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在边界上面临虎视眈眈的敌国,这个刚刚成立的小国还面临同样严重的国内问题。它必须建立稳定、民主的管理机构;在自然资源匮乏且缺少重工业的情况下发展经济;把大量一无所有的移民融入现有居民中。在独立后的18个月里,34万犹太人来到以色列,这个数字相当于当时人口总数的一半。到1953年,分治计划提出5年后,以色列人口数翻了一倍。以色列急需新来人口,但同时应该如何解决这些人的住房、吃饭、教育、学习新语言问题呢?如何使他们对生活感到满意并投入生产呢?
第一大批移民者主要包括从欧洲来的27万大屠杀幸存者,他们所经历的创伤可能会让他们难以融入社会。在建国后两年内,大约5万也门犹太人移民以色列;20世纪50年代早期,11.3万伊拉克犹太人移民以色列,他们都需要经历巨大的文化调整。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来自罗马尼亚、叙利亚、利比亚、阿富汗和埃及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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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57年,以色列的犹太人口从1948年11月的71.2万增加到了166.7万。然后在短暂停歇后,1958年又开始了另一波移民潮。这次的新来者来自非洲,主要来自摩洛哥,在极短的时间内,共有16万非洲犹太人移民以色列。
为了解决随之而来的住房短缺问题,先是建立帐篷城市,然后是建立叫作“ Ma ’ abarot ”的临时宿营地(到1951年底有127个),设施条件虽有所好转但仍十分简陋。后来到50年代中后期,移民一到以色列就被送到开发中的新城,这些城市通常位于北部或南部,目的是让人们居住在靠近边界的地方。
这些帐篷城市、临时宿营地以及新城常常是贫穷、偏远、就业率低下的地方。许多移民失去他们在原家园的财产,在这里还面临社会地位下降的问题。那些从欧洲来的人财产都被纳粹和战后政府剥夺,从中东地区来的人则眼睁睁看着他们的财产被阿拉伯政府或邻居们强占。很少有人能在以色列还不成熟的经济中找到与移民之前相同的工作。
虽然自然资源有限,新以色列在建国后15年间最大可能地吸收了几十万移民。然而,最后一批移民潮中到来的人还是充满怨恨和孤立感,尤其从摩洛哥来的人更是如此。大部分较富裕的北非犹太人都去了法国,而剩下的移民到以色列的人相较之下更穷困,所受的教育也更少。作为晚到者,他们更不容易找到工作和住房,而且被送到更偏远、生活条件比其他地方更糟糕的地方。令他们不满的还有那些政府官员,这些人专横自大,逼迫他们同化到欧化文化之中,不让他们保留传统的中东文化。
这种欧洲犹太人和部分中东犹太人之间的差距导致了摩擦的发生。一些人认为米兹拉希犹太人成为更穷、更没有影响力的“二等公民”。到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这种摩擦达到顶峰,上升为严重的政治问题,尽管它后来随着政治转变、文化拓展、向第三代人口过渡而慢慢消失。第三代人口出生在以色列,互通婚姻且没有先前移民所经历的创伤。
无论是新移民还是本地出生的犹太人,大家都争取在与这片土地重新连接在一起的基础上建立新的以色列身份,这一目标从大家对考古学的热情可见一斑。当时在以色列,成群结队的年轻人在周末从事业余考古探险活动。他们的主要想法是找到将古代犹太人与以色列地相联系的古代器物。
人口的急剧增长,再加上独立战争带来的经济衰退,50年代的艰苦生活不可避免。虽然得到了仍流散在外的犹太人,尤其是美国犹太人的帮助,国家运转仍然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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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以色列政府提出要求德国对纳粹期间犹太人财产损失和遭受的苦难向以色列赔款,引发强烈反响。有些人认为在大屠杀后这么快就接受赔款等同于拿沾着鲜血的钱,也就等于接受“钱可以补偿对欧洲犹太人屠杀”的观点。而政府却持不同观点,认为德国攫取了巨大数量的犹太财产,战后就应该归还给犹太人。
经过以色列和德国之间的几次初步会谈,1951年1月,以色列议会批准了进一步谈判的议案。1953年3月,双方达成协议,德国承诺向以色列赔偿8.2亿美元,同时设立一个专门处理个人索赔的机构。赔款问题对于刚建国的以色列来说是痛苦的,一度引发由自由党(Herut)领导的反对者暴乱。但后来的赔款确实在非常关键的时刻为以色列经济注入了至关重要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