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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海内存知己

马车里堆着好几坛酒,这酒是那少年买的,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

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捆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咯朗咯朗”地直响。

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瞪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口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人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少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李寻欢道:“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少年道:“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道:“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你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那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他忽又问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难以想象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他喝下一碗酒后,忽又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杀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了。”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着道:“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这是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的笑,他从未想到笑容竟会在一个人的脸上造成这么大的变化。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使得李寻欢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着,他忽又问道:“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忽又变得孩子般认真。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少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开始有些吃惊了,忍不住说道:“为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李寻欢这才发觉他有时虽然天真坦白得像个孩子,但有时却又似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却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柔声道:“你若想成名,至少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名字。”

少年这次沉默得更久,然后才缓缓道:“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少年道:“我没有姓!”

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知道这种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他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谁知那少年忽又接道:“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

李寻欢柔声道:“现在我就叫你阿飞。”

少年道:“很好,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其实你无论叫我什么名字都无所谓。”

李寻欢道:“阿飞,我敬你一杯。”

刚喝完了半碗酒,又不停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又泛起那种病态的嫣红色,但他还是将剩下的半碗酒一口倒进脖子里。

阿飞吃惊地瞧着他,似乎想不到这位江湖的名侠身体竟是如此虚弱,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快喝完了他自己的一碗酒。

李寻欢忽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着,李寻欢笑道:“只因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个人。”

阿飞道:“咳嗽是不是不能喝酒?”

李寻欢道:“本来连碰都不能碰的。”

阿飞道:“那么你为什么要喝呢?你是不是有很多伤心事?”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淡了,瞪着阿飞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的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阿飞道:“没有。”

李寻欢道:“那么你为什么要问我呢?”

阿飞静静凝注他半晌,展颜一笑,道:“我不问你。”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端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阿飞刚替他推开窗子,马车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虬髯大汉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虬髯大汉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道路的中央,不知被哪家顽童堆起个人,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脸,脸上还嵌着两粒煤球算做眼睛。

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在长长地呼吸着,阿飞却在出神地瞧着那雪人,像是从来也没有见过雪人似的。

李寻欢望向他,微笑道:“你没有堆过雪人?”

阿飞道:“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

他捏个雪球,抛了出去,雪球呼啸着飞到远方,散开,不见,他目光也在望着远方,缓缓道:“对那些吃得饱、穿得暖的人说来,雪也许很可爱,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赏雪景,但对我们这些人……”

他忽然瞪着李寻欢,道:“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李寻欢神情也有些黯然,忽也捏起团雪球,道:“我不讨厌雪,但我却最讨厌别人挡我的路。”

他也将雪球抛出去,“砰”地击在那雪人上。

雪花四溅,那雪人竟没有被他击倒。

只见一片片冰雪自那雪人身上散开,煤球也被击落,圆圆的脸也散开,却又有张死灰色的脸露了出来。

雪人中竟藏着一个真正的人。

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黑蛇怎会死在这里?

杀他的人,为什么要将他堆成雪人,挡住道路?

虬髯大汉将他的尸体自雪堆中提了起来,蹲下去仔仔细细地瞧着,似乎想找出他致命的伤痕。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杀死他的么?”

阿飞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就是那包袱!”

阿飞皱眉道:“包袱?”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发生兴趣?也许我昨天晚上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阿飞一直在静静地听着,忽然道:“杀他的人,既是为了那包袱,那么他将包袱夺走之后,为什么要将黑蛇堆成雪人,挡住路呢?”

李寻欢神情看来很惊讶。

他发觉这少年虽然对人情世故很不了解,有时甚至天真得像个孩子,但智慧之高,思虑之密,反应之快,他这种老江湖也赶不上。

阿飞道:“那人是不是已算准这条路不会有别人走,只有你的马车必定会经过这里,所以要在这里将你拦住。”

李寻欢没有回答这句话,却沉声道:“你找出他的致命伤没有?”

虬髯大汉还未说话,李寻欢忽又道:“你不必找了。”

阿飞道:“不错,人都已来了,还找什么?”

李寻欢耳力之敏,目力之强,可说冠绝天下,他实未想到这少年的耳目居然也和他同样灵敏。

这少年似乎天生有种野兽般的本能,能觉察到别人觉察不出的事,李寻欢向他赞许地一笑,然后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

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像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阿飞一眼便已瞥见,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

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他的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阿飞这才发现他竟有条腿是跛的,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轻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个跛子。

却不知这虞二拐子就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是以从小就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

阿飞倒不禁对这老人很是佩服。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起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早就想见见阁下。”

他说着话,树林里已走出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李寻欢见了这四人,还是不觉倒抽了口冷气。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像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扎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长相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直响。

虬髯大汉一见这四人,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忽然嘎声道:“那黑蛇不是被人杀死的。”

李寻欢道:“哦?”

虬髯大汉道:“他是被蝎子和蜈蚣螫死的。”

李寻欢脸色也变了变,沉声道:“如此说来,这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四人中的黄衣童子咯咯一笑,道:“我们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坏了,我要你赔。”

“赔”字出口,他身子忽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李寻欢只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但虞二拐子却也忽然飞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

“金狮”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财万贯,莫说一个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赔得起的,但四位却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一个红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另一黑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

剩下的一个绿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红衣童子笑嘻嘻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却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阿飞却听得出了神,他实在想不到他这新交的朋友,竟有如此多姿多彩的一生。

他却不知道这些人只不过仅将李寻欢多彩的一生,说出了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他们就算不停地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阿飞也未发现李寻欢面上虽还带着微笑,目中却露出痛苦之色,像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

突听虞二拐子沉着脸道:“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实在知道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黄衣童子吃吃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傅交代,所以才拉住我的。”

李寻欢微笑着道:“但各位只管放心,在下的第二刀就不怎么样高明了,而一刀是万万杀不死六个人的!”

他忽也沉下脸,瞪着查猛道:“所以各位若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还是不妨动手!”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李兄。”

李寻欢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找我来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像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包袱?”

查猛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闪失,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身上?”

查猛大笑道:“李兄这是说笑,有李兄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一点心意,给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是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忽然咯咯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转眼间已全部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啰唆麻烦。”

阿飞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李寻欢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躲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说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信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起,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可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着接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道:“你现在要我走?”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了我,还是已不愿和我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自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这时天边又纷纷落下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这少年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

他立刻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了。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像石像般站在一边,既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入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起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悬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厩前那根柱子旁。

厩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像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NJq8fgo3+p7gPevjlD0zFTnH/MXJJyYuKuhgDZaD70eps0qP6f6a38WAYCk6y4eL



第三章 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融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在地上摆着个“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被称为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地走入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还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着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地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当”地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的,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非但紧紧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忽然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干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干的舌头舔着嘴唇,嘎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捆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干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口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赔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在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赔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纵身一掠到了门口,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口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的训练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工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做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冤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着接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嘎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哪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口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把金丝甲拿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苍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赔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揣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微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窍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赔笑道:“前辈真人不露相,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体撞在墙上,恰巧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地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

李寻欢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转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祟祟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候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哪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口。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口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当初怎么会跟着这个没出息的男人逃走。”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蹋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那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NJq8fgo3+p7gPevjlD0zFTnH/MXJJyYuKuhgDZaD70eps0qP6f6a38WAYCk6y4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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