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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期发展的问题和方案
提要和重点

世界银行1984年经济考察团

中国的最终经济目标是赶上发达国家,同时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使广大人民都能分享繁荣富裕的果实。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过去30年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虽然进展是不平衡的。今后20年还能取得进一步发展,并为21世纪的高速、合理增长奠定基础。为达到这一目的,无论在发展战略上或体制改革上都要掌握好方向。

本报告讨论了中国今后20年可能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同时结合国际经验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可供选择的办法。主报告各章及其附件讨论了很多专业问题,如农业、能源、技术、运输、工业布局、国内外贸易、人口、教育、就业和财政等(卫生保健问题已在最近的另一份报告中加以探讨)。本提要第一部分对各章提出的专业问题和有关建议,结合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格局,做一番综合性探讨。第二部分对贯穿经济管理和计划体制的一些共同主题加以总结。第三部分总结社会政策方面的一些问题。最后有一个简短的概述。

最精心做出的预报也经常会发生谬误,而国际经验的教训又往往模棱两可,看法不一,无论如何也很难适用于中国,因为中国在很多重要方面与所有其他国家都不同,且不易为外人所理解。因此,本报告所做的预测并不是预言,所提的建议也只是尝试性的。中国对于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必须解决的困难问题,正在开展讨论,本报告只是试图作为一种意见,参与这一讨论。

经济增长的格局

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按实际购买力计算,大约是中国的10倍,而且今后大约每年还将递增至少2%,也许3%。中国要在2050年赶上发达国家,人均收入必须每年递增至少5.5%,也许6.5%。这种高速增长,在其他国家尚属罕见。1960—1982年,除几个盛产石油的小国以外,只有两个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人均收入每年递增率达5%以上:韩国每年递增6.6%,希腊每年递增5.2%。更广泛地看,只有日本,不容置辩地从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赶上了发达国家。

然而中国过去的发展速度相当令人鼓舞。从1952年至1982年,人口虽然相对来说增长很快,而且有些时期在经济管理上又有严重失误,但是人均国民收入仍然平均每年增长4%,有些时期的增长速度甚至更高。尤其是近几年的政策和体制改革带来的成绩更有重要意义:1979年至1984年,人均国民收入每年增长率达6.8%。

中国政府的根本目标在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消灭贫困。具体指标则是在1980年至2000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人均国民收入从300美元左右增加到800美元,每年递增5%左右。如果中国将来的投资效率同过去30年的平均效率相同,但增加对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的投资,要达到翻两番的指标,则总投资额需占国民收入的30%,相当于其他迅速增长的东亚国家以及东欧国家的投资率,也相当于中国自己过去的投资率。如果能合理地提高能源和原材料利用率,而且人口到2000年时能保持在计划目标的12亿左右,那么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人均收入目标也可以实现。

中国的人均收入增长率目标远超过世界银行预测中等收入国家1985年至1995年可望达到的2.6%—3.6%。中国的目标之所以可能实现,是因为中国预计的人口增长速度特别缓慢(每年只增长1%左右,而中等收入国家的年增长率预计为2.2%),也因为中国的投资率一贯特别高(1982年中等收入国家的投资率平均只有24%左右)。然而人均收入增长率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还在于资源的利用效率。例如,中国的投资效率如果低于1952—1982年的平均效率而只与1957—1977年的平均效率相当(大体上与苏联1950—1975年和印度1960—1982年的效率相近),那么年人均收入的增长率就会减少1个百分点。

如果农业或能源生产(见下文)的增长比预期缓慢,或者国内或国际上发生不幸事件,致使经济效率或投资率受到不利影响,中国的增长速度将更放慢。不管怎样,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都表明,在计划方面谨慎从事将是有益的。不现实的高增长指标会引起波动、短缺和低效,而指标偏低却不会带来很多不良后果。中国如果继续执行近年来的做法,制定适度的年度和中期目标,将大大有利于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部门之间的平衡

其他地方的经验也证实,在经济各大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是很重要的。特别是,重视工业而忽视其他部门,就不能取得高速高效的增长。中国近年来大大增加了对农业生产的激励,但是还应采取其他措施支援农业(见下文)。此外,将重点放在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上不意味着忽视基础设施和服务业,这两个部门对提高工农业生产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已经看到,过去对电力和运输投资不足,带来了不利后果,但是要从直接生产性投资中拿出足够的资金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看来还有困难。另外,对商业和其他服务业(包括为金融和企业提供的辅助服务)的重要性,只是在最近才开始有所认识。

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目前中国的服务部门(包括商业)在产值和就业中所占比例非常之小,尽管中国的教育和卫生部门异乎寻常得大。这种格局也是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特点。如果继续把重点放在产量的增长上(如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指标),则这种格局可能继续下去。但是中国也可以转向另一种增长格局,加速服务部门的发展。

迅速扩大服务部门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是密切相关的。扩大商业将同扩大市场调节作用以及加强生产单位和地区的专业化同步进行。同样,扩大金融、会计和法律等企业辅助服务事业,将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和专业化的必然结果。扩大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则将反映计划人员的优先顺序和人民的需求重点都有所改变。另外,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依靠行政命令和中央统一调拨资源恐怕是难以实现的,而必须以需求为动力。很多种类的服务应由个体和集体企业经营,可能比由国有企业经营更为合适。

把加速发展服务业同体制改革联系起来,其所获效益很可能除收回成本(包括投资、熟练劳动力,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原材料)外,还有盈余。对顾客更为方便的零售商业、更多的餐馆和成衣店等,给居民家庭带来了直接的好处;除此以外,还能对提高工农业生产效率做出间接贡献。商业部门扩大规模、改进设备和提高服务能力以后,可以减少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并通过更大程度的专业化和规模经济的实现,减少对固定资金的需要,各种企业辅助服务业还可以进一步发挥专门设备和专业人才的作用;而金融机构则可以促进投资决策的改进。扩大商业部门和企业辅助服务部门之后,也可以减少对原材料投入的需要,特别是由于更快地提高产品质量,从而降低原材料成本在价格中所占的比重。

为此,本报告对另一条发展道路做了分析,这条道路更多地强调发展服务部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条道路要求投资效率相当于日本1950—1980年的平均水平,或所有中等收入国家1960—1982年的水平,这样,只要以26%的投资率就可以实现中国政府关于国民收入增长率的指标,从而加速消费的增长(但工业年增长率将为7%,而不是8%,因此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不到翻两番)。中国如采取这条道路,也可以把投资率保持在30%,这样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将比指标要求的增长率快1个百分点(工农业生产总值将略超过翻两番)。

人力资源

服务部门加快发展,也有利于更快地吸收新的劳动力;1980—2000年,劳动力每年将增加1000万人。按照一般的发展格局(包括高速工业化的国家),部门间就业人数的转移主要是从农业转到服务业部门;工业由于劳动密集性不太强,就业人数的增加较慢。但在中国,工业的就业人数比服务业部门增加得快。如果继续把重点放在产量的增长上,将使这种格局继续沿袭下去。这是很可能的,因为中国学龄儿童人数预计今后将下降,这将使教师人数(目前占中国服务部门全部就业人数的近1/4)只能有小幅增长。到2000年,服务业部门的就业人数可能只达到工业就业人数的70%(相当于苏联1959年的比例)。

与此相对照,采取另一条发展道路,到2000年,服务业部门的就业人数将相当于工业就业人数的150%(近似日本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比例)。非农业部门的就业构成发生这种变化后,可以减轻中国城市地区面临的一些问题,城市地区现在一方面是某些种类的劳动力过剩,另一方面则是其他种类的劳动力短缺(包括熟练程度虽然不高,但能胜任工作、身强力壮的职工)。如能大幅提高服务业部门就业人数对工业就业人数的比例,就会有助于解决劳动力供求关系上的这种结构失调,因为服务业部门的工作有特别大的一部分通常可由目前城市中过剩的劳动力特别是妇女来承担。

加快服务业部门的发展,还有一个可能更为重要的作用,即通过增加非农业部门的就业总人数,可以降低必须继续留在农业部门的人数比例,而今后二三十年内,中国大多数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和生产贡献很可能继续处于难以满意的低水平。按照强调物质生产的“翻两番”道路,农业劳动力所占的比例(不包括大队企业)到2000年只能降到稍低于60%;但是按照另一条发展道路,虽国民收入增长率相同,而农业劳动力所占比例则几乎可降到50%,两者相差4000万人。

即使按后一个比例,这也意味着务农的绝对人数仍将增加1300万人,大大高于中国经济学家所做的大多数预测,即务农人数比例下降到40%以下。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如能超过中国2000年指标约一倍,那么务农人数比例下降到40%以下是正常的。但是,从这项指标要求的非农业生产增长率和目前务农人数所占的极高比例出发,要使务农人数实现如此大幅度的下降,必须使非农业劳动生产率以缓慢的速度提高方有可能。这与高效工业化道路将会背道而驰。但无论如何,到21世纪初期,务农人数看来可能迅速下降。

中国现有农民的子女将有大批人在其劳动经历中的某个阶段转入非农业工作,因此,继续强调普及基础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属必要。国际经验有力地表明,这方面的工作不仅有利于加速经济增长,而且有助于减少收益分配中的不平等现象。然而近些年来,小学生入学率未能保持原有水平(虽然仍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的入学率),中学生入学率已经下降到发展中国家平均入学率之下。各地入学率和教育质量仍然参差不齐。由于现在更强调地方依靠自己力量筹资办基础教育,以及设立中小学重点学校(最近在名称上有所改变,但实质变化不大),使得上述问题更加严重。为在2000年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这一重要目标,中央和省级政府需要改变政策,并提供更多财政支援。

高等教育和培训需要迅速发展,以补救“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损失,这一点在中国是公认的,但是重点似应重新考虑。大学课程过于专业化,这同许多院校隶属政府各部委或其他机构领导有关。政府目前实行的中等教育职业化政策,也可能产生同样的弊病。进行良好的普通教育,授完之后再以较短时间提供高度专业化的技能培训,这种做法在中国今后几十年里将是十分需要的。由于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变化都很快,劳动力的技能构成也需要不断改变。但是根据预测,21世纪中国的劳动力增长很慢,因此靠改变新就业劳动者的专业培训模式调整整个社会劳动力的技能构成是很有限的;这就需要相应地增加对在职劳动力的重新培训,而如果当初人们所受的教育过于专业化,就会增加重新培训工作的困难。

食品和农业

中国虽然历来存在粮食问题,但是目前人均热量和蛋白质消耗量已经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然而,畜产品在饮食中所占的比例仍处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目前一个重要问题是畜产品的比例应当增加多少、增加多快。这一问题比较难以探讨,因为对中国的农业生产潜力难以预测:中国未来农业产值的年增长率,可以低到2%—3%,也可以高到5%—6%,要看最近生产上的显著上升趋势是否还能够继续保持。

中国政府近年来执行了卓有成效的措施,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除此以外,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促进农业的更大发展。例如,改进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修建排灌工程;改进化肥供应的养料比例,并调整化肥价格和销售体系,使化肥的分配尽可能发挥对某种作物和某些地区促进生产的作用;提供更多的农业信贷;改进农村运输、储藏和销售设施。

要使畜产品的消费量在总热量摄取量中所占的比例从现在的6%上升到20世纪末的15%,农业总产值须每年递增4.5%,其中种植业递增3.6%(低于1965—1983年的平均增长率),畜牧业递增7.5%(远超过过去的增长率)。这样的增长率既可以满足为达到政府经济增长目标而产生的其他需求,又可做到2000年农产品进出口基本平衡。但是,按国际标准衡量,这是非常高的增长率,远超过中等收入国家1960—1980年的平均增长率3.0%,仅低于泰国和菲律宾的增长率,而泰、菲两国在开始发展时未耕地较多,单产也较低。

畜牧业生产要达到如此高速增长并不容易。中国的草原牧场已经严重使用过度,使目前制定的牛羊肉生产指标看来难以完成。今后应当把改进家禽饲养技术放在更高得多的优先位置,因为这是把饲料转化成动物蛋白质有很大潜在效率的途径。然而最重要的问题看来仍然在于粮食饲料和蛋白质饲料的供应方面,因为畜牧业将越来越多地依靠这类饲料。供应不足的原因之一是中国饲料加工业落后,另一个原因是作物生产的水平和构成还达不到要求。

根据畜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和中国政府目前为各种作物制定的增产指标来看,畜牧业所需要的饲料粗粮将出现大量短缺,消费量增长缓慢的大米将出现大量过剩。用进口饲料粮满足预料中的短缺,大约不至于引起国际价格的显著上涨,但是预料中的过剩大米只有一部分能以经济上很合算的价格出口。因此,即使种植业的全面指标可以实现,可能还是需要将部分稻田改种粗粮或其他更易于出口的作物。

因此,将来农业生产和农业外贸的结构,都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畜产品消费量的增长速度。不能排除快速增长的可能性,但是也存在一些严重问题和不确定因素,这些问题和因素到21世纪还可能变本加厉。(即使在饲料转化率比较高的情况下,畜产品在平常饮食中所占比重如果增加10%,相当于中国的可耕地消失35%—40%,或者相当于中国人口增长35%—40%。)特别应避免发生的情况是,畜产品消费量提高到一定水平以后,因不能维持下去,而不得不又降低水平。畜产品消费水平不能维持可能有各种原因:由于作物生产的增长率放慢,或者由于饲料转化率太低,或者由于不愿或不能维持饲料大量进口。

虽然中国目前的食物摄取水平非常令人满意,并且看起来没有下降的危险,但是对食品需求的管理仍应谨慎行事。特别重要的是,对畜产品不实行价格补贴,也不用行政办法限制价格,而是由消费者负担畜产品的全部经济成本。根据日本的经验,高价可以使消费者对畜产品的需求以一种可以为社会接受的方式,与有限的供应相适应。与之对比,有些国家对畜产品的消费实行补贴和定量供应的做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

能源生产和利用

中国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费很高,说明节能潜力很大。这样,为了实现政府的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对能源生产的相应增长率的要求可能会小得多,但是看来不能小到原来设想的只翻一番。电力生产要满足2000年的需求,大约需要翻两番,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也与目前规划一致,但是需要大量投资(平均约占国民收入的2%)。2000年的原油生产很难预测,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够发现新油田取代目前油田的生产。但是如能实现2亿吨的目标(比目前水平高一倍),则完全可以满足2000年国内需求预计水平而有余。

但是,要做到未来能源生产与需求相适应,最重要的担子还是落在煤炭上。对煤炭的未来需求到底有多大,因各经济部门的增长速度、增长格局和各部门节约能源达到的程度,而有很大差别。按照中国政府所定的国民收入增长指标计算,并对节能成就做出最乐观的假定,那么采取强调物质生产翻两番的道路,到2000年将要求生产14亿吨煤,更可能的是要求生产16亿吨(1984年产量为7.7亿吨)。如果按照同样的国民收入增长指标计算,并对节能成就做出最乐观的假定,但是采取前面提到过的强调发展服务业的效率更高的道路,则到2000年对煤炭的需求可减少到12亿吨;根据对节能的中等乐观假定,可减少到14亿吨。

如果对节能成就做不太乐观但仍然完全有可能的假定,则2000年对煤的需求将会超过18亿吨。正因为如此,提倡节约使用各种形式的能源是至关重要的。近年来实行行政控制和经济刺激相结合的政策,在节能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但是要在更长时期内做到经济合理地大幅降低能源使用密集程度,实行定额分配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不适宜的。定额分配制反而会促使企业夸大它们的能源需求量。这种分配制也没有充分考虑不同企业在降低能耗方面的经济成本是差别很大的。如果更有力地鼓励各个企业降低各种成本,并使价格更好地反映投入和产出的经济价值,则能源和其他资源的节约都可能收到更大成效。

中国的煤藏丰富,而开采技术也较简单,因此要使煤炭生产达到需求量是应该做得到的,但是需要事先做出规划,进行大量投资,并对小型集体煤矿持续给予支持。更艰巨的任务是煤炭的运输问题(见下文)和清洁高效地利用煤炭的问题。煤炭在商品能源总量中所占比重很可能继续保持在70%—75%的水平(国际上一般为30%—35%);这就要使煤炭的用途异常广泛,其中许多地方目前对煤的利用因技术落后、生产规模小而浪费很大,污染严重。

为了防止目前已经极为严重的城市空气污染进一步恶化并节约燃料,常常需要采用有环境控制设备的大型集中燃煤设施,以生产出比较清洁的能源(煤气、电力、蒸汽和热水),输送给最终用户,改变千家万户和各种企业分散、毫无控制的燃煤现状。要做到这一点又要求中国引进和推广新技术(这些技术对目前大规模用煤的钢铁和水泥生产等也是非常关键的)并大量投资,兴建适宜的生产和输送设施。在每一项目中,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投资方案(如煤炭气化和热电联产、分区集中供暖两种方案)都要进行周详的研究,以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执行这些方案及其经营投产将使众多有关的机构和组织进行比目前密切得多的合作。

运输业应优先考虑的事项

中国有人担心,今后一二十年的经济发展可能因运输紧张而受阻,特别是由于修建铁路和公路都需要较长时间。但是,中国目前的货运量(按单位产值计算)按国际标准衡量已经很高(虽然仍低于苏联),因此无论按哪一种国民收入增长率的趋势都很难预料未来应以什么速度增长。这将取决于各部门的增长格局(如工业的运输密集程度比服务业高)和地理布局(对平均运输距离有影响)。这也将受体制改革的影响,因为体制改革一方面扩大了专业化和贸易,从而扩大对运输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可能大大减少在运输设施利用方面的浪费,例如减少交叉运输、扩大原材料就地初步加工、企业布局的决策更为合理等。

如果国民收入按政府提出的目标速率增长,同时继续强调物质生产,而工农业对运输的利用效率只比过去略有改进,那么到2000年货运量可达32000亿吨公里(接近1980年水平的4倍)。但是,如果通过另一条道路来实现同样的国民收入增长率,即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放慢工业的发展并在较大程度上提高运输利用效率,那么到2000年货运量将为24000亿吨公里。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下,预计中国的运输密集程度同其他国家相比仍然很高,这说明货运量的增长速度很可能还要再缓慢一些。

尽管对运输总量的长期需求很难断定,可以肯定的是:运输投资的构成以及运输的组织和管理都必须做出较大变革。工农业专业化的发展要求把多种多样的小宗货物(其中很多是易腐或易碎货物)通过中短途运输频繁地运往各地,起点站和到达站都很分散。这种货运一般以公路为宜。公路客运的需求量也将迅速增长。但是,中国目前的农村公路网只及印度的一半,而且农村每人平均拥有卡车辆数比贫穷的西非萨赫勒地区国家还要少。目前城市间公路、运输车队以及车辆所用燃料的生产和分配都极端落后。

在中国,未来公路运输应起更大作用这一点已得到公认,但是似乎还没有为实现这个目的制订任何战略性计划。为了建设比较完善的农村公路网,可以像过去那样,调动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农村劳动力来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在计划、协调和资助基层公路发展项目方面,还需要中央和省级政府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像其他国家那样)。另外,还有一些必须解决的问题:生产出数量更多、品种更多和燃油效率更高的卡车,改进车队利用率,机动车燃料要提高质量、更合理地分配并规定更合理的价格。要做到这些就要求改进政府各部委和其他高级机构之间的协作。

铁路仍将是长途运输原材料和重工业产品效率最高的手段。即使增加煤炭洗选和坑口发电,对煤炭运输的需求仍将大大增加。但显然还是可以通过很多办法来减少各种商品的铁路运输量,如为降低成本提供更强有力的刺激,减少行政当局对物资分配和定价的干预。从物质上和财政上看,满足对铁路运输更高的总体需求也是可能的。主要办法是用柴油机车和电气机车取代蒸汽机车,同时也要大量铺设双轨和建设若干新线。

扩大水运也可以显著减少铁路的负担,特别是未来的重工业投资项目布局合理可更有助于做到这一点。改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作,也可以改善中国整个运输系统。这牵涉改进技术和基础设施(如集装箱和其他搬运设备),但也取决于制定更合理的运费价目、扩大竞争并鼓励新建专业企业提供多种运输、租赁、贮藏和转移服务。

专业化和城市化

中国幅员辽阔,过去强调地方自给自足,如能加强专业化和地区之间的贸易,必然会带来巨大经济收益。近年来农业专业化迅速发展。与之对比,工业专业化未见发展,地方计划部门继续追求门类齐全的工业发展,并继续强调地方自给自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运输问题,但也有其他原因,如商业和物资供应体制中的缺陷、财政制度的性质、价格不合理、竞争不够等。这种情况可能对中国的总体投资效率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防止各地继续大量修建达不到最佳规模、产品质量不高的工厂,迫切需要采取措施以缓和目前地方经济合理性同全国经济合理性之间的矛盾。特别重要的是改进运输、改革财政制度,以及进行经济管理体制中关于企业动力、竞争和价格等方面的改革(见下文)。此外,中央政府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证现行的禁止在地区间设置贸易壁垒的规定,包括建立专门管理机构、有权处以大笔罚款等。

中国目前在工业布局方面的问题,不限于工厂达不到最佳规模。工业过分集中于大中城市也是一个问题。根据其他国家的研究和经验,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应把减重型的重工业(如钢铁工业)和农业加工业设在靠近原料的地区,其他占地较多或标准化的工业应设在专业化的小城市中。石油化工、自行车等工业适于大规模生产,但不需要靠近其他工业(即使有些益处,也不值得在大城市支付高得多的土地成本和工资)。与此相对照,技术发展快或需求经常变化的工业,以及许多专业化服务业等,以互相靠近或聚集在大城市最为有利。因此,既要发展大型城市和小型城市,也需要发展向农村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小城镇,以促使中国的国民经济迅速而有效地增长。至于何种工业活动应设于何处,还需要计划和价格体系(见下文)给予更好的指导。

关于今后几十年全国的城市化应当发展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很难探讨,原因之一是中国很多人口稠密地区的城乡界限模糊不清。但无论如何,大幅度扩大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规模,看来不但势在必行,而且有利。确实,如果不让一部分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中国城市化的总比重(按官方计算),将从1981年的20%(这在低收入国家很正常)下降到2000年的19%,因为在今后20年目前城市地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很可能远低于农村地区,使某些中国城市现已出现的一般劳动力短缺现象,在几年之内遍及各地。为解决劳动力短缺,与其加速城市生产自动化,不如加速城市化更有利于整个经济效益。即使城市化比重到2000年提高到30%(这意味着城市人口将有1/3来自农村),农村仍将有一支庞大的劳动力队伍从事非农业活动。目前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与2000年的中国水平相近),有34%的人口居住在城市。

不管城市化的总体速度如何,要实现城镇高效发展,需要大量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业。对提供这类设施和服务的行政责任,以及采用什么样的筹集资金和回收成本办法,需要仔细研究。在很多国家,由于各级行政机构分工负责不明确,或由于市政收入来源增加不足,使城市服务事业的高效、合理发展受到严重限制。此外,中国还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是,经济社会改革可能对地方政府收支的规模和构成产生影响。

对外贸易和资本

中国最近恢复并扩大对外经济联系之后,出口额提高到占国民收入9%—10%,这一比例完全在大国的正常范围之内。但是外来贷款和外国直接投资额仍然很小,原因之一是外贸有盈余。至于未来,看来有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问题:第一,对外联系应进一步开展到什么程度?朝什么方向开展?第二,如何管理这些联系最为有效?特别是,是否要继续以行政手段和设置另一套价格体系的办法使国内经济继续与外界隔绝?

今后20年内,中国将需要改变它的出口制成品的构成。尤其是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很可能增长很慢。因此,中国需要花较大的精力扩大机械产品和金属产品的出口。这一类出口品迅速增长,不仅可以促进半成品和资本货物的进口,也可以促进消费品的进口(这样做可以刺激国内产品做出重大改进)。还可以利用出口制成品购买专利和引进技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证明,这种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国内技术水平。

关于从国外借款的问题,中国政府采取谨慎前进的方针显然是稳妥的。一个低收入国家使外贸取得顺差,像中国近年来的做法,相比于取得外资净流入以补充国内积累不足的做法,有若干明显的缺点。但是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包括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表明,一国也很容易陷入借款过多或借款不用于生产的境地,特别是国内企业和计划人员没有充分意识到投资所涉及的费用,或不必对错误决策完全负责时是如此。

无论如何,中国鼓励外国直接投资显然也是明智的。这与其说是为了引进外资或先进技术,不如说是为了让现代管理技术起示范作用。国内企业面对着经营有方的外国企业的榜样和竞争,可以找出自己在管理、产品设计、物资供应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促使他们做出在其他情况下绝不会考虑的改进。然而要使先进国家经营现代工业的榜样真正产生效用,必须要同国内自己管理的企业形成对比,相互竞争。这就要求外国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不是局限于经济特区或某些经济部门,而是广泛分散到各个地区和各种活动中,事实上中国也越来越多地在这样做。

国际经验表明,把对外贸易权下放到企业一级,可使扩大对外经济联系的潜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各地经验证明,让产品出口的公司直接同外国采购者和竞争者打交道,是使它们从概念上了解更新更好的产品和工艺,而且知道(并在一定压力下)怎样付诸实现的非常有效的办法。同样,允许企业(包括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直接在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之间进行选择,也将促进中国生产者去开发更新、更好、更便宜的产品。

对外贸易权下放,也可能有一些严重的不利之处,如损害国内一些有前途的新建工业,以及更有可能受国际价格不稳定和国际市场无法预料的波动的影响。但是只要妥善地运用汇率、关税以及有选择的行政干预等政策手段,就可以最低成本获得多种效益。中国的国民经济将始终具有规模大、多样化和外贸所占比重较小的特点,因此,即使外部发生了不利的意外情况,使国内某些工业和某些地区的繁荣可能受到严重打击,整个经济所受的损害总是比较有限的。

中国最近统一了外汇兑换办法,近些年来经常账户保持盈余,外汇储备充裕,外资随时可得。这样,中国有极好的条件实行一种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分权外贸体制,又可以避免发生无力偿付外债、国内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是大多数其他国家在采取这种做法时所面临的。如果立即实行新的做法,或一下子就全面执行,恐怕是不可取的,因为国内大多数企业还不具有必要的动力或自主权,国内价格也需先做一些变动,以便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是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分权外贸体制可以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开展。

经济的管理

中国到2000年在中等收入范围内将上升到什么高度,最重要的关键在于经济的管理是否卓有成效。经济的管理包括调动财力和人力资源,引进和发展现代技术,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和技术。中国过去的经济管理,虽然成绩很不平衡,但是在经济增长和减轻贫困方面,成绩比其他低收入国家优越。但是要保持过去的经济发展速度,看来尚需进一步提高效率。

在这里,效率的意思就是要求生产者做出不断的、紧张的努力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抓住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时机并做出反应。它还涉及大胆而节约的投资决策,加强专业化,不断以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更好的工艺代替价高质次的产品和落后的工艺。

中国目前还远不充分具备上述实现快速、持久增长的条件,只有农业是例外。农业近年来由于实行生产责任制而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中共中央认识到这一点,于1984年10月公布了一项改革城市经济的全面计划,中心课题是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要求在大约五年内实现。本报告的很多论述,都是以中共中央的《决定》为出发点的。

企业要提高效率,必须有改进经营工作的动力,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自由,必须有经济上合理的价格,必须有竞争。实现上述任何一个条件都是不容易的,然而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会削弱或抵消其他条件的作用。此外,国家必须继续保有指导发展的总体速度和格局的能力。全面的改革不仅要把市场调节的诸因素集中起来,而且还要把这些因素与经过适当改革的计划体制结合起来。成功的关键在于此,困难也在于此。

企业的动力

中央部委或地方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总是造成不能令人满意的结果,因此不得不考虑扩大企业自主权。但是建立独立的、有适当动力的企业,可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改革最困难的一个方面,同时也许是最根本的一个方面,因为一个没有动力的企业不可能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不可能对价格信号和税制信号做出适当的反应,也不可能参与竞争。

企业的适当动力应包括扩大利润的强烈愿望。避免亏损当然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是仅此一点还不够。中国所需要的企业不能只是采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方针,而且还要积极增加生产和销售并尽力降低各种成本。在价格合理和存在竞争的前提下,衡量一个企业的效益的最佳尺度通常是看它的中期利润(特别是扣除所投入资金的折旧和利息等费用后的利润)。中国农业近年来取得卓越成就的根本原因就是农户积极要求扩大销售和降低成本,因为这影响他们的生活水平。除农业外,其他个体户和家庭企业、由职工集体所有并经营的小型企业,都自然地具有这种动力。但是在大中型企业,情况就不这样简单。

国有企业。 有些重要企业显然仍应由政府直接控制,而且主要不应是追求利润的。这些企业至少包括公用事业(如电力、铁路、电信等)、大型矿藏开发、许多与国防有关的工业。对其他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控制,也可能有助于实现特定的发展目标,如对特定的经济部门进行技术改造等。

至于对其他有一定自主权的国有企业(大概占绝大多数)究竟应采取什么最好的办法来组织和激发它们的积极性,目前还不太明确。一旦通过价格改革和扩大竞争创造了合适的经济环境,并能熟练地运用税收和信贷等间接经济杠杆之后,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应以获取利润为主导,朝着经济上有利的方向发展。这样就不再有必要专门指定企业中某些人来代表国家的利益。但是,各种可供采用的内部管理组织方案都各有利弊。

由国有企业职工直接控制企业,从社会意义上来看是一种有吸引力的办法。日本的经验证明,使职工强烈关注企业,经济上是有利的。但是也有不利之处,尤其因为国有企业应是为全社会的利益服务,而不仅仅是为在企业中工作的那一部分人的利益服务。根据南斯拉夫和其他地方的经验,由职工控制企业会导致工资和职工福利过多、劳动纪律和态度较差、就业受限制、对盈利不太关心等问题。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表明,由管理人员控制企业会加强这些企业扩大、改进和革新的积极性。但是,完全不受约束的管理人员有时会但求平安无事,更普遍的是企图通过扩大企业来扩大个人权势,而对企业经济效益关心不够。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由管理人员控制和由职工控制两者之间区别不大,因为管理人员既难以拒绝职工提出的增加福利的要求,也难以推行革新和提高效率必需但不受职工欢迎的工作制度的改革。中国已经出现了这种问题。对改革试点企业所做的调查表明,企业改由管理人员控制为主以后,职工福利增加得多,而经济效益增加得少。

另一种做法是把企业的战略性决策权交给董事会。这是非社会主义国家常用的做法(匈牙利现在也在试行)。董事会成员包括职工代表和社会上的代表。但为使董事会具有必要的动力,其主要成员应是强烈关注该企业利润的机构的代表。这样,董事会可以通过对管理人员的任免和联系利润计酬的办法,坚持要求企业管理人员根据盈利原则办事。实际上大多数决策仍由管理人员做出,但是由于他们最后要向董事会负责,他们的决策将在很大程度上受这一制约的影响。

这样的董事会应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但正由于这些企业是国家所有,要做到这点可能很困难。例如在中国,即使董事会成员包括财政部的代表或是新成立的一个国家财产部的代表,而不包括主管部门的代表或是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代表,也仍然会存在非正式的“关系”和要求实行直接行政控制的压力。解决办法之一可能是:把每一家企业的所有权分散给几个不同的机构,这些机构都以不同形式代表全民,但是它们主要关心的是企业的利润而不是企业的产量、采购和用人(这些机构除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外,还可以包括银行、养老金组织和保险公司)。建立这种社会主义合股所有制,开始时也许可以采取适当分散现有国有企业的自有资本的办法。随着筹集投资资金方式的多样化(见下文),各方面的国家机构都可以购置现有和新建企业的股份,这种社会主义合股所有制可以得到进一步加强。

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 中国的政策是鼓励国有企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并存。随着经济向前发展和经济改革的进展,小型经济活动将越来越重要。在这方面,个体和集体企业已经做出可贵的贡献。它们如能获得更多的物资、信贷、熟练工人和技术,还可以做出更大的贡献。至于个体和集体企业在大中型经济活动方面的作用如何,还难以肯定。

其他地方的经验表明,真正的集体企业只能在某些行业内兴旺发达,而且很少能超过一定的规模。其他地方办得最成功的集体企业很多是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真正属于职工的中型集体企业或制造业方面的集体企业,办得很成功的例子要少得多。中国的大批乡镇企业看来是例外,但是这种企业不是一般概念的集体企业,而是社区企业。这种企业办得成功的原因之一是中国社区之间人口流动受限制,使当地居民对建立本社区的企业并使其获利有很大的共同利益。

集体和社区企业将来在中国的中型企业中可能构成相当大的比重。很多个体企业,如允许它们发展的话,也可能迅速发展为中型企业,成为国民经济中一支活跃的重要力量。目前对个体企业规模加以限制,今后可以考虑,当个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要求它们将大部分所有权以公平的价格出售给一个或几个国家机构,这时原来的所有者只有小部分所有权,他们可以继续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代表各类所有者的董事会加以监督。

会计和法律。 要确定以什么方式激发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的积极性为最好,要确定国有、集体、个体和合营企业之间以什么比例为最适宜,必须通过一段时期的实践和实验方能得出结论,但是已经可以确定为获得成功所必需的某些条件。

一个条件是改进企业的会计和审计制度,目前这方面还很不完善。无论是国有或非国有的自主经营企业,如果没有精确的账目,没有独立的审计单位对企业账目进行详尽的、强制性的审计,又没有对违反者的严厉惩罚,很难想象能够妥善经营。

还有,一个分权的经济,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商业和合同法律以及执行这些法律的机构和人员,就很难正常运转。自主企业的经营活动也需要绳之以法。法律和法令除其他规定外,应禁止一些垄断性的、反竞争性的或剥削性的行为,而且要有法律机构来解释和执行这些禁令。中国目前这方面的情况相当模糊,难以令人满意。企业和地方官员对来自中央的一般性指导方针可以任意按自己的理解来解释。

竞争

中共中央1984年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间的竞争对经济的高效增长有关键意义。没有竞争,用户需求就会被忽视,新技术推广将会很缓慢,由市场调节的价格将因有人要独占利益而变得畸形。竞争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允许买主选择最价廉物美的货源。中国已朝着这个方向采取了一些重要步骤,但是还须迈出更大的步伐。一个可能有帮助的步骤是取消年度生产计划和物资分配制度,可以采取匈牙利的做法,一次全部取消,也可以采取渐进的办法,每年递减企业所需物资中的国家调拨部分,同时相应地递减总产值中国家下达的生产指标和收购指标的比重。

取消对国内贸易的行政限制也有助于竞争。要做到这一点,最好减少受政府机构直接控制的企业,因为政府机构总想避免在它们所管的“企业家族”内部出现竞争。与此相对照,将企业合并成大型部门性公司,虽然有利于这些公司同国外进行竞争,但一般也会减少企业间的竞争。同样重要的是,采取措施扩大和加强商业及与商业有关的服务业,并使这些行业更多样化。可以让个体企业和集体企业在批发和物资供应方面起更大的作用,并应让它们有更好的机会利用运输设施。

实行竞争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要允许新的生产者自由进入某些市场。中国朝这个方向走的一个步骤是允许较大型企业有更多自由开展更多样化的经营活动。如果价格合理,多样化经营可以把在一种活动中获取的利润转到其他收益率更高的活动中去。还可以让企业把某种经营活动中多余的职工调到其他活动中去,而不必解雇他们或让他们闲着。

要做到自由进入的另一重要步骤是在更多行业(包括技术活力强的行业),都允许个体企业和集体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对其他国家所做的考察说明,小型企业可以做出同大型企业一样的革新(中国代表团到外国访问在这方面往往得到误导的印象,因为一般只请他们参观一些著名的大企业)。特别由于小型企业有强大的创新动力,在中国让这些企业通过竞争获取相当一部分熟练劳动力、进口技术和研究支持,很可能加速技术发展的总体进度。

最后,有效竞争还应包含停止使用陈旧过时的工艺和产品。除了为改组整顿企业而给予有限时期的补贴以外,补贴或保护落后技术和低效企业的做法会抑制高效企业的成长,而且对创新和提高效率来说,排除了一种巨大的反面刺激作用。同时,这方面的竞争显然会造成困难,特别对失业职工造成困难。可以通过执行社会政策、建立社会机构(见下文)以及由政府提供重新培训计划来减轻这种困难。但是加强竞争(和加快技术改造)虽然使某些个人和某些群体受到损失,却给大多数人带来好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能完全消除。

价格

中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有必要制定经济上合理的价格,否则,独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做出的决策,往往不符合整个经济效益的要求。政府也认识到,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改革制定价格的体制,使市场供求因素起更大作用,而不是单纯由国家用行政办法调整价格;这种办法缺乏现代经济要求的灵活性、复杂性和准确性。中国对很多次要物资以及较重要物资的部分交易已经成功地解除了价格控制。

很多物资的经常短缺妨碍了这方面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害怕如果价格不再由国家控制,这种经常性的短缺会引起物价普遍上涨,重点项目所需物资的分配也会受到阻碍。因此在中国常常听到这样的议论:应该推迟进一步解除价格管制,等到生产发展基本上消除了物资短缺现象以后再进行。

但是,苏联和东欧的经验表明,经常性短缺不是因生产能力不足而出现的暂时后果,而是用行政办法管理经济的内在特点,只有进行体制改革,包括取消价格控制,方能消除这个特点。中国最近几年的经验,特别是农业方面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对农业放宽直接控制后,长期的短缺一变而为丰裕。工业也可能一样。价格上升可以刺激供应、减少需求,从而消除某些物资短缺现象。只要政府严格保持预算平衡、严格控制信贷,有些物品的价格上涨还可以降低对其他物品的购买力(从而也降低这些货物的价格)。

尽管如此,中国对立即和全面解除价格管制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某些价格以及工资不能缺乏向下调整的灵活性,很可能阻碍上述调整的顺利进行。供求关系完全根据价格变化而变化要花很多年才能实现。中国对于利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调节总价格水平还缺乏经验;其他一些在这方面经验较多的国家也仍面临物价高涨的问题。另外,要消除经常性短缺,也需要加强竞争和增加企业在降低成本(包括投资成本)方面的动力,而这些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这些原因,解除价格控制看来必须逐步而又坚定地进行,也许同前面所述逐渐取消年度生产计划和物资分配计划同步进行。

但是有些步骤可以快一点实行。一个步骤就是通过行政决策或是由市场作用来决策,对大多数种类的能源和其他原材料大幅度提价。不采取这个步骤就不可能达到前面提到的必要的节能要求。中国有些人担心,大幅提高能源价格可能产生波浪式的影响,因为能源密集型行业和企业不可能完全靠节能和减少利润来抵消成本的增加,因而会不得不提高价格。但是实际上这种影响大多应是有益的(所以不应通过减税和减缴利润来缓和其影响)。其他地方的经验表明,提高能源密集型产品的价格,就会减少对这种产品的使用,从而提高整个经济活动中能源使用的总体效率。

另一个方面是农业价格。在新的以户为单位的农业体制下,要提高生产率并避免某些商品过剩和短缺现象,就必须允许价格随供求趋势灵活调整。同时,最好避免短期内的大幅度价格波动(往往由气候引起),这种波动是不加控制的农产品市场的常见现象。政府目前的方针是完全解除对次要商品价格的控制,对主要商品实行两级定价制(官方按固定价格统购,其超额部分实行浮动价格)。另一个可能的做法是,完全让市场决定价格,但辅之以稳定价格的措施:如市场价格超过上限,则政府出售存货压低价格;如市场价格低于下限,则政府进行收购抬高价格,以这种干预手段使任何一个时期内价格只在预定范围内浮动。

第三个方面是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关系问题。目前的关系必须改变,这不仅是为了减少高额补贴,也是为了鼓励消费者少买短缺的产品(如能源和畜产品)和生产成本上涨的产品,多买供应充裕和生产成本下降的产品。要做到这一点,就应规定比较严格的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之间的差价,这种差价足以收回成本、保证正常商品利润并支付间接税(税率可按商品而异)即可。

从短期来看,主要应该相当大幅度地提高主食和燃煤的零售价格和房租。为了尽可能充分而准确地抵消这些价格上涨对人民生活的影响,需要增加工资,并对赡养人口比率高的家庭发放补贴(见下文)。可能还需要对储蓄存款支付专门的保值利息,因为不这样做,储蓄存款就要失去一部分实际价值(保值利息的资金来源或可取之于对借款者征收相应的专门税款,否则偿还贷款的负担实际上会降低)。把大量国家所有的和企业所有的住房出售给目前的住户(住户如不买就要付更多的房租),可以吸收相当一部分现有的储蓄存款,从而减少因害怕价格上涨而可能出现的抢购现象。

这样大规模地重新调整零售价格、收入和资产,应一次完成还是逐步进行,对此会有不同的看法。其他国家在零售价格大幅上涨后,有时会出现社会问题,这主要是没有采取补偿办法。不进行补偿也往往是有意的,因为在经济出现困难时,有必要降低实际消费。但是在中国,没有必要降低家庭消费,也可以做到充分补偿(虽然这意味着在平衡国家预算方面实际上没有改进)。因此,经过周全的准备和充分的宣传一次完成这样的重新调整是可以接受的,也能避免逐步调整带来的一些缺点,如拖延其他必要的改革,拖长不确定因素等。但是,一次完成显然也增加了准备过程(特别是对改革价格、工资和其他形式补偿所做的计算)和执行过程中因犯错误而付出的代价。

初步调整完成以后,再出现的生产者价格(出厂价)涨落应反映在零售价格的相应变化中。但是,从其他国家的经验看,不应当再使用对一般工资和收入按指数调整的办法继续执行零售价格补贴,因为这样做容易加剧通货膨胀。即使有选择的按指数调整(如国家对困难户发的补贴或养老金),也应谨慎从事。

第四个方面是影响经济活动布局的某些价格。一是运输:各种运输方式的价格都必须准确反映长期边际经济成本,而且不同距离的运输之间不应有交叉补贴,以促使人们减少目前浪费铁路设施的一些做法,鼓励人们更多地利用公路,并使他们能对某种经济活动设在什么地方做出精确的成本收益评估。另一个是城市土地:无论是从经济原因还是社会原因出发,都应使企业和计划人员认识到不同地点的经济效用(或机会成本)差别极大——沿海城市的经济效用比边远地区高,大城市比小城市高,靠近城市中心的地区比郊区高(按照其他国家经验,像上海这样规模的城市,市中心地区的地价约等于郊区的150倍)。

可以采用的办法之一是征收反映这种差别的、有级差的城市土地税。另一个可供选择的办法是建立竞争性的土地租用市场,从理论上看,后一种办法效率较高,并符合土地公有制的原则(这两种办法都可以增加市政府的收入)。这些办法也促使人们更好地利用现有土地,做出在经济上更合理的布局决策。另外,还可以使目前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巨大刺激因素减少到在经济上更合理的程度,特别是如果能把不同的土地价值反映在房租和工资中,从而也反映在广大城市地区的生活成本和雇工成本中,就更能达到这个目的。

最后,进一步加强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之间的联系是有好处的,虽然需要有一些例外,如大米。如果目前国际大米价格上涨,则会加剧中国刚出现的生产过剩。就大多数商品特别是制成品来说,应使企业直接感觉到这些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价值或(进口)成本同这些商品的国内价格之间的联系。这不仅仅是因为这种联系(在匈牙利已习以为常,在中国也开始出现)对一个分散的外贸体制的高效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这种联系也会有助于拉开劣质产品和优质产品之间的差价。拉开差价是非常必要的,否则企业就没有很大积极性进行革新,提高质量。

劳动和工资

高度熟练的劳动力的短缺会影响中国今后20年的发展。为了减少这种风险,应考虑采取措施更好地把现有的高度熟练的劳动力分配到最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一个比较重要的措施是实行选择工作的自由以及比目前高得多和更灵活的工资。允许新毕业生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都有自由选择工作,允许雇用单位自由地、有竞争性地招聘和解雇人员。只要同时推行上述有关企业动力、竞争和价格等方面的改革,这些办法就可以把高度熟练的劳动力放到他们可以做出最大经济贡献的工作岗位上,可以加速新技术的传播,可以增强动力(工作更适合个人要求和专长是和更高收入同样重要的动力),还可以向教育和培训机构发出更明确的信号,让它们了解各个时期的需要和优先顺序。

更全面地看,必须更好地利用各种类型的劳动力,因为人均收入的长期平均增长率将几乎完全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促进增长的办法主要不是靠把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其他经济部门,而是靠各部门内部提高劳动生产率。目前非熟练劳动力有过剩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到21世纪会出现变化。而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要在发展后期改变生产率低和不关心人力成本的一贯做法是很困难的。

因此,让企业逐渐有更多自由来决定它可以雇用多少和何种欠熟练劳动力,应是有利的。这在原则上不仅指企业有权解雇游手好闲或疏忽大意的职工,也包括企业有权解雇或拒收生产上没有需要的职工。终身雇佣制不一定就取消(日本的经验证实这种做法在培训和激发动力方面有潜在优越性),但看来应只限于较大型的、按严格条件招工的企业采用这个办法。

这些变化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某些公开的失业。这不仅会使一些人遭受困苦(这可通过改革社会政策和社会机制予以减轻,见下文),还将浪费人力资源。但失业造成的浪费,应同目前就业制度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权衡一下,后者只是把失业从大街上搬到工厂里,并使工厂管理人员没有积极性去充分发挥职工的生产潜力。还应牢记的是,服务业和小企业有极大的潜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但不管怎样,应稳步渐进,或可先尽早实行企业可以不接受它们不需要的新职工(在统一分配来的职工中,也有一些合用的职工),然后每年解雇一些不需要的职工,一直达到占企业整个劳动力的某一百分比为止。

让非熟练劳动力的工资有更大的灵活性,把个人工资同个人的工作表现进一步挂钩,这些改革可使整个过渡阶段更顺利一些。但这些改革也只能逐步实行,以避免非熟练劳动力的工资骤然下降。还需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对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以及其他福利)继续实行行政控制,以防止由于职工施加压力而过多地提高工资。在这方面,中国政府正在考虑制定正式办法,使工人的报酬同企业的经营成绩挂钩。但是其他地方的经验表明,这样做可能造成不公平现象和无法反映真实情况,使政府对工资的全面控制失效。也许比较妥善的做法是制定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工资指导原则,另外授予企业管理人员更大的决定权来分配职工工资。

逐步调整工资对边远落后地区也有帮助。目前实行的全国国营部门工资统一,以及来自非官方的压力要求集体部门的工资向国营部门看齐,使边远落后地区的企业无法同先进地区企业有效竞争,也无法在国际贸易中竞争。如果落后地区的非熟练劳动力的工资相对下降,当地的非农业就业人数就可以增长得更快一些。但同时这些地区又需要用比其他地区高的工资来吸引熟练工人。

投资决策和资金筹集

能源、运输、教育、卫生和国防等部门的投资决策,绝大部分无疑将仍由政府直接控制,通过预算拨款提供必要的资金。重要的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项目也一样。另外,如果要取得快速增长所需的高总积累率,则恐怕还要从预算中节约出相当大数额的资金进行其他类型的投资。但是现在个体户和企业可以对总积累提供比过去更多的资金,并做出更多的投资决定。这种格局在农业和其他小型活动中已经建立起来。至于大型工业和服务业部门的投资决策权应在多大程度上下放给企业,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

下放投资决策权可以有很多好处。一是企业自主权就具有更大的意义,尤其因为企业在任何一个时期内的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一个时期的投资决策。二是企业生产可以更好地从中期和长期来考虑如何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三是企业管理人员丰富的专业知识可以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下放投资决策权也可以促使企业管理人员做出更妥善可靠的投资决策,投资效果好坏可与管理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经验表明,下放投资决策权会促使管理人员把大胆革新的思想同详尽分析、仔细核算和避免浪费等工作结合起来。

把更多的投资决策责任下放给有自主权的企业,也有助于在基础设施投资和其他方面投资之间取得更好的全面综合平衡。经验证明,中国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者既有献身精神,又足智多谋,但是可能偏向于直接的生产性工业投资。因此,给企业以自主权并扩大它们的投资责任,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改进当地的基础设施以吸引工业投资。其他国家的经验就是如此。

但是,中国近年来把投资决策权下放给企业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表明: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下放投资权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管理人员不适当的动力、价格不合理、缺乏竞争,以及商业和物资供应方面的缺点,都会导致企业做出没有什么经济价值的投资,而忽视对国民经济更为有益的投资。

在企业动力、竞争和价格方面进行改革,可以最终克服上述许多问题,创造条件,把更多的投资决策权下放给企业,并且与此相关联,可以考虑扩大国有企业的利润留成。提供更多渠道,使投资资金流动更灵活,也可以使分散的投资决策收到更好的效果。

中国过去的资金流动主要是纵向的,大多数积累通过预算向上流动,又通过各主管部和国家银行向下发放。此外,某些部门和地区自己积累的资金,则在各该部门和地区内部重新投资。将来虽然纵向流动和内部重新投资仍将占重要地位,但也可考虑逐渐以三种主要的横向投资资金流动来补充和代替。第一种,即上面谈过的,允许现有企业开辟新的多种经营活动。第二种,与第一种有重叠的地方,即各经济单位之间建立直接投资联系,如允许企业更多地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自己再建立新的企业,或参加各种合资企业。第三种横向流动是通过社会公有的金融机构,这种机构作为资源供应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媒介而起作用。

这种金融机构利用能够反映资金稀缺的利率,调动家庭和机构的资金,有的资金来自那些内部投资条件有限的企业。这些金融机构可向愿意投资的单位提供筹集来的资金,特别是向各种企业提供这种资金。提供的形式主要是贷款,但也可以采取所有权资本的形式,原因之一是许多有益的项目风险很大,不宜主要用贷款形式投资;原因之二是金融机构直接分担风险、分享收益,就更愿意在项目设计和执行方面提供援助,包括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这些机构可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投资资金市场。

这样一种市场如要有效运转,就需要有数目众多、形式多样的金融机构,主要作为有自主权的国有或集体机构经营业务。尽管如此,仍然需要由政府调节这些机构的活动。至少要像其他国家那样,制定并执行保护存款者的规章制度,还要制定其他规章制度并由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进行干预,以全面调节货币供应和信贷。另外,政府也可参照日本和韩国多年来的做法,即根据战略性经济目标影响资金的分配。这可通过多种途径来实行,如通过这类金融机构输送预算积累,对有特定用途的贷款予以补贴或征税,并且有选择地对利率和贷款分配实行直接控制。

中国在投资决策和筹集资金方面需要不断实验和探索,尤其是因为其他国家的经验不能为社会主义金融市场提供先例。应当通过实践和随着金融机构的发展逐渐确定上述各种形式——纵向的、部门和地区内部的、横向的——应各占多大比例和起多大作用。但一般而言,投资的多种形式将既作为企业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后果,又作为企业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原因而出现,这是可能的,也是合乎要求的。

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1984年的《决定》进行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将逐渐减少政府在生产、商业、价格、就业等方面的直接作用,但不应减低政府在指导和推动经济发展上的责任和能力。上面的讨论一再涉及那些需要政府继续或扩大直接作用的领域,特别是在快速高效增长必需的物质、教育、科学、机构、法律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还应继续对一些其他重点部门和企业进行直接干预,当然这种干预更多的是与投资决策有关的方面,而不是插手日常经营。

间接控制。 在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中,将日益由家庭、农民和自主企业自行决定,直接控制将逐渐变为间接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相反,很可能还要扩大这种能力。因为在中国,迄今为止那些未受直接控制的领域恰恰就是那些计划所未能及的领域。扩大间接控制涉及的范围(它影响着各经济单位从事经营的整个环境)不仅可以抵补对某些具体经济单位取消的直接控制,还可以有更多的好处。

间接控制的手段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与信贷有关,一类与税收和补贴有关。此外价格也可以当作一种手段。但是由行政机构制定价格的间接控制手段有其弊端,它可以控制一种商品的需求或供应,但一般不能两方面都控制,因此就要采取补充手段:因价格低而产生短缺时,由行政上规定需求的定额;因价格高而产生过剩时,则由行政上规定供应的定额。缩小行政定价的范围,可以使价格(除去其中的税收或补贴因素)逐渐从政府实行控制的手段变为独立的价值、成本和稀缺程度的指标。这些独立指标既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动,又受生产者和消费者行动的影响,但总是趋于经济上更合理的方向。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许仍需要政府干预来减轻价格波动。同时也需要由政府确定一项基本价格,即汇率,因为在一个分权的经济中,汇率对进出口有很大影响。

对信贷的总规模和增长进行控制,是实行间接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基本条件。要做到这一点,既要在发行通货或向银行借款以弥补预算赤字方面谨慎行事,又要按明确的规章制度调节整个金融体制。并且,如前所述,在某些部门或地区实行优惠的利率和偿还条件,以及政府在分配信贷方面进行直接干预,都是影响投资构成可行而有效的办法。但是,其他地方的经验表明,应谨慎运用这些手段,以避免不良的副作用。例如,农业信贷利率太低,会导致有剩余劳动力的地区进行不经济的机械化。

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包括累进税率和有选择的免税办法,可以影响家庭收入中的储蓄比重和消费需求的构成。对某些商品(如奢侈品)征收高于平均数的间接税,使消费者付出的价格和生产者收到的价格之间的差距拉大,可以减少供销量。对某些商品(如很多国家的食品、儿童服装、书籍和艺术品)征收低于平均数的间接税,可以起到相反的作用。对企业征收利润税,包括对某些产品或地区实行有选择的优惠待遇,可以调节企业可获得的资金总量、利润中用于重新投资的比例,以及使用外部资金的数额,还可以刺激对某些方面或地区的投资,减少对其他方面或地区的投资。同样,可以利用进口关税促使某些经济部门增加生产以取代进口产品(但若不辅以鼓励出口的因素,会产生偏向国内市场的低效趋势);有时征收出口税也是合理的。

运用这一系列手段,可以做到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合理地和谐共处。但中国需将更大的重点放在管理需求而不是管理供应上。如上所述,对某些重要经济部门的生产还要实行直接控制。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做法不应是下达生产指标,而是利用税收和信贷来指导不断变化的需求构成,并影响各种生产和投资的相对盈利率,由企业和农民的分散决策来满足供应的需要。

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在影响发展的格局方面,这种间接办法同直接控制一样有效,而且通常经济效率更高。但是目标和间接手段之间的关系很不明确并更难以预料,特别是由于中国对各经济单位的行为和反应没有做过很系统的调查研究。为了缩小不可预料的因素,可做必要的研究,并在执行政策时灵活机动,调整政策以达到中期预期目标。但是不可预料的因素不可能完全消除,很多国家(包括匈牙利),在实行间接控制国民经济方面都经历过实际困难。因此有必要将更多依靠间接控制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同直接控制的低效加以权衡。

计划的范围。 实行改革以后,对生产和分配的直接控制都将减少,年度计划的重要性也相应减少,虽然年度计划以及与之相关的预算,作为监督和调整中期计划的一种手段,仍然是重要的。与之相比,中期计划应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核心。虽然执行中期计划的手段有所不同,但是计划文件的一般形式也许和目前的形式没有很大区别。编制计划的过程,可以比目前更多地作为各政府机构之间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对战略和政策交换意见的集中点。地方政府,至少省级政府,还要据此编制它们自己的补充中期计划。其他种类的计划也可以起重要作用。

一种是其他国家所谓的“政策性计划工作”。这就是制定一整套政策来实现具体的中期目标,例如改进公路运输,或扩大机械产品的出口,或提高小学入学率。这种做法在下列情况下特别有用:运用间接政策手段的时候,或者实现目标涉及几个不同政府机构的时候,或者不同目标和不同政策手段有相互联系的时候。正因为如此,政策性计划工作一般应由一个具有高度分析能力的高级政府机构负责,它能对实现具体目标的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评估,向政府领导做出建议,并对政策的执行进行监察。

还有一种是布局计划。大多数国家的经验是,即使运输和城市土地的价格在经济上比较合理,仍然需要制定分区计划和规定,保持城市环境舒适宜人。另外,有些工业建立一家最佳规模的工厂就可以满足全国市场很大一部分需求(如汽车或电子芯片工业),而厂址设在很多不同地点从经济意义上来说都一样有吸引力,这就需要政府在互相竞争的地点中进行仲裁,以防止重复浪费。某些其他工业(如水泥和化肥)也需要政府干预,因为需要同时决定这一工业所有企业的地点和规模,以尽量降低运输成本和生产成本。

此外,根据日本的经验,制订长期部门性计划是很有用的,特别是对那些预期或希望发生重大技术变化的工业(在中国,可以利用这种计划作为基础,确定哪些工业优先进行现代化建设,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为中国的工业部门既行业齐全又都很落后)。但是,日本的经验也表明,这种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不应是自上而下的,并且必须把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作为不太遥远的目标。部门计划人员要通过与同一行业中各企业的紧密接触,描述出大家有同感的未来发展“设想”,以增加各种投资决策的一贯性,并减少其风险。政府应支持这种“设想”,做法可以是财政上参与重点投资或给予贷款,包括建立实验工厂,也可以是暂时限制某些进口、援助某些出口。但是,如果有的企业想采取另一种发展战略,也应允许它们这么做。这看上去有点浪费,但是经验证明,这种灵活做法是有益的,因为计划人员也好,企业也好,都不可能在选择技术方面一贯获得成功。

各部门的长期(10—20年)计划不必要,也多半不可能在细节上都加以协调。但是,如果整个国民经济有一个长期的预测框架,即由中央政府计划人员编制并经常修订的关于未来增长和结构变化的综合性“设想”,则对各部门都有帮助。这样一个远景计划,对没有具体部门计划的某些工业中的企业、对国家关于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直接投资计划,都可以起指导作用,也为中期计划提供了基础。

在所有这些方面,尽管最基本的条件是计划人员的常识和善于判断的能力,中国在计划方法方面还可以做出一些显著的技术上的改进,包括更多利用各种计量模型。改进对计划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经济培训,也很有帮助。更多利用电子计算机,可以更好、更灵活地利用基层现在收集的大量资料。这些信息以及其他各种涉及整个国民经济和各经济部门的信息,应更多地传播给基层决策者,包括企业在内。目前中国的基层决策者和各企业从政府那里获得的信息,比起其他国家来,要少得多。

社会问题和政策

中国在减轻贫困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尽管城乡之间和不同农村地区之间在收入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其他国家的最贫困阶层遭受的饥饿、疾病、高出生率和高婴儿死亡率、文盲普遍、随时可沦为赤贫或饿殍的恐惧,在中国已经基本消除。将来如何保持这些成就并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过去收到积极效果的政策和机制,是否还能用来实现一个中等收入的中国的社会目标?这些政策和机制是否能适应经济管理体制上出现的变化?

在很大程度上,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是”。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相当普遍地享受到基础教育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证必要的最低限度的食物摄取量,所有这些条件都使中国在减少不公平分配和贫困方面,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做得更好。根据中国和其他地方的经验,不断鼓励农业和其他小规模的劳动密集型经济活动,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经济改革和技术活力增强,很可能扩大收入差距,而对价格、工资和就业制度实行经济上有益的改革以后,就比较难以再运用这些手段执行社会政策。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以及“疾病谱”方面的变化,也会带来新的问题,因此就需要对社会政策和机制做出某些改变和革新。

收入差距

为了改善对熟练劳动力的分配和激励,就需要大幅增加相对工资。发挥企业家精神可能获得更高的收入,这样的例子已经出现。虽然企业家精神在中国也许还没有完全被接受,但是发挥这种精神可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企业家敏锐地看到有些需求一时得不到满足,随即着手满足这些需求,开始时获得厚利,从而吸引别人也来从事这种经营,这样就扩大了供应,降低了利润。中国的企业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像其他国家的企业家一样,在技术革新中起重大作用。由于革新要担风险,就需要有优厚的报酬作为激励。

在这种情况下,在对经济效率的考虑和尽量减少收入不平等的愿望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但是,可以运用累进所得税制(随收入增加而上升的税率)和对奢侈品征收高额间接税的办法缓和矛盾。中国已经实行累进个人所得税制,对象主要是外籍居民,可以考虑把对象扩大到占1/4的那部分收入最高的人。尽管这样做会增加一些行政费用,但是,对于中央政府来说,这种办法较易于防止对收入的非正式再分配,据说某些地方现在已经出现这种情况。

国际经验也表明,最好不要试图掩盖经济上必需的收入差距。例如,有些国家出于政治原因,将政府官员的工资保持在较低水平,结果助长了贿赂现象。在其他国家,正式收入相当平均,但是重要人员却可以到特设商店购买别处买不到的东西,有时甚至可按期拿到正式薪水以外的不作记录的补充收入。这些做法和其他类似做法很快就众所周知,因此其社会效益只能是暂时的,而从长远来看,为此付出的代价却很高,因为这些做法导致贪污腐化,并使社会演变成一个以特权为基础的社会。

社会保障事业

在收入问题的另一头,应迫切解决的问题是建立与改革后的国民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一方面需要扩大自主权、提高效率,另一方面目前又承担着提供社会福利和终身就业的作用,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难以调和。价格和工资将越来越受经济考虑的支配,因此就更难以利用价格和工资保证最低限度的城市生活水平。结构变化加速,将导致有些企业收缩或关闭。有些技能将变得陈旧过时,有些职工往往不是由于本人的过错而会暂时失业。

中国在考虑建立新机制、制定新政策解决这些问题时,可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这些国家过去几十年中都先后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所有公民提供足够维持生活的收入,消除因老年、疾病、伤残和失业而引起的贫困。这些制度并不都是十分完善的,但是都有效地实现了它们的主要目标。但除了少数例外,发展中国家却由于资金不足、行政问题太复杂,而没有实行这种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面临的挑战,就是制定出适用于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有效的、经济上负担得起的、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办的保险计划,资金来源主要是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应缴保险金数额和雇主缴纳一定比例的数额。保险计划向缴纳保险金的人提供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医疗和生育费用等。此外,还通常为人均收入(包括社会保险福利)低于最低水平的家庭提供补助(这些家庭不缴纳保险金)。这是可供中国考虑采纳的办法之一,可以通过合并和扩大现有的由企业提供劳动保险和福利的安排加以执行。

另一种办法是国家把资源集中使用在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补助,并且不要求受益者缴纳保险金。这种办法,或可有一部分资金来自前面提到的向高收入者征收的税款,但仍需要从国家收入中调拨一部分款项。发放这种补助的财政费用总额可能为数可观,但是由于对象是贫穷者,这笔款项将只相当于贫富都可享受的价格补贴费用的小部分。如果利用现有机制来执行,可以尽可能降低行政费用,尽可能扩大效益。城市中已存在的用来定量供应粮食的户口登记制也可以用来向赡养人口比率高的家庭提供补助,这些家庭如没有这笔补助,则可能在前面提到的零售价格和工资调高的情况下实际减少收入。在农村地区,可由接管原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行政单位来执行这项办法。

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在实施国家办社会保险或提供困难补助的办法时,将在确定保险范围和福利数量方面面临一些困难的抉择。城市可以对国家和集体单位职工以及个体户实施统一的办法。但是同样的办法在农村就比较难以实施,因为农村收入低得多,各地收入差距也很大。必须协调下述三个互相矛盾的情况:一是减轻目前贫困的愿望,二是激励人们避免贫困的必要,三是尽量减低预算和行政费用的希望。例如,把失业救济金定得很高虽然可以减轻困难,但同时也减弱了人们寻找工作(或继续工作)的激励,特别是当代替失业的是单调或艰苦的低工资工作时,更会如此。

如果采用提供困难补助的办法而不采用国家办社会保险的办法,国家应特别鼓励集体单位和地方单位建立让受益者缴纳保险金的养老基金和保险办法。有些养老基金和保险办法可以由企业或其他雇用单位来办,像有些国家所做的那样。但是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在财务上应该独立(“基金化”);这样,即使原来经办的企业倒闭了,养老金仍能继续支付。这种养老金和保险办法将拥有数额可观的资金可用于投资,因此可以在社会主义金融市场上起重要作用。

由于牵涉很多复杂的问题,又由于实施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办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有关键意义,可考虑尽快成立一个委员会来制订各种方案。这些方案可分期执行,开始时规模不要大,但其长期目标应是像过去一样,把中国的社会成就保持在远超其他同等收入水平国家的高度上。

住房和社会服务

中国的大中型企业在为职工及其家属提供住房、教育以及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程度,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如果采取与社会保障一样的办法,解除企业的这些义务,企业就更容易作为独立高效的经济单位来运行。这样,企业管理人员可以把精力集中在经济活动上,为人力流动创造条件,减轻因精简人员和关闭低效企业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并改变目前很多职工不愿在小型城市企业就业的态度。

现在由企业提供的社会服务可改由地方政府来接管,住房也可以这样。但是中国和其他地方(包括东欧)的经验表明,让家庭通过住房私有或组织住房合作社的办法尽可能自己负责自己的住房,是有利的。这可以为个人节约提供一个有力的刺激,使政府可把资源用于其他方面,并产生一批质量优、维护好的待售住房。如上所述,政府可以提供有效的支助,办法有:把更多的现有城市住房出售给住户,执行“选址和服务”(sites and services)项目(如为个人新建住房设计和提供基本设施),为住房合作社提供技术援助和有限补贴或减税待遇。同时,通过发放补助和直接帮助来保证统一的、最低标准的住房条件。

中央和地方政府看来还需要增加对农村社会服务的支助,特别是对贫穷落后地区。这些地方实行生产责任制,对当地的社会服务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合作医疗计划急剧减少,中小学入学率(尤其是女孩)也急剧下降。这是令人遗憾的,因为其他国家的实践有力地证实,改进基础教育和健康状况是帮助贫穷人民,也是促进经济增长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因此,虽然对较富裕农村地区来说,自力更生政策仍是适宜的,在贫穷地区,国家应考虑增加社会服务拨款,例如国家拨款可以按自筹款项成比例地增加。

人口

采取经济援助和其他办法来保持并改进基本社会服务的另一原因是,对其他国家的考察表明,教育(特别是女性教育)和卫生两者是自愿降低生育率的主要因素。如前面指出的,因成功地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而使人口增长率放慢,是造成中国比较良好的经济增长前景的一个重要因素。再加上中国可耕地有限,做到“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每个妇女生2.1个孩子)显然是合乎需要的。

但是,在一个长时期内把生育率降到远低于“更替水平”(例如,要做到像有些人口统计学家建议的最后把人口稳定在7亿,那就必须这么做),也许不是很可取。这是因为人口到21世纪后期大大下降固然有好处,但是这些好处很可能还不够抵消人口年龄结构中过渡性变化所需的代价。特别令人关心的是,极低生育率对劳动力的长远影响;到21世纪中期,劳动力人数可能迅速下降。劳动力负增长在经济上可能有些好处,但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些需要调整的问题。而且,劳动力的平均年龄将上升,特别是较年轻的、新近培训的、适应力较强的职工将出现短缺现象。此外,保持极低生育率可能使老年(65岁及以上)家属的比重暂时突出地高于最终的长期水平。

即使生育率下降速度放慢,到21世纪,老年人比重增加(从今天的5%左右最后上升到20%)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儿童的比重下降会起一定抵消作用,但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援助费用更大,组织工作也更困难。中国目前赡养老年人的组织机构,包括家庭在内,不可能再照顾更多的人数。这就更有力地说明上面提及的、应从现在就开始计划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长期改革的必要性。在农村尽早建立更广泛、更好的养老金办法,除了可以解决其他问题外,也会使降低生育率更易做到。

卫生保健

人口老龄化也是中国的保健问题在性质上正发生根本变化的一个因素。保健问题已从低收入国家的类型转向高收入国家的类型,死亡的主要原因已是心脏病、中风和癌症。这些慢性病对中国形成一种巨大的挑战,其他国家虽然投入了大量资金,也尚未能满意地解决这些问题。

进行“第二次医疗卫生服务革命”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预防。有些措施,特别是控制盐摄取量和烟叶消费,可以立即实行。但是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来确定和实地检验适宜的预防战略方针,这些战略方针比传染病要求的复杂得多。另一个重要因素将是如何对付必然发生的大量慢性病例的战略方针。这些战略方针应包括有能力提供疗效看好且经济上负担得起的治疗;应重视为失去生活能力的人提供负担得起的个人康复计划;还应注意为不治病人提供人道服务(这方面在西方医学界已取得经济上负担得起的重大进展)。

第二次医疗卫生服务革命的第三个重要因素是设计保险和筹资组织结构,既鼓励预防措施,又尽力消除目前过多使用设施、采用高价医疗程序的倾向。把以上三个因素结合起来并不容易,但是中国如果在这方面做出成绩,就可以在有效地、人道地医治慢性病方面领先于世界,同时又不像其他国家那样,把无穷尽的高额投资用于效用有限的医学技术。

农村的贫困问题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收入在今后20年内将迅速增长。但是,很难找到一套合理的假定,预测出农业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将快到足以在21世纪以前缩小农业和非农业收入之间的巨大差距(即使以比例来表示亦不可能)。由于农村家庭中将有越来越多的成员转而从事非农业活动,家庭的总收入将比农业收入增长得快,但仍然低得无法令人满意。因而值得考虑用另外的措施提高农民的收入。

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农业投入物价格可能与农业定价政策的其他目标(如避免生产过剩和鼓励投入品的高效利用等)相矛盾。目前实行的双层定价机制在原则上有可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因为它既提高了国家的收购价格,又允许由超过合同规定的市场价格调整各种农产品的供求。但是这样做很复杂,特别是想避免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处境的农民之间造成极端不公平现象时,就更为复杂。从行政上来说,直接给各类农户发放补贴牵涉的问题可能更少些。

政府将其他部门的税收用于那些主要有利于农村人口的事项,也可以把非农业生产率增长的所得转移给那些必须留下来务农的人。明显的例子是发展农业和其他农村基础设施、改进农业科研和推广服务、资助农村社会服务等。另一个可能的措施是对农村中参加社会保障计划的人发补贴。

虽然中国农业收入水平普遍很低是一个应予重视的问题,但是农村最严重的贫困现象集中在某些地区,那里的收入远低于平均水平(例如,甘肃省定西县东岳乡1983年的人均收入只有全国农村平均收入的1/6,而这一年还是该乡农业生产历史上最好的一年)。很多这类地区将因经济体制的改革而绝对受益,有些地区则将相对受益。看来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生产责任制还没有造成预期的农村总收入不平均加剧的现象。但是还有一些地区仍将处于严重贫困之中,并且情况还可能恶化,特别是那些偏远或缺乏土地和水利资源的地区。

为了解决贫困地区的问题,一般都需要制定一整套相辅相成的措施,具体内容可按地区具体情况和其他政府优先考虑因素有所不同。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改进,除了满足眼前社会需要以外,还增加了人们工作和革新的能力。目标明确的科研和推广服务,可以将蕴藏的农业潜力发挥出来。改进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再加上对地方工业给以临时性补助,就有可能实现农业专业化和工业发展。允许部分人口流动到其他地方,使人均土地数量和可用水量有所增加,也是减轻贫困的经济有效的办法。

概述

在今后几十年内保持快速增长,对中国来说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现在比过去有更多机会获得外国先进技术,这有助于完成这项任务,但是还不够。事实证明,各个单项工艺和产品的微小改进积累起来的经济效果,要比迅猛革新产生的经济效果大;而一个行业中最先进企业和普通企业之间技术差距的大小,与最先进企业本身的技术水平同样重要。取得必要的能源、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尽管很重要,但也不是决定性因素。中国的经济前景将取决于能否成功地调动和有效地使用一切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

这又主要取决于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能否成功。改革要求三个方面取得协调进展:第一,更多利用市场调节鼓励革新和提高效率。第二,加强计划工作,间接和直接经济控制相结合。第三,改进和推广社会制度和政策,以求在市场调节和间接控制可能引起更大的不平均和不稳定的情况下,保持公平分配,从而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以上三方面的每一个方面都存在着大有希望的办法,也存在着问题和困难的抉择。此外,在这三方面取得正确的平衡既很重要也很困难,这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很少国家能够把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而获得迅速高效的经济增长;能够保证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不遭受极端贫困的国家则更少。相反,有更多的国家在结合计划、市场和社会制度的作用方面做得很不成功,既没有取得迅速增长,也没有提高效率和缩小贫困。

因此,中国在克服现有体制的弱点的过程中,防止丧失现有体制的优势(如调动资源和援助贫困者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这当然不会阻止中国向前迈进,中国过去在很多领域中都是成绩卓越的先驱者。但是,这说明中国需要循序渐进,每走一步都要进行实验和评估,尽管一举完成的改革在原则上可能带来较少的内部不一致。东欧国家的经验也表明,要稳步前进,尽量在实行市场调节时避免采取判断不当的步骤,以免后来又收回成命或进行行政干预,造成不必要的人心浮动。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每一步都只能跨很小的步子。在有些情况下,尽管存在着造成失误的较大风险,同时实行一整套根本性的改革措施也许仍不失为最好的办法。进度也不一定必须是缓慢的。中国农村近几年取得的成绩不仅提供了一个榜样,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并说明了一种迫切需要,表明城市经济也可以取得相辅相成的、同样迅速的发展。城市改革虽然在很多方面比农村改革更复杂、更困难,但不必像农村改革那样统一。其他国家在不同的经济部门和企业内成功地运用了不同的管理方法。中国也应能这样做,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不同管理方法,使之融成一体。

体制改革以及本报告论及的很多其他领域牵涉的问题和取得进展的可能性都很巨大,很多问题是史无前例的,因此要做出准确无误、绝对可信的结论也许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可以说,中国的长期发展目标在原则上是可以实现的。如果中国近年来的经验可以作为一种指南的话,那么这些长期发展目标在实际上也很有可能实现。 5JAb8NLssaNs+S9uApViAeUzO6JG0QyybpuZ1nIY+DLi6a4q6LX2TAtSlggnl0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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