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学者奥托·叶斯柏森(Otto Jespersen,1860—1943)是我国读者熟悉的语言学家。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无论在理论语言学层面,还是在英语教学层面,他都引起过我国读者的高度关注。
20世纪80年代,我国兴起译介西方人文经典著作新高潮之时,叶斯柏森是全新环境下得到译介的重要西方语言学家之一,他的《语法哲学》(语文出版社,1988)中译本出版了,与此间出版的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商务印书馆,1980)、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和《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霍凯特的《现代语言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等中译本一道,共同见证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人文社科蒸蒸日上的新局面。
同一时期,我国的英语教育高速发展,国外出版的一些高层次、高质量的英语语法著作也被译成了汉语,如夸克等的《当代英语语法》(辽宁人民出版社,1980)和《英语语法大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利奇和斯瓦特威克的《交际英语语法》(北京出版社,1987)、寇姆(库尔默)的《英语句法》(商务印书馆,1989)等,这之中赫然在目的,是此间两度被译成中文的叶斯柏森《英语语法要略》(一译《英语语法精义》)一书(贵州人民出版社,1980;商务印书馆,1989)。
《语法哲学》和《英语语法要略》的汉译使人们回忆起,20世纪上半叶,叶斯柏森曾对汉语语法研究形成了重要影响:胡以鲁赞誉过“丹抹学者叶斯彼善氏”对汉语语言结构的公正论断;杨树达援引过“叶斯丕孙教授”所持的“观于英语进化之情形,可以断定:将来最进步的语言当与中国语相似”之观点;赵元任推介过叶斯柏森《语音学教程》里以实例来解释抽象概念的方法;何容、吕叔湘、王力的里程碑式的汉语语法著作,更是深受叶斯柏森语法著作中关于词类与词品的学说之启发。
但是,叶斯柏森绝不仅仅只是一位语法学家。作为一生出版了800余种著作的学者,他的著述还覆盖了语音学、语言史、语言教学、语言与社会、国际辅助语创制等众多领域,其博学与勤勉让后世崇敬与钦佩。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语言学史研究者正在力求全面呈现叶斯柏森在上述各个领域的贡献,从而让我们对这位学界巨人理解得更加完整。任绍曾教授选编、译注了《叶斯柏森语言学选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首次把叶斯柏森在语言与社会、语言习得、语言演变等方面的思想展示于中文读者面前。此后十年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相继为叶斯柏森的多种经典著作出版了带有中文导读的英语原文影印本,包括《语法哲学》(2008年重印)、《从语言学角度论人类、民族和个人》(2010年重印)、《如何教外语》(2013年重印)、《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2016年重印)等篇幅不等的专著,包括他最著名的7卷本巨著《现代英语语法》(2014年重印),也包括后人为他整理的百年纪念版《叶斯柏森选集》(2016年重印) 1 ,进一步为我国学者全面研究和思考叶斯柏森的语言学思想创造了条件。此外,可喜的是,新世纪我国学者对叶斯柏森语言学著作的再思考实现了与国际同步:这一时期,英国学术著作出版巨头之一卢德里奇出版公司(Routledge,一译“劳特利奇”)也于2007年推出了15卷本“奥托·叶斯柏森英语著作选集”,还将百年纪念版《叶斯柏森选集》(2010年重印)和叶斯柏森1933年自选集《语言学文集——用英、法、德语撰写的论文选》(2015年重印)纳入了“卢德里奇复兴丛书”(Routledge Revivals),该丛书已重印人文社科各领域千余种经典著作。
然而,面对上述成就时我们不应忽视,我国学者对叶斯柏森语音方面的思想至今仍了解较少,而语音学思想却恰是他对语言学的贡献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曾为7卷本《现代英语语法》第6卷(词法)的整理出版担任助手的丹麦学者保罗·克里斯托弗森(Paul Christophersen,1911—1999)指出,“人们常常意识不到,叶斯柏森早年主要被视为语音学家,对普通语音学其实贡献斐然。” 2 叶斯柏森的语音学家身份绝不只是后世学者的定义。早在他用丹麦语撰写的《英语格研究》(1891)一书出版后不久,1892年1月2日出版的英国《学界》( Academy )周报刊载的对该书的书评中就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叶斯柏森虽然尚且年轻,却早已是位拥有很高声誉的语音学家。”
这句话并不是评论者的客套,因为截至那时,叶斯柏森在语音领域业已取得的成就已是有目共睹:他在莱比锡发表了题为《论语音定律问题》(Zur Lautgesetzfrage,1886)的长文,对新语法学派音变理论中的不足之处做出了修改和补充;他是国际语音学会的活跃成员,撰文参与了关于音标与语音转写的深度讨论;他出版了《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 The Articulations of Speech Sounds Represented by Means of Analphabetic Symbols ,1889)一书,书中展示了他所设计的一套适用于精确语音描写的科学注音系统;他是欧洲这一时期如火如荼展开的外语教学改革运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编写出版了《依据音标法编写的法语阅读教程》( Fransk læsebog efter lydskriftmethoden ,1889);他撰写了《丹麦音标》(Danias lydskrift,1890)一文,成功地向丹麦的方言研究界推介了他设计的这套音标体系,至今仍有重要影响;他还在丹麦文《北欧语文学学报》( Nordisk tidsskrift for filologi )、《语文历史学会工作简报》( Kort udsigt over det Philologisk-historiske samfunds virksomhed ),德文《英语研究》( Englische Studien )、《语音学研究》( Phonetische Studien )以及国际语音学会会刊《语音教师》( Le maître phonétique )等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以及大量书评,内容既涉及普通语音学,也涉及丹麦语、法语、英语等具体语言的语音问题。
可见,叶斯柏森不但是语音学家,而且是重要的语音学家。我们若纵观他一生中撰写的语音学著作即可发现,现代语音学和音系学的发展历程中,他较早提出了基于生理—物理的语音研究和基于语义的语音研究之区别,并正确指出了语义因素在语言交际和语言演化中的重要作用;他主张用语音学理论指导语言教学实践,包括外语语音教学和儿童母语识字教学;他创制或参与创制了多套音标体系,为不同目的的语音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工具;他既对普遍性的语音演化规律有独到的阐释,也为现代英语刻画出了具体语言的语音发展轨迹;他为语音科学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发展进程和重要人物撰写了翔实的历史,既厘清了语音学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的演变,又为语言学史研究树立了典范。
我国读者之所以很少了解叶斯柏森的上述贡献,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叶斯柏森著作在我国的译介呈不均匀态。他的众多著作中,只有《语法哲学》《英语语法要略》出版过完整的中文译本,这难免给许多中文读者造成叶斯柏森只是一位语法学家的假象。他的语音学著作则从未得到过汉译,故而造成我国读者对其语音学观通常缺乏直观把握。
其二,叶斯柏森的写作语种不只局限于英语,而是至少包括英语、德语、丹麦语、法语、伊多语。最能全面揭示其语音观的著作,相当一部分是用德语和丹麦语撰写的:如,他厚达600余页的杰作《语音学——语音学说之系统阐述》( Fonetik: En systematisk fremstilling af læren om sproglyd ,1899)是用丹麦语撰写的;赵元任引述过的那本一版再版、流传甚广的《语音学教程》( Lehrbuch der Phonetik ,1904/1913/1920/1926/1932)是用德语写成的;还有一本虽未再版过,却同具影响力的《语音学的基本问题》( Phonetische Grundfragen ,1904),也是用德语出版的。而今,尤其是在我国,这两种语言的读者显然远远少于英语读者。
其三,叶斯柏森的许多语音学著作并不容易获取。除了上面提到的专著之外,叶斯柏森更有多种重要的语音学著作散布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各地出版的刊物和工具书中,虽在当时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但对当今的研究者而言,找到这些旧时的资料未必容易。
有鉴于此,编者深入研究了叶斯柏森各个时期出版、发表、撰写的期刊文章、专著、百科全书词条等不同类型的著作,从中精选出24篇关于语音的专论,辑成这部《叶斯柏森论语音》。这些著述问世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间,跨度达半个多世纪,可较为全面地反映出叶斯柏森一生的语音学思想。编者同时也是译者和注者,将这些一手材料从英语、德语、丹麦语原文译出,并结合当今读者的阅读习惯,对文本做了详细的注释,力求能够有助于我国的语言学研究者更直观地了解叶斯柏森的语音学思想。
面对“叶斯柏森论语音”这一选题范围,首先必须阐明的是,此处的“语音”和“语音学”,必然要取这两个概念的广义。换言之,本书收录的叶斯柏森语音学著作,既涉及共时研究,又涉及历时研究;既涉及狭义的生理—物理层面的“语音学”,也涉及我们今天所说的音系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叶斯柏森对这两组二分法均持保留意见。
他并不主张在语言研究中对共时和历时做绝对的切割。因此,索绪尔的嗣后作《普通语言学教程》问世伊始,叶斯柏森就在所撰书评中直言不讳地指出,索绪尔在共时与历时相互对立的问题上“夸大了二者的区别,仿佛二者是绝对不相关的事情,而事实上,想要以真正科学的方式对二者加以理解,就不能也不应把二者当作不同的研究。” 3 因此,叶斯柏森本人的著作里,即使论述的是“共时”的主题,我们仍可见到他为问题追本溯源。这正如他在《历史原则下的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的序言中所述:“英语语法……是一种在连续波动起伏中生存着、发展着的东西;它以过去为基础,并为未来铺平道路;它并不永远一致、永远完美,而是处于演进和完善之中。” 4
他同样不主张对语音学和音系学做绝对的切割。因此,他虽然赞赏布拉格学派提出的“音系学新视角”,却并不支持他们所主张的语音学与音系学之间的分裂。他认为,“语音学”和“音系学”之区别,是逻辑意义上的区别(德语原文是scheiden),而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切割(德语原文是trennen);因此,他认为没有语音学就没有音系学,语音学家和音系学家本应是同一研究者群体(详见本书中已收录的《三论语音定律问题》)。
故而,本书中的“语音”,不局限于共时意义上的生理—物理层面的语音,而是跨共时与历时,跨狭义语音学与音系学,相信不同需求的读者都能够从叶斯柏森的论述中找到所需。本书没有按照纯粹的时间顺序来排列所选入的材料,而是依内容分别将其编入“论语音演化”“论普通语音学”“论英语语音学”“论语音学史”四个部分:
思考叶斯柏森早年对语音问题的关注,自然不应脱离他所生活的年代的学术语境。这个语境主要是19世纪学者对语言史([德] Sprachgeschichte)、语言生命([德] Sprachleben)的探讨,尤其是19世纪70年代起新语法学派围绕“语音定律无例外”之论断而形成的理论语言学学术话语语境。因此,“起源”“演化”“定律”“类推”“例外”才会成为叶斯柏森早期著作中的关键词,无论语音研究还是语法研究皆如此。
本书中收录的 《语言的起源:语音》 (Origin of Language: Sound),是叶斯柏森关于语言起源的论述中的一部分,译自英语版《从英语看语言的发展》( Progress in Language: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English ,1894)。《从英语看语言的发展》一书是叶斯柏森用丹麦语版撰写的《英语格研究》(1891)中部分内容的英译。《英语格研究》原为叶斯柏森的博士论文,书中题为《语言的起源》(Fremskridt i Sproget)的导论章,在博士论文答辩之前已受到语文历史学会的关注,并以语文历史学会新创办的刊物《语言研究与古代研究》( Studier fra sprog-og oldtidsforskning )第1卷第4期的形式先期出版了单行本。在他后来最广为人知的著作之一《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 Language: Its n ature, d evelopment and o rigin ,1922)一书中,关于语音起源的部分基本延续了这之中的看法。虽然未必所有读者都会赞同叶斯柏森所推测的原始语言“比起说话更像是在唱歌”这样的细节,但是他所提出的语言演化宏观方向无疑是有理有据的:语音结构经历的演化过程,总趋势是由复杂走向简单,是简化的过程,而不是复杂化的过程。这一结论不仅仅来自他所详细论述的英语格的演化,而且还基于不同类型的其他语言中的实例支持。从本书节选的部分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所引用的丰富实例,有些来自他所掌握的常见印欧语系语言的语音演化事实,有些转引自福斯特、希伯、布雷克等与“原始语言”有过直接接触的学者的论述,这之中就不乏关于声调的论述(当然他也提醒过读者,早期探险家的观察和结论未必完全可靠),有时他还将这类与音高相关的问题与语言学以外的学者对其他领域(如音乐)的相关论述加以对比思考。可见,“比起说话更像是在唱歌”绝不是“仅仅从梵语和希腊语使用乐调重音这一点就轻率地得出”的结论。流传甚广的叶斯柏森认为“语言起源于唱歌”的说法,其实更像是个比喻;确切的说法,是“语言始于针对人和事件的半音乐性的未分析表达”(《从英语看语言的发展》,第365页)。这样的原始表达方式之所以具有“半音乐性”,是因为他相信原始语言普遍存在声调;之所以“未分析”,是因为句子才是交际的基本单位(其实我们至今都是这样认为的),我们现代人关于“词”的意识,通常是从语法课堂上学来的,而原始人的自然话语中,恐怕并没有如此人为而刻意的词界。因此,如果从语言的功能来衡量,他只是认为语言的“表达”(expressive)之功能出现得比“信息”(informative)之功能更早,这一猜想似乎并无不妥。
叶斯柏森关于“语音演化”这一主题的见解,集中体现于他的三篇《论语音定律问题》里面。1886年的第一篇 《论语音定律问题》 (Zur Lautgesetzfrage)是篇29页的长文,以德语发表于《普通语言学国际学报》( Internationale Zeitschrift für allgemeine Sprachwissenschaft )(该文另有丹麦语版本,发表于《北欧语文学学报》),这是他三次论述语音定律问题的“第一论”。1904年,他的专著《语音学的基本问题》( Phonetische Grundfragen )出版时,“语音定律”这一论题充当了该书的最后一章。他对1886年的文章做了少量删节,在基本保持旧文原貌的基础上,又在其后附了一份12页的“补记”(Nachtrag),这篇补记就是语音定律问题之“第二论”。1933年,叶斯柏森把原文和补记一并编入其自选集《语言学文集——用英、法、德语撰写的论文选》时,又新撰写了一篇24页长的“最后说几句”(Letzte Worte),是为语音定律问题之“第三论”。本书将这三篇文章全部收录进来,分别从1886年、1904年、1933年的德语原文译出,为方便读者,后两篇文章的标题在本书中改为 《再论语音定律问题》 和 《三论语音定律问题》 。
从叶斯柏森对语音定律问题的一论再论,我们不难体会美国语言学家特伦斯·威尔伯(Terence H. Wilbur,1924—2000)为何把《论语音定律问题》称为“叶斯柏森最宠爱的孩子” 5 ,并将其与古尔替乌斯、德尔布吕克、布鲁格曼等在当时更具资历与影响力的学者撰写的篇幅更长的著作并置,收录进《1885至1886年语音定律之争资料集》( The Lautgesetz-Controversy: A Documentation [1885 — 1886] ,1977)。19世纪80年代,新语法学派如日中天,语言学史专家科尔纳(E. F. K. Koerner)认为这一时期“可比作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的‘生成主义范式’之时代” 6 。时年26岁的叶斯柏森,能够在该学派的莱比锡大本营发表这样一篇长文,不难体会出由泰希默、莱斯琴、保罗等学派核心人物组成的学报编委团队对此文的学术价值的充分肯定。主编泰希默甚至亲自出马,为该文增加了若干点评式脚注(即文中不时可见的“F. T. 注”)。
新语法学派把语言视为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自然事物,故而认为语音按照无例外的定律演化,且这样的定律与物理学、天文学、地质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定律并无本质上的不同;而语言变化中必然会出现的各种例外,则由“类推”(analogy)这个笼统的术语来概括。然而即便如此,语言演化中仍有许多现象,并不能通过“无例外定律+类推”来做出合理解释。叶斯柏森正确地指出,这样的局面恰恰是因为忽略了“人”这个因素而致。语言现象与物理现象、天文现象、地质现象最大的区别在于,语言绝不可能脱离使用语言的人而独立存在。人在语言交际中对“可懂程度”的需求,对语音形式的演化方向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始终贯穿于三篇《论语音定律问题》之中的,实质上是语义因素对语音演化所发挥的作用。“第一论”中提出,“语音定律”不同于自然科学定律,更不是司法意义上的“法”,语音定律是可以打破、可以越界、可以违反的;“第二论”补充论述了语义边缘的模糊性和“越界”的可行度(“波动域”);“第三论”从语言使用者对可理解性的灵活把握中提取出“价值原则”([德] Wertprinzip),从而展示出“语言化”([德] glottisch)的语言形式与“非语言化”的语言形式之区别。尽管叶斯柏森并不支持把“语音学”和“音系学”切割为两个不同学科,但他的这一“音系学视角”与布拉格学派不谋而合,正因为此,特鲁别茨柯依和雅柯布森都把叶斯柏森视为音系学最重要的先驱者之一。所以,三篇《论语音定律问题》不仅是对19世纪历史视角下的语音研究的回顾与修补,更是对20世纪功能视角下的语音研究的预测与支持。
叶斯柏森的“共时”语音学研究,其实与语音演化研究并不是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某种程度来看,他的语音演化研究和普通语音学研究之间,存在“善其事”和“利其器”之关系。19世纪,理论语言学研究很大程度上就是关于语言史的研究。从叶斯柏森对前人著作的大量引述中不难发现,关于语音历史演变的论述中如果出现错误,很可能正是因为研究者对语音本身的认识就存在一定问题。正如他在丹麦语版《语音学》中指出:“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著作中经常见到,有的语言学家因不了解语音机制而完全误入歧途,也有的语言学家却利用关于活语言的语音知识,为本是谜题的古时音变找到了钥匙。”(原书第8页)语音学因而成为语言史研究的基础,这也是叶斯柏森竭力呼吁语音学应当拥有一套统一的符号、统一的术语的理由之一。
当然,普通语音学的角色,并不局限于为语言史研究“打工”。19世纪飞速发展的外语教学、方言田野调查研究、母语识字教学改革等领域,皆需要精确而科学的语音描写。叶斯柏森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情况的重要性,因此才会在普通语音学领域有丰富的著述。本书的第二部分“论普通语音学”故而成为篇幅最长的部分,所收录的材料大致可分为三类:关于音标的论述,关于语音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的论述,关于音义关系的论述。
叶斯柏森在其最早公开发表的文章之一 《论音标》 (Om Lydskrift)里已阐明:“如果不想只研究一种语言的 书面 形式,而是想掌握其真实的 话语 形式,就必须拥有一套标注方式,能够比传统字母更为准确地为各种语言注音。”(《语文历史学会工作简报》,1882—1884年卷,第49页)他撰写这篇短文的目的,即是为了推介他自主设计的一套用来精确标音的“定义系统”。由于这篇短文只是他在语文历史学会会议上发言的摘要,读者暂时还看不到这一系统的全貌。短文中设想的愿景历经五年的充实,终于形成了一部篇幅不大的专著,题为《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向读者全面展现了这套详细而严密的“定义系统”。
这本 《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 以英语撰写,于1889年出版于德国统一前的黑森大公国马尔堡。所谓“非字母”(analphabet),就是放弃以字母a表示元音/a/、以字母b表示辅音/b/之类的注音传统,转而采取一种类似代数式、化学分子式的科学形式来精确描写语音。这一新体系分门别类地描写唇、舌、腭、喉等器官在发音活动中的运动状况,用叶斯柏森自己的比喻来说,以此方式做的语音描写,犹如“乐队指挥手中的‘总谱’”,可一目了然地展示出发音过程中的所有重要细节,同时可避免用传统的“字母方式”描写语音时可能出现的歧义,例如避免同一字母被不同学者用来指不同的音而产生误解。
《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由三章组成,第一章“原则”是对创制此体系的必要性的论述,第二章“符号”是对这一体系的详细刻画,第三章“语音”介绍如何使用这一体系来描写各种具体语言中具体的语音;此外,书末还附了一份非常实用的附录,收集了常规语音学著作中的约300个常见术语,用“非字母符号”分别对其加以阐释,尤其对同一术语被不同作者做了不同使用的情况进行了区分。
本书限于篇幅,无法把全书的内容收录进来,故而做了节选:本书收录了第一章的全文,收录了第二章关于“非字母符号”的主体构架的介绍,删除了语言学家们对于部分概念的争鸣,最后收录了第三章中的少量例子,以展示叶斯柏森如何使用这一体系来做具体的语音描写;本书没有收录该书的附录部分,因为掌握了第二章中的符号使用原则之后,这份附录显然无需翻译即可使用,成为查阅旧时语音学著作时难得的辅助工具。
曾有学者提到,叶斯柏森设计的这套“音标”过于复杂繁琐,以至于连他自己都很少使用。这难免让人们误认为,这一注音体系设计得并不成功。但是事实上,这一体系设计得很完善,只是叶斯柏森并未将其定位为常规意义上的注音体系或转写体系。他在书中已指明,这一体系即使“用来对长一些的文本做语音转写都很不方便”(原书第9页),那么,这套精确而细致的体系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呢?从他后来在《语音学的用途是什么?》一文中为语音书写划分的三种不同的精确程度来看,“非字母符号”必然属于其中的第一种,即“用于最高科学用途的语音书写”。这样的体系,不同于“用于普通的外语描写和外语教学工作的语音书写”,也不同于“为已经很熟悉符号所代表的音的母语者做非常简单的转写”(百年纪念版选集第554页)所需的体系。因此,在叶斯柏森的所有语音学著作中,主流的注音方式都是国际音标,只有需要对某些发音细节加以详细说明时,才会用到非字母符号。例如,虽然我们都知道现代英语中的短音i通常是松音(即/ɪ/),但是叶斯柏森在《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语音与拼写》中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松音/ɪ/:他称ship中的/ɪ/为“宽i”(broad i),称duty中的/ɪ/为“低i”(lowered i)。利用非字母符号,他把前者标注为γ4 g ,把后者标注为γ46 g 或γ46 gh (《语音与拼写》,第415—417页)。从中可见,后者的舌位略低些,开口度略大些。
我们今天之所以回顾《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不仅因为此著作是“技术性”文献,更因为此著作是“思想性”文献。书中的一些观点,其实是非常超前的。例如,非字母符号是“总谱”,必然意味着“音”是具有可分解性的结构单位;叶斯柏森已明确指出,音(sound)不是最小的单位,而是由若干成分(element)构成,非字母符号“标注的不是音,而是音的成分”(原书第7页)。后来在《语音学的基本问题》一书中,他再次明确表明“每个音都是复合的”(原书第107页);而《语音学教程》也是从语音成分讲起,辅音和元音均被视为若干语音成分的“综合”。不仅如此,《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甚至已经强调了这些成分是“共现的”(concurrent),具有“同时性”(simultaneousness)(原书第6页),虽然叶斯柏森的这类论述是基于生理的而不是基于声学的,但这些关于语音结构的理念已在一定程度上预示出半个世纪后雅柯布森区别特征(distinctive feature)理论中的某些最重要的思想突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叶斯柏森后来在《三论语音定律问题》一文中格外强调,在具体语言中,语音成分也具有语义区别功能,例如他指出“浊音性”“鼻音性”等“语音成分”也和“音”一样,在有些语言中是“语言化”(glottic)成分,而在另一些语言中却并非如此,这类“语言化”语音成分的性质,跟音位完全同理。(1933年自选集第215页)
总体来看,《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的影响力有限。毕竟,这只是一部纲要性的早期作。但可贵的是,书中的骨架经历近十年的逐步充实,形成了高度完善而成熟的普通语音学体系,也就是丹麦语版《语音学》及其衍生出的德语版《语音学教程》和《语音学的基本问题》等叶斯柏森的语音学代表作所揭示出的体系。
丹麦语版《语音学》是一部600余页的厚书,由“语音学的一般部分”和“语音学的具体部分”组成,前者探讨的是语音与文字的关系、语音的优劣评判标准、音标的性质及设计等宏观问题;后者探讨的是语音各个层面上的微观问题,按照从较小单位到较大单位的顺序,首先对发音器官和语音成分做了分析,随后将语音成分综合为辅音和元音,再之后研究语音的组合(包括音组、音节,也包括后世所说的“超音段成分”,如音长、重音、声调),最后是从整体话语出发而对具体语言的语音系统特征做的总结。“语音学的一般部分”(宏观部分)后来经过扩充改写,成为德语版《语音学的基本问题》;“语音学的具体部分”(微观部分)不仅改写成了德语版《语音学教程》,还充当了其他多部著作的框架,如《母语语音学》( Modersmålets fonetik ,1906/1922)、《英语语音学》( Engelsk fonetik ,1912)、《语音学入门》( Elementarbuch der Phonetik ,1912)都是按照这一框架撰写的。
本书收录了丹麦语版《语音学》的导论章,即 《语音学的对象与意义》 (Fonetik: Videnskabens Genstand og Betydning),因为与后来的德语版著作的导论章相比,这份导论的内容更为全面,除了对语音学这个学科本身的定义和界定之外,我们还可清晰地感受到语音学对语言史、诗学、外语教学、母语教学等领域的重要作用。而语音学可发挥用武之地的这些领域,尤其是实践领域,叶斯柏森写过许多专书专文进行论述,其中最有名的是《一些格律现象的心理基础》(Den psykologiske grund til nogle metriske fænomener,1900)这篇长文和《语言教学》( Sprogundervisning ,1901)一书(关于语音教学的部分是全书中篇幅最长的一章,论述得非常详细)。这两部著作都有英语版,前者的英语增订版改名为《论格律》(Notes on Metre,1933),1933年自选集和百年纪念版选集都有收录;后者的英译本更名为《如何教外语》( How to Teach a Foreign Language ,1904),不仅多次再版,而且还被日本学者前田太郎(1886—1921)译成了日语(《ヱスペルセン教授語学教授法新論》[叶斯柏森教授语言教学法新论],1913年初版、1941年修订版 7 ),从而形成了在远东地区的影响。除此之外,叶斯柏森编写过多种带有音标注音的英语、法语入门教材,还为布吕尼尔德森《英语—丹挪语词典》( Engelsk-dansk-norsk ordbog ,1902—1907)的全部英语词条做了注音。
本书从德语版《语音学的基础问题》中选取了《最好的发音》(Die Beste Aussprache)一章的第一部分以及《语音的系统化》(Systematisierung der Sprachlaute)一章全文,这两部分皆可表明,语音学对语音的研究并不止步于细致观测和精准记录,语言学框架下的语音学因而不同于生理学和物理学框架下的语音研究。
我们从 《最好的发音》 中看到,语音不是纯自然现象,正相反,语音和诸多社会因素之间存在密切联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多个因素促使各国学者积极探讨如何为本国语言“正音”的问题。这些因素如:民族国家观念在这一时期得到加强,“标准音”成为国家层面上的语言政策的一部分;城市化、工业化及交通手段进步使人们离开家乡的机会增多,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需要“标准音”作为共同的交流途径;经济因素驱动人们努力进入社会上层,或者至少向上层靠拢,“标准音”成为身份的象征;更多儿童开始接受学校教育,“标准音”要充当学校教育中的标准。此时人们期待语言学家回答,什么样的语音才是标准的国语发音、全国通用的发音、代表较高社会地位的发音、学校应教给孩子们的发音?
虽然叶斯柏森对各类因素的考量反映的主要是欧洲(尤其是丹麦和德国)的状况,但我国显然也经历过这样的阶段,有过类似的思考。例如,叶斯柏森纠正了把较古老的发音视为更好发音的看法,指出语言史因素不能充当衡量“最好的发音”的标尺(原书第36页),即并不是越古老的发音就越有理由充当标准音;关于这一点,我们自然会联想到20世纪初我国国语运动中“国音派”的主张:读音统一会1913年确定的国音标准中坚持国语声母要有尖团音之分,要有/ŋ,ɲ,v/这三个北京话里没有的声母,声调里要有入声(详见王璞《国音京音对照表》,1921),其实就是过度强调了语音层面上的“语言史因素” 8 。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国语发音成了一种完全没有使用基础的“人造发音”,被反对者们嘲讽为“只有赵元任一个人会说”,最终走向失败也就不足为奇了。1923年,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宣布采用北京音作为国语发音新标准,这一倾向于语言史因素的尝试也就正式宣告结束了。
再如,叶斯柏森提醒人们,“舞台语言”不能视为发音之模范(原书第37页)。我国戏曲研究家黄芝岗(1895—1971)对此似乎有不同看法,他在《太白》期刊1935年3月号发表的《送梅郎赴苏俄》一文中赞誉京剧语言:“中国戏的台词……一言一动在民众的脑筋里留有深刻印象是不自今日开始的,虽不是现代语言,但一定拉北京话当现代语言,倒不如这走遍江湖的大书词对各地的民众有伟大的亲和力。” 9 实际上,黄芝岗的看法既不是对古时发音的推崇,也不是主张将京剧舞台发音视为发音标准,而是折射出我国30年代的语言生态实况:虽然北京音此时已确立为国语语音标准十余年,但是学校教育远未普及,识字率仍很低,交通通信手段发挥的作用也尚且有限,这无疑使“标准音”的作用大打折扣,北京音即使在通行官话的各地尚显得陌生,在与官话互不相通的其他方言区就更是如此了。“国语”此时离事实上的通用语(lingua franca)地位仍有相当距离,因此直到历史进入20世纪后半叶时,“推广普通话”仍是一项繁重的任务。而对于30年代的广大中下层民众来说,如果有一种发音接近于事实上的“通用语”地位,让各地的人们都听得懂,京剧舞台上的发音无疑是有这样的群众基础的,虽然黄芝岗也承认,这样的语言并不是用于日常交际的“现代语言”。因此,这一论断只是文化感慨而已。如今,真正意义上的通用语(普通话)地位已非常牢固,让戏曲发音充当通用语音已没有必要;至于大多数影视节目,是舞台发音依照了标准音,而不是标准音依照了舞台发音,叶斯柏森的论断是正确的。
《语音的系统化》 表明,语音研究并不止步于对语音原材料做些观测,如何为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语音材料找到恰当的位置,从而构建起语音系统,是语音学家非常重要的任务。这之中最经典的一句话,莫过于“许多时候,法国人、德国人称之为次要‘变体’的音,英国人却视之为类别典型,而反过来也是如此。这要取决于每种语言在多大程度上利用语音差别来区别语义”(原书第104页)。可见,什么是“音位”,什么是“音位变体”,叶斯柏森已十分清楚,在《语音学》《语音学教程》《历史原则下的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语音与拼写》等以大量例证为特色的书中,他一直在贯彻后来被称为“语义区别”“最小对立体”的那类语音区别原则。或许唯一的遗憾在于,叶斯柏森一直没有想过要引入一个全新术语来专门表示“具有语义区别功能的音”,直到琼斯、特鲁别茨柯依等学者相继开始强化“音位”(phoneme)这个术语时,他才认识到这一术语的重要性。于是,在《三论语音定律问题》一文里,他不仅对音位概念表示支持,而且指出了这一术语存在的不足之处。他还进一步指出,类似语音和音位那样的原则性区别,在语言其他层面上也存在,他因而提出了“语言化的”(glottic)这个形容词性术语,表示“某一具体语言用来或可以用来区别语义的那些东西”(1933年自选集214—215页),使之跟“非语言化的”语言形式形成对比。他积极地把“音位”概念运用于自己的多部著作中:关于语音演化,他在《英语的单音节词》一文中指出,英语[ŋ,v,ð,z]这样的音,“较晚时才升至‘音位’之尊位”(百年纪念版选集第624页);关于文字改革,他在为《拉丁字母的普遍采纳》( L’adoption universelle des caractères latins ,1934)一书撰写的序言中指出,附加符号或二合字母对于使用拉丁字母的语言来说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拉丁字母的字符过少……在几乎任何语言里都不足以把所有音位全部表现出来”(百年纪念版选集第786页)。
与《语音学的基本问题》同年出版的德语版《语音学教程》一书,无论从框架,从材料,还是从例证来看,无疑都是一部极富价值的教科书,因而才会前前后后出了5版,一度成为语音学领域的标准教科书。该书在技术层面的优点无需多言,书中丰富的例证让抽象道理变得深入浅出,故成为教科书之典范。不过,该书除了技术层面上的优点之外,在思想层面同样发挥过积极有益的影响,尤其是关于“外部决定”的语音特征和“内部决定”的语音特征之差别,以及关于“语音经济”的观点,对布拉格学派音系学理论的影响非常突出。因此,本书优中选精,收录了该书中的《音长》(Lautdauer)、《重音》(Druck)、《具体语言的语音体系》(Nationale Systematik)这三章。
《音长》 这章中,叶斯柏森对“外部决定”的语音特征和“内部决定”的语音特征进行了区分,并认为只有由内部条件决定的语音差别才能够造成语义区别(原书1904年第1版第177页,1920年第3版第182页),这一思想是雅柯布森语音学—音系学二分法的来源依据之一。雅柯布森在《论捷克语诗歌——主要与俄语诗歌相比较》( О чешском стихе, преимуществ енно в сопоставлении с русс ким ,1922)一书中指出,塞尔维亚语的声调区别属于“音系成分”(фонологический элемент),“即叶斯柏森说的由内部条件引起”的现象,而俄语中同样的区别却“处于语法之外”(внеграмматический),属于语音性(фонетический)成分,“即叶斯柏森说的由外部条件引起的现象”。(《雅柯布森选集》第5卷,第21页)纵览雅柯布森60余年的音系学研究生涯,这一区别无疑充当了整个雅柯布森音系学理论体系的支柱。
而 《重音》 这一章之所以重要,有两点原因。首先,“外部决定”的语音特征和“内部决定”的语音特征之区分在重音这一话题上再度得到了运用;其次,叶斯柏森对不同类型的重音做了细致的划分,如“传统重音”“价值重音”“统一体重音”“节奏重音”等,这一划分在他分析具体语言的著作中贯彻始终。《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关于英语重音的一章,理论基础即在于此。他甚至还把同样的重音理论运用于国际人工辅助语的创造,他设计的“诺维亚语”(Novial),重音部分也是按照这样的原则设计的(可参见其《国际通用语》[ An International Language ,1928]一书语音部分关于重音的叙述)。各种类型的重音,在不同的具体语言中地位各异、作用各异,熟悉这些重音类型,对于正确理解某一语言的音系结构有很大帮助,这一点对于我们当今各语种的外语语音教学实践必然具有指导意义。
《语音学教程》一书的四个部分,大致沿袭了丹麦语版《语音学》中“语音学的具体部分”的格局,涵盖了关于语音器官和语音成分的“分析”(Analyse),关于成分如何构成辅音和元音的“综合”(Synthese),以及音组、同化、音长、音节、重音、声调等“组合之学问”(Kombinationslehre),最后(仅一章)是从整体话语出发,结合前三部分中提出的各种概念,对具体语言(以德语、法语和英语为例)的语音特征所做的总结,叶斯柏森称之为语音的“本国系统”(Nationale Systematik)。
本书把“本国系统”这部分中唯一的这一章收录进来时,依据其内容,将标题“本国系统”转译为 《具体语言的语音系统》 。叶斯柏森在论述这一话题时引入了“语音经济”(lautliche Ökonomie)这一概念。经济反映的是人们如何对资源进行最合理的分配与利用,同理,各种具体语言对物理—生理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语音材料的利用方式各有千秋,每种语言在语音层面上的独有特质由此而形成。如叶斯柏森所述,“有些差异,在某些语言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用来区分其他方面完全相同的词;而在另一些语言中要么不发挥任何作用,要么仅发挥微不足道的作用。”(第1版第243页,第3版第248页)马泰修斯后来在《论现代英语的音系系统》(On the Phonological System of Modern English)一文中对英语音系所做的功能视角下的分析,正是基于这一理论基础。由此出发,马泰修斯提出了语音的“身份层面”(aspect of identity)和“区别层面”(aspect of distinction)之区别,继而指出每种具体语言的音系系统中都包含“基本成分”(basic element)和“修饰成分”(modifying element),“基本音系成分可简称为音位(phoneme),它们是被赋予了功能值的语音” 10 。
需要说明的一个细节是,本书中的《音长》和《重音》译自《语音学教程》1920年德语第3版,之所以选择这一版本,是因为第3版的影响力最大,材料也丰富很多。但是,《具体语言的语音系统》译自1904年德语第1版,这是因为第1版里有些关于语音与“面相”(Physiognomie)之关系的提法,虽然笔墨不多,但是很有意思。这些叙述在后来的版本中消失了,或许是叶斯柏森认为“面相”因素更应当被归入生理学框架下的语音研究,而不是语言学框架下的语音研究。不过,这类因素对于语言学绝非毫无意义,比勒(Karl Bühler,1879—1963)就曾在其著《语言理论》( Sprachtheorie ,1934)一书中详细论述过“相貌特征”在语音研究中的作用:“我身边的几十个人的说话声音,是我辨认出谁是谁的重要根据。也就是说,我们会关注词语声学图像中的相貌特征,并将其用于言语交往。”(1990年英译本第324页)事实上,比勒在该书中对相貌特征的论述和运用远不止于语音层面。雅柯布森和哈勒在《语言基础》( Fundamentals of Language ,1956)一书中也提到,相貌标志(physiognomic indices)可揭示说话人的“性别、年龄、心理—生理类型”,并且可使听话者“认出熟人”(原书第11页;《雅柯布森选集》第1卷第470页)。随着20世纪70年代社会语言学的兴起,“相貌标志”揭示的这类附加信息的地位得到了增强;可见,雅柯布森和琳达·沃在《语言音形论》( The Sound Shape of Language ,1979)一书中进一步对其加以强化自有其道理。正如琳达·沃在《雅柯布森俄语与斯拉夫语语法研究(1931—1981)》( Roman Jakobson: Russian and Slavic Grammar Studies, 1931—1981 )一书的导言中所总结:语音特征除了对语义区别最关键的区别特征之外,还存在“用来加强和提升区别特征的羡余特征;用来使语素、词、短语等语法单位联合和/或分界的构型特征;用来透露说话人态度或表明所在的词的特殊地位的情绪—风格特征;以及以各种方式指明说话人身份的相貌特征”(1984年版,第xii页)。
如我们在《语音学的对象与定义》中所见,叶斯柏森不仅关注语音学的理论问题,而且关注语音学在实践中的用途。关于语音学的实践价值, 《语音学的用途是什么?》 (What Is the Use of Phonetics?)一文论述得最为集中。1908年,叶斯柏森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邀请,于1909至1910年度秋季学期担任了该校客座教授,为哥伦比亚大学开设了语音学、语法学、英语历史句法三门课程,语音学课程的一篇题为《语音学的用途是什么?》的讲稿在该校《教育述评》( Educational Review )刊出,成为叶斯柏森最为世人所知的著作之一。作为以讲稿为基础而形成的文章,《语音学的用途是什么?》的叙述更加通俗易懂。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篇文章是用英语撰写的,与德语、丹麦语的著作相比,显得格外“亲民”,故而知名度和引用率均很高。文章中涉及外语教学、母语教学、拼写改革等语音学可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至今仍具启示。
不仅如此,我们在这篇文章中还可读到叶斯柏森的科学观:科学研究不应以立竿见影的直接价值为考量标准,这一态度非常值得我们思索与学习。正如他多年后从哥本哈根大学教授岗位上退休时发表的《告别演说》中所重申:“对那些认为语法是没什么价值的小把戏的人,我会回应道,生活由微小事物组成,重点在于以小见大。……研究者绝不应该总是质问自己的研究将会带来什么好处、能够带来什么好处,好处会在最料想不到之处自动呈现出来。”(百年纪念版选集第844页)
叶斯柏森在《语音学的用途是什么?》一文中曾提到,“我以后可能会有专门的机会,谈谈让小孩子通过读些简单易学的语音式拼写来识字的方法”(百年纪念版选集第554页)。不过对于丹麦语读者来说,叶斯柏森其实已经谈过了这个问题。他曾长期为丹麦出版的19卷本(第2版扩充至26卷)《萨尔蒙森百科全书》( Salmonsens konversationsleksikon )撰稿,撰写了许多关于语言学的词条,本书特收录了1901年出版的第1版第12卷中的 《识字方法》 (Læsemetoder)词条,作为关于这一问题的补充。我们会看到,对于丹麦语、英语这样的语音与拼写之间存在严重不一致的语言来说,语音法识字带来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他后来还按音标法识字法编写了一本儿童识字教材,题为《按照音标法编写的ABC与初级识字读本》( ABC og første læsebog efter Lydskriftmetoden ,1908)。本文标题中的丹麦语动词læse与德语lesen同源,表示阅读。由于文中论述的是低龄学童的母语阅读,故按实际内容译作“识字方法”,而没有译成“阅读方法”。但是,文中有许多方面,对成年人的外语阅读教学也具有一定启示。
本书还收录了百年纪念版选集里的 《威廉 · 汤姆生对鄂尔浑碑铭的破译》 (Vilhelm Thomsen’s Interpretation of the Orkhon Inscriptions)一文,旨在让读者管窥语音学在考古学、民族学等领域可发挥作用的空间。我们在文中看到,语音普遍性规律多次在汤姆生的判断中起了关键作用,如音节组合规律、音组在词的不同位置上的出现频率等。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文章的丹麦语原文(1894)刊载于丹麦著名的新闻及文化周刊《画刊》( Illustreret tidende )上,也就是说,这篇文章严格来说不是学术论文,而是一篇面向素人大众的报刊文章。如何才能深入浅出地把语言学的道理讲给公众听?叶斯柏森的这篇文章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一部关于叶斯柏森语音学思想的译文集,必须收录他对音义自然关系问题的专论;这是因为他对这一问题的见解不仅颇具特色,并且还不时被后世所误读。从31岁时出版的博士论文《英语格研究》,到81岁时的收山之作《语言变化中的效用》,他对这一话题的探讨从未间断过。叶斯柏森不是第一位以科学视角研究语音象征的语言学家,更不是最后一位,他关于语音象征的思考是对洪堡特、甲柏连孜的继承和发扬,又对萨丕尔、雅柯布森形成了影响。本书因而收录了《元音i的象征价值》(Symbolic Value of the Vowel i)一文,以及《语言论》中题为《语音象征》(Sound Symbolism)的一章。
《元音 i 的象征价值》 最初发表于牛津语文学会1921年新创刊的《语文学集——比较语文学学报》( Philologic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logy )首卷,后经过扩充与调整,收于叶斯柏森1933年版自选《语言学文集》,本书中的译文由百年纪念版《叶斯柏森选集》里重印的1933年版本译出。 《语音象征》 是《语言论》的第20章,位于该书第四编“语言的发展”话题下,还曾被缩短为一篇丹麦语文章,标题仍是《语音象征》(Lydsymbolik),载于瑞典刊物《北欧科学、人文与工业学报》( Nordisk tidskrift för vetenskap, konst och industri ),本书中的译文由《语言论》伦敦1922年版(1954年重印本)译出。
自从索绪尔把“任意性”(arbitrariness)定义为语言符号的本质特征之一以来,强调音与义之间自然关系的“语音象征”话题常显得较为边缘。《普通语言学教程》把这种自然关系局限于拟声词、感叹词等非主流词汇现象。但与索绪尔同代的叶斯柏森却在诸多著作中指出,音义之间的非任意性在更主流的词汇中亦有一定的存在空间,《元音i的象征价值》和《语音象征》都属于这类著作。
《元音i的象征价值》和《语音象征》的说服力,很大程度在于叶斯柏森精心收集的海量实例。前者以小见大,后者系统而完整;前者中的实例让我们直观地看到,/i/经常现身于表示“小”的形容词或名词,以及表示“精巧、明快、快速”等意义的词或词缀,与之反义的词或词缀,常带有/u/、/o/、/a/等元音,与/i/的音效截然相反。后者则涵盖了更多具有象征性的语音结构,不局限于单个的音,还包括一些音组及语音结构,如经常表示负面心理效应的词首辅音组gl-和gr-,体现出迅速之感的“短元音+塞音”结构,等等。除了列举这类语音结构之外,他还分析了语音象征的成因,设想了语音象征带来的启示。《元音i的象征价值》和《语音象征》里的实例涉及几十种语言,有理有据地向我们表明了何为归纳、何为臆想。如果说《元音i的象征价值》中的例子主要来自印欧语系语言,尤其是各种罗曼语和日耳曼语,那么《语音象征》中的例子涉及的语种则遍布印欧、乌拉尔、亚非(闪含)、南岛等语系。支持语音象征的例子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来源多元,这就很难让人固执地认为这样的音义关系仅仅是巧合而已。
然而,如果因此断定叶斯柏森支持“语音和语义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错误理论,就严重误解了叶斯柏森的本意。《元音i的象征价值》对此问题表述得非常清楚;叶斯柏森已澄清:“其一,我既不想说元音[i]永远暗示‘小’,也不想说‘小’永远由[i]来体现;没有任何一种语言在这个问题上是始终一致的,……其二,我并不是在为所列的这些词讲来历、讲词源: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词最初的词源就是某种想要以象征方式表达细小事物的欲望。”(百年纪念版选集第559页)《语音象征》里也强调,“没有哪种语言会把语音象征用至极致,反而有许多词对象征惘然,甚至与象征相冲突”(《语言论》第406页)。可见,叶斯柏森列出这些语音象征之例,目的并不是要否定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他只是想指出许多语言中都客观存在这样的语言事实而已。
例如,叶斯柏森在《语音象征》中援引了“在相对应的代词和副词里,元音i常指较近的,而其他元音,尤其是a和u,指较远的”这一提法。这里,我们先要弄清“其他元音”的情况:从他所举的例子来看,o无疑应当与a和u划为一组。而e呈现出兼类,与a对比时与i归入一类,如匈牙利语ez /εz/(这)和az /ɒz/(那);与i对比时归入a、u那一类,如英语here /hɪə/(这里)和there /ðɛə/(那里)。这样看来,他所举的例子全部支持了这样的近指—远指关系。
不过,他虽然认可近指词和远指词之间的这一语音象征关系,但却并未认定这样的关系永远成立。我们举些他未提到的语言和方言的例子,就会发现符合这一情况和不符合这一情况的例子都存在:粤语的“呢”/ni/(这)和“嗰”/ko/(那)符合这一情况;闽南语的远指代词“彼”/hit˺/(那)的元音却刚好与这一情况相反;而胶辽官话的“这”/tɕie 52 /和“乜”/nie 52 /(那)韵母完全相同,连声调都完全相同,故无法反映这一情况 11 。泰语的近指代词、远指代词、更远指代词分别是 น ี ้ /niː/、 นั ่ น /nan/、 นู่น /nuːn/(或 โน่น /noːn/),与这一情况非常吻合;而日语的近指代词“これ”/kore/、中指代词“それ”/sore/、远指代词“あれ”/are/里,却完全看不出这样的规则。与泰语同源的壮语,从表面来看,neix /nei/(这)的双元音不像其泰语同源词里的/iː/那么符合语音象征价值,但是跟haenx /haːn/(那)相对比,这个/ei/尚可划入i类。缅甸语 (这)的发音恰好就是/i/,与 /t h o/(那)的对比同样符合叶斯柏森所述的情况,而从我们前面总结的e的兼类情况来看,与缅甸语同源的藏语中, /ti/(这)和 /te/(那)的对比也可以算进来(情况与英语here和there非常相似) 12 。综上可见,叶斯柏森没有强调错,是“ 有的 词里面存在着类似语音象征的因素”(原书第397页;本书第374页;着重是原作者所加),而不是所有词皆如此;这样的元音关系经常出现,但不是必然出现。
叶斯柏森还提到了语音象征在词的语音演化过程中的动态性:一方面,“表现出象征性的词,可因历史发展而不再表现出象征性”(《语言论》第406页);另一方面,“有些词在历史发展中变得比起初更具表达力了”(《语言论》第406页)。这一点我们也可举出我们身边的例子:“模棱两可”这个成语,第二个音节(字)虽然在《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都注为léng,但如今许多人都把它念成líng(电脑上有些汉字输入法允许按照líng输入,可见平时“读错”的人一定非常多),这之中是否存在理由?我们不妨依据叶斯柏森的看法大胆猜想(或许这样的猜想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主观性),这很可能是因为/i/更能突出棱角分明的感觉,与圆润的/o/之间形成了鲜明的音效反差,这一反差比/o/和/ɤ/之间的反差更剧烈,再加上字形类推,故而让/i/音在此处更易生存。
语音演化及词汇演化过程中发挥影响的不仅有语言内因素,还有许多语言外(extralinguistic)因素。(这种语言外因素,叶斯柏森曾在《论语音定律问题》一文中论述法语grève一词的语义演变时用到过。)虽然叶斯柏森所举的许多例子中,都能见到某一语音形式因符合语音象征而得以保存的情况,但是语音象征因素未必总能推翻语言外因素所施加的影响。此处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个汉语例子:许多汉语方言中,同义词“墙”和“壁”有风格上的分工,如北京话“墙”偏口语,“壁”偏书面语。但在大连话(胶辽官话)中,“墙”和“壁”在口语中皆有,“壁子”指室内的薄墙(“壁”是古入声字,大连话里读上声,这一音变过程类似叶斯柏森在《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中所说的“补偿性延长” 13 )。20世纪80年代城市住房紧缺时,常听到有人在家中“间起一道壁子”(即砌上一道薄墙做分隔)让住房勉强充当三代居。语音层面上,“壁子”与较厚的“墙”形成对比,i的象征价值在前者中显现得很突出 14 。但是,“壁子”一词近年来已很少在本地年轻人的口语中出现,导致这一变化的直接原因其实是语言外因素:一方面,住房条件的改善使人们不再像以前那么关注“壁子”;另一方面,新世纪以来讲东北话的人口大规模移居大连,大连话在东北话和普通话的两面夹击下,许多有特色的本土词汇的使用频率在急剧下降,“壁子”只是其中一例而已。这种词汇层面上“方言均一化”(dialect leveling)现象,在各大城市的本地方言变迁中都不少见,绝非孤例。可见,语言生态变化中,符合语音象征的词未必能总够凭借“选择过程”(selective process)的青睐而获得绝对的生存优势。
叶斯柏森没有打算夸大语音象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已成为公理的时代,若要让人们注意到语音象征的存在,就必须在著作中加大话语声量,这难免被误解为对这一理论本身的夸大。或许《语音象征》中的这句话最为中肯:“总的来说,我觉得人们从某个词里‘听到的’大部分东西,似乎都属臆想,这些东西很容易让探究语音象征之实质的合理尝试遭到贬低。”(原书第410页注)
至于《元音i的象征价值》一文本身的价值,还可以从罗曼语研究界对它的反馈中看出。虽然这是篇着眼于语音普遍现象的文章,但文中关于拉丁语以及西、意、法、葡等现代罗曼语言的丰富而细致的例子,引起了罗曼语研究界的关注。奥地利罗曼语学家列奥·施皮策(Leo Spitzer,1887—1960)将这篇文章收入了他主编的《罗曼语言学精品集》( Meisterwerke der romanischen Sprachwissenschaft ,1929)的第1卷。
有趣的是,语音象征理论有时在为其他学科领域充当“他山之石”。在意大利威尼托大区科学院(Istituto Veneto di Scienze, Lettere ed Arti)2005年出版的《动物名称》( Animal Names )一书中,有美国民族生物学家(ethnobiologist)布兰特·伯林(Brendt Berlin)撰写的一篇题为《“又是一则鱼的故事?”——鱼类名称中的体长象征特征》(“Just Another Fish Story?” Size-Symbolic Properties of Fish Names)的文章。文中引述了叶斯柏森的《元音i的象征价值》,并指出“该文中讨论的数据虽带轶闻性,但却具有高度启示性”(第11页)。伯林利用鱼类数据库(FishBase)中的资源进行了关于鱼类名称的语音象征研究。该数据库涵盖全球2.84万个鱼类物种在428种语言中的18.74万个名称,伯林从中抽取了马来语的部分,对鱼类体长和其名称中的元音性质之间的关系做了统计(依体长最小值和体长最大值分别做统计)。他的统计显示,名称中带有元音[i]的鱼,体长最小值在25厘米以下的有53种,体长最小值在60厘米以上的仅有26种;与之相比,名称中带有[e]、[a]、[o]或[u]的鱼,体长在25厘米以下的有153种,体长在60厘米以上的却达233种。他对体长最大值的统计也显示出了类似的比例。这几组数据中涉及的鱼类名称已接近500个,在他所选取的616个马来语鱼类名称中所占比重极高(他排除了数据库中的复合词形式的鱼类名称)。伯林因而指出,此研究中“元音性质和物种体长之间呈现高度关联”(第18页),并且特别提醒读者,关于体长最小值和体长最大值的统计中,p值分别为0.0001和0.03,偶发性因素发挥作用的空间极小(同上)。这类来自其他学科的统计和研究或可从另一个角度表明,语音象征的作用虽然不应夸大,但绝不是纯主观臆断的产物,与缺乏科学依据的浅薄看法(dilettanti)有本质区别。
除了关于普通语音学的著述之外,叶斯柏森也经常论述具体语言的语音。例如前面提到过,关于丹麦语,他就专门撰写过《母语语音学》一书,该书采取与《语音学教程》类似的框架,从“语音成分”(yddele)、“单音”(enkeltlyd)、“语音组合”(lydföjning)三个方面分析了丹麦语的语音,是叶斯柏森的普通语音学观在丹麦语语音研究中的全方位运用。
而叶斯柏森关于具体语言语音系统的论述中最知名的著作,当属7卷本《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语音与拼写》( Sounds and Spellings ,1909)。《现代英语语法》全名是《历史原则下的现代英语语法》( A 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即“依照历史原则编写的现代英语语法书”。这个标题呼应的是《牛津英语词典》初版所采用的名称——《依照历史原则编写的新英语词典》( A New English Dictionary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叶斯柏森撰写语法书的思路与默里编写词典的思路相同,不仅要展示语言形式的现状,而且要揭示出语言形式的演变路径。对于这样一部语法书的语音部分来说,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展示出“英语音变史”(history of English sound-change)。
本书收录了该书的第1章《绪论》(Introduction)和第8章《元音大转移》(The Great Vowel Shift)。
作为全卷的首章, 《语音与拼写 · 绪论》 解答了关于语音史研究的诸多基本问题,例如,今天的研究者如何得知历史上的发音?我们见到叶斯柏森列出了16世纪至19世纪出版的60余种语法著作,这些著作是今人了解历史发音的重要依据。他当然没有忘记提醒我们这之中的风险:“旧时的作者,大多数几乎完全不懂语音学,很容易误把字母当作发音。……模糊且具误导性的表达在他们的著作中随处可见。”(原书第10页)此外,《绪论》也让我们看到了叶斯柏森所处的研究背景,即19世纪中后期的英语研究著作所构筑的语境,尤其是埃利斯的5卷本《论早期英语的语音》和斯威特的单卷本《英语语音史》形成的影响。这些著作中的优点与缺点,无疑都充当了《语音与拼写》乃至整部《现代英语语法》的推动力。
除了《绪论》之外,本书还选入了该书的第8章 《元音大转移》 ,原因显而易见,因为“元音大转移”这个名称是叶斯柏森提出并予以详细论证的,当今出版的各种英语史著作,论述这一问题时常向叶斯柏森致敬。像“拼写在大转移之前就已固定下来,这就成了英语拼写和语音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此大规模的变化当然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完成,必定是以无法察觉的脚步逐渐发生的”,“第一步是/i·/和/u·/的双元音化”这些观点,如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而通过叶斯柏森的原著来审视这之中的推理论证过程,可加深我们对许多问题的认识。
本书收录了叶斯柏森在《英语研究》( Englische Studien )上发表的《 Nightingale 等词中的鼻音》 (The Nasal in Nightingale , etc.,1902)一文。这也是一篇知名度颇高的文章。该文由一个具体实例出发,旨在澄清对语音变化的某些误解。古英语nihtegala(夜莺)一词转变为中古英语的nihtingale,多出的鼻音-n-从何而来呢?叶斯柏森让我们看到,这个例子并不是孤例,闯入的鼻音实为语音生理过程之结果。这样的增音不仅存在于[g]之前,也存在于[dʒ]之前;不仅存在于英语中,也存在于别的语言中(如荷兰语的某些方言)。这篇文章篇幅虽短,却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研究语音变化时的一条重要准则——语音变化具有系统性:如果仅把某一变化当作孤例,就难免出现各种牵强附会式的解读;与之相反,如果能够找到一定数量的同类的例子,那么例子背后隐藏的规则性也就渐渐显露出来了。因此,本文从另一个角度证实,观察和积累对语音研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与《Nightingale等词中的鼻音》以小见大的风格不同,本书收录的另一篇叶斯柏森论英语语音的论文 《英语的单音节词》 (Monosyllabism in English)篇幅很长,覆盖面很广。1928年11月6日,叶斯柏森登上英国最高学术机构之一英国国家学术院(British Academy)的“两年一度英语语文学讲座”讲坛,宣读的就是这篇论文,文章后收录于1933年自选集以及百年纪念版《叶斯柏森选集》。现代英语单音节词数量庞大,叶斯柏森依然是依照“历史原则”,对这一现象的由来与影响做了精妙的分析,指出英语“单音节化趋势虽然很强,但……歧义之风险并不十分显著”(百年纪念版选集第641页),尤其当单音节词位于句子之中,形成“电影式理解”时,语法因素和语义因素所构筑的语境足以使单音节同音词得到区分。对我国读者来说,文中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是作者对英语单音节词和汉语单音节词所做的对比,我们会看到,这两种语言的单音节词从形成过程到语义区别机制都有本质不同。
在语言学的诸多分支领域,叶斯柏森不仅是理论家、实践家,也扮演了学科历史研究者的角色。他的语言学史著作,包括他通过研读文献而为肯佩伦、拉斯克等旧时学者撰写的专文或专著,也包括他通过亲身经历而撰写的关于汤姆生、维尔纳等师长的回忆性文章;他的《语言论》一书的第一编,其实是份近百页的西方语言学简史,即使独立成书也不为过,尤其是关于19世纪语言学史的部分(占第一编的七成篇幅),既翔实又不失精炼,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除此之外,他还为《萨尔蒙森百科全书》撰写了20多个关于古今语言学家的词条,覆盖了语音学、历史语言学、拼写改革、国际人工辅助语创制等众多领域。
丹麦语版《语音学》的第2章,题为“语音学史”(Fonetikkens historie),共47页,后译成德语分三期连载于德国《新语言》( Die neueren Sprachen )学刊,题为《论语音学的历史》(Zur Geschichte der Phonetik,1905—1906),上篇论述文艺复兴至18世纪末的语音研究,中篇论述19世纪中前期的语音研究,下篇论述1876年以来的“当代”语音学,内容非常丰富。本书“论语音学史”部分的三篇《论语音学的历史》由《新语言》上连载的德语版本译出。
叶斯柏森详述的这些语音学家,大多数并不为我国读者所熟悉;这份著作刚好提供了一扇窗,可让我们对语音学的发展历程有新的了解。如叶斯柏森本人所言,这份“语音学史”并不是语音学的完整历史,而只是对历史上部分杰出语音学家的刻画。从他对这些人物的研究中,我们看到了语音学的多元源头。古时本无专门的语音学,却有不同背景的思想者因本行业的需求而对语音现象做了深度思考,如聋哑教师、自然科学爱好者、哲人、发明家,乃至19世纪以语音为研究对象的物理学家和生理学家,当然更要提到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拼写改革倡导者。如此多元的背景恰到好处地呼应了《语音学的对象与意义》中对语音学的广泛应用前景的畅想。而熟悉20世纪前期语音学与音系学发展历程的读者会从《论语音学的历史》中发现,叶斯柏森实为世纪初的重要一环:以普通语音学研究见长的英国学者和以具体语言及方言的语音研究见长的北欧学者,在19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间共同构筑了语音学领域的“英国—北欧学派”,并支持了济弗斯等德国学者由语音生理学到普通语音学的转向,叶斯柏森的语音学思想恰是在北欧传统、英国传统、德国传统的共同影响下成熟起来的。开阔的眼界使他成功吸收了各家之所长,因此他后来又继续对布拉格学派产生了积极影响,也就不在意料之外了。
为叶斯柏森这位多产的学者编写单卷本选集,首先遇到的难点就是选材问题,他的著作太多,本书必然要对材料做出取舍。那么,如何做取舍呢?本书在尽量兼顾文献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基本原则下,对实用价值略有倾斜。因此,出于对本书读者群的考量,有些原本很重要的文献,很遗憾未能收录于书中。
例如,关于语音演化,叶斯柏森的《斯特德与乐重音》(Stød og musikalsk akcent,1897)和《丹麦语斯特德与原始北欧语的词中省音》(Det danske stød og urnordisk synkope,1913)这两篇文章,堪称北欧语语音史领域的经典著作。
所谓“斯特德”,指丹麦语特有的一种超音段特征,这一特征发生于重读音节,使该音节紧喉化(laryngealization),呈现出“嘎裂声”(creaky voice),stød一词在丹麦语中的本义是“颠簸、抖动”。 15 从叶斯柏森所收集的例子中我们看到,斯特德是丹麦语中具有词义区别功能的成分,例如,带有斯特德的mand [man’](男人)区别于不带斯特德的同源词man [man](人们),带有斯特德的hund [hun’](狗)区别于不带斯特德的非同源词hun [hun](她);有时还可用于区别屈折形式或词性,如带有斯特德的kom [kɔm’](来,过去时)区别于不带斯特德的kom [kɔm](来,命令式),带有斯特德的tal [taˀl](说,动词命令式)区别于不带斯特德的tal [tal](话,名词)。这两篇文章中,叶斯柏森正确地指出了丹麦语的斯特德与挪威语、瑞典语的乐重音(简易声调)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故而对北欧语语音演化研究有独特的价值。但是,由于这类材料在我国读者中的需求并不大,所以编者不得不暂时将这两篇文章排除在了本书的选材范围之外。
有几份关于英语语音演化的高质量著作,由于篇幅、读者群、著作性质等问题,也未能收录于本书中。例如,《英语格研究》一书中原本有个48页长的第3章,题为“变格中的清浊条件”(Stemmeforhold i deklinationen),系统论述了[v,ð,z]这三个浊擦音如何由变体上升至音位地位,以及这一语音变化过程与词法之间的相互关系。 16 但是,这份基于中古英语文本的冗长而细致的论证,很可能也不是当今读者的关注点。情况与之类似的还有《约翰·哈特的英语发音》( John Hart’s Pronunciation of English ,1907)一书,该书对于英语史和语言学史来说都是份言之有物的研究,更是《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语音与拼写》中关于16世纪英语发音的重要前期成果,此书的连贯性很强,因此不太容易从中截取某一部分收入本书。
丹麦语语音学领域有些重要著作,也是因类似理由而未收录于本书中,如前面提到过的《丹麦音标》(1890)一文,主要为丹麦语方言描写而设计,似乎也不在我国读者的主要关注范围内。
关于普通语音学,这里还应提到叶斯柏森和裴得生合著的《语音标注与语音转写——来自1925年4月哥本哈根会议的若干建议》( Phonetic Transcription and Transliteration: Proposals of the Copenhagen Conference, April 1925 ,1926)一书。 17 1925年4月,叶斯柏森邀请了来自8个国家的12位从事语音学或历史音系学的学者在哥本哈根会晤,商讨如何才能形成一套更加充实而科学的语音书写体系。会议上的讨论最终成为一份对国际音标进行调整完善的方案,作为提案提交给了国际语音学会(时任国际语音学会秘书长的丹尼尔·琼斯也在上述12人之内),报告次年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以英、德、法三种文字分别出版,即《语音标注与语音转写》一书。报告中建议的国际音标新符号,有许多源于叶斯柏森的“丹麦音标”。虽然有少量符号后来确实被国际音标所吸纳(如卷舌音系列[ʈ,ɖ,ɳ,ɭ,ʂ,ʐ]等),但是整个报告本身并没能在国际语音学会委员会的表决中通过。因此,该书虽然是重要的历史文献,但是未必适合当今多数读者的需求,书中的建议大多没有被采纳,有些甚至可能误导今天的读者。本书故而未将这一著作收录进来。
本书同样没有收录《论格律》。这篇出色的长文里,叶斯柏森把关于重音和音长的新见解引入了诗歌格律分析中,如重音的四个等级、心理因素对音长的影响等,使英诗中的一些通常被视为“反常”的音步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叶斯柏森对英国文学的论述并不只有《论格律》。他曾用丹麦语撰写过一部题为《乔叟的生平与诗歌》( Chaucers liv og digtning ,1893)的短篇幅专著,还在《画刊》上发表过《马洛和他的浮士德博士》(Marlowe og hans Dr Faustus,1922)一文,再加上他为各国学者们研究乔叟、莎士比亚、丁尼生、布朗宁等古今诗人的著作撰写的诸多书评,未来完全可以对他的英诗类著作另做整理与翻译。
本书沿用叶斯柏森原著中的音标注音,未做改动。叶斯柏森多数时候使用国际音标注音,但需注意其中有几处与今天的国际音标有明显不同:
(1)齿间清擦音:即英语thin(瘦)、thing(事情)的首音,通用的符号是希腊字母[θ],但叶斯柏森始终将其写成与之等值的北欧鲁纳字母[þ](这个字母在古英语中曾经大量使用,冰岛语使用至今)。不过《语音标注与语音转写》中并未建议把[θ]改为[þ],或许是因为这份文献是集体决议的结果,其他与会者并不赞同做此修改。但是书中(第23页)确实提到,[θ]和[ð]这组清浊对立的擦音,一个用希腊字母表示,另一个用北欧字母表示似乎并不妥当(ð和þ一样,曾广泛用于古英语,且冰岛语使用至今),并且[θ]字形上很容易和元音[ø]混淆。这解释了他为何将二者统一为北欧字母[þ,ð],而不是希腊字母[θ,δ]。
(2)长音:通用的符号是[ ː ],但叶斯柏森将其注为[·],须特别注意,在叶斯柏森的著作中,这个符号绝不是“半长音”。他在《语音学教程》的“音长”一章里解释了这之中的理由:加一点表示长音,横向加两点表示超长音,“依情况需要,可加更多的点”;至于半长音,在他的体系里用位置偏低的点来表示。
(3)符号/ /和[ ]:我们今天写国际音标时,双斜线和方括号的分工是非常明确的,双斜线内是音位标写,方括号内是更精确的描写。例如英语rattle(咔嚓作响)一词,按音位注音是/ˈrætl/,而必要时可将音位以外的更多语音特征标注出来,例如,如果把这个词注为[ˈɹæɾɫ̩]是在强调:此处的/r/是通音[ɹ](approximant),不是颤音;此处的/t/夹在两个响音之间已闪音化(见于美国英语),成了[ɾ];而/l/带有两个附加符号,中部的波浪线表示腭化(即通常所说的“暗音”l),下方竖线表示“音节化”(成节辅音)。叶斯柏森的时代,双斜线和方括号尚未形成如此系统化的分工,因此在他的著作中,音标多数时候都是放在方括号内的。《现代英语语法》中,他用双斜线表示历史上的发音,方括号表示今天的发音。关于他做的这些标注,本书均遵从原文,未做改动。
本书收录的著作,分别从英语、德语、丹麦语翻译而来,因此夹注中出现的原文术语也存在语种差别,叶斯柏森有时还会在著作中直接引用其他学者以法语、拉丁语等语言撰写的著作的原文,此时夹注中就会出现这些语言的术语。本书没有把这些术语统一为某一种语言,而是保留了原貌,必要时加注“[德]”“[法]”等字样。夹注中的术语除特殊情况之外,无论源于何语种,原则上统一为主格单数。
叶斯柏森所处年代的正字法与今天相比略有差异,如德语ß和ss的书写规则与今天不完全相同;丹麦语尚有ø和ö的分工;即使是英语,亦存在与今天的拼写不尽相同之处。本书中的例词、例句及夹注中的术语若遇此情况,原则上保持原文的写法,未加以统一。本书只对一个这样的问题做了集中改动:就是德语名词的词首大写问题。叶斯柏森和这一时期的许多拼写改革倡导者一样,主张取消德语和丹麦语的名词首字母大写规则,如今,该规则在丹麦语中已废弃,在德语中却保留至今。因此,本书收录的著作,如果德语原文是按废除名词词首大写的方式排印的,译文里夹注术语时按今天的大小写习惯做了调整。
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对原文中少量过长的段落进行了重新分段,一些夹在行文中不够醒目的例句也被单独拿了出来,放在了一目了然的位置上。
叶斯柏森并不刻意区分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我们或许以为三篇《论语音定律问题》揭示的只是语音演化的路径,然而却从中意外地看到了语义因素在其语音演化观中的重要地位,看到了这一话题的论证焦点渐渐转移到了语音学与音系学的关系、音位的理论意义、语言化成分与非语言化成分的对立关系上。可以不夸张地认为,叶斯柏森在语音研究领域扮演了雅努斯(Janus)之角色,是19世纪之总结,也是20世纪之展望。叶斯柏森同样也不主张拆散普通语音学研究与具体语言的语音学研究。《英语格研究》无疑是对具体语言的研究,却引申出关于语言起源与演化的普遍规律的思考,从而形成了《语言论》的理论基础。而《现代英语语法》第1卷,也正是他的普通语言学理论成熟后在具体语言中的成功实践。
任何科学思想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叶斯柏森的普通语音学思想的发展历程,或许最能代表这种不断完善的成长轨迹。1884年,24岁的叶斯柏森第一次在语文历史学会发言,题目是《论音标——特别是伦代尔的〈方言字母〉和贝尔的〈可视言语〉》,我们相信当时的发言一定很精彩,只可惜《语文历史学会工作简报》按惯例只收录了发言摘要。不过这遗憾只是暂时的,他29岁时,已通过专著《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向世人系统展示了5年以来的构想。用他在该书序言中的话说,这份提纲式的著作是在“向职业语音学家建议老问题的新解决方法”,无法用作入门书。但是历经了十年的积淀后,39岁的叶斯柏森终于完整出版了那本厚重的丹麦语版《语音学》,“供初学者使用的全面论述语音学的书”由心愿变成了现实。再到面向国际读者的《语音学的基本问题》和《语音学教程》问世时,叶斯柏森44岁,回望这20年,他的普通语音学思想由构想到骨架,由骨架再到完善而成熟的体系,经历的充实过程恰如他《论语音定律问题》中的一句话:“巨大的洪流,正是方向各异的无数细流汇聚之结果。”仅此20年磨一剑的过程本身,就已是我们治学的典范。这样的学术积淀,必然可为后世带来巨大的精神财富。
愿这部选集能够提供一扇窗,让我们重新发现叶斯柏森在语音研究领域的巨大贡献,也对他所生活的年代的人文科学研究背景有新的认识。
曲长亮
2020年4月
附:本书选文的版本信息
1.Origin of Language: Sound. Progress in language: With s pecial r eference to English . London: Swan Sonnenschein, 1894, pp. 338—345.
2.Zur Lautgesetzfrage. Internationale Zeitschrift für Allgemeine Sprachwissenschaft 3 (1), 1886, pp. 188—216.
3.Zur Lautgesetzfrage: Nachtrag. Phonetische Grundfragen . Leipzig: Teubner, 1904, pp. 171—182.
4.Zur Lautgesetzfrage: Letzte Worte. Linguistica: Seleceted Papers in English, French and German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1933, pp. 205—228.
5.Om lydskrift, særlig Lundells “Landsmåls alfabet” og Bells “Visible Speech”. Kort udsigt over det philologisk-historiske samfunds virksomhed , 1882—1884, pp. 49—51.
6. The Articulations of Speech Sounds Represented by Means of Analphabetic Symbols . Marburg, 1889. (Excerpts)
7.Videnskabens Genstand og Betydning. Fonetik: en systematisk fremstilling af læren om sproglyd . København: Schubothe, 1899, pp. 3—15.
8.Die beste Aussprache. Phonetische Grundfragen . Leipzig: Teubner, 1904, pp. 32—44.
9.Systematisierung der Sprachlaute. Phonetische Grundfragen . Leipzig: Teubner, 1904, pp. 104—118.
10.Lautdauer. Lehrbuch der Phonetik . 3 e Auflage. Leipzig: Teubner, 1920, pp. 178—190.
11.Druck. Lehrbuch der Phonetik . 3 e Auflage. Leipzig: Teubner, 1920, pp. 211—224.
12.Nationale Systematik. Lehrbuch der Phonetik . Leipzig: Teubner, 1904, pp. 241—247.
13.What’s the Use of Phonetics? Educational Review 39 (2), 1910, pp. 109—120.
14.Læsemetoder. Salmonsens konversationsleksikon , Bind 6, 1901, pp. 73—75.
15.Vilhelm Thomsen’s Interpretation of the Orkhon Inscriptions. Selected Writings of Otto Jespersen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60, pp. 799—804.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by Helen Fogh from the Danish original “Tydningen af Orkhon-Indskrifterne” in Illustreret tidende , 29—04—1894)
16.Symbolic Value of the Vowel i . Selected Writings of Otto Jespersen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60, pp. 557—577.
17.Sound Symbolism. Language: Its Nature, Development and Origin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22, pp. 396—411.
18.The Nasal in Nightingale , etc. Englische Studien 31, 1902, pp. 239—242.
19.Introduction. A Modern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on Historical Principle . Vol. 1. Sound and Spelling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09, pp. 1—18.
20.The Great Vowel Shift. A Modern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on Historical Principle . Vol. 1. Sound and Spelling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09, pp. 231—247.
21.English Monosyllabism. Selected Writings of Otto Jespersen .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1960, pp. 617—641.
22.Zur Geschichte der Phonetik (I). Die neueren Sprachen 13 (4), 1905, pp. 210—224.
23.Zur Geschichte der Phonetik (II). Die neueren Sprachen 13 (7), 1905, pp. 402—416.
24.Zur Geschichte der Phonetik (III). Die neueren Sprachen 13 (9), 1906, pp. 51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