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其起源可以回溯至18世纪在欧洲开始的收费公路建设计划。1992年英国财政大臣拉蒙特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ing Initiative,PFI)成为推动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重要模式,并在1997年后在英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自20世纪70年代起,世界各国陆续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的大型项目上积极尝试运用PPP模式。至今,PPP模式已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实施多主体合作的重要运作模式 。
PPP的译法有多种 ,我国官方统一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这一译法。PPP的概念众多,不同组织、机构和领域学者从不同角度对PPP的概念做出差异化的具体表述,但不论是何种表述都普遍认同了PPP模式——公私合作、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为目标、公私部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显著特征 。以我国财政部规范性文件中对PPP模式的表述为例,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PPP模式在各国的发展和应用,由于各国在社会背景、经济背景上的不同而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类似PPP项目的处理上也有明显的不同。本章对域外部分典型国家的PPP模式发展趋势与运用现状进行相应的介绍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