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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斗

那不是模仿外国,不是夸张,而是欲杀死对方的愿望。动机并不深远。有个男人和我如出一辙,我们相互憎恨并非因为世界上出了两个原本不需要重复的东西,也不是因为那个男人像我的妻子以前那样,见个邻居就关不上话匣子,总是将那两次三次的事实像自然主义作家那样揉碎了来来去去讲。对手是那晚在咖啡馆初次遇见的、穿着狗皮衬袄的年轻农民。我偷了那个男人的酒。那是动机。

我是北方城下町的高中生,爱玩儿。但是花钱比较吝啬。平时总是蹭朋友香烟,不理发,为着攒下五日元,省下便一个人偷偷跑到城里统统花了。一夜五日元以上的钱不花,五日元以下的钱也不花。我用五日元常常能收到最大的效果。我积攒的粒粒小钱,先要跟朋友换成五日元纸币。如果是崭新的纸币,我会激动得心潮澎湃。我会把它稀里糊涂地捻进口袋,然后去城里。我还活着,就为这每月一次两次的外出。当时的我苦于莫名其妙的忧愁。绝对的孤独和怀疑一切。说出来的污秽!比起尼采、拜伦和佐藤春夫,我觉得莫泊桑、梅里美和森鸥外才是货真价实的。我拼了命潇洒地花费五日元。

去咖啡馆,我也同样地没精打采。假装玩累了。夏天就要冰啤酒。冬天就喝热酒。我喝酒也仅仅是季节的原因。我带着不情愿的表情品酒,漂亮的女侍连瞅都不瞅我一眼。无论哪家咖啡馆,都有一个缺乏性感却欲火中烧的中年女侍,我只跟那样的女侍搭话。主要话题是当日的天气和物价。我的神速连神也无法觉察,很快算出喝干酒瓶的数目。桌上摆了六个啤酒瓶十壶日本酒,我就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摇摇晃晃站起身,小声嘟囔着“结账、结账”。从未超过五日元。我故意把手伸进衣袋里,装作忘了放钱的地方。最后终于在裤兜里找到了,我的右手在口袋里好一阵摸索,好像在五六张纸币中挑选,最终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币,确认它是十日元还是五日元后,交给了女侍。零钱很少,我假装大方地全部给了她。我耸着肩膀,大步走出咖啡厅,直到抵达学校宿舍,一次也没回头。第二天开始,又开始储存粒粒小钱。

决斗之夜,我去了一家“向日葵”咖啡馆。我披着深蓝色的长斗篷,戴着纯白的皮手套。我从来不会连续两次去同一间咖啡馆。担心他们对五日元纸币的事情产生怀疑。再访“向日葵”,也已经时隔两月。

当时一个异国青年与我形象相似,作为电影演员开始走红,因此我也渐渐地开始吸引女人的眼球。我在咖啡馆一隅的椅子上一落座,四个穿着不同花样和服的女侍便站在我的桌子前。那是冬天。我说要热酒,然后冷得缩了一下脖子。与电影演员的相似,给我带来了直接利益。我一句话没说,那个年轻的女侍便为我卷了一根香烟。

“向日葵”又小又脏。东侧的墙壁上贴满了广告,一个束着一尺二尺长发的女人疲倦地用手支着脸,露出核桃般大小的牙齿微笑。海报的下摆印有黑色的头盔啤酒 。相对的西侧墙壁上挂着一坪大小的镜子。镜子收在金粉镜框里。北侧入口挂着红黑条纹的污浊的平纹细布窗帘,上面的墙壁上用大头针固定着一张西洋女人的照片,女人裸睡在池沼边的草原上爽朗大笑。南侧墙壁粘着纸气球,就在我的头顶上。没有那种令人看着来气的和谐。三张桌子、十把椅子。中央放着火炉。土间是板墙。我知道我在这个咖啡馆无法静心。幸好电灯光是昏暗的。

那晚,我受到了异样的款待。最初的一壶日本酒是那个中年女侍热的。喝干之后,方才给我卷烟的年轻女侍,立刻在我的鼻尖下伸出了右手掌。我坦然地悠悠抬起头,盯视着那个女侍的小眼睛。“给我算个命吧。”我瞬间了解了。即使沉默,我的身体也发出了预言者一般的高贵气息。我没有触摸她的手,只是抬头扫了她一眼说,你昨天跟情侣分手了。于是异样的款待开始了。一个胖女人甚至管我叫老师。我给她们看了手相。十九岁。属虎。辛辛苦苦就想找到一个好男人。喜欢玫瑰花。你家的狗生狗崽了。数量是六。全都猜对了。那个清瘦的、眼神清新的中年女侍,我说她死过两任丈夫,只见她低下了头。不可思议!又说对了。在所有的不可思议中,这是最让我兴奋的。已经喝空了六壶酒。这时,穿着狗皮衬袄的年轻农民出现在入口。

农民坐在我桌子旁边的桌子前,毛皮脊背对着我嚷道:来杯威士忌。狗毛皮斑点模样。农民的出现,使我的酒桌从欢欣忘形中冷却下来。我开始后悔糟蹋了六壶酒。我想喝得更加尽兴。我希望今宵的欢喜继续膨胀。再喝四壶吧。那怎么够。不够。偷吧。把这瓶威士忌偷走吧。女侍们知道,我不是为金钱偷窃,而是预言者离奇的玩笑,反而会喝彩吧。这个农民或许也只是以为这是个醉醺醺的恶作剧而露出一丝苦笑吧。偷盗!我伸出手,拿起邻桌的那个威士忌酒杯,平静地一饮而尽。竟没有喝彩。寂静无声。那农民起身朝我走来。“出去一下。”说完朝门口走去。我也嬉皮笑脸地跟在农民身后走了出去。走过金框镜子前我偷窥了一眼。堂堂正正的美丈夫。镜底里沉潜的笑颜足有一二尺长。我的心恢复了平静,自信满满撩起了平纹细布的帘子。

在写着“THE HIMAWARI”(向日葵)黄色罗马字的四角檐灯下,我们停了下来。在昏暗的门口浮现出四个女侍的四张白脸。

我们开始了如下争论。

“别太蠢了。”

“不是蠢,开个玩笑,不行吗?”

“我是农民。开我的玩笑?我生气!”

我重新看了看农民面孔。小寸头、淡眉毛、单眼皮、三白眼和青黑皮肤。身高确实比我矮了五寸。我想,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讽刺。

“威士忌好喝啊。我想喝威士忌。”

“我也想喝。威士忌稀罕!就这些。”

“你很正直,很可爱。”

“别不知天高地厚。不就是学生吗?还往自己脸上抹粉。”

“我是算命先生、预言家。很吃惊吧。”

“不要装醉。趴下道歉。”

“理解我是需要超凡勇气的。精辟吧。我是弗里德里希·尼采。”

我心急如焚,等待女侍们前来劝架战。女侍们却横眉冷对,等着我被一顿暴揍。我被打了。横刺里,右边一个飞拳打来,我迅疾地缩起了脖子,一下跳出十几米远。我的白线帽做了替死鬼。我微笑着、故意慢慢地拾起那顶帽子。每天的雨夹雪,使道路泥泞不堪。我打算蹲下身子捡起沾满泥汤的帽子,转身就跑。这样就能省下五日元,去别的地方再喝它一杯。我跑出去两三步,就滑倒了,仰面朝天,像似被蹍碎的雨蛙。自己的眼神也让我有些生气。手套、上衣、裤子,还有斗篷,统统沾满了泥汤。我慢慢站了起来,抬头回到农民身边。农民被女侍们围困守护着。没有一个人站在我这边。这确信唤醒了我的凶暴。

“我想道谢。”

我冷笑着说完后,脱下手套,把更加昂贵的斗篷也扔到了泥里。我对自己的大时代台词和应对姿态略感满足。谁来劝阻我。

农民原本要脱下狗皮衬袄,将它交给帮我卷烟的美人女侍,然后将一只手伸进怀里。

“别干蠢事!”

我摆好架势提醒他。

他从怀里掏出一支银笛。银笛在檐灯下闪闪发光。农民将银笛交给了失去两个丈夫的中年女侍。

农民的这个优势让我着迷。不在小说中而是真实,我要杀掉这个农民。

“滚出去。”

我喊道。我用泥鞋照农民的小腿狠狠地踹了一脚。将他踢倒后,就可以挖出那双清澈的三白眼。泥鞋徒然地踢空了。我意识到自己的拙劣行为。悲伤。温暖的拳头打中我的左眼和大鼻子,眼里冒出鲜红的火焰。我看见了,假装蹒跚。从右耳根到脸颊,劈头盖脸又命中一掌。我双手浸在泥汤中,说时迟那时快,咬住了农民的一只脚。脚很硬。那是路旁的白杨树干。我趴在泥里,急得想放声大哭,可怜,竟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 7jvdh6FvnEaRvjP+7dyNVgK9+nD8PHgbgkjZroMKBlqUITqjvmx7uJgwwLh2bL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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