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道,如同它的象征樱花一样,是日本土地上固有的花朵。它并不是保存在我国历史的植物标本集里面的已干枯了古代美德的标本。它现在仍然是我们中间的力量与美的活生生的对象。它虽然没有采取任何能够用手触摸着的形态,但它却使道德的氛围发出芬芳,使我们自觉到今天仍然处于它的强有力的支配之下。诞生并抚育它的社会形态业已消失很久,但正如那些往昔存在而现在已经消失的遥远的星辰仍然在我们头上放射其光芒一样,作为封建制度之子的武士道的光辉,在其生母的制度业已死亡之后却还活着,现在还在照耀着我们的道德之路。在欧洲,当与它相伯仲的骑士道死亡而无人顾及之时,有一位伯克 在它的棺木旁发表了众所周知的感人的颂辞,我现在能以这位伯克的国语〔英语〕来阐述对这个问题的考察,衷心感到愉快。
由于可悲地缺乏有关远东的知识,以至博学如乔治·米勒博士这样的学者,竟毫不踌躇地断言,骑士道或类似它的制度,无论在古代的各国国民或现代的东方人中,都未曾存在过。 不过,这种无知是完全可以原谅的。因为这位善良博士的著作的第三版,正是在佩里舰队司令叩打日本锁国主义大门的同一年发行的。其后经过十余年,正当我国的封建制度处于奄奄一息的弥留之际,卡尔·马克思在其所著《资本论》中所说,关于研究封建制的社会的、政治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特殊的方便,便是当时唯独在日本还可以看到的封建制的活的形态,唤起了读者注意。我也同样地愿对西方的历史和伦理研究者指出,可以从现代的日本来研究武士道。
对欧洲和日本的封建制及骑士道的历史进行比较探讨,是件饶有兴味的事,但详细地深入研究这方面并非本书的目的。我的尝试毋宁是要阐明:第一,我国武士道的起源及渊源;第二,它的特性及训条;第三,它对民众的影响;第四,它的影响的持续性和永久性。在这几点中,对第一点仅限于作一些简单而粗略的阐述,否则我就将把读者引入我国历史的迂回曲折的小巷里去了。对第二点将作略为详细的探讨。因为它会使国际伦理学和比较性格学的研究者们对于我国国民的思想及其行动的方法,感到兴趣。其余各点将作为余论来处理。
我粗略地译作chivalry 的这个日本词,在原义上要比骑士道含蓄得多。武士道在字义上意味着武士在其职业上和日常生活中所必须遵守之道。用一句话来说,即“武士的训条”,也就是随着武士阶层的身份而来的义务。既然明了它的词义,以后便请允许我使用这个词的原词。使用原词,从其他的理由来说也很方便。这样截然不同的、产生出特殊的思考方法和性格型式,而且是地域性的训条,应当在其外表上带有其特异的徽记。因此,若干个极为明显地表现了民族特性的词,具有其国民的语言特征,即使是最干练的翻译家也很难以把它的真意表达出来,有时甚至很难保证不会积极地加上不妥当、不正确的含义。有谁能够通过翻译完美地表达出德语的“Gemüt”的意思?英语的“gentleman”和法语的“gentilhomme”,在语言上是极其接近的。但是有谁能不感到这两个词所具有的差异呢?
武士道,如上所说,乃是要求武士遵守的,或指示其遵守的道德原则的规章。它并不是成文法典。充其量它只是一些口传的、或通过若干著名的武士或学者之笔留传下来的格言,毋宁说它大多是一部不说、不写的法典,是一部铭刻在内心深处的律法。唯其不言不文,通过实际行动,才能看到更加强有力的功效。它既不是某一个人的头脑(不论其如何多才多艺)创造出来的,更不是基于某一个人物的生平(不论其如何显赫有名)的产物,而是经过数十年、数百年的武士生活的有机发展。武士道在道德史上所占有的地位,恐怕和英国宪法在政治史上所占有的地位一样。然而,武士道没有能同大宪章(Magna Carta)或者人身保障法(Habeas Corpus Act)相比较的东西。17世纪初,的确制定过武家诸法度,但是武家〔诸〕法令十三条,大都是关于婚姻、城堡、党徒等的规定,只不过稍稍涉及训导的规则而已。因此,我们不能指出一个明确的时间和地点来说“这里是其源泉”。不过,由于它是在封建时代而臻于自觉的,所以在时间方面,可以认为它的起源是与封建制一样的。不过,封建制本身是由许多线条交织而成的,所以武士道也承袭了错综复杂的性质。据说英国的封建制的政治诸制度发源于诺曼人征服时代,在日本也可以说,它兴起于12世纪末,和源赖朝 称霸是同一个时代。然而,正如在英国,封建制的社会诸要素可上溯到远在征服者威廉 以前的时代一样,在日本,封建制的萌芽也远在上述时代以前就存在了。
也正如在欧洲一样,在日本,当封建制正式开始时,专职的武士阶层便自然而然地得势了。他们被称为“侍”(samurai)。其词义有如古英语的cniht(knecht, knight,骑士),意味着卫士或随从,其性质类似凯撒记述“阿奎塔尼亚” 中的勇士soldurii,或者是塔西佗说的跟随着日耳曼首领的卫士comitati,或者与更后世相比的话,类似在欧洲中古史上见到的斗士milites medii。一般还使用汉字的“武家”或“武士”这个词。他们是特权阶级,本来肯定是那些以战争为职业的禀性粗野的人。这个阶级在长期不断的反复战斗中,自然而然是从最勇敢、最富于冒险精神者中征募来的,随着淘汰过程的进展,那些怯懦柔弱之辈被抛弃了,借用爱默生 的话来说,就是只有“全然男性的、像野兽一样有力的、粗野的种族”才得以生存下来,他们便形成了“侍”的家族和阶级。等到具有崇高的荣誉和巨大的特权,以及伴之而来的重大的责任的时候,他们很快就感觉到需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尤其因为他们经常处于交战者的地位,而且隶属于不同的氏族,这就更加有其必要了。正如医生靠职业上的礼法抑制彼此之间的竞争,又如律师在破坏了礼节时必须要出席质询会一样,武士也必须有某些准则来使他们的不端行为受到最终的审判。
在战斗中要堂堂正正!在野蛮人和类似儿童的这种原始意识中,存在着极其丰富的道德萌芽。这难道不是一切文武之德的根本吗?我们讥笑(好像我们已经超过了抱有这种愿望的年龄似的!)那个英国孩子汤姆·布朗 的孩子气的愿望:“但愿成为一个名留后世的既不威吓小孩子,也不拒绝大孩子的人。”但是,谁不知道这种愿望正是那规模宏伟的道德大厦所赖以建立的奠基石呢?如果我说就连最温和的、而且最热爱和平的宗教也保证这种愿望,难道是过甚其词吗?英国的伟大,多半是建筑在汤姆的愿望的基础之上的。而且我们马上便会发现,武士道屹立的基础并不小于它。纵使像教友派教徒所正确证明的那样,战争本身不管是进攻性的或防御性的,都是野蛮的和不正当的,我们还可以和莱辛一样地说:“我们知道,缺点不论如何巨大,美德是从它产生出来的。” 所谓“卑劣”、“怯懦”乃是对那些具有健全的、纯真的性格者的最恶劣的侮辱言词。少年就是以这种观念开始其生命历程的。武士也是如此。不过,随着生活变得更广大,其关系变得多面化,早期的信念为了使它自己得到确认、满足和发展,便要寻求更高的权威以及更合理的渊源来加以证实。如果只是实践了战斗的规律,而没有受到更高的道德的支持的话,那么,武士的理想便会坠于远不如武士道的东西。在欧洲,基督教不仅在解释上认可了适合于骑士道的妥协,还向它注入了灵魂的素材。拉马丁 说:“宗教、战争和光荣,是一个完美的基督教武士的三个灵魂。”在日本,武士道也有几个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