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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征收范围

增值税适用于以下交易行为:

1.纳税人在阿尔巴尼亚境内销售商品和服务;

2.任何进口商向阿尔巴尼亚进口货物;

3.经营地点在阿尔巴尼亚境外的服务供应商向阿尔巴尼亚境内纳税人提供服务;

4.经营地点在阿尔巴尼亚境外的服务供应商向阿尔巴尼亚境内非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特定跨境服务,如数字服务以及与阿尔巴尼亚境内不动产相关的服务;

5.将在商业活动中购买或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用于个人目的,在对应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情况下,需缴纳增值税。 PB9nxJMFfKSXAA555egKBDxQRcDWlNEQx4d/RGAv9KuDT1XdAty763uXaL7BJa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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