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的扩张、各种手段的利用、不顾一切的竞争以及对失败的断然拒绝,内战后的美国就像一幅描绘达尔文主义者生存斗争和适者生存情景的巨型人物漫画。成功的企业家显然几乎全都本能地接受了达尔文的术语,这些术语似乎就是对他们生存状况的描述。 (45) 商人通常都不是善于表达的社会哲学家,但对他们的社会观进行粗略的重现后,可以看出,社会选择理论中的各种看起来言之成理的类比同他们的思维十分契合,斯宾塞体系的那种滔滔不绝的进化乐观主义甚受他们欢迎。在一个弥漫着进步信念的国家里,甚至许多道德视野比那些做生意办企业的人士广阔得多的人,也在追求金钱上的成功。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在《民主远景》( Democratic Vistas )一书中写道:“我清楚地认识到,在美国盛行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商业活力,和对财富近乎疯狂的渴求,构成了改良和进步的组成部分,对为我所强烈要求的那些结果作准备,必不可少。我的理论中包括财富,也包括获取财富……”铁路主管昌西·迪普(Chauncey Depew)断定,出席纽约各种盛大宴会和公共筵席的宾客,是成千上万为了名誉、财富或权力来到纽约的芸芸众生中的优胜者,正是“卓越的能力、远见和适应力”使他们成功地在这个大都会上演的种种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毫无疑问,他的这番话赢得了众多喝彩。 (46) 另一位铁路大王詹姆斯·J. 希尔(James J. Hill)在一篇为企业兼并辩护的文章中,指出“各家铁路公司的命运是由适者生存的法则决定的”,并暗示大的铁路企业兼并小的铁路企业代表了工业上强者的胜利。 (47) 约翰·D. 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则在一所主日学校的演讲中,以一种熟悉各种竞争方法的口吻宣称:
大企业的成长不过就是适者生存而已……只有牺牲周围早熟的花蕾,才可育出一支灿烂、芬芳的美国丽人,让观者赏心悦目。这不是商业领域出现的邪恶倾向,而只是自然法则和上帝法则拟制的结果。 (48)
斯宾塞最著名的门徒是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后者找到了这位哲学家,成了他的亲密朋友,给了他无数的捐赠。卡内基在他的自传中,讲述了他对基督教神学的崩溃感到多么烦乱不安和困惑不解,直到他孜孜不倦地阅读达尔文和斯宾塞的著作之后才豁然开朗。
我记得那光亮就像洪水一样涌了过来,一切都是那么清晰。我不仅摆脱了神学和超自然的东西,还发现了进化的真相。“一切都好,因为一切都在变得更好”成了我的座右铭,成了宽慰我的真正源泉。人不是带着堕落的本能被造物主创造出来的,而是从低级形式上升到高级形式的;其走向完美之路,也没有哪一处会是终点。他面向光明,站在阳光之下举目仰望。 (49)
认识到社会法则建诸自然秩序的不变原则之上,或许也会让人感到宽慰。卡内基在《北美评论》的一篇文章中(这篇文章被他列为自己的上乘佳作之一),强调了竞争法则的生物学基础。尽管这项法则貌似严厉冷酷,但无论我们怎么反对,他写道,“它就在这儿。我们无法规避它,也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替代它。虽然法律有时对个人来说冷酷无情,但对整个种族来说是至为恰当的,因为它保证了在每个活动领域都是适者生存”。即使文明最终抛弃其个人主义基础是可取的,但这样一种改变在我们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它属于另一个“长久美满的社会学层面”,而我们的责任是与此时此地联系在一起的。 (50)
斯宾塞的社会思想为人所接受,同他整个思想的主体部分受到欢迎是分不开的。然而,其成功也可能部分来自他说出了那些捍卫美国社会现状的人想听的话。农民党人(Grangers)、绿币党人(Greenbackers)、单一税制主张者(Single Taxers)、劳工骑士团(Knights of Labor)、工会主义者(Trade Unionists)、平民主义者(Populists)、乌托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社会主义者(Socialists Utopian and Marxian),都对现有的自由企业模式发起了挑战,要求国家采取行动实施改革,或者是坚持彻底重塑社会秩序。那些希望以既定方式继续下去的人迫切需要对不断高涨的批评声音作出理论上的回答。铁器制造商亚伯兰·S. 休伊特(Abram S. Hewitt)说:
宗教制度和政府体制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使在自由方面平等——也即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并因而平等享有财产所有权——的人们,安于接受由正义法则的应用必然导致的财产分配上的不平等。 (51)
这个问题,斯宾塞的体系可以解决。
保守主义和斯宾塞的哲学如影随形。自然选择理论和为自由放任生物学的辩护,在斯宾塞的正式社会学著作和一系列较短的论文中,都有宣讲,从而满足了自然选择对科学依据的渴望。斯宾塞呼吁给予个人企业绝对自由,是对宪法禁止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妨碍自由和财产的一份重要的哲学声明。斯宾塞在宇宙框架内提出了一种总的政治哲学。正是同一种政治哲学,在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解释中,发挥了光彩夺目的作用,扭转了国家改革的潮流。正是斯宾塞哲学与最高法院对正当程序的解释的融合,最终鼓舞霍姆斯大法官(Mr. Justice Holmes)(他本人是斯宾塞的崇拜者)去抗议“第十四修正案没有担当起赫伯特·斯宾塞先生‘社会静力学’的角色”。 (52)
推广斯宾塞的人在社会问题上的看法也同样保守。1872年,尤曼斯还从自己的科普工作中抽出时间,攻击要求推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罢工者。他以典型的斯宾塞风格敦促说,劳动者必须“接受和平的、建设性的、受理性支配、一点一点改进和进步的文明精神”。指望采取胁迫手段和暴力措施来骤然获得巨大利益,必将被证明为实属幻想。他认为,如果人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习了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这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 (53) 尤曼斯抨击新成立的美国社会科学学会(American Social Science Association)把心思全都花在不科学的改革措施上,而不“从科学的角度对社会进行严格的、不偏不倚的研究”。他宣称,不了解社会行为规律,改革就是盲目的;社会科学学会要是承认有那么一个顺乎自然的、自我调节的活动领域,政府对这个领域进行干预通常会贻害无穷,那社会科学学会可能就会有更好的表现。 (54) 在那些同尤曼斯一样相信科学表明“我们的命好还是不好,都是与生俱来的;被领到社会底层去挣扎求生的人,无论是谁,都永无可能爬到社会上层,因为天地万物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的人看来,社会改良活动几乎没有任何空间。 (55)
接受斯宾塞主义哲学导致了改革意志的麻痹。在《进步与贫穷》( Progress and Poverty )出版几年后,有一天,尤曼斯当着亨利·乔治(Henry George)的面,极其愤怒地斥责纽约的政治腐败和富人的自私自利,说他们只要发现这么做有利可图,就会视而不见或者推波助澜。“你建议怎么办?”乔治问。尤曼斯回答说:“什么也做不了!你和我什么都做不了。这都是进化问题。我们只能等着进化。也许四五千年后,进化可能会将人带出这种状态。” (56)
1882年秋天可能是斯宾塞在美国最受欢迎的高光时刻。当时,他到美国进行了一次令人难忘的访问。尽管斯宾塞很厌恶记者,但他还是受到了媒体的极大关注。酒店经理和铁路代理商也争相为他服务。 (57) 斯宾塞最后同新闻界的先生们来了次“综合访谈”,他(语气有些刺耳地)说他担心美国的国民性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充分利用其共和制度的程度。不过,前景还是令人鼓舞。 (58) 他告诉记者,根据“生物学真理”,他推断,雅利安人种的同源变种最终混合形成的族群,将繁育出一类比迄今存在的形态更优质的人。无论美国人可能需要克服什么困难,他们都“有理由期待,有一天他们会创造出一个比世界上任何已知文明都要伟大的文明”。 (59)
这次访问的高潮是在德尔莫尼科餐厅(Delmonico’s)匆匆举办的一场宴会,它给了美国社会名流挨个向斯宾塞表达敬意的机会。参加晚宴的都是美国文学界、科学界、政界、神学界和工商界的领袖。斯宾塞向这群显要人物传达的信息多少有些令人扫兴。他说,他观察到,美国人的生活节奏太快,劳动强度太高,过于信奉勤劳,他的朋友们会因过度操劳最后弄垮了身体。客人们用一轮发愤的恭维来酬谢他反对发愤的呼吁,这让平时自视甚高的斯宾塞也感到极度难堪。 (60) 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把社会学方法的基础归功于这位贵宾;卡尔·舒尔茨(Carl Schurz)认为,要是南方熟悉他的《社会静力学》,内战就可以避免;约翰·费斯克断言,他对宗教的贡献和对科学的贡献一样大;亨利·沃德·比彻在一番大大的表扬之后,来了句很不合时宜的话:愿死后与他在阴间再次相聚。
尽管对斯宾塞思想的精妙之处,客人们领会得还不甚到位,但这场宴会业已表明,他在美国确实大受欢迎。在码头候船返回英国时,斯宾塞抓住卡内基和尤曼斯的手,向记者喊道:“这是我最好的两个美国朋友。” (61) 就斯宾塞而言,这是他个人罕有地表现出热情姿态;但更重要的是,这象征着新的科学与商业文明观念之间的协调。 (62)
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批判改良主义、哲学领域的实用主义,以及其他动摇斯宾塞红极一时的地位和取代其思想的倾向的兴起,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另行讨论。此处仅指出,斯宾塞1903年去世时,其作品洛阳纸贵的盛况已经远逝多年。斯宾塞晚年已经意识到,时代的潮流正与他的说教背道而驰。据在此期间的一位到访者说,他发现,斯宾塞对自己的政治学说不受重视、个人主义的衰落和社会主义理想的兴起,感到“极度失望”。 (63) “二十五年前,赫伯特·斯宾塞的名字如雷贯耳,”1917年一位宗教评论家奚落道,“但大英雄何竟仆倒!现在人们对赫伯特·斯宾塞的兴趣多小啊!” (64)
诚然,对于年轻人来说,斯宾塞的名字已经失去了昔日的权威光环,但这位作者忘了,当时那些步入练达老成年纪的人——已经挑起社会大梁的那代人中间的政治家、实业家、教师和作家——都是在斯宾塞的陪伴下度过自己的青春的。无论《综合哲学》已经变成什么样子,其进化个人主义标记是无法磨灭的。直到1915年,《论坛》( Forum )还认为宜重新编印一本斯宾塞的个人主义论文集。文集拟收录《人对国家》(“The Man Versus the State”)、《新托利主义》(“The New Toryism”)、《即将到来的奴隶制》(“The Coming Slavery”)、《过度立法》(“Over-Legislation”)、《立法者的罪过》(“The Sins of Legislators”)等文章,以及邀请共和党那些璀璨群星撰写的评论。这些共和党人响当当的名头,足以打消人们对斯宾塞在杰出国家领导人当中所具影响的怀疑。 (65) 在编辑向“知悉斯宾塞的作品在我们社会体系中所具有的巨大价值的美国思想界领袖”发出征稿启事后,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查尔斯·威廉·艾略特、众议员奥古斯特·P. 加德纳(Augustus P. Gardner)、埃尔伯特·H. 加里(Elbert H. Gary)、大卫·杰恩·希尔(David Jayne Hill)、亨利·卡伯特·洛奇(Henry Cabot Lodge)、伊莱休·鲁特(Elihu Root)和哈伦·费斯克·斯通(Harlan Fiske Stone),都作出了回应。希尔说,斯宾塞在英国一直在同一种致命的、不合逻辑的做法作斗争,他自己在工作中看到,本国也有这种做法。“那就是,以自由的名义渐渐强迫你接受一种新的束缚……公民被迫日益屈从于越来越专横的官僚主义。”希尔的评论表明,这些文章是作为向威尔逊的“新自由”(New Freedom)发起挑战的宣言而被再版的。 (66)
在个人主义成为国家传统很久之后,斯宾塞的学说才传入这个共和国。然而,在我们工业文化的广阔时代,他却成了那个传统的代言人,如果说他的贡献不曾改变个人主义潮流的进程的话,那也极大地推进了这种潮流。如果说后人似乎感觉不到斯宾塞对美国思想的持久影响的话,那兴许只是因为美国把斯宾塞的学说吸收得太彻底了。 (67) 他的语言已经成为个人主义民间传统的标准规范。“你不可能让这个世界把什么都精心计划好了,处处都是温情,”米德尔镇的商人说,“谁最强,谁最好,那谁就活下去,毕竟这是自然法则,过去一直是这样,将来也会一直如此。” (68)
(1) David Duncan, The Life and Letters of Herbert Spencer (London, 1908), p. 128.
(2) 威廉·詹姆斯写道,斯宾塞“是那种能够为不知道其他哲学家的人所欣赏的哲学家”, Memories and Studies , p. 126。
(3) M. De Wolfe Howe, ed., Holmes-Pollock Letters (Cambridge, 1941), I, 57–58. 帕林顿写道:“斯宾塞铺设了一条宽广大道,本世纪后期美国人的思想便在这条大道上驰骋。” 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 , III, 198.
(4) Duncan, op. cit. , pp. 100–101, Fisk, The Letters of John Fiske , passim.
(5) Fiske, Edward Livingston Youmans , pp. 199–200. 后来甚至在英国销售也可以获利。 New York Tribune , December 9, 1903.
(6) Atlantic Monthly , XIV (1864), 775–776.
(7) 约翰·杜威写道:“他让人们完全接受了他的理念,即使是非斯宾塞主义者也得用他的方式说话,并根据他的说法调整他们的问题。” Characters and Events , I, 59–60.
(8) Charles H. Cooley,“Reflections upon the Sociology of Herbert Spencer,”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 XXVI (1920), 129. 莱斯特·沃德直到1898年还认为,美国的社会学家“差不多全是斯宾塞的门徒”。 Outlines of Sociology , p. 192.
(9) Garrulities of an Octogenarian Editor , p. 298. 另请参见 New York Tribune , December 9,1903。
(10) Myself (New York, 1934), p. 8.
(11) Herbert Spencer, Autobiography , II, 113n. 该数字仅包括授权出版的版本。此外还有许多是在国际版权生效之前,未经授权擅自印刷的。
(12) Nation , XXXVIII (1884), 323;另请参见“Another Spencer Crusher,”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 IV (1874), 621–624。有一份批评斯宾塞的著作书目载于J. Rumney, Herbert Spencer ’ s Sociology , pp. 325–351。
(13) “由此看来,在处理每一个主题时,无论它看起来离哲学有多远,我都发现可以回到自然秩序中的某种终极原理上来。”Spencer, Autobiography , II, 5. 有一篇非常尖锐的文章论述了斯宾塞的哲学同其社会偏见之间的关系,参见John Dewey,“Herbert Spencer,”in Characters and Events , I, 45–62。
(14) 用原定义的话来说,“进化是物质的整合和与之相随的运动的耗散;在此过程中,物质从一种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交替到一种确定的、聚合的异质状态;而在此期间,被保留的运动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 First Principles (4 th Amer. ed., 1900),p. 407.
(15) “The Instability of the Homogeneous,” ibid. , Part II, chap. xix.
(16) Ibid. , pp. 340–371.
(17) Ibid. , p. 496.
(18) Ibid. , p. 530.
(19) Ibid. , pp. 99, 103–104.
(20) Emma Brace, ed., The Life of Charles Loring Brace , p. 417; 试比较Lyman Abbott, The Theology of an Evolutionist , pp. 29–30。
(21) Daniel Dorchester, Christian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 p. 660.
(22) 引自 The Joyful Wisdom , in Crane Brinton, Nietzsche (Cambridge, 1941), p. 147。
(23) Life and Letters , I, 68. 另请参见 The Origin of Species , chap. iii。
(24) My Life (New York, 1905), pp. 233, 361.
(25) “A Theory of Population, Deduced from the General Law of Animal Fertility,”W estminster Review , LVII(1852), 468–501, 尤见499–500;“The Development Hypotheses,”重印收录于 Essays (New York, 1907), I, 1–7; 参见 Autobiography , 450–451。
(26) 参见其同魏斯曼之间的争论,收录于Duncan, op. cit. , pp. 342–352。
(27) Social Statics , pp. 79–80.
(28) Ibid. , pp. 414–415.
(29) Ibid. , pp. 325–444.
(30) 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指责,说他的社会学过于依赖生物学,斯宾塞在《生物学、心理学与社会学三者的关系》这篇文章中,为自己进行了辩解,并称,他也一直都充分利用了心理学。“The Relations of Biology, Psychology, and Sociology,” Popular Science , L (1896), 163–171. 在为他的伦理学著作辩护时,他还辩称,他从来就没有把生存斗争神化。“Evolutionary Ethics,” ibid. , LII (1898), 497–502.
(31) Duncan, op. cit. , p. 366.
(32) “A Society Is an Organism,” 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3 rd ed., New York, 1925),Part II, chap. ii; 对斯宾塞有机体理论的精彩批判,参见Rumney, op. cit. , chap. ii。
(33) 斯宾塞在贯彻他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时,并没有做到始终如一。正如欧内斯特·巴克所指出的那样,他无法克服其个人主义伦理同他的有机社会观之间的对立。Barker, Political Thought in England , pp. 85–132. 斯宾塞似乎从他的个人主义偏好中得出了原子论的观点,即社会不过是其个别成员的总和,其特征来自他们特征的总和,这在《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学研究》中表达得最清楚。 Social Statics , pp. 28–29; The Study of Sociology , pp. 48–51. 然而,斯宾塞又在《社会学原理》一书中说,在社会有机体中产生了“一种整体的生命,它与构成其单元的生命截然不同,尽管它是由这些单元产生出来的生命”(3 rd ed., I, 457)。在他的伦理标准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二元论,这些标准有时是由进化的客观要求决定的,有时则又是由个人的享乐主义决定的。试比较A. K. Rogers, English and American Philosophy since 1800 , pp. 154–157。
(34) 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 II, 240–241.
(35) Ibid. , Part V, chap. xvii.
(36) 从尚武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观点在所谓“不列颠治下的和平”时期似乎更能说服人。 Ibid. , II, 620–628.
(37) Ibid. , Part V, chap. xviii,“The Industrial Type of Society”; 试比较 The Principles of Ethics , Vol. II, chap. xii。
(38) Principles of Sociology , II, 605–610; 另请参见 Principles of Ethics , I, 189。
(39) Cooley, op. cit. , pp. 129–145.
(40) The Study of Sociology , chap. i.
(41) Ibid. , pp. 70–71.
(42) Duncan, op. cit. , p. 367.
(43) Spencer, op. cit. , pp. 401–402.
(44) Ibid. , pp. 343–346.
(45) 一位社会学家1896年写道:“如果这位‘工业巨头’有时候没有表现出一种好斗的精神,我会感到奇怪,因为他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是因为他比我们大多数人更能战斗。竞争性的商业生活不是一个舒适的花坛,而是一个战场。在这里,‘生存斗争’把工业界规定为‘适者生存’。在这个国家,巨大的奖赏不在国会,不在文学界、法律界、医药界,而是在工业界。成功者因其成功而受到赞扬和尊敬。商业繁荣带来的社会回报,无论是权势、赞美还是奢华,都是如此之大,足以吸引那些最有才智的人。具有非凡才能的人在制造商或商人的职业生涯中找到了发挥最大能量的机会。正是所处环境的那种危险,令冒险精神和创造精神为之着迷。在这场无声而又激烈的竞争中,一种特殊类型的男子气概得到了发展,其特点是活力四射、精力充沛、专心致志、娴于结合使用各种力量达到目的,以及对社会事件后果的高瞻远瞩。”C. R. Henderson,“Business Men and Social Theorists,”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 I (1896), 385–386.
(46) My Memories of Eighty Years (New York, 1922), pp. 383–384.
(47) Highways of Progress (New York, 1910), p. 126; 另请比较参阅p. 137。
(48) 引自William J. Ghent, Our Benevolent Feudalism , p. 29。
(49) Autobiography of Andrew Carnegie (Boston, 1920), p. 327.
(50) “Wealth,” North American Review , CXLVIII (1889), 655–657.
(51) Allan Nevins, ed., Selected Writings of Abram S. Hewitt (New York, 1910), p. 277.
(52) Lochner v. New York, 198 U. S. 45 (1905).
(53) Youmans,“The Recent Strike,”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 III (1872), 623–624; 另请参见R. G. Eccles,“The Labor Question,” ibid. ,Ⅺ (1877), 606–611; Appleton’s Journal , N. S. V (1878), 473–475。
(54) “The Social Science Association,” Popular Science Monthly , V (1874), 267–269. 另请参见 ibid. , VII (1875), 365–367。
(55) “On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Human Nature,”重印于Fiske, op. cit. , p. 482。保守的斯宾塞主义视域下的其他主张,参见Erastus B. Bigelow,“The Relations of Capital and Labor,” Atlantic Monthly , XLII (1878), 475–487; G. F. Parsons,“The Labor Question,” ibid. , LVIII(1886), 97–113。还可参见“Editor’s Table,” Appleton’s Journal , N. S., V (1878), 473–475。
(56) Henry George, A Perplexed Philosopher , pp. 163–164 n. 费斯克赞同尤曼斯的保守主义,但并不那么担心激进主义对美国未来的威胁。参见Fiske, op. cit. , pp. 381–382 n。一位深受斯宾塞影响的美国思想家的社会观,参见Henry Holt, The Civic Relations (Boston, 1907), 以及 Garrulities of an Octogenarian Editor , pp. 374–388。
(57) Duncan, op. cit. , p. 225.
(58) Youmans, ed., Hebert Spencer on the Americans , pp. 9–20.
(59) Ibid. , pp. 19–20. 参见 Nation , XXXV (1882), 348–349。
(60) Spencer, Autobiography , p. 479.
(61) Burton J. Hendrick, The life of Andrew Carnegie (New York, 1932), I, p. 240.
(62) Ibid. , Vol. II, chap. xii.
(63) W. H. Hudson,“Herbert Spencer,” North American Review , CLXXVIII (1904), 1–9.
(64) Catholic World ,转引自 Current Opinion , LXIII (1917), 263。
(65) 这些论文1916年由特鲁克斯顿·贝亚勒(Truxton Beale)编辑、结集成著作《人对国家》,重新出版。
(66) Ibid. , p. IX. 见载于《国家》的评论, Nation , CI(1915), 538。阿尔伯特·杰伊·诺克于1940年挑选出斯宾塞的一些文章,将其辑为一本有关新政的评论性著作,著作标题与贝亚勒的版本同名。
(67) 参见Thomas C. Cochran,“The Faith of Our Fathers,” Frontiers of Democracy , VI (1939),17–19。
(68) Robert S. and Helen M. Lynd, Middletown in Transition (New York, 1937), p.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