信使他百思不得其解,他三番五次摘下帽子来直搔头皮。除顶上一块秃得高低不平外,他的头上长满又硬又黑的头发,向上竖着的参差不齐,向下挂着的几乎垂到又肥又大的鼻子上。他的头发就像是铁匠做的活儿,根本不像头发,更像是牢牢钉在墙顶的铁蒺藜,就连跳背游戏 的能手,也会望而却步,把他看成世界上最危险的人,不敢从他身上跳过。

信差加鞭催马往回赶路,要把这口信捎给圣堂栅栏旁台尔森银行门房里的值夜人,再由他传给里面更有权的管事人。由于这口信,他只觉得黑夜里幻影幢幢,那母马,由于它自己的不自在,眼前也出现了种种幻影。一路上,幻影似乎还不少,每碰上一个,它就惊得向后一退。

这时候,邮车正载着那三个彼此莫测高深的同伴,摇摇晃晃、颠颠簸簸、吱吱嘎嘎、跌跌撞撞地行进在单调乏味的旅途上。三位旅客睡眼惺忪,神思恍惚,眼前也出现了种种夜间的幻影。

邮车里,浮现出台尔森银行一片繁忙的景象。那位在银行工作的旅客——他一只胳膊套在皮圈里,以免在马车颠簸得特别厉害时和旁边的乘客相撞,因而被挤到角落里去——正半闭着眼在座位上打盹儿。那些小小的车窗,从车窗照进来的昏暗的车灯灯光,还有对座乘客臃肿的身形,全都变成了银行,而且正在做一笔大生意。挽具的咯嗒声变成了钱币的叮当声,五分钟内承兑的票据,甚至比台尔森银行及其国内外全部分行在三倍时间内承兑的还要多。接着,他眼前又出现了台尔森银行的地下保险库,他知道,里面藏有那么多贵重的宝物和机密(对此他颇为了解)。他带着一串大钥匙,手持一支光焰微弱的蜡烛,一间间走过去,只见样样东西都像他上次看到的一样,安然无恙,稳稳妥妥,原封未动。

可是,虽说他眼前几乎一直浮现出那银行的情景,虽说他始终坐在邮车里(晕晕乎乎,像服了麻醉剂一样),却还有另外一种思绪整夜缠绕着他。他正要前去把一个人从坟墓中挖出来。

在他眼前浮现出来的众多面孔中,到底哪一张是那个被埋的人的真面目,他无法从那些夜间的幻影中认出。不过,他们全是年纪四十五岁左右男人的面孔,主要的区别在于他们的表情,以及憔悴枯槁的程度。骄傲,轻蔑,反抗,倔强,驯顺,悲伤……一种表情接着一种表情;还有各种各样下陷的面颊,死灰般的脸色,枯瘦的双手。不过脸庞大体上还是同一个,头发也总是个个都未老先衰地白了。打着盹儿的旅客对这个幽灵问了上百次:

“埋了多久了?”

回答总是一样:“快十八年了。”

“你已经完全放弃被人挖出的希望了吗?”

“早就放弃了。”

“你知道要让你复活吗?”

“人家是这么对我说的。”

“我想你是想活的吧?”

“我说不上。”

“要我带她来见你吗?你愿意见她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多种多样,而且是自相矛盾的。有时灰心丧气地回答:“等一等!要是马上见到她,会要了我的命的。”有时又满怀柔情,泪如雨下地说:“带我去见她吧!”有时则瞪着眼,迷惑不解地说:“我不认识她。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在想象中做了这么一番交谈之后,这位旅客又在幻觉中使劲地挖呀,挖呀,挖呀——一会儿用一把铁锹,一会儿用一把大钥匙,一会儿用自己的双手——要把这个可怜的人挖出来。终于挖出来了,脸上、头发上都沾着泥土,接着,突然倒地化成尘土。旅客一惊醒来,放下车窗,让现实中的雨和雾打在自己的脸上。

可是,就在他睁眼出神地凝望着雨雾,凝望着车灯游移的光斑,以及那一颠一跳向后退去的路边树篱时,车外的幢幢夜影和车内的串串幻影,又渐渐混成一片了。圣堂栅栏旁那家真的银行,往日里那些真的买卖,那些真的保险库房,那封专差给他送来的真的快信,那捎回去的真的口信,全都一一在眼前隐现。那张幽灵般的面孔,再次在其中显现,于是他又跟他攀谈起来:

“埋了多久了?”

“快十八年了。”

“我想你是想活的吧?”

“我说不上。”

挖——挖——挖,一直挖到两个旅客中有一个不耐烦地用动作示意,要他拉上车窗,他把胳膊牢牢地套在皮圈里,面对着那两个昏睡的人形揣摩起这两个人来。但不久,他又神志恍惚地抛开了他们,重又溜进那家银行和那座坟墓了。

“埋了多久了?”

“快十八年了。”

“你已经完全放弃被人挖出的希望了吗?”

“早就放弃了。”

疲惫不堪的旅客一觉醒来,只见天已大亮,深夜的幢幢幻影早已不知去向,可是,这些话就像刚说过一样,话音仍在他耳边萦绕——像他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过的一样,清清楚楚地留在耳边。

他拉下车窗,望着窗外刚刚升起的朝阳。车外是一片刚犁过的土地,地头还留着从马身上卸下的犁铧。再远处,是一片幽静的矮树林,林中还有许多火红和金黄的叶子挂在枝头。大地虽然寒冷潮湿,天空却一片晴朗,太阳正冉冉升起,灿烂、宁静而又美丽。

“十八年!”旅客望着太阳说道,“慈悲的造物主啊!被整整活埋了十八年啊!”

第四章 准备

邮车终于在午前平安抵达多佛,皇家乔治旅馆的茶房头儿照例走上前来,打开车门。他做得毕恭毕敬,因为在这样的隆冬季节,坐邮车从伦敦来这儿,是件了不起的大事,应该向敢于冒险的旅客道贺致敬。

这时候,只有一位敢于冒险的旅客留下来接受了道贺致敬,另两位已经在中途各自的目的地下了车。车厢里,霉气冲天,铺的麦秆又湿又脏,气味难闻,而且光线昏暗,很像一个大狗窝。那位旅客洛瑞先生,抖着满身的麦秆,从里面钻了出来,身上胡乱地裹着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帽檐耷拉着,两腿沾满泥浆,活像一只大公狗。

“茶房,明天有开往加来 的邮船吗?”

“有的,先生。要是天气不变,风还顺,就有船。下午两点来钟赶潮水开船最好,先生。要床位吗,先生?”

“我要到晚上才睡,不过我还是要个房间,再叫个理发匠来。”

“要不要一份早餐,先生?是,先生。请这边走,先生。带协和号房间! 送先生的旅行包和热水到协和,到协和把先生的靴子脱掉。(你进去就会看到是用上好的煤烧的炉子,先生。)叫理发匠到协和去,喂,快给协和张罗张罗!”

协和号房间总是给乘邮车来的旅客留着的,而乘邮车来的旅客总是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皇家乔治旅馆的人对这个房间特别感兴趣,因为所有进去的人都是一个样,可是出来时就变成各式各样的了。因此,当一位六十岁的绅士,整整齐齐地穿着一身棕色衣服——衣服已经相当旧,但保管得非常好,袖口上有很大的方形翻边,口袋上也有大袋盖——去吃早餐时,另一个茶房,两个脚夫,几个女用人,还有女店主,都不约而同地在协和号房间和餐室之间的过道上转悠。

那天上午,餐室里除这位身穿棕色衣服的绅士外,没有别的人。他的餐桌给拉到壁炉跟前,他坐了下来,等人送上早餐,火光照在他身上;他静静地一动不动坐着,简直可以让人替他画像了。

他看上去整整齐齐,有条有理,双手分别放在两个膝盖上,背心前襟里有一只怀表发出响亮的嘀嗒声,像在布道,仿佛要用它的庄重和长寿,跟炉火的轻佻与短命一比高低。他的腿长得很漂亮,他颇有点儿以此自负,脚上穿的是一双质地很好的棕色长袜,既光洁又服帖。他的鞋子和鞋扣尽管普通,但也很整洁。他戴了顶光滑、卷曲、有点古怪的亚麻色假发,假发紧紧贴在头上,大概是用真头发做的,但看上去很像用蚕丝或玻璃丝做成的。他的衬衣虽没有袜子那么精细,却白得像打在附近沙滩上的浪沫,或者像阳光照耀下远处海面上的点点白帆。他长着一张惯于不动声色、平静安详的脸,但古怪的假发下那双灵活明亮的眼睛,仍使他显得满脸生辉。在流逝的岁月里,这双眼睛的主人一定吃了苦头,付出了代价,才使他练就台尔森银行的人那种老成持重的态度。他脸上气色很好,虽然有了皱纹,却并没有焦虑忧患的痕迹。这也许是因为他们这些台尔森银行信得过的单身职员,主要操持的是别人的事;而别人的事,也许和买来的旧衣服一样,穿脱都很随便,用不着多动心思。

洛瑞先生很像端坐在那儿让人画像,其实他是睡着了,早餐送到时才把他惊醒。他一面往桌边挪一挪椅子,一面对茶房说:

“请你们给一位年轻小姐准备一个房间,她今天随时会来。她要是打听贾维斯·洛瑞先生,或者只是打听一位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就请你通知我。”

“是,先生。是伦敦的台尔森银行吗,先生?”

“是的。”

“是,先生。我们经常有幸接待贵行的先生,他们常常经过这儿往来伦敦和巴黎之间,先生。台尔森银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的,先生。”

“是的,我们是家英国银行,也还真像一家法国银行哩。”

“是的,先生。我看先生自己不常这样旅行吧,先生?”

“这些年来不大出门了。打从我们——打从我最后一次从法国回来,已经有十五年了。”

“是吗,先生?那时候我还没上这儿来呢,先生。我们这些人那时候都不在这儿,先生。那时候乔治旅馆是另一个老板,先生。”

“我想是这样。”

“我敢说,先生,像台尔森这样一家大银行,别说十五年,早在五十年以前,就生意兴隆了吧?”

“该是这个年份的三倍,你说一百五十年也差不多。”

“真的,先生!”

茶房张大嘴巴,圆睁着双眼从桌边往后倒退了几步,把餐巾从右臂换到左臂,做出一副安闲自在的姿态,仔细打量着这位正在吃喝的客人,就像站在观测台或者瞭望塔上一样。这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年代的茶房都有的习惯。

洛瑞先生吃完早餐,就到海滩上去散步。狭长弯曲的多佛镇躲开海滩,像一只来自海上的鸵鸟,一头钻进白垩质的山崖中。海滩上一片荒凉,东一堆西一摊全是海上漂来的杂物,到处布满鹅卵石。大海恣意地为所欲为,而它为所欲为的就是破坏。它对着这个市镇咆哮,对着悬崖峭壁咆哮,疯狂地冲击着海岸;市镇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鱼腥味,仿佛病鱼都像病人下海洗海水浴那样,到空中来洗空气浴了。海港里捕鱼的人不多,可是一到晚上,却有很多人四处闲逛,朝海上张望,特别是在涨潮和临近满潮的时候。一些小商人,什么买卖也不做,有时却莫名其妙地发了大财。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带没有一个人能容得了点燃街灯的人。

这一天,有时候天气晴朗得可以看见法国海岸,可是到了下午,又变得雾气重重,洛瑞先生的头脑似乎也变得昏昏然了。天黑以后,他坐在餐室的壁炉前,像早上等早餐那样,等待着送晚餐来。他神志昏昏地忙着在那火红的煤块中挖呀,挖呀,挖个不停。

对一个在火红的煤块中挖掘的人来说,晚饭后喝上一瓶上等红葡萄酒,除使他不想干活外,并没有什么害处。洛瑞先生闲坐了好半天,就在他像个气色很好的老先生一样即将喝完一瓶酒,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倒出最后一杯酒时,狭窄的街道上传来了一阵车轮声,接着便辘辘地响进了旅馆的院子。

他放下这杯还没沾唇的酒,说:“是小姐来了 。”

顷刻间,茶房进来报告,伦敦来的马奈特小姐到了,很想见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

“这么快?”

“马奈特小姐已在路上吃过点心,现在什么也不想吃。要是先生乐意而且方便的话,她很想马上就见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

台尔森银行来的这位先生二话没说,硬着头皮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理了理双鬓上那古怪小巧的亚麻色假发,跟着茶房走进了马奈特小姐的房间。她的这个房间又大又暗,用黑色马毛呢布置得像办丧事的样子,还摆着几张漆黑笨重的桌子。这些桌子漆了一道又一道,使得每一块桌面上都隐约地映出房间正中桌子上那对高大蜡烛的影子,仿佛它们是给深埋在黑色桃花心木的坟墓里了,不把它们挖出来,就别指望它们会发出什么光亮。

房间里一片昏暗,什么也看不清,洛瑞先生踩着破旧的土耳其地毯摸索前进,原以为马奈特小姐这会儿在隔壁房间里,直到走过那对高大的蜡烛,才看见一位不到十七岁的年轻小姐,站在烛台和壁炉之间的一张桌子旁等着他。她披着一件旅行斗篷,手里还拎着那顶旅行草帽的缎带。她个子不高,身材轻盈苗条,一头浓密的金发,一双和他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还有一个功能独特的前额(记着,它是那么娇嫩光滑),它一会儿舒展,一会儿蹙皱,那表情,似困惑,似好奇,似惊讶,又似兴致勃勃地全神贯注——四种表情全都包含在里面了。洛瑞先生看到这一切,眼前突然清晰地闪过一幅画面:一个寒冷的冬日,海上狂风呼啸,白浪滔天,他怀抱一个婴儿,乘船渡过这个海峡。这画面,就像呵在姑娘背后那面陈旧的穿衣镜上的热气,转瞬就消失了。那镜框上有一长排残缺不全的黑色小爱神,全都缺臂少腿,有的还没有头,他们捧着盛满死海之果 的黑色篮子,奉献给黑色的女神。洛瑞先生毕恭毕敬地向马奈特小姐鞠了一个躬。

“请坐,先生。”声音十分清脆悦耳,略带一点儿,真的只有一丁点儿外国腔调。

“吻你的手,小姐。”他照老式的礼节说,又郑重其事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

“先生,昨天我收到台尔森银行的一封信,告诉我一些消息——或者说是发现……”

“用词无关紧要,小姐,这两个词都可以用。”

“……是有关我那可怜的父亲留下的一点财产的事,我从没见过他——他去世已经很久了……”

洛瑞先生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慌乱不安地看了看那排残缺不全的黑色小爱神,仿佛他们那荒唐可笑的篮子里有什么助人的锦囊妙计似的!

“……提出说我有必要去一趟巴黎,找银行的一位先生接洽,他是专为这件事去巴黎的。”

“就是我。”

“我也是这样想的,先生。”

她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当时年轻妇女都行这种礼),恳切地向他表示,她认为他不仅在年岁上比她大得多,在见识上也比她广得多。她又向他行了一个礼。

“先生,我答复银行说,既然知情的人好心建议我有必要去一趟巴黎,我理当前往,不过我是个孤女,没有能陪我前去的亲友,要是有幸得到应允,旅途中能得到那位可敬的先生庇护,我将感到十分荣幸。但是这位先生已经离开伦敦,不过我估计银行会派出信使追上他,求他赏脸在这儿等我的。”

“我很荣幸,”洛瑞先生说,“能够接受这一重托。我将更加乐意地完成这一重托。”

“我十分感激,先生,衷心感激。银行方面告诉我说,这位先生会对我解释这件事的详细情况,而且说我一定要在思想上做好准备,因为情况是非常出人意料的。我现在已经做好了最充分的准备,当然,我也急于想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当然,”洛瑞先生说,“是的,我……”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理了理耳朵边卷曲的亚麻色假发,接着说道:

“真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他并没有开始讲述,犹豫间,看见了她闪闪的目光。那娇嫩的前额舒展着,露出那种独特的表情——不仅独特,而且很美,富有个性——同时举起一只手,像是不由自主地想要抓住或者止住某个一闪而过的幻影。

“你一点都不认识我吗,先生?”

“难道不是吗?”洛瑞向前摊开双手,面带爱好争论的笑容。

她本来一直站在椅子旁边,这时若有所思地坐了下来,眉宇间,就在那小巧娇嫩的鼻子上方——这鼻子真是精致、漂亮极了——表情越来越深沉了。他看着她陷入沉思,待到她重又抬起眼睛时,他才继续说道:

“在你客居的这个国家里,我看我最好还是把你当作英国小姐,称呼你马奈特小姐,好吗?”

“你请便,先生。”

“马奈特小姐,我是一个生意人,我要完成的是一桩生意上的任务。在你听我叙述时,你只要把我当成是一架会说话的机器就行了——真的,我可不是别的什么。如蒙许可,小姐,我将给你讲一讲我们一位客户的故事。”

“故事!”

他似乎有意搞错了她所重复的这个字眼,匆匆回答说:“是的,客户,在银行业务上,我们把和我们有来往的人通称为客户。他是一位法国绅士,一位从事科学研究的绅士,一位很有成就的人——一位医生。”

“不是博韦 人吧?”

“呃,是的,是博韦人。像你父亲马奈特先生一样,这位先生是博韦人。也像你父亲马奈特先生一样,这位先生在巴黎很有名。我有幸在那儿认识了他。我们的关系纯属生意上的往来,不过关系很密切。当时我在我们的法国分行,我在那儿已经——哦!工作二十年了。”

“当时——我是不是可以问一句,那是什么时候,先生?”

“我说的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小姐。他娶了一位英国太太。我是他的财产受托管理人之一。他的财产事务,像许多别的法国绅士和法国家庭一样,完全交托给台尔森银行经办。同样,我现在是,或者说我一直是我们许多客户这样或那样的受托人。这些纯属生意上的往来,小姐,这当中谈不上什么友谊,没有特殊的利害关系,也没有感情之类的成分。在我的银行业务生涯中,我经办了一桩又一桩业务,就像在我的工作日里打发了一个又一个客户一样。总之,我没有感情,我只是一架机器。让我们言归正传……”

“这是我父亲的故事,先生,我想起来了,”那个独特的皱起的前额,一直非常急切地对着他,“我父亲去世后仅两年,我母亲也去世了,我成了一个孤儿,是你把我带到英国来的。我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你。”

洛瑞先生握住那信赖地朝他伸过来的略显羞怯的小手,郑重地把它举到自己唇边,然后又把这位年轻小姐径直领回她的座位,用左手扶着她的椅背,右手一会儿摸摸自己的下巴,一会儿扯扯双鬓的假发,或者强调一下他说的话,并站在那儿俯视着她的脸,她则坐在那儿仰望着他。

“马奈特小姐,那个人是我。我说到我这人没有感情,我和别人的关系纯属生意上的往来,你只要想一想,打那以后我一直就没有去看过你,你就会明白我讲到自己时的话有多真实了。我没去看。打那以后你一直受台尔森银行的监护,我则一直忙于银行里其他方面的业务。感情!我没有时间、没有机会顾及感情。小姐,我把我的一生都耗费在开动一部巨大的赚钱机器上了。”

洛瑞先生把自己从事的日常工作做了这么一番古怪的描述后,又用双手捋了捋头上那顶亚麻色假发(其实这毫无必要,它那光亮的表面本来就非常服帖),恢复了他原来的姿态。

“我刚才说的,小姐,正如你刚才说的,这都是你那令人惋惜的父亲的故事。下面要说的就不一样了。假如你父亲死的时候并没有真死——别害怕,你怎么吓了一大跳!”

她确实吓了一大跳,双手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

“请求你,”洛瑞先生用安慰的口气说,从椅背上抽回左手,放到那抓住他求助的剧烈颤抖的手指上,“请求你别激动——这只是一桩生意上的事。像我刚才说的——”

她的神态显得她如此不安,他住了口,犹豫了一会儿,才又重新往下说:

“像我刚才说的,假如马奈特先生没有死;假如他是突然无声无息地失踪了;假如他是遭人绑架了;假如别人虽然没法找到他,却不难猜出他落到什么可怕的地方;假如在他本国有个可以行使极大特权的仇人,那种特权,就我当年所知,就连海峡那边最胆大的人也不敢悄声议论,例如,填上一份空白的密札 ,就可以把任何人无限期地关在监牢里;假如他的妻子乞求国王、王后、宫廷、教会告知一点他的消息,那全是徒劳——那么,你父亲的身世,就跟这位不幸的先生、这位博韦的医生一样了。”

“我求你再多告诉我一些,先生。”

“好的,我这就讲,你受得了吗?”

“我什么都受得了,只要你别像现在这样把我弄得疑惑不安。”

“你说话神态镇静,你——是很镇静的。这就好!(尽管她的神态显得并不像他说的那么令人满意。)这只是一桩生意上的事。把它看作一桩生意吧!——一桩非办不可的业务。假如这位医生的妻子虽说胆识过人,勇气可嘉,但在他的孩子出生前因此事遭受了极大的痛苦——”

“这小孩是个女儿吧,先生?”

“是个女儿。这……这……只是一桩生意上的事——不必难过。小姐,假如这位可怜的太太,在她的孩子出生前遭受了极大的折磨,使得她决心不让这可怜的孩子再经受她饱尝过的痛苦,便想方设法要她相信她的父亲已经死了——别,别跪下!老天爷,为什么你要对我下跪?”

“因为你讲了实情。啊,亲爱的好心善良的先生,因为你讲了实情!”

“这……这……只是一桩生意上的事。你把我弄得心乱如麻了,心乱了,我还怎么办事呢?还是让我们清醒清醒头脑吧。要是不见怪,你是不是现在就说说,比如九乘九便士是多少,或者二十个基尼 是多少先令,这很有好处。我也就可以对你的精神状况放心了。”

他把她轻轻扶了起来,她没有直接回应他的要求,只是静静地坐着,那双一直紧紧抓住他的手腕的小手,已经不再像原来那样颤抖了。这一来,贾维斯·洛瑞先生重又定下心来。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拿出勇气来!来办事情!你面前还有许多事等着你去办哩,都是意义重大的事。马奈特小姐,你的母亲是这样安排你的前程的。她一直到死——我认为她是因心碎而死的——始终都没有放弃寻找你父亲,却一无所获。她去世时,你才两岁,她盼望你长得健康美丽,生活得快乐幸福,不让你的生活给蒙上乌云,不让你担惊受怕,悬着一颗心,不知道父亲究竟在狱中耗尽心力,还是仍在那儿挨着漫长的岁月。”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以羡慕爱怜的心情,俯视着那头飘垂的金发,仿佛在他的想象中,这头金发也许已经变成花白了。

“要知道,你的父亲并没有多少财产,所有一切全都留给你母亲和你了。在金钱或其他财产方面,到现在为止,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不过……”

他感到手腕被抓得更紧了,就没有再说下去。那曾特别引起他注意的前额上的表情,现在已凝固成一种深沉的痛苦和恐怖。

“不过他已经——已经找到了。他还活着。大大变了样,这很有可能;可能都快不成人样了,尽管我们抱着乐观的希望。人总算还活着。你父亲已经被送到巴黎一个先前的老仆人家里,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去那儿。我呢,去认明他,只要我能做到;你呢,去使他恢复生活、感情、责任、休息和安乐。”

一阵战栗传遍她的全身,而且从她身上传到了他身上。她用一种低微、清晰而又敬畏的音调说道,就像在说梦话:

“我是去看他的鬼魂啊!那是他的鬼魂吧——不是他!”

洛瑞先生默不作声地抚摸着那双抓住他手腕的手:“好啦,好啦,好啦!你看,你看!现在事情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了。你已经走了一段去这位可怜的蒙受不白之冤的先生那儿的路,再走一程海路,一程陆路,你很快就能到达他本人的身边了。”

她又用同样的声调悄声说:“我一向自由自在,一向无忧无虑,他的鬼魂还从来没有找过我呢!”

“只有一件事还得提醒你,”洛瑞先生加重了语气,想要促使她引起注意,“找到他的时候,他已改用另一个名字,他自己原来的名字,早就被人遗忘或者早就隐瞒下了。现在去打听他的真名实姓,不仅无益,反而有害;要去追究这么些年他是无人过问还是被人有意长期囚禁,也是有害无益的。现在,任何的刨根问底,都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因为这是很危险的。最好是不管在什么地方,不论用什么方式,都不要提起这件事,而且无论如何得马上把他转移出法国。即使是我,作为一个英国人安全有保障,即使是台尔森银行,对法国的信贷举足轻重,也都只好避而不谈这件事。我身边没有带明文谈到这件事的片纸只字。这完全是一项秘密服务项目。我所有的证件、账目、备忘录,全都包罗在‘复活’这个词里了;这可以表示任何意思。可是怎么啦?你一点也没留神听!马奈特小姐!”

她一动不动,悄无声息,依然坐在他的手的下方,甚至没有仰倒在椅子里,可完全失去了知觉;她两眼睁开,失神地看着他,刚才的那种表情,看上去仿佛已经雕刻或烙印在她的前额上。她把他抓得紧紧的,使得他不敢骤然抽身,生怕会伤着她,因而只得一动不动地大声呼救。

一个模样粗野的女人,抢在仆役的前面跑进了房间。洛瑞先生虽然心急如焚,也看清了她浑身上下一片通红,连头发也是红的,穿一件式样古怪的紧身衣,戴一顶非常奇特的软帽,像近卫军戴的特大号高皮帽,或者像一大块斯提耳顿干酪 。她当机立断,用她壮实有力的手,当胸一掌,把他推到最近的墙上,从而迅速地解决了他从那可怜的年轻小姐手中脱身的问题。

“我真以为这一定是个男子汉哩!”洛瑞先生撞到墙上时,上气不接下气地想道。

“嗨,瞧你们这帮人!”这女人冲着仆役们咆哮起来,“还不赶快去拿东西来!站在那儿盯着我干吗?我有什么好看的,呃?干吗还不去拿东西?你们要是还不快去把嗅盐、冷水和醋拿来,我要叫你们好看!快去!”

大家立即分头去拿这些苏醒剂了,她则轻轻地把病人放到一张沙发上,熟练而又温柔地照料着她,管她叫“我的宝贝”“我的小鸟”,还骄傲地、小心翼翼地把她的金发理顺,让它散披在肩上。

“喂,你这个穿棕色衣服的!”她愤愤地转向洛瑞先生说,“不把她吓死,你就没法和她说清你要说的话了吗?你瞧瞧她,漂亮的小脸煞白,两手冰凉,你这叫‘银行家’?”

洛瑞先生让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弄得窘迫不堪,只好站得远远地看着,谦卑地勉强表示赞同。那个强健有力的女人,用“我要叫你们好看”这种没作进一步说明的神秘惩罚,把还站在那儿的仆役们撵走后,就有板有眼地用一套套方法,使受她照管的人苏醒了过来,然后哄着她把她那低垂的头靠在她的肩上。

“但愿她就会好起来。”洛瑞先生说道。

“就是好起来,也不会谢你这个穿棕色衣服的。我宝贝的小美人哟!”

“我希望,”洛瑞先生又谦卑地勉强表示赞同,然后说,“你能陪马奈特小姐去法国吗?”

“说得倒挺中听的!”强健有力的女人回答说,“要是命里注定我要漂洋过海去,你想老天爷会让我投生在这个岛上吗?”

这又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贾维斯·洛瑞先生只好退出房间去考虑了。

第五章 酒店

一大桶酒掉落在街心,摔破了,这事故发生在人们把它从大车上卸下来的时候。酒桶突然滚落下来,桶箍断裂,木桶像胡桃壳似的四分五裂,刚好散落在酒店门前的石头街道上。

附近一带的人,有的扔下活儿,有的不再闲逛,全都赶到出事地点喝酒来了。街道上铺的石头,七高八低,大小不一,棱角凸出,仿佛存心要把一切走上前来的人都弄残废似的。这些石头把酒圈成了一个个小酒洼,照着酒洼的大小,周围全都挤满了数目不一的抢酒喝的人。有的男人跪在地上,用双手把酒捧起来啜饮,或者趁酒还没有从指缝间流掉,捧给从他们肩上伸进头来的女人吮吸;还有一些人,有男有女,用破陶杯在酒洼里舀着,甚至有人用女人的头巾去蘸,然后挤进小孩的嘴里;为了不让酒流失,有的人用泥筑起了小小的堤坝;还有旁观者听从高处窗口里的指挥,奔东赶西,忙着拦截那些涌向新方向的涓涓细流;也有人在那些被酒浸透的酒桶板上下功夫,起劲地舐着,吮着,甚至津津有味地啃嚼那些被酒沤软的木桶碎片。这里没有排水沟,酒不会流走,可是不仅所有的酒都被吮干喝净,连不少烂泥也一并被带走了,就像这条街上有了个清道夫似的——假如熟悉这条街道的人,真的相信会有奇迹出现的话

在这场抢酒比赛中,男女老少的欢声笑语响彻街市,极少野蛮粗俗,更多的是嬉戏和欢乐,其中蕴含着一种特殊的友谊,一种显而易见的人人都想和别人交往的意愿,特别是那些运气较好或性格开朗的人,他们嬉笑拥抱,彼此祝酒,互相握手,甚至有十几个人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待到酒已喝尽,那些酒流最多的地方被手指挖出一个个小泥坑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欢闹,也就突如其来地停止了。那个原来在锯木柴,把锯子往柴堆中一扔赶来喝酒的男人,这时又拉起了锯子;那个把一小盆热灰扔在门口台阶上的女人,又回去端起盆子,烘烤自己和孩子冻僵的手脚去了;那些赤着胳臂、头发缠结成团、脸色苍白的男人,刚才从地窖里钻出来,出现在冬日的阳光下,现在又钻回地窖去了。街道又被愁云惨雾笼罩,对这儿来说,这种凄惨的情景,比阳光灿烂更加自然和谐。

洒出的酒是红葡萄酒,它染红了巴黎近郊这个圣安东尼区 狭窄街道的地面,也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赤脚、许多木鞋。那锯木柴男人手上的红色,印到了木柴上;那哺育婴儿的女人把染上红色的头巾重又缠到头上时,红色印上了额头;那些贪婪地啃嚼过酒桶碎片的人,像老虎吃了活物满嘴通红;一个满嘴血红的爱开玩笑的高大汉子,头上搭一顶脏口袋似的睡帽 ,用手指蘸起和着泥的酒浆,在一堵墙上写了个“血”字。

这种酒洒满街心的石头,许多人被它染得血红的时日,快要到来了。

笼罩在圣安东尼圣颜上的乌云,被倏忽即逝的一缕微光驱散了一会儿,如今又黑沉沉地聚拢来了——寒冷、肮脏、疾病、愚昧和贫穷,是侍候在这位圣者座前的五位老爷,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王公贵族,特别是最后那一位。那些在磨盘下(当然不是神话中那种能把老人磨成青年的神磨 )可怕的被磨了又磨的标准小民,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在门廊下踯躅徘徊,从窗口失神张望,在寒风中衣不蔽体地缩成一团。那折磨他们的磨盘,把青年人磨成了老头,把小孩磨得脸老声沉;无论在儿童还是成人的脸上,都深深地刻印着饥饿的旧痕新迹。饥饿到处横行。饥饿被推出高楼大厦,钻进挂在竹竿和绳子上的破衣烂衫;饥饿和麦秆、破布、木片、废纸一起成了衣服鞋帽;饥饿也附在那男人锯下的小柴片上;饥饿从不冒烟的烟囱上朝下俯视着,从满是找不出半点可供充饥的残渣余屑的垃圾堆的肮脏街道上冒出来。饥饿刻在面包店老板的货架上,存货不多的每块劣质面包上,都写着“饥饿”二字;在腊味铺里,每一根待售的死狗肉腊肠上,也有饥饿的印迹;在炒栗子的转筒里,饥饿的枯骨和栗子一起咯咯作响;饥饿被碾成了粉末,撒在那一小碟用几滴舍不得放的油煎出来的带皮土豆片上。

所有适合它逗留的地方,它都流连不去。它栖身在一条臭气冲天、狭窄弯曲、和别的狭窄弯曲街道相连的街道上;街上挤满衣衫褴褛、头戴睡帽的人,人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破衣烂帽的臭味;一切看得见的东西,都带着凄楚的目光,看着这些脸带病容的人。可是在他们那走投无路的神色中,还是流露出一种困兽犹斗的情绪。虽然他们无精打采,骨瘦如柴,他们当中仍然不乏冒着怒火的眼睛,不乏因强忍紧闭得发白的嘴唇,也不乏自己被绞或用作绞人的绞索似的紧锁的双眉。店铺的招牌(数目几乎和店铺一样多)上全都是表示贫穷的凄惨画面。肉店画的是皮包骨头的肉,面包店画的是最粗劣的面包,酒店信手乱画了几个酒客对着几杯分量不足的薄酒发牢骚,或者交头接耳凑在一起密谈。除了工具和武器,没有一样东西有兴隆的景象;只有刀具铺的刀斧锋利闪亮,铁匠铺的铁锤沉重有力,枪械铺的枪械杀气腾腾。让人摔断腿的石头路面,到处是泥坑水洼,石头虽然没有走道,但会突然跑到你的家门口来。为了补缺,排水沟奔到了街心——这是指有水可排时,只是在大雨滂沱之后,可是紧接着,它就会怪病发作似的,冲进各户人家。街上,要隔一段很远的路,才有一盏粗陋的街灯,用绳子和滑轮吊着;到了晚上,点灯人把灯放下点着,然后重又吊了起来,一束昏黄的灯光就在人们头上无力地摇曳,仿佛是在海上。它们确实是在海上,这艘船和全体船员,正面临着暴风雨的危险。

总有一天,这一地区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人们,会因为整日无所事事,腹中饥饿难当,而对那点灯人的行当琢磨起来,久而久之,就会想到要将他的方法加以改进,用那些绳子和滑轮把人吊起来,来照亮他们处境的黑暗。不过,现在这种时候还没有到来;每一阵掠过去的法国的风,都只是徒劳地吹动了稻草人 的破衣烂衫,因为那些歌喉婉转、羽毛艳美的鸟儿,并没有引起警觉。

这家酒店就开在街角上,在外观和等级上都比别的店高出一筹。酒店老板穿着黄马甲、绿裤子站在门外,看着人们在争喝洒在地上的酒。“这跟我不相干,”最后他耸了耸肩膀说,“是市场送酒人干的好事,让他们另外再送一桶来。”

他一眼看见了那正在墙上涂字的、爱开玩笑的高个子,隔街朝他喊了起来:“喂,我说加斯帕,你在那儿干什么呀?”

那人像他们那帮人习惯的那样,意味深长地指了指他闹着玩写的字。可是他碰了个壁,彻底失败了,这在他们那帮人中也是常有的。

“又在干什么?想进疯人院吗?”酒店老板说着,穿过街去,抓起一把烂泥,把那个闹着玩的字涂掉,“干吗写在大街上?难道——告诉我——难道你就没有别的地方好写这种字了吗?”

他一面劝,一面用一只干净的手朝那爱开玩笑的人心口上点了点(也许有意,也许无心),那人用手拍了一下对方的手,灵活敏捷地朝上一蹦,然后用一个夸张的舞蹈动作跳落在地上,一只脏鞋子便顺势从脚上甩到手中,他拿着举了起来。如此看来,他是个爱开恶作剧式(不能说恶劣凶狠)玩笑的人。

“穿上,穿上,”酒店老板说,“去喝酒,喝酒去!”说着,在对方的衣服上擦干净满是泥污的手,他这样做完全是故意的,因为这手是因他弄脏的,然后他才重又穿过街道,回到酒店里。

酒店老板三十来岁,粗脖子,像个雄赳赳的武夫。他一定火气很旺,尽管天气寒冷入骨,他仍未穿外衣,只把衣服搭在肩上。衬衫袖子高高卷到肘部,露出棕色的胳臂。一头浓密卷曲的黑色短发,没戴帽子。他一身全都黝黑,眼睛很有神,而且两眼之间间隔开阔。总的说来,从外表看,脾气不错,也不见得能饶人;显然,这是个意志坚强、信心坚定的人;这种人,在两边是深渊的羊肠小道上,最好不要和他狭路相逢,因为他是死也不会回头的。

他走进店里时,他的妻子德发日太太正端坐在柜台后面。他太太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身材粗壮,有一双似乎什么都不看却什么都不放过的眼睛,一只大手上戴着沉甸甸的戒指,脸色镇静,相貌坚毅,举止从容不迫。德发日太太身上有一种品质,让人可以由此断定,她所经管的任何账目都是不大会出错的。生性怕冷的德发日太太身上紧裹着毛皮衣服,头颈上还围着一块色彩鲜艳的披肩,不过一对大耳环倒没有被遮住。她面前摆着编织活,但没有编织,而是捏着一根牙签在剔牙。她用左手托着右肘,专心致志地剔着,丈夫进来时她没有作声,只是轻轻咳了一声,这一声咳嗽,加上她微微向上抬了抬那浓黑的眉毛,暗示她丈夫好好注意店里酒客的情况,因为就在他走到街对面去时,来了新顾客。

酒店老板转眼朝四周打量,最后,目光停留在角落里坐着的一位年老绅士和一位年轻小姐身上。店堂里还有另外几个顾客:两个在玩纸牌;两个在玩多米诺骨牌;三个站在柜台旁,慢腾腾地呷着杯子里的那一点儿酒。当他走到柜台后面时,注意到那位老先生向那位小姐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你们他妈的到这儿来捣什么鬼?”德发日先生自言自语地说,“我又不认识你们。”

他假装没看见那两个陌生顾客,顾自跟站在柜台旁喝酒的三位顾客攀谈起来。

“怎么样,雅克 ?”三人中的一个问德发日先生,“洒在地上的酒都喝光了吗?”

“喝得一滴不剩了,雅克。”德发日先生回答。

待他们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正在用牙签剔牙的德发日太太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

“这班穷哥们儿,”三人中的第二个对德发日先生说,“是不大能尝到酒味的,除了黑面包和死亡,尝不到别的味。是吧,雅克?”

“是的,雅克。”德发日先生回答。

在第二次这样互唤这个名字时,德发日太太依旧泰然自若地在用牙签剔牙,过后她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

三个人中的最后一个放下喝干的酒杯,咂了咂嘴,开口说话了:

“唉,越来越糟糕了!这班穷哥们儿嘴里尝的尽是苦味,他们过的总是苦日子,雅克。我说得对不对,雅克?”

“说得对,雅克。”德发日先生这样回答。

第三次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德发日太太把牙签放到一边,眉毛高高抬起,在座位上轻轻地挪动了一下身子。

“行了!没错!”她丈夫嘟囔着说,“先生们,这是我太太。”

三位顾客一齐向德发日太太脱帽致敬,把帽子拿在手中挥动了三下。她低了低头,朝他们很快看了一眼,受了他们的礼,然后就漫不经心地朝酒店看了一圈,不慌不忙地拿起编织活儿,聚精会神地织了起来。

“先生们,”她丈夫说,眼睛一直留神地注视着她,“日安,刚才我出去时,你们在打听,说是想要看看那个带家具的单人套间。它就在六楼,楼梯口在紧靠这里左首的那个小院子里,”说着他用手指了指,“就在我酒店的窗口旁边。我这会儿想起来了,你们当中有一位去过那里,他可以领路。先生们,再见。”

他们付了酒钱,走了。德发日先生的眼睛一直留神着他那正在编织的妻子。这时,那位年老的绅士从角落里走了过来,要求和他说句话。

“遵命,先生。”德发日先生答应说,默默地跟他走到门边。

他们的交谈非常简短,但十分干脆,老先生几乎刚开口,德发日先生便大吃一惊,全神贯注地听了起来。不到一分钟,他就点点头,走出门去。那位绅士接着对年轻小姐做了个手势,也一齐跟了出去。德发日太太手指灵巧地飞快编织着,眉毛一动也不动,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贾维斯·洛瑞先生和马奈特小姐,就这样走出酒店,跟着德发日先生来到楼梯口,就是刚才他指点那另外三个人进去的地方。楼梯口外面是个黑乎乎、臭烘烘的小院,这是个公用的总出入口,里面有一大堆房子,住着许多人家。在通向阴森森的砖铺楼梯的阴森森的砖铺过道里,德发日先生朝老主人的孩子单腿跪下,吻了吻她的手。这本是个文雅的动作,可是他做得一点儿也不文雅。顷刻之间,他的神情发生了十分明显的变化,他脸上已没有温和善良的表情,也不再有坦白直率的神态,一下子变成了一个诡秘、愤怒的危险人物。

“楼很高,不大好上,最好慢点儿。”开始上楼梯时,德发日先生用严峻的声调对洛瑞先生说。

“就他独自一个人吗?”洛瑞先生悄声问道。

“独自一个人!上帝保佑,谁能跟他住在一起呀?”对方同样低声回答。

“那他一直独自一个人?”

“是的。”

“是他自己希望这样?”

“是他自己要这样的。他仍和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那之前他们找到我,问我是不是肯冒风险收留他,小心照顾他——现在他还和那时一模一样。”

“他大变样了吗?”

“变了!”

酒店老板收住脚步,用手捶了捶墙,狠狠地咒骂了一句。这比任何的正面回答都有力多了。洛瑞先生和他的两位同伴越爬越高,他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了。

这样的楼梯,连同它的附属设施,在巴黎那些较老较拥挤的地区,在今天来说,该算是够差的了;而在那个时代,对于尚未习惯、未变麻木的感官而言,真是糟糕透了。住在这座又臭又脏的高楼里的每户人家——也就是说,开向这个公用楼梯的每一扇门内的房间——除从各自的窗口扔出一部分破烂外,全都把垃圾倒在门口的过道里。即使贫寒和穷困没有用它们那无形的污秽玷污了空气,这些垃圾不断产生的难以控制、无法消除的大量臭气,足以把空气污染了;而这两股污源合在一起,便更加难以忍受了。一路的空气都这样恶浊,楼梯又陡又暗又脏。贾维斯·洛瑞先生变得越来越心神不定,他的年轻同伴也越来越激动不安,因而他们不得不两次停下来歇息。每次都停在一扇凄惨的小格子窗前,仅存的一点没变味的好空气,似乎都从这里逃之夭夭,而所有腐败变质、令人作呕的气味,似乎都从这里缓缓爬了进去。透过锈迹斑斑的铁窗栅,不用眼看,光凭那气味,就可以觉出附近一带的乌烟瘴气、杂乱无章。在视力所及的范围内,在比巴黎圣母院两座高塔的尖顶更近更低的地方,已经没有任何健康生活和高尚志趣的希望。

终于爬到了楼梯的尽头,他们第三次停了下来。可要到那间阁楼,还得往上爬另一道更陡更窄的楼梯。酒店老板一直走在前面一点,而且总是走在靠近洛瑞先生一边,好像生怕那位年轻小姐会向他提出什么问题。直到这会儿,他才转过身来,小心翼翼地摸着搭在肩上的外衣口袋,掏出一把钥匙。

“这么说门是锁着的,朋友?”洛瑞先生吃惊地问。

“嗯,是的。”德发日先生冷冷地回答。

“你认为有必要把这位不幸的先生这样禁闭起来吗?”

“我认为有必要锁上。”德发日先生紧皱起双眉,凑近他的耳朵悄声说。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他被锁着过了那么多年,要是现在让门开着不锁,他会给吓得——狂喊乱叫——发疯——死掉——还有我说不上的灾难。”

“这怎么可能?”洛瑞先生叫了起来。

“这怎么可能?”德发日先生悲愤地重复了一句,“是啊,我们生活的虽然是个美好的世界,可是这是可能的,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事情都是可能的,不但可能,而且已经有了——有了,瞧你说的!天底下,哪儿都有,每天都有。魔鬼万岁。我们还是继续上去吧!”

这席对话是悄声低语进行的,一个字也没有传到那位年轻小姐的耳中。但是这时,由于她过于激动,浑身颤抖不已,脸上显得如此焦虑不安,尤其是这般畏惧惊恐,洛瑞先生觉得自己有责任劝说几句,让她恢复勇气。

“鼓起勇气来,亲爱的小姐,勇敢些!这是办业务!最糟糕的时刻就要过去了。随后,你带给他的一切好事、一切宽慰、一切幸福,就会开始。请我们的好朋友过来,扶你一把吧。对了,朋友德发日,来吧,这是桩业务,办桩业务!”

他们慢慢地、轻轻地往上爬去。梯子很短,很快就到了顶上。由于这儿有个拐角,他们一眼就看见了三个人。那三个人都低着头,紧凑在门边,透过墙上的缝隙或窟窿,正聚精会神地在朝房里张望。听到脚步声到了跟前,他们连忙转过身来,直起腰,这才让人看出,原来就是刚才在酒店里喝酒的那三个同名的人。

“你们来得这么突然,我把他们三个给忘了。”德发日先生解释说,“好小子们,先离开一下,我们要在这儿办点事。”

三个人擦身而过,悄悄地下楼去了。

这层楼看来没有别的门了,等那三人一走,酒店老板就径直来到这扇门前。洛瑞先生略带怒意地低声问他:

“你把马奈特先生当作展览品了?”

“你看见了,我只让经过选择的少数人看。”

“这样做合适吗?”

“我想是合适的。”

“这少数的是什么人?你是怎么选择的?”

“我选的是真正的人,和我同名的人——我叫雅克——让他们看看,对他们有好处。行了,你是英国人,那是另一码事。请你们在这儿稍等一会儿。”

他打了个手势,要他们靠后站,然后弯下腰,从墙缝朝里张望。他很快又抬起头来,在门上拍了两三下——显然,这只不过是为了弄出声音,没有别的用意。出于同样目的,他又用钥匙在门上划了三四下,然后才笨手笨脚地把钥匙插进锁孔,尽量使劲地转动着钥匙。

门在他手下慢慢地朝里打开了,他朝房里看了看,说了句什么。一个微弱的声音回答了句什么,两人都只说了一两个词。

他回过头来,招呼他们进去。洛瑞先生用胳臂紧紧搂住姑娘的腰,撑持着她,因为他发觉姑娘的身子直往下沉。

“这——这——这是桩业务,办桩业务!”他极力鼓励着,颊上与业务无关的泪水在闪亮,“进来吧,进来!”

“我怕。”她哆哆嗦嗦地回答。

“怕?怕什么?”

“我说的是怕他,怕我父亲。”

领路人打手势叫他们快进去,而她却是这个模样,洛瑞先生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拉住搭在肩上那只哆嗦的胳膊,让它搂住自己的脖子,稍稍把她架起,连背带扶,匆匆把她搀进房间。一进房间,他就把她放下,扶着她,让她靠在自己身上。

德发日先生拔出钥匙,关上门,从里面把门锁上,再拔出钥匙,拿在手中。所有这些他都做得有条不紊,还尽量把声音弄得又响又刺耳。末了,他以均匀的步伐走过房间,走到窗口旁边。他在窗前停下,转过脸来。

这间阁楼,原本是用来堆放木柴之类的东西的,又黑又暗。那个老虎窗式的窗户,其实是开在屋顶的一个门,外面装着一个小吊车,用作从街上往里吊东西。窗口没安玻璃,而是像法国房子的任何门那样,有两扇中间关闭的门。为了御寒,一扇门紧紧关着,另一扇也只开着一条缝。因此,透进来的光线很少,刚进来的时候,简直什么也看不清;只有长年累月对这习惯了的人,才能具有在这种昏暗光线下干细活的本领。此时,在这间阁楼上,确有一个人在干细活,酒店老板站在窗前看着他。这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背朝着门,脸对着窗,坐在一张矮凳上,向前弓着腰,正忙着在做鞋。

第六章 鞋匠

“日安!”德发日先生俯视着那埋头做鞋的白发老人的头说。

那头抬了抬,仿佛从远处传来的一个非常微弱的声音做了回答:

“日安!”

“哦,你还在一个劲儿地干活?”

沉默了许久,那头又抬了抬,那微弱的声音又答道:“是的——我在干活。”这回,一双干瘪凹陷的眼睛朝问话人看了看,然后又低下头去。

那声音微弱得可怜而又可怕。这无疑和长期幽禁及饮食粗劣有关,但主要还不是由于肉体上的衰弱,它的特别可哀之处,在于它是孤栖独处、言语久废的结果。这声音像是许久以前发出声音的最后微弱无力的回音。它已经完全丧失了人类声音的活力和生气,使人感到仿佛是一度娇艳的色彩退去,变成了一点淡淡的渍痕。它是如此低沉抑郁,简直像发自地层深处。这声音强烈地表达了一个绝望无救的人的心灵,一个在旷野里孤独飘零、饥寒交迫的游子,倒毙前就是以这样的声音来追念家乡和骨肉亲友的。

他又默默地干了几分钟活,那双干瘪凹陷的眼睛又朝上看了看,既无兴趣也无好奇,只有一种机械呆板的直觉,觉得那唯一天天见面的人站着的地方现在还没空出来。

“我想要,”德发日说,眼光一直没有从鞋匠身上移开,“让光线多进来一点,稍微亮一点,你受得了吗?”

鞋匠停下手里的活计,漠然听着,眼睛朝身旁的地板看了看,又以同样的神情朝另一旁的地板看了看,然后抬头看着说话的人。

“你说什么?”

“稍微亮一点,你受得了吗?”

“你要是让亮光进来,我就只得受了。”(说到“只得”两字时,他微弱无力地加重了一点儿语气。)

原来开着的半扇窗门又开大了一点,然后就停在了那个角度上。一长方光线落进了阁楼,照见了这个做鞋的人和他膝头一只未做完的鞋子。他停下手中的活。在他脚旁和凳子上,散乱地放着几件常用的工具和一些碎皮。他的胡子雪白,参差不齐,但不太长。脸颊下陷,目光明亮。即使乌黑的眉毛和蓬乱的白发下那对眼睛长得不大,有了这瘦削凹陷的双颊衬托,也就显得大了,更何况它们生来就大,因而看上去就有点异乎寻常了。他那破旧不堪的黄色衬衣,领子敞开着,露出瘦削干瘪的躯体。他整个人,他那破旧的帆布外套,松松垮垮的袜子,以及身上所有的破烂衣着,由于长年接触不到阳光和新鲜空气,全都已经褪色,一律变成了旧羊皮纸似的黄色,简直分辨不清哪样是哪样了。

他举起一只手来挡住眼前的光亮,那手上的骨头看来都像是透明似的。他放下手中的活,就这样两眼发愣呆坐着。他每次瞧看面前的人,总要先低头朝自己的这边看看,朝那边瞧瞧,好像他已经丧失了把方向和声音联系起来的习惯;他每次都要这样左顾右盼一番后才肯说话,可在这以后,往往又忘了开口了。

“你想要今天做完这双鞋吗?”德发日先生问道,打手势要洛瑞先生走上前来。

“你说什么?”

“你打算今天做完这双鞋子吗?”

“我说不上是不是打算这样。我想是吧。我不知道。”

不过这一问,让他想起了他的活计,他又埋头干了起来。

洛瑞先生悄悄走上前来,把姑娘留在了门边。他在德发日身旁站了一两分钟,鞋匠抬头看了看,他发现多了一个人,但并没有表示惊讶,可是在他看着这个新出现的人时,却不由自主地举起一只手,那哆嗦的手指伸到唇边(他的嘴唇和指甲全都是铅灰色的),随后那只手又回落到活计上,他重新埋头做起鞋来,那表情和动作,都只是刹那间的事。

“瞧,有人看你来了。”德发日先生说。

“你说什么?”

“来客人了。”

鞋匠像先前那样仰头看了看,但是手没有离开活计。

“瞧!”德发日说,“这位先生是行家,一眼就能看出这鞋子做得好或坏。把你正在做的那只鞋给他看看。拿着,先生。”

洛瑞先生接过了鞋。

“告诉先生这是什么鞋,做鞋的人叫什么名字。”

这次停顿的时间比以往更长,半晌后鞋匠才回答:

“我忘了你问我什么了,你说什么来着?”

“我说,你能不能说说这是什么鞋,好让先生知道。”

“这是只女鞋,是年轻小姐走路穿的鞋。这是时新的式样。我以前没见过这种式样。我手头有个鞋样。”他朝那只鞋看了一眼,露出了一点倏忽即逝的得意神色。

“那么做鞋人的名字呢?”德发日问。

现在他手中没有了活计,就把右手指节放进左手掌心,然后又把左手指节放进右手掌心,后来又用手摸摸长满胡子的下巴,就这样循环反复,一刻不停。他经常说完话就陷入茫然状态,要把他从茫然中唤醒,就像是要把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从昏迷中唤醒,或者说像是千方百计留住一个弥留的人的灵魂,希望他能最后道出某些隐情。

“你是问我的名字吗?”

“是的,我问你的名字。”

“北楼一百零五号。”

“就这个吗?”

“北楼一百零五号。”

他发出一种疲惫的声音,既非叹息,也非呻吟,然后重又埋下头去干活儿,直到沉默被再次打破。

“你的职业不是鞋匠吧?”洛瑞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问。

他那对干瘪凹陷的眼睛转向德发日,仿佛想把这个问题转给他,但是由于得不到对方的帮助,他看了看地板,只好又转过去看那问话人。

“我的职业不是鞋匠?是的,我的职业不是鞋匠。我——我是在这儿学的。我自己学的。我请求准许我——”

他又出了神,竟达数分钟之久。在整个这段时间里,双手都反反复复地做着前面说的那一套动作。后来,他的目光终于又慢慢转回到刚才他茫然注视的那张脸上;当眼光停留在那张脸上时,他吃了一惊,于是又接着说话,就像是个刚刚睡醒的人,重又回想起头天晚上的话题一样。

“我请求准许我自学做鞋,费了很长时间,经过许多周折,才得到准许,打那以后,我就一直做鞋。”

他伸手要回刚才从他手里拿走的鞋时,洛瑞先生仍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脸问:

“马奈特先生,你一点也不记得我了吗?”

鞋掉落在地,他坐在那儿定睛注视着问话人。

“马奈特先生,”洛瑞先生把一只手放在德发日的胳臂上,“你一点也不记得这个人了吗?看看他,看看我,马奈特先生,从前的银行职员,从前的业务关系,从前的仆人,从前的日子,你脑子里难道一点都想不起了吗?”

这个被禁锢了多年的囚犯坐在那儿,轮番地打量着洛瑞先生和德发日。他眉宇间笼罩着的愁云,渐渐地消散了,那长期被湮没的、热诚生动的灵秀之气显露了出来,但这股灵秀之气很快又被愁云笼罩,变得越来越淡,终于逝去了,不过它确实出现过。他的这种表情,竟如此真切地重现在姑娘那年轻美丽的脸上。这时,她已顺着墙根慢慢走到一个可以看清老人的地方,现在正站在那儿朝他打量着。起初,她提起了双手,这也许是出于惊恐,也许是不忍心看他,但此时她已迫不及待地朝他伸出颤抖的双手,渴望把那张幽灵似的脸拥在她年轻温暖的胸膛,用爱来使他重新获得生命和希望——他那种表情竟如此真切地重现在她年轻美丽的脸上(只不过更为强烈),仿佛是一道移动的光芒,从他脸上转到了她的脸上。

阴暗又落到了他的眉宇间。他看着这两个人,表情越来越淡漠。他的眼睛又像原来那样黯然失神,时而看看地上,时而看看周围。末了,他深深地长叹一声,拾起鞋子,重又埋头干起活来。

“你认出他来了吗,先生?”德发日悄声问道。

“是的,不过只有一刹那。开始,我以为一点没有希望,可是毫无疑问,有那么一会儿,我确实看见了我过去十分熟悉的那张脸。嘘!让我们再往后退退。别说话!”

姑娘已从阁楼的墙边走过来,走到他坐的凳子跟前。她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抚摸到他,而他竟一无所知,埋头干活,此情此景实在有些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出一点声音,她像个精灵,站在他的身旁;而他,则只顾埋头干活。

过了好半晌,他终于需要把手里的工具换成鞋匠刀了。刀就在他身边,但不是她站着的这边。他拿起刀,正要重新埋头干活,突然看见了她裙子的下摆。他抬起眼睛,看到了她的脸。两位站在一旁看着的人,急忙走上前去,可是她用手势止住了他们。她一点也不怕他用刀子伤害她,不过他们两人实在有些担心。

他用吓人的眼神注视着她,过了一会儿,嘴唇嗫嚅着像要说什么,却没有发出声来。他呼吸急促艰难,过了半晌,才听见他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

滚滚热泪流下了她的脸颊,她把自己的双手放在唇上亲了亲,向他送去一个飞吻,然后把双手抱在胸前,仿佛抱着他那受尽磨难的头。

“你不是看守的女儿吗?”

她叹息着说了声:“不是。”

“你是谁?”

她生怕自己一时还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没有作答,而是傍着他在凳子上坐了下来。他往一旁退避,可是她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臂上。这一来,他突然异常激动地一惊,一阵震颤通过他的全身。他轻轻放下刀子,坐在那儿凝视着她。

她把那长长的金色鬈发匆匆撩到旁边,让它顺着脖子披垂下来。他一点一点地伸过手去,托起她的头发看了又看。看着看着,又走了神,接着便深深叹了口气,重又埋头干起活来。

没过多久,姑娘放开了他的胳臂,把手放到了他的肩上。他疑疑惑惑地朝那手看了两三次,似乎想要确定一下它是否真的在那儿,然后放下活计,伸手从胸前摸出一个用发黑的线拴着的小破布包,他小心翼翼地在膝头打开小包,里面包着少许头发——不过是一两根长长的金色头发,那是他多年前在手指上绕好理顺了的。

他又把她的头发拿在手中,仔细察看。

“是一样的。这怎么可能?那是什么时候?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种专心致志的生动表情,重又回到了他的眉宇间,他似乎渐渐意识到她已长着这种头发了。他把她转过身来对着亮光,仔细地朝她察看着。

“那天晚上,我被人叫出去时,她曾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生怕我走,可我毫不在乎——当他们把我关进北楼时,我在袖子上发现了这几根头发。‘把这几根头发留给我吧!它们也许能使我的灵魂飞出,但绝不可能帮助我的肉体脱逃。’这就是当时我说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的嘴唇反复动了许多遍,才把这番话说了出来。不过他一旦找到了要说的话,那话也就连贯而来,虽然说得很慢。

“这是怎么回事?——那是你吗?”

他突然令人吃惊地抱住了她,两位站在旁边看着的人又吓了一跳。可是她仍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让他抱着,只是悄声说道:“我求你们了,两位好先生,请你们别过来,别说话,别动!”

“听!”他大叫起来,“这是谁的声音?”

他这样叫喊时,双手放开了她,举向自己的苍苍白发,发疯似的揪扯着。待这阵发作停息,除做鞋外,一切都又在他心中逝去了。他收拾起小布包,尽量在胸前拴得更牢;但他还在打量她,凄然地摇着头。

“不,不,不,你太年轻,太漂亮了。不可能。看看我这个囚犯,已经成了什么样子。这双手已不是她当年熟悉的那双了,这张脸也不是她当年熟悉的那张了,这声音也不是她当年听熟的了。不,不。她——还有他——是在北楼的漫长岁月以前——那是多年以前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温柔的天使?”

看见他的语气和态度温和起来,女儿高兴得在他面前跪了下来,双手祈求似的放在他的胸前。

“啊,先生,你以后自然会知道我的名字,会知道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父亲,以及为什么我对他们那悲惨凄苦的命运竟会一无所知。可是现在我不能告诉你,也不能在这儿告诉你。此时此地,我能对你说的只有:求你抚摸我,祝福我。吻我,吻我呀!哦!亲爱的,亲爱的!”

他那头冰凉阴冷的白发和她的光辉灿烂的金发混在一起了,金发温暖,照亮了他的白头,仿佛是自由之光照遍了他的全身。

“要是你在我的说话声中,听出——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不过我希望是这样——要是你在我的说话声中,听出一种声音,和你从前听来如同美妙音乐的一种声音有相似之处,那就为这哭泣,为这哭泣吧!要是你在抚摸我的头发时,产生了某种感觉,使你回忆起年轻自由时依偎在你胸前的一个可爱的人,那就为这哭泣,为这哭泣吧!要是我对你说我们会有一个家,我要尽我所能孝顺你、服侍你,从而在你那颗可怜的心痛苦得日渐枯萎时,使你回想起一个荒废已久的家,那就为这哭泣,为这哭泣吧!”

她把他的脖子搂得更紧了,像摇孩子似的把他抱在怀中摇着。

“要是我告诉你,最亲爱的亲人啊,你的苦难已到尽头,我特地到这儿来接你脱离苦海,到英国去过和平安宁的生活,从而不再使你想起你的有为之年已被糟蹋,想起对你这般毒辣的法兰西祖国,那就为这哭泣,为这哭泣吧!要是我告诉你我的名字,谁是我那还活着的父亲,谁是我那已死去的母亲,使你明白我为什么不得不跪在可敬的父亲面前,求他宽恕,由于我那可怜的母亲为了爱我,向我隐瞒了他受难的真情,所以我从未为他奔走,不曾为他彻夜不眠,通宵哭泣,那就为这哭泣,为这哭泣吧!为她哭泣,也为我哭泣吧!两位好心的先生啊,感谢上帝吧!我觉得他那圣洁的眼泪濡湿了我的脸颊,他的抽泣呜咽叩击着我的心房。啊,看呀!为我们感谢上帝,感谢上帝吧!”

他倒在她怀里,脸埋在她胸前。此情此景,如此感人肺腑,他曾经经受的奇冤大难,如此令人不寒而栗,使得那两位在旁看着的人不由得掩住了脸。

好大一阵子,阁楼里寂静无声,他那急剧起伏的胸膛和不断颤抖的躯体已经归于平静,这是暴风雨后必然到来的平静——这是人性的标记,那叫作“生命”的暴风雨,最后必将归于宁静和沉默——那两人走上前来,把父女俩从地上扶起。原来,那位父亲已经渐渐滑到地上,疲惫不堪、昏昏沉沉地躺在那儿。那位女儿也顺势躺下依偎着他,好让父亲的头枕在她的胳臂上;她的头发披散在他的身上,替他遮住了亮光。

“要是不去惊动他,”当洛瑞先生连连擤了几次鼻涕,俯下身来看他们的时候,她做了个手势招呼他,“能立刻办好离开巴黎的手续,那样,就可以直接从这儿把他接走——”

“这得好好考虑考虑,他经受得住这趟旅行吗?”洛瑞先生问道。

“总比留在这个城里好,这里对他来说真是太可怕了。”

“说得对,”德发日说道,他正跪着一面察看,一面倾听,“总比留在这儿好。不管怎么说,马奈特先生都是及早离开法国为好。要不要我去雇一辆马车和几匹驿马来?”

“这是业务,”洛瑞先生说,他又恢复了他那有条不紊的态度,“要是有业务上的事要办,还是我去办为好。”

“那你们就去吧,让我们留在这儿。”马奈特小姐催促说,“你们看,他已经很平静了,把他留给我照看,你们用不着担心。有什么不放心的呢?最好把门锁上,免得有人来打扰,我准保你们回来时,会看到他像现在一样安静。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好好照看他,一直等你们回来,然后我们就马上把他带走。”

洛瑞先生和德发日都不大赞成这个办法,主张他们两人中留下一个。可是天快黑了,时间紧迫,不但要去找好马车,还得办妥旅行证件。最后,他俩只好匆匆忙忙分了分工,赶紧分头去办各项事情了。

随后,夜幕渐渐降临,女儿把头枕在硬邦邦的地板上,紧靠在父亲身旁,守护着他。夜色愈来愈浓,他们俩都安安静静地躺着,直到一线灯光从墙缝中透了进来。

洛瑞先生和德发日先生已经做好旅行的一切准备,不仅带来了旅行斗篷和别的衣着,还带来了面包、肉、酒和热咖啡。德发日先生把这些吃的东西和拿着的灯放到鞋匠的板凳上(阁楼里除了仅有一张草垫铺的小床,再没有别的东西了),然后和洛瑞先生一起把囚徒唤醒,扶他站了起来。

他脸上是一副惊恐不安和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再聪明的人也猜不透他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他是不是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不是还记得他们和他说的话?他是不是明白他已经获得自由?这些全不是人的聪明才智所能解答的问题。他们想方设法跟他说话,可是,他那么慌乱不安的神情和久久答不出话来的模样,使他们对他的神志不清感到害怕,一致同意暂时不再去烦扰他。他时而有一种狂乱举动,失神地用双手紧抱住自己的头,这是以前不曾见过的;不过他一听到女儿的声音,就显得有点高兴,每当她说话时,他总是朝她转过头去。

他长期以来习惯于服从强制的命令,这时也以这种顺从的态度吃喝了别人给他的东西,穿戴上给他的斗篷和别的衣着。他爽快地让女儿挽住他的胳臂,还用双手拉住——紧抓住——她的手。

他们开始下楼。德发日先生提着灯走在前头,洛瑞先生则走在这小小行列的最后。他们沿着那长长的主楼梯刚走下几级,囚徒就停了下来,目不转睛地朝屋顶和四周的墙壁看着。

“你记得这地方吗,父亲?还记得上来的事吗?”

“你说什么?”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重复,他就喃喃地做出了回答,仿佛她已经重复问了一遍似的。

“记得?不,我不记得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明显,他已经不记得他是怎样被人从监狱带到这间房子里来的了。他们听见他在嘟囔着“北楼一百零五号”,当他朝四周察看时,显然是在寻找那长期禁锢他的城堡的墙。下到院子里了,他又本能地放慢了脚步,仿佛在等着放吊桥。这儿没有吊桥,他只看到一辆马车停在空旷的大街上,他马上放开女儿的手,又紧紧抱住了自己的头。

门口没有人群聚集,就连那么多窗户里也见不到一个人影;街上冷冷清清,异常寂静,没一个偶尔过往的行人。只能见到一个人,那是德发日太太——她靠在门柱上顾自编织着,什么也没有看。

囚犯已经坐进马车,她的女儿也跟着进去了,可是洛瑞先生的脚刚踏上马车踏板,就停了下来,因为鞋匠凄凄切切地要起他的制鞋工具和没做完的鞋来了。德发日太太马上朝她丈夫高喊,她去取来,说着边编织边穿过院子走进暗处。她很快就拿来了这些东西,递进车里——完了立刻又靠在门柱上编织,什么也没有看。

德发日先生爬到车夫的座位旁,说了句“去关卡!”车夫响亮地甩了一下鞭子,马车就在黯淡摇曳的车灯灯光的照耀下,辚辚地向前驶去。

在摇曳不定的车灯灯光的照耀下——灯光在比较平坦的路上亮些,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暗些——马车驶过了光明亮堂的店铺,衣着鲜艳的人群,灯光辉煌的咖啡馆和戏院,最后来到一个城门口。有几个士兵提着灯,站在哨所那儿。“拿出证件来,过路的!”“请看吧,长官,”德发日先生一边下车一边说着,随后郑重其事地把他拉到一边,“这些就是车里那位白发老先生的证件,他们把他连同这些证件一起交托给我,这是——”他放低了声音。那些军用提灯中出现了一点骚动,接着,一只穿着军装的胳臂,举着一盏灯伸进马车照了照,手臂的主人用异乎寻常的目光看了看白发老先生。“好了,走吧!”穿军装的人说。“再见!”德发日先生说。于是马车又继续前行,在那短近的、越来越暗的、摇曳不定的灯光的照耀下,来到了广袤无际的星空之下。

在这永恒不动、亘古不变的星光的苍穹下,星星看上去离我们这个小小的地球是那么遥远。据有学问的人说,它们的光芒是否已经照见了我们这个地球——宇宙空间中一颗既有苦难又有业绩的微粒——尚难肯定,到处都还是黑暗的幢幢夜影。从出发到黎明,在这整个寒冷不安的时刻里,那些幻影又在洛瑞先生耳边窃窃地问了起来——他坐在这个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人面前,心里想着,这人的哪些智能已经丧失殆尽,哪些还能恢复如初——依旧是那个老问题:

“我想你是想复活的吧?”

依旧是那句回答:

“我说不上。” v/NKXCL33TLVopnRyxQuKr92Acscynx6u09aj7t2ftrjR2HpRFC+wg3e9LmMg9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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