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思想可以追溯到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时代。重商主义者以其错误的财富观为逻辑基准,推论出“奖出限入”的贸易保护政策。1766年,亚当·斯密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其划时代著作《国富论》中系统阐述了分工和自由经济的观点,批判了重商主义的财富观和贸易观,基于绝对优势的理论分析,提出了国际分工与贸易的互利性观点。1817年,大卫·李嘉图在其代表性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进一步发展了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科学地提出和论证了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原理,证明了国际贸易的普遍存在性,确立了其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基础。但在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方面,李嘉图仅强调了劳动生产率差异的重要性,认为各国之间只要相对劳动生产率水平不一致,就存在比较利益和相互贸易的动机,没有考虑到其他因素对比较优势的影响。其后的一些学者,如穆勒、马歇尔和艾奇沃思等,集中研究了贸易条件的决定问题。在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间隔时期,关于比较优势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1919年,赫克歇尔在《对外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一文中,首先提出了要素禀赋差异是决定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的观点。其后,他的学生俄林在1933年出版的《区际贸易与国际贸易》一书中,进一步阐述和发挥了赫克歇尔的要素禀赋理论,所以,后来人们又称要素禀赋理论为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简称H-O理论。
1936年,哈伯勒在《国际贸易理论》一书中,用机会成本理论解释了比较优势原理,在贸易理论模型化方面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哈伯勒、勒纳、里昂惕夫、米德等人将一般均衡分析的新古典模型与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融为一体,最终形成了国际贸易理论的标准模型。
在20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内,以新古典模型为表达形式的要素禀赋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虽然这期间曾出现著名的里昂惕夫之谜和围绕破解此谜的研究而提出了不同于比较优势新的贸易理论,但要素禀赋理论并未受到真正的挑战。到20世纪70年代末,在放松了要素禀赋理论基本假设条件情况下,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出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克鲁格曼和赫尔普曼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提出了所谓“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认为,除了要素禀赋差异外,规模经济也是国际贸易的原因和贸易利益的另一个独立决定因素。即使在没有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差异的情况下,规模经济也能引导各国开展专业化分工和贸易。新贸易理论考虑了规模经济的现实存在,打破了新古典贸易理论规模收益不变和完全竞争的假设,使得关于贸易理论研究的重心由国家间的要素禀赋差异转向了国家间市场结构、厂商行为、技术条件等方面,使研究更加深入。
新贸易理论的出现有两方面的历史背景。首先,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的贸易理论已不能解释许多重要的贸易现象。例如,为什么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贸易绝大部分在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都比较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进行?为什么国际贸易中,产业内贸易即发生在同一产业类别中的双向贸易已成为主流?国际贸易的发展现实要求一种新的贸易理论来解释这种现象。其次,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为新贸易理论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20世纪40年代兴起的产业组织理论主要以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为考察对象,分析市场结构、厂商行为和市场绩效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20世纪70年代中期,产业组织理论出现了一次大的突破,特别是博弈论方法被引入到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之后,对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主要是寡头市场)厂商行为的研究取得了巨大成功,大大丰富了经济学的理论基础。1978年,克鲁格曼在其博士论文《收益递增、垄断竞争与国际贸易》中首次将差异产品和(内部)规模经济考虑在内的垄断竞争模型(又称“新张伯伦模型”)推广到开放经济条件下,从理论上首次证明了规模经济是国际贸易发生、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并认为产品差异性决定了产业内贸易这一重要贸易形态。
由于不完全竞争理论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分析模式,所以新贸易理论至今也没有建立统一的分析范式。实际上,新贸易理论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它能代替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首先,从解释现象上看,两种理论分别解释不同的贸易现象。新贸易理论主要解释产生在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现象,而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则主要解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其次,从理论基础上看,新贸易理论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前提,强调产业和企业的市场结构和竞争性差异,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则以规模收益不变和完全竞争为前提,强调国家间在要素禀赋上的差异性。因此,两种观点不仅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相反是互补性的,共同丰富和完善了国际贸易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