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因此,学校、家庭作为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应当注重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的培养,引导其积极健康成长,将违法犯罪的意识扼杀在摇篮中。培养未成年人思想品德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完善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学校作为主要的教育场所,自然也承担着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培养工作的主要责任。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可以:(1)坚持以德育为育人基础。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始终把德育放在首位,处理好教育教学工作各个方面的问题。强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教育观念,深化道德教育在前的教育理念。统筹发展未成年人的文化教育、道德教育和审美教育,不能一味重视文化教育而偏废其他方面。(2)实施素质教育。我国的教育强调要以提升国民素质为实质,重视对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动手能力的培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提供不同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例如,小学重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和社会文明教育;初中强调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文明三个方面的教育;高中则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共产主义等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其次,加强家庭思想品德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与修养,不仅要提高文化知识水平,而且还要提高道德素质。家长应当完善家庭教育方式,掌握并采取多样化的教育方式,以取得期望的成果。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不仅要注重孩子的学业成绩,更要重视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营造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和谐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是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现未成年学生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立即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送相关专业机构诊治。在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方面,我国依然任重道远,因此可以结合国情借鉴国外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举措,比如:美国通过心理素质训练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来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其主要形式是组织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让学生自己去发现、体验和探究某些心理状态,以此来改变态度和认知观念,从而提高心理素质;丹麦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之一是行动能力培养法,即让学生有机会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并按照自己的打算采取行动,教育的重点是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行动能力”,强调学生自己教育自己和主动参与的能力;日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围绕提高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的心理素质展开,重点是发现问题后的指导与矫正,其目的是提升学生的思维力、判断力,增强心理健康的实践能力,并将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判断是非能力和行动能力作为重点,为他们日后适应剧烈变化的社会生活和环境奠定基础。当前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据调查:小学生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占10%左右;初中生占15%左右;高中生约为20%。 在认识到心理健康重要性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严峻的状况下,必须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来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