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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循环”战略下创新投资财税政策的供需匹配度研究
——基于福建省237个创新企业的问卷调查

福建省税务学会课题组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0年 5月以来,党中央提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一伟大发展战略的提出,不仅是我国应对世界经济发展缓慢、国际贸易市场萎缩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时代选择,也是我国加快经济增长内生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双循环”发展战略格局中,创新投资是推动国内大循环发展的关键,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是对经济发展提速换挡、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最重要的支撑。因此,通过财税政策优惠、基础设施配套升级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等措施引导社会创新投资,是地方政府引导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创新投资是重中之重,各地均推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鼓励加大创新投入。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创新投资行为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其中,政府出台合适的财税政策,激励企业创新投资,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重中之重,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

(一)创新投资的政策供给和政策需求研究

1.创新投资的政策供给研究

国内外的研究侧重于政策供给演进过程的研究。国外学者Kuhlmann(2004)给出欧洲创新政策的供给演进;Mustar和Laredo(2002)给出法国创新政策的供给演进;Lepori等(2007)测度 30年间六个欧洲国家政策的相似和差异,给出项目资助政策的供给演进;Freitas和Tunzelmann(2008)基于英国和法国149项政策规划,给出创新政策的供给演进。闵京基、潜伟(2004)对韩国自1960年以来六个时期的科学技术政策发展历程进行研究,并对韩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扶持政策进行研究;陈向东、胡萍(2004)基于我国 151项技术创新政策,对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的转化机制进行研究,并进行国际对比;刘凤朝、孙玉涛(2007)基于创新政策的效力与类别的维度,以及我国 289项创新政策,给出我国自主创新政策的演进过程;李世超和蔺楠(2011)深入分析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的变迁。

2.创新投资的政策需求研究

王飞绒(2003)等基于浙江省产学研的问卷调查,指出政府在产学研联合中的作用及影响,并进一步构建官产学研的联合模式;何强、徐绍深等基于昆明市民营科技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政策需求情况;周笑(2008)通过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分析企业与高校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政策需求,并对政策进行设计;傅晋华(2010)通过梳理 1992—2009年我国基层科技政策资料,提出可提升创新能力的科技政策;范柏乃、龙海波等(2011)实证调查并建立政策需求体系对西部政策的需求进行测量;刘太刚(2011)对民生政策进行研究,指出民生服务应按需供给、民生成本应差别分担;谢运(2012)通过问卷调查对激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给出优化路径。

(二)创新投资的政策效应研究

马伟红(2011)、王春元(2017)等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结果表明税收激励对企业R&D投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王玺、张嘉怡(2015)研究发现,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直接激励作用和产出端间接促进作用。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非常有限。如张济建、章祥(2010)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现行R&D税收政策与高新技术企业R&D投入虽然具有相关性,但不显著,税收激励政策对企业创新激励效应十分有限。柳光强(2016)研究发现,与财政补贴相比,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效应并不显著。

(三)创新投资的政策建议研究

从财税政策角度来看,胡安琴等(2016)认为政府应当加强政策性支持,从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等方面减轻企业投资建厂成本。廖平等(2015)认为要加大财税因素在创新投资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式招商与注重增加高附加值项目的引进。马润虎(2012)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所具备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这一特点,对有利于本地龙头产业发展的企业可加大税收优惠的力度,采取税收减免、优惠退税等多种形式并用的方式,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并提高政府税收减免的透明度,以形成板块经济,达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王进富等(2018)认为随着企业规模扩大,金融支持及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边际效应递减。对于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政府可以通过适当增加政府采购的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也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对企业创新成果进行转化。王朝才(2017)对国家级高新区等特殊功能区财税政策适应性评估进行了探索研究。

从上述研究可见,当前国内外学者对政策方面的研究多集中在政策演变与发展、发展趋势等方面,很少基于企业的视角分析其对实际政策的需求程度,特别是很少有研究基于企业视角对政策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更缺乏关于财税政策供需匹配程度的定量研究方法。因此,本文通过为政策的供需匹配提供定量的研究方法,对福建省招商引资过程中鼓励创新投资政策的匹配情况进行实证研究。

二、财税政策对创新投资与“双循环”格局的影响机制

“双循环”互促发展格局的提出,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中国经济进入新时代面临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大背景下,更好应对国内外严峻复杂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的冲击,是坚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其中,创新投资是构建“双循环”互促发展格局的关键,而有效、适时的财税政策,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创新投资的发展,从而推动“双循环”互促发展格局的形成。

(一)创新投资是构建“双循环”互促发展格局的关键

党中央提出的“双循环”互促发展格局中,构建国内大循环是主体,而加快创新投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这是由我国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发展任务决定的。

1.我国出口导向性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双循环”互促发展要强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的良好环境,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增长。但自从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引发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后,一方面发达国家自身市场需求增长缓慢,同时金融危机后经济增长乏力,导致发达国家市场不断萎缩;另一方面,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潜力大,市场需求发展快,但面临发展基础差、经济体量小、劳动力素质不高等问题,市场发展体量仍然较小,这些导致了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出口增长面临巨大挑战。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进一步对全球经贸发展造成更为深远的破坏性变革,国际关系更加复杂,中美贸易战恶化,疫情冲击下的经济衰退、美国霸凌主义和逆全球化趋势使国际市场进一步萎缩。国际市场大环境的新变化,使中国的长期可持续崛起应当着力于内生增长,逐步减轻对国际市场、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的过度依赖,这是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中强调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基本逻辑。

2.加快创新投资是我国新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的关键

改革开放后,我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在给我国经济带来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不利后果。一方面,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科技创新能力差,导致我国在国际市场分工中逐步形成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出口增长模式,这种增长模式使我国发展成为制造业大国,“中国制造”遍布全世界,但并未能给我国带来较高的产业附加值,使我国一直处于产业发展链条的低端,产业发展的很多关键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发达国家。另一反面,“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出口增长模式也导致了我国经济增长模式是依靠“高投入、高产出”的粗放式增长模式,这种增长模式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生产成本上升等一系列问题,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必须转变为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增长的集约式增长模式。因此,构建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必须落实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任务中来,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投资,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创新体系的建设,抓住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革命发展契机,加快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财税政策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创新投资

由于企业自主创新所需要素主要包括资金、人才、技术资源和创新基础,因此,税收激励影响企业创新也主要从这四个方面发挥作用。即税收政策通过作用于企业创新关键要素,从而影响各创新环节的相关活动,进而促进企业研发能力的提高。

因此,财税政策通过作用于关键要素影响企业创新的各个环节,最终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见图 1)。这是一种直接对企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动力,对促进企业创新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能动性作用。

图 1 财税激励企业创新投资的作用机理

三、我国激励企业创新投资的财税政策分析

近年来,为调动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出台各项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形成目前的企业创新税收优惠体系。笔者基于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创新作用机理的视角,从资金、激励人才、技术资源及创新基础这四个创新要素出发,梳理我国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见表 1)。

表 1 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分布

续表

由上文对我国企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梳理可知,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在企业创新的各个要素中,并且主要通过资金这一要素促进企业创新,而针对创新人才的优惠相对较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税收优惠政策在四大要素分布上的不合理性。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但这些税收优惠是否真的能够促进企业创新。如果能够促进企业创新,那它对企业创新的激励程度如何,这些都需要我们做更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四、福建省创新投资的财税政策供需匹配度研究
(一)福建省创新投资的发展现状

福建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北接浙江、西邻江西,西南与广东相连,与台湾隔海相望,毗邻东海、南海,连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是重要的贸易基地和对外开放交往门户。福建各级政府也极其注重创新投资的招商引资工作,2017—2019年,全省共对接签约民企产业合同项目 4158项,计划总投资 1.95万亿元。其中,制造业项目 3153项,总投资 1.27万亿元,对接项目已开工 3202项,开工率 77%。除了本土兴业银行等总部经济企业外,还引进京东、苏宁、正威国际、士兰微电子、东方集团、农夫山泉、东旭光电、顺丰、字节跳动、唯品会、猪八戒、大东海冶金等知名企业到福建投资发展(见表 2)。

表 2 代表地市创新投资企业

(二)政策供需匹配理论与模型构建

政府在创新投资的招商引资过程中,为了提升招商吸引力,常常提供相应的财税优惠政策,但是政府提供的创新投资政策是否完全匹配企业的实际需求,是本文研究的问题。本文借鉴徐德英、韩伯棠、王进富等学者的研究方法,构建供需匹配模型。

1.政策供需匹配度 λ ij ,该变量表示在创新投资过程中,企业实际享受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与实际需求之间的满足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λ ij =cos(θ ij -45°)

其中, θ ∈[0°,90°],

x ij 是需求序数的横坐标,y ij 是供给序数的纵坐标。

(x ij ,y ij )是企业创新投资财税政策(需求,供给)的供需坐标,政策供需匹配度的取值范围为

2.匹配环境 φ ij ,用 1、-1标识。在创新投资过程中,企业享受到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供给)大于企业的实际政策需求时,匹配环境变量 φ ij 记为-1,此时政府要削弱或转移对此政策的支持力度;当企业享受到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供给)小于或等于企业的实际政策需求时,匹配环境变量 φ ij 记为1,此时政府要加大对此政策的支持力度。

φ ij =1,θ ij ≤45°

φ ij =-1,θ ij >45°

3.政策供需匹配( λ ij φ ij ),表示企业在创新投资过程中,企业实际经营中享受的政策支持力度与企业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用政策供需匹配度与环境变量的二维向量表示。当企业实际享受到的政策支持与企业需求一致时, λ ij =1, φ ij =1,即政策供需匹配度为(1,1),此时政策供需匹配完美。

如图 2所示,对于直线Y=X上的A点, θ ij =45°,创新投资政策供给等于需求,即X ij =Y ij ,此时供需匹配度等于 1,环境变量也为 1,即创新投资政策供给完全能够满足企业需求。对于B点, θ ij <45°,Y ij <X ij ,此时供需匹配度小于 1,环境变量为 1,即创新投资政策供给小于企业需求。但是对于C点, θ ij >45°,Y ij >X ij ,此时供需匹配度小于 1,环境变量为-1,即创新投资政策供给超过了企业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

图 2 创新投资政策供需图解

(三)政策要素构建与问卷发放

1.政策要素构建

在创新投资过程中,全国各地均推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鼓励创新创业创造。为便于研究,本文选取创新创业行业作为创新投资研究对象。创新投资要素涉及制度、技术、管理、政策、环境等多个方面。

基于前期学者的研究,本文借鉴徐德英、韩伯棠等学者的研究成果,拟构建 7个一级要素,17个二级要素。运用政策供需匹配模型分析企业对各级政策的供需匹配程度,具体财税政策要素情况如表 3所示。

表 3 创新投资财税政策要素

续表

2.问卷设计与发放

问卷设计包括 3个部分:一是被调查创新投资企业基本信息;二是创新投资政策;三是被调查企业对于创新投资政策的意见反馈。其中创新投资财税政策要素共有 7个模块:①技术引进与知识扩散要素,共 6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于通过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引入技术奖励、专利奖励政策、技术合同减免税政策要素的享受与需要情况;②研究开发要素,共 6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于研发项目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采购国内外研发设备减免税,建设国家、市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专项资金政策享受与需要情况;③生产制造要素,共 4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生产制造给予资金、设备减税等支持,生产厂房的土地优惠政策享受与需要情况;④新产品市场要素,共 2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与需要情况;⑤人才要素,共 6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国家、省、市级别的人才奖励,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人才,技术人员培训费用的扶持和减税政策享受与需要情况;⑥运营资金要素,共 8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软件等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获得政府引导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获得政策支持的银行、企业债、信托等融资政策的享受与需要情况;⑦服务环境要素,共 2道题,旨在了解企业对获得园区等租金优惠政策支持的享受与需要情况。问卷均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1代表获得政策支持或需求力度最小,5代表最大。为确保样本代表更能体现创新创业主体特性,样本主要选择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中小科技企业。本次问卷调查时间为 2020年 6月,共发放问卷 252份,回收 252份,回收率 100%。从回收的问卷中剔除信息缺失、答案唯一等无效样本,最终得到有效样本 237个,样本有效率 94%。

(四)调研结果的实证研究

1.问卷基本信息统计

本次问卷调查填表人主要为被调查企业的财务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被发放问卷的企业中,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有 135个,属于中小科技企业的有 62个,属于其他类型企业的有 40个。从企业的性质来看,属于国有企业的有 12个,属于外资企业的有 13个,属于民营企业的有 207个,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有 5个。从企业的发展阶段来看,属于初创期的有 44个,属于成长期的有148个,属于成熟期的有 41个,属于衰退期的有 4个,具体样本统计基本情况如表 4所示。

表 4 样本统计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问卷整理而得。

同时,通过调查问卷发现,不少企业反映创新投资政策与企业项目的匹配程度不够高,例如企业项目往往期限较长,企业与客户签约五年,但是与政府招商引资签约很多时候为一年一签。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税源减少,税费返还也减少。

2.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供需匹配度研究

与前文创新投资财税政策要素相对应,问卷主体部分从 7个一级指标及 17个二级指标出发,设置了与之匹配的 34个问题,根据企业对财税政策的享受与需要程度不同,赋予每个选项不同的分值。例如,以问卷模块中“招商引资中,贵单位是否享受税收返还政策”这一题目为例,该题相应选项分别为“完全未享受、基本未享受、一般、基本享受及完全享受”,那么其每一选项对应的得分就是“1,2,3,4,5”。将相应的分值带入供需匹配度计算公式,得出每个样本所对应要素的供需匹配度。假设 7个一级要素对应代码依次为Y1、Y2、Y3……Y7,17个二级要素对应代码依次为Y1-1、Y1-2、Y1-3……Y7-1……

(1)财税政策一级要素供需匹配度分析

采用上述方法计算后,调查样本一级政策要素对应的供需匹配度如表 5所示。

表 5 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一级要素供需匹配度

数据来源:根据问卷整理计算而得。

从表 5可以看出,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一级要素供需匹配度总体较高,无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科技企业还是其他创新创业企业供需匹配度均达到 0.92以上。但是对于不同的创新创业企业来说,呈现出的特点不尽相同。

第一,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在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中,运营资金要素供需匹配度最高,达到 0.965,研究开发要素、生产制造要素、技术引进与知识扩散要素、服务环境要素、新产品市场要素供需匹配度依次降低,主要原因首先是为鼓励创新创业,国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比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 25%降低了 10%;其次软件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减少了税费成本负担,提高了企业运营资金流动性。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为增加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提供政府引导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以及政策支持的银行、企业债、信托等融资。上述措施均为企业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运营资金效率,因此运营资金供需匹配度最高。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政策一级要素的环境变量均为1,说明虽然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供需匹配度较高,但是供给仍然小于需要,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不能满足企业自身对于政策的需求。

第二,对于中小科技企业而言,在创新投资财税政策要素中,技术引进与知识扩散要素供需匹配度最高达到 0.947,生产制造要素匹配度为 0.944,研究开发要素匹配度为 0.943,新产品市场要素匹配度为 0.941,人才要素匹配度为 0.930,服务环境要素匹配度为 0.927。技术引进与知识扩散要素供需匹配度最高可能原因是中小科技企业更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在技术相对不够成熟时候可以通过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引入技术,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助补贴,同时进一步享受技术合同减免税政策,因此政策匹配度相对较高。而运营资金要素匹配度较低可能原因是中小科技企业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运营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的是,中小科技企业财税政策一级要素的环境变量也均为 1,说明虽然中小科技企业的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供需匹配度总体较高,但是供给仍然小于需要,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不能满足中小科技企业自身对于政策的需求。

第三,对于创新创业其他企业而言,在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一级要素中,运营资金要素匹配度与生产制造要素匹配度相当,分别为 0.959和 0.958,表明对于其他企业政府在生产制造给予资金、设备减税、生产厂房的土地优惠政策给予政府支持较多。生产制造要素匹配度为 0.958,研究开发要素匹配度为0.947,新产品市场要素匹配度为 0.952,人才要素匹配度为 0.950,运营资金要素匹配度为 0.959,服务环境要素匹配度为 0.926。同样地,其他企业财税政策一级要素的环境变量也均为 1,表明对于这些其他企业,政府给予的财税政策支持不能满足企业自身对于政策的需求。

(2)财税政策二级要素供需匹配度分析

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二级要素供需匹配度总体也较高,无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科技企业还是其他创新创业企业供需匹配度均达到 0.9以上。但是不同企业呈现不同特点,具体情况如表 6所示。

表 6 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二级要素供需匹配度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问卷整理计算而得。

第一,高新技术企业二级要素供需匹配度普遍高于中小科技企业和其他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要素供需匹配度最高,达到了0.982,与一级要素分析结果相同。政府采购要素及企业购买国内外研发设备减免税要素匹配度最低,为 0.948。表明政府采购要素及企业购买国内外研发设备减免税要素政策供给相对不足。

第二,对于中小科技企业财税政策二级要素供需匹配度中,专利奖励政策供需匹配度最高,达到了 0.961;因中小科技企业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要素最低,为 0.925;获得技术人员培训费用的扶持和减税要素供需匹配度为 0.926,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同时,同高新技术企业相比,研发项目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要素、人才奖励要素、政策支持的银行融资要素等供需匹配度也有待提高。

第三,对于其他企业,生产厂房的土地优惠政策供需匹配度最高,达到0.968;技术合同减免税政策匹配度为 0.937,政策供给相对不足。其他企业的二级要素供需匹配度普遍高于中小科技企业,但是低于高新技术企业。

五、“双循环”战略下提升创新投资政策供需匹配度的对策
(一)利用政策供需匹配模型优化创新投资财税政策体系

立足于顶层设计视角,我国应进行财税优惠政策重点的适当偏移或终止,进一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体系。一方面,各类财税优惠政策的制定均建立在长期且全面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政策实施后的效果反馈更为重要,它是完善政策体系、修正政策重点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各类财税优惠政策间具有一定相关性,政策颁布多部门、多层次,亟须从顶层设计视角对各政策体系进行调整。财税优惠政策供需匹配模型的构建,成为测度企业获得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与实际财税优惠政策需求之间差异程度的有力工具,有助于财税优惠政策制定、实施与监督部门发现匹配异常的财税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税优惠政策的完善、重点偏移或终止;对于匹配度较低的财税优惠政策,若供给大于需求,从财税优惠政策的重复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若供给小于需求,则适当考虑财税优惠政策主体范围的偏移或财税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匹配度较高的财税优惠政策,分析是否可以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或主体范围进行偏移。

(二)完善企业创新投资财税优惠政策引导体系

政府促进技术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作用有限,对于每一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都有相当比例的企业认为该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不大,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对财税优惠政策不了解。因此,税务部门要加强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可以由税务部门联合科技主管部门举办创新政策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条目众多的创新类财税优惠政策辐射到每个地区每个企业,让企业了解政策、吃透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各级税务部门还可以与行业协会或专门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定期开办创新政策研讨班,对企业在政策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给予帮助和释疑。

在政策落实方面,财税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手续繁杂的办理程序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享受该类政策的成本,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针对这些问题,税务部门应在加强优惠政策宣传的同时,简化各种政策措施的办理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理,加快政策措施的实施,缩短办理的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

(三)完善企业创新投资财税政策激励体系

我国应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第一,在完善采购政策体系的过程中,要突出其激励自主创新的目标,以此为中心,建立健全采购的各方面机制。第二,建立完整的自主创新产品评价和认证制度完善的创新产品认证制度,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刺激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创新活动。第三,建立完善的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机制,政府应该从预案编制执行监督和检查等方面建立采购预算管理体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采购项目确定的情况下,优先采购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实现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

同时,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在这些限制性条件下,尤其是中小企业无法申请到税收优惠,这无异于让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效应化为泡影。无论其当时的设计有多好,企业也无法享受到这些经济优惠。这些限制性条件主要包括:政策对象的所有制限制、行业限制、增长幅度限制、应税所得限制、科目设置问题等。为了更好地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要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使得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到创新优惠政策带来的福利。

(四)注重与多部门的优惠政策共振

政策的制定应注重与各相关部门的优惠扶持政策呼应,让优惠政策效果最大化。例如,与金融管理部门达成“银税”联动,助力企业获取最优金融扶持政策;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针对性的税收减免政策制定;等等。

另外,我国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的认定及优惠措施主要是从投入角度考量,对产出方面的考虑较少。但从绩效角度看,产出更能反映创新的成果。今后可适当考虑将投入和产出结合起来,增加反映创新效率的指标,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进行认定或考核,这样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研发资金,提高使用效率。

课题组成员:肖锦生 陈 婕 刘庆茂 o5sXLSY3LfI+TlSapyv4vnNEcaQymFMIp5mnTXP5dJBooA+MGpDdnfkihPqDgh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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