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为历来医家所讨论的《伤寒论》治疗大法之一,众说不一,各有高论。《伤寒论》的价值在于临床应用。论资排辈,桂枝汤为公认的天下第一方,但若按实际应用,第一方非小柴胡汤莫属。因为本方有少阳病提纲“口苦,咽干,目眩也”(263)和“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嘿嘿不欲饮食,心烦喜呕”(96)七个主症。历代多数医家认为仲景所指“一证”是“胸胁苦满”,少数医家认为是“往来寒热”。就此论而言,我认为是前者。
1.临床所见,有“胸胁苦满”的患者,已经有“口苦”和“不欲饮食”,病情加重时必有“喜呕”。此时,只不过是“胸胁苦满”一症表现突出而已。故“但见一证便是”不应该把这七个证候单独地、孤立地分开去看。
2.本方有七个或证:“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96)。对此,我理解仲景所讲有两个辨证要点:其一,小柴胡汤的应用广泛,可扩大应用于内科杂病。其二,要进行证候鉴别:“喜呕与或不呕”即“呕证”可有可无;“胸胁苦满与或胁下痞硬”意在与结胸和痞证相鉴别;“或腹中痛”与小建中汤相鉴别,因为第101条有“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小柴胡汤主之”之论;“或心下悸、小便不利”与第127条“太阳病,小便不利,以饮水多,必心下悸”相鉴别;“身有微热”不是太阳病的发热,也不是阳明病的潮热。
3.本方还治太阳与少阳并病、合病(171、172),三阳合病的“欲眠睡”(268)、太阳病十余日不解(103、104)、阳明中风的“嗜卧,一身及目悉黄”,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胸满胁痛”(37)、厥阴病的“呕而发热者”(379)、劳复病的“更发热”(394),以及“热入血室”(144),上述诸证均属“坏病”范畴,都是小柴胡汤的扩大应用。
4.小柴胡汤有19条经文,大柴胡汤有4条经文,柴胡桂枝干姜汤有2条经文,四逆散、柴胡加芒硝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都是1条经文。仲景第101条“有柴胡证”专指小柴胡汤无疑。鉴于本方有少阳病提纲、主证、或证、治坏病,共有20证之多,学习者临证常不知所措。仲景为了扩大临床应用,嘱咐在特定的情况下,“但见一证便是”,即可放心用之。“不必悉具”是进一步确认“但见一证”的可靠性,不必怀疑。不要求全部症状备齐后再使用本方,表明本方确实疗效非凡,应用广泛。
5.有人说:“古人常用九、十表示多,一表示少。”如说话用“一言九鼎”,打仗有“以一当十”。就文字而言,“一”不等于“二”,“一证”不等于“二证”。注意:这个“一”字之前还有个“但”字呢!如:“你的优点很多,但是还有个缺点。”故仲景本意是,“但见”之前必有“不见”。因为《伤寒论》一共用了近40个“但”字,不能视而不见。如“但头汗出,剂颈而还”(111),即只有头汗出,颈以下无汗;“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232),即只有脉浮,无其他的证。故“但见”之前必有一个“不见”之前提,“但”字为突出重点之意。
纵观小柴胡汤所主治的20个证候,没有发现有明显的表证和里证。如太阳病有发热恶寒、头痛身疼或汗出恶风,而无往来寒热;阳明病有腹胀满、大便不通,而无胸胁苦满。仲景在第252条和第257条有“无表里证”之说。我认为这个“不见”之前提就是“无表里证”。
因此,我对第101条的解释是:“在无明显表证和无明显里证的情况下,有小柴胡汤的七个主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这是个十分重要的法则,贯穿于整个《伤寒论》中,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临床实践证明,第101条的七个或证,可根据上述法则,扩大运用于治疗内科杂病。有时我仅凭恶心一症,用本方治疗妊娠反应,效果很好。受寒感冒十多日不好,仍有身困欲眠睡,用本方扶正祛邪,效果也不错。
《伤寒论》的精髓在于辨方证,辨方证是辨证的尖端。辨方证的关键在于抓主证,抓主证即“但见一证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