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商业目的,纳税人可以对购进的货物和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纳税人通常通过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的方式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包括对阿尔及利亚境内所销售的货物和服务征收的增值税、为进口货物支付的增值税以及应税收款人根据反向税收机制自行评估的增值税。
增值税退税必须具备有效的税务发票或海关单据。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果不符合增值税原则,则进项税额不允许扣除。此外,出于非商业目的而购进货物和服务(例如,为个人用途而购买的货物),其进项税不可抵扣。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项目示例
1.取得不被视为公司主要工具的乘用车;
2.员工和客户的餐饮和娱乐;
3.客户的酒店住宿;
4.接待费用。
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示例
1.与业务相关的服务成本,例如咨询报告,调研;
2.办公场所租赁费;
3.采购用于再销售给顾客的货物。
部分免税
与免税供应直接相关的进项税一般不能抵扣。如果阿尔及利亚纳税人同时提供免税和应税供应,则只能抵扣部分进项税额。这种情况被称为“部分免税”。
在计算可抵扣增值税时,部分免税纳税人须遵守特别规则,即纳税人只对其征税服务和货物部分进行抵扣。
该部分抵扣额等于“按比例”从一般抵扣税额中扣除上述受免税影响的税额。
资本性支出项目
阿尔及利亚没有适用于资本性支出增值税退税的具体法规。
因此,适用进项税抵扣的一般性规定。
如果资本性货物在购买5年内转让,则已抵扣进项税应按照剩余年限的比例转出。
如果纳税人如果既有应税行为又有免税行为(即部分销售免税),那么增值税抵扣应依据比例原则。请参考下面其他具体规定。
退税
如果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要求退还增值税:
1.免税供应(包括出口);
2.向受益于持有增值税免税采购许可的行业或客户提供供应;
3.终止应税活动;
4.销项税率和进项税率之间存在差异时。
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获得增值税退税:
1.保存定期和合规的账簿;
2.提供税务分析的副本(无税务债务);
3.在受益人月度申报表上填写预估的可抵减的增值税税额;
4.增值税退税申请必须在申请退税的季度终了次月的2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登记前支出
在阿尔及利亚,与登记前支出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坏账冲销
纳税人有权抵扣已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未清偿债务的增值税。坏账抵扣适用于原交易的增值税税率。
非营利活动
非营利活动相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