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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疑成狱”的胡惟庸党案

胡惟庸名列《明史·奸臣传》,对他而言并无不公,此人本来就是一个宵小之徒,为人阴险狡猾,惯于钻营,一旦大权在握便得意忘形。如果按照老百姓“好人/坏人”模式来衡量,他肯定不是一个好人。他被处死后株连数以万计的“胡党”,绝大多数却并非奸臣,不少还是功臣。历史上开国皇帝杀功臣,屡见不鲜,不足为奇。“胡惟庸党案”是此类事件又一次重演,不过奇特得令人震惊,却又迷雾重重。

由于胡惟庸被株连的官员成千上万,官场上一片恐怖气氛,人人自危,噤若寒蝉,文人学者多不敢记载此事。《明太祖实录》大抵是依据当时官方公布的《昭示奸党录》之类官方文书来撰写事件的始末,清朝人编写的《明史》也没有跳出这一窠臼,因此后人阅读这一段历史,不免扑朔迷离。1934年,吴晗在《燕京学报》发表论文《胡惟庸党案考》,才使真相大白:其一,胡惟庸是一个“枭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被“自私惨刻的怪杰”朱元璋处死,是咎由自取;其二,所谓胡惟庸及其党羽企图谋刺皇帝、勾通倭寇之类罪状,一概子虚乌有,是为了株连“胡党”而虚构的。

胡惟庸和李善长是同乡,都是濠州定远(今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朱元璋奉郭子兴之命打下和州(今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他前往投奔,在元帅府当差,后来外放宁国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逐渐晋升为太常寺卿,洪武三年(1370)进入中书省,任参知政事。这一切离不开李善长的提拔。

中书省是丞相的办事机构,是朝廷的中枢,因此成为皇帝和大臣关注的焦点。当时最有可能取代已经失宠的李善长的是杨宪。朱元璋多次说:“杨宪可居相位。”把他由御史中丞调任中书省左丞之职。杨宪其人优点突出,缺点也突出,刘基说他“有相才无相器”,是有道理的。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有才辨,明敏善决事,然忮刻,有不足于己者,辄以事中伤之。在中书,欲尽易省中故事,凡旧吏皆罢去,更用己所亲信者。”胡惟庸对这个山西阳曲(今山西省太原市)人耿耿于怀,和左丞相李善长说:“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李善长心领神会,终于抓住了杨宪的把柄。

事情是这样的:朱元璋鉴于李善长有病,把陕西参政汪广洋晋升为中书省左丞。当时杨宪是右丞,厌恶汪广洋位在自己之上,每每独断专行,不把汪广洋放在眼里。汪广洋初来乍到,十分低调,依违于其间,杨宪仍不满意,嗾使侍御史刘炳弹劾汪广洋“奉母无状”,使其遭到皇帝谴责,调回陕西。杨宪还不罢休,奏请皇帝把汪广洋调往海南,朱元璋很不高兴,对杨宪有所怀疑。李善长抓住时机,上了一道奏疏,指责杨宪“排陷大臣,放肆为奸”。不明内情的刘炳继续攻击汪广洋,朱元璋发觉是诬陷,逮捕刘炳。刘炳终于交代,他所做的一切都受杨宪指使。于是,朱元璋老账新账一起算,处死杨宪、刘炳,召还汪广洋,恢复其中书省左丞之职,后来还加封其为“忠勤伯”。洪武四年(1371)正月李善长罢官后,汪广洋出任中书省右丞相,胡惟庸出任中书省左丞。胡惟庸的官职低于汪广洋,却“专决省中事”,反过来指责汪广洋“无所建白”,终于导致右丞相汪广洋被贬为广东行省参政。朱元璋以为胡惟庸是一个干才,在洪武六年(1373)七月升任他为右丞相,并且按照他的推荐,任命陈宁为御史大夫,涂节为御史中丞。洪武十年(1377)九月又升任胡惟庸为左丞相,虽然朱元璋再度起用汪广洋为右丞相,对胡惟庸有所制约,但仍改变不了胡惟庸“独相”的局面。《明史·胡惟庸传》写道:

自杨宪诛,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在此之前,御史大夫韩宜可就对胡惟庸与陈宁、涂节之流恃宠擅权,有所不满,当面向皇帝递交弹劾奏疏,措辞十分尖锐:“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以谢天下。”朱元璋当时满以为胡惟庸是人才,对他宠信有加,看到韩宜可请求处死胡惟庸、陈宁、涂节的奏疏,大为愤怒,破口大骂:“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当即把他押入锦衣卫诏狱(遵照皇帝诏令关押人犯的监狱)。不久,国子监助教吴伯宗察觉胡惟庸的奸恶,不愿同流合污,被胡惟庸贬官至凤阳。吴伯宗上书皇帝:“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这次似乎引起了朱元璋的重视,把他从凤阳召回,赏赐衣钞,让他出使安南(今越南顺化以北),返京后调入翰林院。

胡惟庸是个厉害的角色,听不得反对意见,报复心理极强。为大明王朝立下丰功伟绩的大将军徐达,为人正直,早就看穿了胡惟庸的奸猾本性,向朱元璋从容进言,希望他有所提防。胡惟庸得知后,蓄意报复,用重金收买徐府门房福寿,诱使他诬陷徐达。幸亏福寿不为所动,事态才没有恶化。刘基曾经在朱元璋面前把胡惟庸比喻为劣马,胡惟庸指使亲信诬陷刘基祖坟有“王气”,居心叵测,朱元璋信以为真。据传刘基病重时,朱元璋命胡惟庸派医生去诊治,却使刘基中毒而死。胡惟庸与李善长关系愈来愈密切,把自己的侄女许配给李善长的侄子,结成姻亲。自以为背景强硬的胡惟庸,得意忘形,贪贿弄权,更加肆无忌惮。

胡惟庸的擅作威福,激化了相权与皇权的矛盾,朱元璋感到前所未有地大权旁落。此前左丞相李善长小心谨慎,右丞相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后来提拔的右丞相汪广洋只知饮酒而不管事,相权与皇权的矛盾是隐而不显的。权势欲极强的朱元璋,用人多疑,颇有心计,在任命胡惟庸为左丞相的同时,重新起用汪广洋为右丞相,希望他们互相牵制。后来他逐渐发现胡惟庸的“奸状”,而汪广洋“依违其间,无所救正”,甚为不满。洪武十二年(1379)九月,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国王派遣使臣前来朝贡,胡惟庸没有向他报告,他从太监那里得到消息,愤怒地指责中书省,胡、汪二人一面顿首谢罪,一面诿过于礼部,朱元璋更怒不可遏。正巧这时御史中丞涂节揭发:刘基是胡惟庸毒死的,汪广洋应该知道。朱元璋怒上加怒,谴责汪广洋“朋欺”,也就是朋比为奸欺君罔上,撤销其右丞相官职,贬往广东,行至半途,又追加罪状,下旨“赐死”。对于胡惟庸而言,这是一个不祥之兆。

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春节期间,朱元璋突然宣布,以“擅权植党”罪处死左丞相胡惟庸。处死首相,是一件非同寻常的政治事件,朱元璋为此发布了一系列诏书,但都没有涉及“谋反”之事。在第一道诏书中,他告诫文武百官,朝廷设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设立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设立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纲纪”,“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弊。嘉言结于众舌,比朋逞于群邪”。因此他主张“革去中书省”,提升六部职权,并且用商量的口吻问道:“卿等以为何如?”第二道诏书继续清算胡惟庸等人的罪状:“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废兴,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执政以诬贤。”在正式宣布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制度的诏书中,他引经据典:“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丞相,然其间亦多小人专权乱政。”因此决定废除中书省与丞相,“大权一归朝廷”,“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此后他特命儒臣编撰《相鉴奸臣传》,并亲自为此书写了序言,依然是针对胡惟庸,“不守人臣之分,恃要持权,窥觇人主之意,包藏祸心,舞文弄法”。自始至终没有一字一句牵涉“谋反”情节。

平心而论,用“擅权植党”罪处死胡惟庸,绰绰有余。对于胡惟庸而言,可谓咎由自取。问题在于,朱元璋要除掉的并非胡惟庸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胡党”。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以“胡党”罪被杀,受牵连的“僚属党羽”达三万多人。

一些官员察觉皇帝的心态,投其所好,纷纷请求株连李善长、陆仲亨等开国元勋。朱元璋没有同意,他这样说:我当初起兵时,李善长来投奔,说终于重见天日了。当时我二十六岁,善长四十岁,他的建言大多符合我的意思。陆仲亨当时十七岁,父母兄弟都死了,他害怕被乱兵所杀,抱了一升麦子躲在草丛中。我叫他出来,跟随我打天下,以功封侯。这些人都是我初起时股肱心腹,我不忍心杀他们。

这其实是真实的假话。罗织起来的“胡党”,极大部分是捕风捉影、恶意诬陷的。最为令人不可思议的“胡党”分子,是明朝制定礼乐制度的大儒宋濂,以及浦江(今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义门郑氏。

洪武十三年(1380)十二月,已经退休的宋濂,因为孙子宋慎的关系,被罗织为“胡惟庸党”,从金华家乡押解南京。朱元璋要把他处死,马皇后从旁阻拦,说:民间延聘一位老师,尚且能够始终不忘恭敬,宋先生亲自教导太子和诸王,怎么忍心杀他?况且宋先生住在金华家中,怎么知道朝廷的事情?这一番话说得朱元璋哑口无言,只得把死刑改为流放。宋濂在发配四川茂州(治所在今四川茂县)的途中,死于夔州(治所在今重庆奉节)。

金华浦江义门郑氏家族,是几百年累世同居的孝义之家,受到地方乡邻敬仰。他们近乎隐居,和胡惟庸毫无关系。可能是因他们的家训《郑氏规范》有宋濂撰写的序言,而受到牵连。有人诬告他们“交通胡惟庸”,因而也被“指为胡党”。

当然,朱元璋发动“胡惟庸党案”,主要是针对朝廷中掌握实权的元老重臣。仅仅“擅权植党”罪是不够的,必须继续罗织,使胡惟庸的罪状不断升级,从“通倭”(沟通倭寇)、“通虏”(沟通北元)到“谋反”。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设立了特务机构锦衣卫。锦衣卫的职掌,《大明会典》把它概括为两点:“直驾侍卫”与“巡察缉捕”。事实上锦衣卫令人望而生畏的并非“直驾侍卫”,而是“巡察缉捕”。它的镇抚司专门从事侦查、逮捕、审问人犯,并且有自己的监狱——直接听命于皇帝的“诏狱”。《明史·刑法志》说:“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

锦衣卫秉承皇帝旨意,逮捕“胡党”,刑讯逼供,罗织罪状,编成《昭示奸党录》,作为惩处“胡党”的依据。此书现在已不易见到,钱谦益是见到过此书的,他写的《太祖实录辨证》说:“国初《昭示奸党》凡三录,冠以手诏数千言,命刑部条列乱臣情辞,榜示天下,至今藏贮内阁。余得以次第考之。”其中的一条,说的是胡惟庸和他的同党阴谋发动宫廷政变的情节:

自洪武八年以后,(胡)惟庸与诸公侯约日为变,殆无虚日。或候上(指皇帝)早朝,则惟庸入内,诸公侯守四门;或候上临幸,则惟庸扈从,诸公侯分守信地,皆听惟庸调遣,期约举事。其间,或以车驾不出而罢,或以宿卫严密,不能举事而罢。皆惟庸密遣人麾散,约令再举。五年之中,期会无虑二百余。

这段文字分明是在揭露胡惟庸等人企图行刺皇帝,从洪武八年到十三年,这伙“胡党”密谋活动竟有两百多次!五年间怎么可能不露一点痕迹?而且洪武十三年处死胡惟庸时,为何只字未提?

有些“胡党”的招供编入了《大诰》之中,例如“李茂实胡党第七”这样写道:当初,不知李茂实是胡党。由上元县民孙才四介绍,投靠胡惟庸门下,引诱邻里乡民充当义兵。胡惟庸被处死后,李茂实逃窜,直到洪武十九年(1386)在沙县客店被捕。李茂实招供:洪武九年见到胡惟庸,在他家饮酒后,在西厅宿歇。次日,胡惟庸给李茂实一百三十个银锭,作为招募义兵的经费,云云。

这种语无伦次的文字,作为胡惟庸“谋反”的证据,只有锦衣卫那些头脑简单的打手才会相信。稍有头脑的人必然会反问:假如胡惟庸真想“谋反”,他的“胡党”里有不少开国元勋,手下兵多将广,哪里用得到老百姓的“义兵”呢?权倾一时的首相,即使要“谋反”,也绝不会和李茂实之辈商量,并且留他在家过夜。诸如此类的供词,破绽百出,荒诞不经,是不言自明的。

《大诰》有一条“指挥林贤胡党第九”,涉及“谋反”的主要情节——“通倭”,这样写道:指挥林贤在南京时,已与胡惟庸交往,结成死党。胡惟庸派遣亲信陈得中,与日本朝贡使节归廷(归廷乃人名)密谋,由林贤前往日本请求国王发兵,打着进贡来朝的幌子,配合胡惟庸谋反。

《明太祖实录》关于胡惟庸“通倭”“通虏”的记载,就是根据《昭示奸党录》《大诰》写的——“惟庸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吴晗《胡惟庸党案考》明确指出这些纯系捏造,他说:“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指使亲信精心策划,唆使李善长家奴卢仲谦,无中生有地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勾结,串通谋反。“谋反”的罪状是要满门抄斩的,看得出来,朱元璋想要斩草除根。他振振有词地说:李善长既是开国元勋,又是皇亲国戚,知道胡惟庸的“逆谋”而不揭发,狐疑观望,首鼠两端,大逆不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七十七岁的李善长一门七十多人被杀,只有长子李祺因为有妻子临安公主的庇佑,才幸免一死。

接着又有吉安侯陆仲亨家奴出来告发,说陆仲亨勾结唐胜宗、费聚、赵雄等侯爵,“与胡惟庸共谋不轨”。家奴的诬告成为定罪的唯一依据,结果统统满门抄斩。

在朱元璋心目中,“满朝都是胡党”,必须彻底肃清,并且把《昭示奸党录》公布于天下。据史家记载,肃清的“奸党”,包括家属在内,约有三万人之多,令人毛骨悚然。

陆容在《菽园杂记》中说,他弱冠时在太仓兴福寺见到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和尚,此老年轻时曾参与纂修《永乐大典》,颇有见识。老僧曾对客人说:“洪武间,秀才做官喫多少辛苦?受多少惊怕?与朝廷出多少心力?到头来,小有过犯,轻则充军,重则刑戮。善终者十二三耳。其时士大夫无负国家,国家负士大夫多矣。”当时士大夫能够逃过杀身之祸的不过十之二三,毫无疑问是国家有负于士大夫。想不到出家人对尘世的是非看得那么透彻。

后世的史家对“胡惟庸党案”颇持怀疑态度,王士骐《皇明驭倭录》就对胡惟庸“通倭”“谋叛”的说法表示质疑:“近年勘严世蕃亦云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国史谓‘寻端杀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类此。”谈迁《国榷》明确说,“(胡)惟庸非叛也”,乃是“积疑成狱”,可谓一语道破。 ccHZtTOVucURNlWdyilhaoO5d1IvtJk1Nilxvizmsl6jLNEfZnKX17CqSHtv+W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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