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理学实践主体求道之“工夫”具备客观性和多样性。理学诸学派既有递相传承的“师法”,亦有共同遵奉的求道之“工夫”存在。理学体系之求道“工夫”,兼具认知与实践的独特文化品格,必然形塑理学实践主体的思维或认知方式。作为理学实践主体所创作或书写的重要物化形态之一,理学诗也必然表征出为求道“工夫”所形塑的理学思维或认知方式。理学家的思维或认知方式与理学诗表达方式之“会通”,可以从主体同一性身份、理学家的文道观念、理学诗所承载的“因诗求道”功用等方面来获得证实。理学之“为学”“发明”“观物”“格物致知”“象物比德”“日用为道”等,可算是“会通”宋代理学、诗学的重要“桥梁”或“载体”。
关键词 :理学;工夫;理学诗;表达方式
作为兼备社会实践主体、理学实践主体和理学诗创作主体于一身的理学家,无论是在其理学实践还是其诗歌创作实践中,都以体贴“天”“道”“性”“理”“气”等为目的,而以问学、克治、格致、存养等求道“工夫”来践行其“道”,并在治家、应物、为政等落实“道”之体用,这是不同学派理学家共同的理学终极目的和学术根本旨趣。不言而喻,受实践主体兼备社会实践、理学实践和诗歌创作实践的同一性身份所决定,故而,如果说理学之宇宙论、本体论、价值论和道德论等而为理学诗的内容或主旨的话,那么,贯穿于“知行”的“观物”“格物”“存养”“发明”“体贴”等理学“求道”之“工夫”,便会与理学诗的表达方式产生某些紧密的关联。本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此已有若干探讨。 不过,如果再在已有研究成果上继续抽绎其之所以呈现为可能,或者说提炼其更具一般性意义的生成理论的话,那么问题由之而来:理学之求道“工夫”的特征是什么?此“工夫”与理学思维或认知方式的关系如何,又是如何与诗学表达方式实现“会通”的?显而易见,上述问题的核心所在,是理学“求道”途径、方法与理学诗表达方式之关系问题。如此一来,本文之学术价值随之也就呈现出来了。
[1] 作者简介 :王培友,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元理学诗学会通问题、历代理学文论等。本文系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元代理学诗文献集成与研究”(21AZW00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