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对问卷做了简单的描述性统计,进行了试点村之间居民贷款的横向对比,包括有意愿的贷款用途及这部分农户的个体特征。统计情况如下表:
表5 试点村抵押贷款用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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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可以看出,双蓉村居民对于翻旧建新、购买房产和生产经营的偏好较强,西墅村居民对于子女教育和医疗支出的偏好相对较强,而雪东村居民对于各情形假设的贷款用途均无较强的意愿。
从表6可以看出,624份问卷中有325份在至少一种情形假设下愿意考虑住房财产权抵押,而48.08%的样本完全无贷款意愿。有意愿的样本在个体特征的分布上相似,其中西墅村年龄均值较高的原因在于入户调查时未限制访问对象的年龄。整体上看,双蓉村、西墅村与雪东村的总体样本中,在任何一种情形下都不考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占比分别为39.51%、44.86%与60%。因此试点村整体的潜在贷款需求大小排序为双蓉村、西墅村、雪东村。根据调研中与各村村干部的交流与笔者的思考,虽然三个试点村在经济发展上存在差距,但这并非其抵押贷款意愿比例拉开差距的主要原因。
表6 有贷款意愿样本的个体特征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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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情形下的独立样本T检验与简单Logit回归
相关学者研究发现农户的个人及家庭特征、拥有农房情况、金融素养、偿还能力、资金需求等会对农户的抵押贷款意愿产生影响 [25,26] 。结合我们的调研数据,通过上述描述性统计的结果,我们考虑性别、年龄、职业、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对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意愿的影响。在性别上,针对六种贷款用途情形的假设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检验男性与女性的意愿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性;在年龄、职业和家庭收入水平上,考虑到当前抵押贷款法定的年龄限制为不超过60岁,因此利用总体样本和剔除年龄限制以上的样本分别进行Logit回归检验。结果如下:
表7 抵押贷款意愿的性别差异T检验
表8 农户部分个人特征对抵押贷款意愿影响的Logit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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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0%,**表示显著性水平为5%,***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下同。
从以上检验与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在购买新房和异地新建住房用途的贷款意愿上,男女间的意愿存在差异;总体样本中,年龄对于除医疗之外的各类贷款用途有较显著的影响,而在60岁以下的样本中,年龄仅对翻旧、建新和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意愿有显著性;职业对于购买新房、子女教育和医疗用途的贷款意愿有显著的影响;收入仅对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意愿有显著的影响。
由于职业所在的产业性质与收入水平往往有较大的联系,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户与以打工或经营为主的农户收入理论上存在差距,因此区分受访者主要职业,务工与个体工商户为一类,务农及其他为另一类,利用T检验验证样本的差异性。结果如表9所示,可见职业性质对于翻建旧房、购买或建造新房和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意愿有显著的影响,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对于子女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投资都是一笔刚需,而从事非农职业的群体可能收入较高,因此对旧房翻新、生产经营等用途产生较为显著的需求。由此可以做出的初步推断是:年龄上较年轻、家庭收入较高且以务工或经营为主要职业的农村居民对于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较强的意愿。
表9 农业与非农职业差异对抵押贷款意愿影响的独立样本T检验
(2)二值选择模型下的多元回归
二值选择模型中,Logit回归是经典且常用的回归模型,通常而言,逻辑分布的累积分布函数不会恰好为标准正态分布,因此采用二值选择的Logit模型。首先,使用OLS进行线性概率模型估计作为对照,将各变量均纳入回归方程并采用稳健的标准差,回归结果如下:
表10 抵押贷款意愿的OLS估计结果
在 585 个观察值下,模型拟合优度为 0.060。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平均VIF为1.30,且核心变量的共线性均低于2,可以认为共线性较低。whitetest的结果显示存在异方差,说明应使用robust稳健回归。
同时可以发现,性别、是否为村干部、劳动力占比、是否存在资金短缺、房屋年龄、城里是否有房以及是否出租过对意愿无显著的影响。观察部分不显著的变量与意愿值的散点图分布,发现部分变量与意愿值呈非线性关系,尝试对这些变量取自然对数,发现取对数后散点图的分布向线性靠近。剔除性别、是否为村干部等显著不相关的变量,再进行Logit回归,结果如下:
表11 抵押贷款意愿的二值选择Logit估计结果(删选变量后)
在这一模型的拟合下,准R 2 值为0.064,较前一回归模型略有优化,共线性进一步降低。并且,hettest的检验结果为接受原假设,即不存在异方差,因此接受这一模型下的拟合。
(3)多情形下的农户贷款意愿回归
之前的回归分析都是基于一个假设:每种情形下,农户的贷款意愿对总体意愿的贡献度是相等的。并且,由于贷款用途的情景设置存在多个角度,其意愿的强度值也难以进行统一化,从而无法叠加计算。针对这个问题,本文进一步进行情景区分,对每一种用途情形,以在此情形下有贷款意愿的样本组与在此情形下无贷款意愿的样本组进行对照。回归结果如下:
表12 多情形下农民抵押贷款意愿的Logit估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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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0.1、0.05、0.0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标准误。
从表12可以看出,在购房或建房相关用途的情形中,年龄、是否为户主、宅基地退出意愿均有较显著的影响;在生产经营用途的情形中,年龄、教育程度、资金短缺状况和宅基地退出意愿都呈现较显著的影响;在子女教育用途的情形中,年龄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均有较显著的影响;在医疗用途的情形中,资金短缺状况与宅基地退出意愿有较显著的影响。由此可见,年龄和宅基地退出意愿在多个情形中都是农民贷款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
(4)结果讨论
总的来说,年龄、是否为户主、教育程度、房屋年龄的百分比变化、支出占收入比以及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意愿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意愿有显著的影响,家庭劳动力占比的变化对抵押贷款意愿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结合针对个体特征的独立样本T检验、简单Logit回归,结果发现年龄是影响抵押贷款意愿最显著的相关因子,都以99%的置信概率通过了相关性检验。而在多情形下的分组对照回归中,年龄同样是关键性的影响因素,年龄越大,抵押贷款意愿越低。
是否为党员或村干部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意愿无显著影响,可以解释为村干部或党员的认知水平、信息渠道多寡等个体要素相对于普通农民不形成优势。
劳动力占比,即有收入人数占家庭总人口比重对农民抵押贷款意愿值并无显著影响,但其对数值对农民抵押意愿值有显著影响。研究发现,家庭劳动力占比的比值每增加1%,抵押贷款的意愿值就降低0.35%左右。
房屋年龄的影响与劳动力占比类似,且其对数值在回归模型中呈现出了显著的相关性,也就是说,房屋年龄的百分比变化,对于抵押意愿有显著性影响。房屋年龄每增加1%,抵押贷款意愿就升高0.19%左右。
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越高,说明家庭经济压力越大,资金需求也越大,其利用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贷款以获得流动资金的意愿越高。
最后,农民对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意愿也是与其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意愿显著相关的变量。愿意有偿退出现有宅基地的农户,往往当前住房不是其唯一居所,在这样的条件下,宅基地与其上住房发挥的居住与保障功能减弱,农户即便失去该处房产,往往也有充分的缓冲空间。
[1] 该节根据赵雪程硕士论文《农民宅基地上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构建研究——以常州市武进区为例》实证部分进行整理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