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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叶斯柏森:伟大的语言学家及其研究原则与卓越成就

任绍曾
(浙江大学教授)

曲长亮教授即将出版他选编、译注的《叶斯柏森论语音》一书,邀我为之作序,我欣然应诺。我读过长亮出版的专著《从百年纪念版选集看叶斯柏森语言学思想》以及他为叶氏七卷巨著语音卷和叶氏百年纪念版选集所写的导读,长亮语言学功底深厚,著作颇丰,且懂数种语言,相信他一定可以填补国内叶氏语音学译著的空白,因而觉得支持长亮义不容辞。与此同时,又感到要读懂叶氏语音学的著作,若对叶氏的语言学理论缺乏一定了解,恐有困难,于是萌发了介绍叶氏理论及其成就的念头。而叶氏学识渊博,著作极丰,非一篇文章可以完成。思之再三,决定介绍他的基本理论及其语言研究的出发点、原则和方法,因为这些在叶氏语音学著作中都有体现,也许会对读者有所帮助。此外,也试图说明叶氏理论对当今的语言研究仍有价值,叶氏著作今天仍是宝库。因此,这篇序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叶氏语言研究的理论和成就,包括观点、原则和方法;第二部分考察叶氏在语音研究中如何应用了这些观点、原则和方法。

一、叶氏语言学研究概述

奥托·叶斯柏森(Jens Otto Harry Jespersen,1860—1943)是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杰出语言学家、英语语法权威。叶氏在19世纪最后20年和20世纪前40年活跃于语言学的整个领域,包括语言理论和描写,普通语言学和个别语言(如英语、法语、丹麦语)的语言学,共时和历时,因而涉及语言演进、语言变异和语言共性。具体的研究领域包括语言学、语言进化、语言史、语言起源、方言与共同语、语音学、语法哲学、英语语法学、语法形式化、语言习得、外语教学乃至人工语言。他留给了我们大量的论著,如《论语言》《从英语看语言的发展》《语法哲学》《现代英语语法》《英语的发展和结构》《语法精义》《分析句法》等。根据1995年出版的叶氏传记《一个语言学家的生平》英文版的统计,叶氏从1879年至1943年共发表论著823项(包括再版),真可谓著作等身。就其研究范围之广、成果之丰而言,中外语言学界恐无人能及。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论著至今对现代语言学仍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麦考利指出,叶氏研究成果最动人心魄之处并非是他令人震惊的论著数量,而是他发表论著的学术领域广阔而不同,而且这些著作具有惊人的独创性,即使在20世纪接近尾声时,也仍然是学识和信息的主要源泉。叶斯柏森在句法、社会语言学、语言习得研究、语言教学、语音学和语言演变理论方面超前他所处时代好几十年,他对历史语言学,特别是英语史的贡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McCawley 1992)

叶斯柏森的语言理论在上世纪30年代就已传入我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吕叔湘率先翻译了 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中文书名为《英语语法精义》。王力采用了叶氏语法理论中的“三品说”研究汉语语法,吕叔湘采用了叶氏从内(语义)到外(形式)和从外(形式)到内(语义)的双向语法研究框架研究汉语,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中国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已成为汉语语法的经典。此外,何容也采用叶氏语法研究的双向理论框架研究汉语语法,出版了《中国文法论》。林语堂1933年根据叶氏的语法理论撰写了一本英语语法,由开明书店出版,名为《开明英文文法》,198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根据1947年该书第10版排印出版。上世纪50年代,在高校任教的学者对于叶斯柏森的学术成就都非常推崇、钦佩,例如复旦大学的葛传椝教授、北京外国语学院的许国璋教授,即使从事文学教学与研究的学者也是如此,如北京大学的李赋宁教授、复旦大学的杨岂深教授、杭州大学的鲍屡平教授、蒋炳贤教授。他们都引导和鼓励师生研读叶氏著作。由于这老一辈学者的重视和关注,上世纪60年代国内出了一批供研究使用的影印版叶氏著作,这使得叶氏研究得以持续。在国外,60年代随着乔姆斯基理论的兴起,叶斯柏森的理论再度引起重视,这对国内语言学界有一定影响。1980年叶氏的 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由熊寅谷再译,书名仍为《英语语法精义》。1988年叶氏的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由何勇翻译出版,后又由傅一勤再译,于1994年出版,这样,一本集叶氏语法理论之大成的著作《语法哲学》就介绍给了中国读者。2006年笔者应姚小平教授之邀编译了《叶斯柏森语言学选集》,向读者介绍了叶氏有关语言、语言演变和语法哲学等方面的论述。值得一提的是,在担任出版统筹的北京大学钱军教授的策划、组织与推动之下,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分公司从2008年到2017年先后出版了叶氏的八部代表性著作,包括他耗时四十年的七卷巨著 A 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另有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Mankind, Nation and Individual from a Linguistic Point of View Selected Writings of Otto Jespersen How to Teach a Foreign Language 。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这些著作的每一本、每一卷都由叶氏研究者撰写了导读,这对叶氏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令人可喜的是,近几年出现了不少热心于研究叶斯柏森理论并有论著发表的学者,如张高远、郭威、于洋,当然包括本书的编译者曲长亮和那些叶氏著作导读的作者,如俞敏、施向东、刘小侠、张丽娇、张美兰。看来,一支研究叶氏理论的队伍正在形成。

1.1 语言观、研究原则及卓越成就

要真正了解叶斯柏森的卓越成就,理解他的理论,首先就必须了解他的语言观。叶氏认为语言就是说话。在《语法哲学》中他一开始就开宗明义给语言下了定义:语言的实质是人类的活动(activity),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了解自己的活动,是这另一个人了解前一个人的想法的活动(Jespersen 1924:17)。这个定义说明语言是交际工具。既然语言是交际的工具,研究语言就必须重视交际的双方,重视人际关系。他说,要了解语言的实质就绝不可忽视这两个人,即语言的发出者和语言的接受者,或简便地称他们为说话人和听话人,也不可忽视他们之间的关系(同上)。他还指出语言首先是口语,也就是说,主要的是会话(对话),书面语仅仅是口语的某种替代物(Jespersen 1933)。叶氏重视口语,所以他重视语音、语音体系、语音变化以至语言的演进。

叶斯柏森在讨论语言演进时说,以最简单的手段表达最大量意义的语言就是最佳语言。这个评估应该是彻底而真诚地以人为中心(anthropocentric)。请注意,他接着说,在其他科学中这可能是个缺点,因为在这些科学领域里,研究者避免人的因素是个优点;相反,在语言学里,鉴于研究对象的性质,研究者必须考虑人的利益,而且从这个观点,而不从任何其他观点出发判断一切。否则,我们在各方面都会有走上歧途的危险(Jespersen 1922:324)。

叶斯柏森的语言观和研究语言的根本出发点决定了他研究语言的原则和方法。叶氏是一位精于辩证法的语言学家,他对人与语言、社会与语言、语言活动中的语言和言语、语言演变中的历时和共时、语言的形式和意义、口语与书面语、语言和语境、交际中的说话人和听话人都作为对立的统一体,在理论阐述和实际描写中都兼顾双方。在实际研究中尤为突出的是他始终坚守的两条根本原则:1. 兼顾语言体系和语言实例,既统揽全局,又辨析精微。叶氏说,“我认为对个别语言现象就事论事地处理是错误的,我们更要看到语言的整体”(1924)。他主张像其他科学探索一样,语言研究也应“以小见大,小中寓大”(1960),也就是对具体语言现象的研究必须结合整个语言体系。从根本上讲,叶氏是从语篇(言语)出发研究语言,从而将语言和言语紧密结合。2. 兼顾语言的形式(语音)和语义。他说“语言的生命在于语音形式和意义的相互作用”(1924)。“在语言里每样东西都和其他东西联系在一起,不可能研究语音而不理会这些音所表示的意义”(1909—1949 PART I: v)。叶氏强调指出“语法学家必须始终牢记形式和意义,因为在语言的生命中语音和语义、形式和功能是不能分隔的。讨论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从而完全忽略了语音和语义经常的相互作用,这对语言科学已造成了损害”(1924)。我们可以先看一看叶氏在语法研究中是如何贯彻这两条原则的。

叶氏指出,每一个语言的语法构成其自身的系统(1933)。语言作为交际工具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这个系统由三个次系统构成,也就是语义次系统和语音(形式)次系统以及中介二者之间的语法次系统。语法学家的任务就是用自己的理论揭示这一语言系统,但他们的观点不一,理论框架也不同:乔姆斯基重视形式(结构,如深层结构、表层结构),韩礼德重视语义(功能,如语言的三大元功能),所以描写语言的出发点也各异。叶氏与他们不同,从音义结合出发,首先建立了由内(意义)到外(语音形式)和由外(语音形式)到内(意义)的双向体系,从外到内的研究他称为词法(morphology),从内到外的研究他称为句法(syntax),在这二分体系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增加了“功能”,实际上是语法,包括语法结构和语法范畴,并把功能作为语言中心(linguistic center),一面与语音联系,另一面与意念联系,为音义结合奠定了基础。研究音义结合可以双向互动:可以从语音开始,经过功能寻求其所表达的意义,从而和意念结合;或者从意念出发,经过功能找到表达语义的语音形式,从而与语音结合。这就是叶氏的三分体系。此外,叶氏的研究还基于实际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语篇,即索绪尔所称的言语,创性地提出了品(rank)的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联系式(nexus)和组合式(junction)两种语言使用中的基本结构,使得句法分析中,结构分析和语义分析紧密结合。这在《分析句法》中得到充分体现。叶氏的七卷巨著就是在这套理论框架内完成的,并全面而深入地揭示了英语语法的系统。因为该书篇幅巨大,读者容易见树不见林,所以叶氏1933年出版了《英语语法精义》,简明扼要地体现英语语法体系。随后他又出版了《语法系统》( The System of Grammar ),直截了当地介绍英语语法体系。可见叶氏对体系之重视。这也非常清楚地说明他在研究中如何同时贯彻音义结合这另一原则。至于叶氏如何研究语言细节,在他的语法著作里俯拾皆是。麦考利在给《分析句法》所写的前言中说,这本书帮助他第一次见到三个重要的语言现象:介词短语做主语或宾语,如“From nine till eleven is three long hours.”“You have till ten tonight.”;复合词中介词和连词的省略,如Franco-Prussian war、her warm mother’s heart(不同于his poor mother’s heart=the heart of his poor mother)、a house-to-house call、a first-rate second-hand bookshop;名词词组具有句子隐含,如“Too many cooks spoil the broth. (Too many的意义是The fact that there are too many cooks.)”“No news is good news.”(McCawley 1984)。像麦考利这样一位著名的美国语言学家居然在这位丹麦语言学家的著作中第一次发现他的母语的若干语言现象,这还不足以说明叶氏观察之敏锐,研究之精微吗?这儿举一个具体例子。葛传椝先生编写的《英语习惯用法词典》中在谈到road前用不用定冠词the时指出:road前面为人名,不用the,如Zhongshan Road;road前面是地名,而这路与地名没有关系,前面用the不用the都可以,如(the) Nanking Road。原来这一用法出自叶氏七卷巨著。叶氏在讨论冠词时曾指出,英国的the Dover Road是通向Dover的,用the;Finchley Road是通向Finchley的,前面却不用the。葛先生在这一词条里也记录了叶氏的这一说明。这虽是一个语言细节,但足以说明叶氏是将the放在英语冠词的系统里阐明其语法意义和句法功能的。在研究语言细节中,叶氏还注意某一现象的变化,并结合社会文明对语言现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如宾语的省略。叶氏指出,动词宾语的省略产生了及物动词的不及物用法,以至产生新的不及物动词。首先这是由于人们在交际中,许多情况下宾语可以从语境或上下文推测出来,如“Miss A plays well.”。根据语境,play的宾语可能是the piano,也可能是football。听到“Miss B paints well and draws well.”,我们就能马上理解。叶氏说这种大量的不及物动词是文明的标记。当人们交往更为紧密,文明成功地普及共同信息,这种不及物动词会大量增加,如change可以相当于change one’s clothes或者change train,recover相当于recover oneself或者recover health。如今的英美人说“I wash, dress, and shave.”,他们的祖先却要在每个词后面加上me或myself。再如“He had hung up (the telephone).”“She will pick up when she gets to England (pick up health).”(1909—1949 PART III: 321)。所以叶氏的语法著作,特别是他的七卷巨著,既博大精深又细致入微。几十年来举世闻名的语言学家都对叶斯柏森有极高的评价。莱昂斯从语言学史的角度出发,指出叶斯柏森是老派语法学家的杰出代表,站在语法分析的传统和现代方略之间(Lyons 1968:134)。格利森则着眼于叶氏的贡献,说叶斯柏森是重视语法研究总体框架并作出创新的唯一一位伟大语法学家(Gleason 1965:77)。利奇对七卷巨著作出了这样的高度评价:这部参考语法例证之丰富、分类之精细、讨论之深入至今尚无人超过(Leech 1971)。

1.2 理论价值

有的语言学家认为在语言理论上,叶氏一方面继承了洪堡特的学术思想,而另一方面又预示了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然而,在语言功能方面他和韩礼德又有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人们很难简单地把他的语法说成是形式语法或功能语法。事实上,叶氏始终坚持音义结合,兼顾结构与功能,并以其渊博的学识、敏锐的观察力、非凡的独创能力、卓越的语言才能及其追求真理的学术勇气和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可以说是独辟蹊径、自成一家。格利森把叶氏语法称为重视结构功能的功能语法(Gleason 1965)。至今人们仍然认为叶氏的著作是一座宝库,那么这个宝库留了些什么给我们呢?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语言学界影响最大的流派当是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转换生成语法和以韩礼德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法。就让我们看看叶氏在结构与功能两方面留给我们怎样的理论财富。

1.2.1 结构方面

麦考利指出,早在转换语法兴起的20年之前叶氏就已经在研究60年代中期转换语法中最为时兴、最为热门的理念,对很多句法现象作了深入的研究,值得转换语法学家们重视,但还没有得到他们的重视(McCawley 1984)。他还指出,早在乔姆斯基和其他生成语法学家之前30年叶斯柏森就在《语法哲学》和《分析句法》里对普遍语法作过极为广泛而富有独到见解的阐述。《语法哲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说明叶氏的句法思想远远超出他所处的时代。实际上,熟悉60年代学术文献的句法学家会发现他们这一代以及他们老师这一代的很多发现都已经在《语法哲学》里得到令人钦佩的精辟论述(McCawley 1992)。乔姆斯基认为人们生来就有语法知识,这是语言习得的基础。语言是人类的一种天赋,一种本能,所以不同语言的习得是相同的。在此基础上他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了普遍语法理论。他们认为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脑中。普遍语法包括一套普遍原则,利用这些原则,可以不断合成短语;普遍语法还有一系列参数,这些参数可以帮助和指导普遍原则更好地运作。叶斯柏森也研究普遍语法,但他的出发点不同,方法也不同。叶氏否定了所谓的“哲学语法”,他借用别人的话指出,就像无法想象普遍宪法和普遍宗教一样,也很难想象基于拉丁语的普遍语法或从先验出发基于逻辑的普遍语法。他从语言实践出发,研究意念范畴,如外部世界的时间(time)和语言中时态(tense)这一语法范畴之间的关系。没有语法表现的意念范畴就不具有相应的句法范畴,如英语没有与性别对应的性(gender)的范畴,也没有与将来时间对应的将来时(future tense)范畴。叶氏致力于系统地研究那些有语法表现的主要的意念范畴,研究各种语言中意念范畴和句法范畴的关系。我们常常发现语法范畴最多仅仅是意念范畴的症候、先兆而已,语法现象后面的“意念”简直像康德的不可知的自在之物那样不可捉摸,总体而言,我们无法达到老语法家们的“普遍语法”(Jespersen 1924)。但叶氏从意念范畴出发,揭示了许多语法学家未曾注意到的语法现象。比如“The book sells well.”“The door opened.”和respectable这样的形容词叶氏称为“意念被动”,prefer A to B、my senior by two years为“意念比较”,catch me doing something为“意念否定”。“And bring out my hat, somebody, will you?”则作为称呼语和祈使语为第二人称的依据。叶氏还从意念范畴出发研究多种语言的相应的句法范畴,例如1917年发表的 Negation in English and Other Languages 。这部专论就是从否定的意念范畴出发研究了丹麦、英、法、西等语言的否定结构和词汇,也就是研究出了这些语言在表达否定意念中的若干共同点。他指出许多语言都存在以m-或n-开头的否定词,如印欧语系的许多语言中都有否定词ne。本书的编译者曲长亮教授在评介这本专论时指出,古汉语、客家话、藏语、泰语和日语中也有同样的语言现象存在,在非印欧语的匈牙利语中也有nem表示“不”的否定词(曲长亮 2019:71)。这就使得叶氏这一发现更具普遍性,而且也说明叶氏的研究路子是可行的。《分析句法》集叶氏句法理论之大成,是叶氏语法形式化的杰作,也是叶氏对普遍语法研究的一个总结。基于他的语法理论,叶氏设计了一套以字母表示句法关系,以数字表示词的品级,加上若干符号用以标注各种语言结构和语法意义的形式化系统。比如“I consider this a lie.”标注为S V O (S 2 P),意思是这个语句是由主语、动词和宾语构成,宾语this a lie是一个有主谓意念的联系式,进一步分析为由第二主语和表语构成,共同作为动词的宾语,所以放在括号里。在这本著作里叶氏说,“在分析英语句子的时候我特别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哪些是特别能体现英语特征的,哪些具有普遍意义,可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至少适用于若干种语言”(Jespersen 1937:90)。叶氏在这本书里对12种语言进行了标注,即丹麦语、荷兰语、芬兰语、德语、希腊语、意大利语、拉丁语、葡萄牙语、俄语、西班牙语、瑞典语,以及未作标记的英语。可以用同一个标记系统对这么多语言进行标记就意味着可以用叶氏的语法理论对这些语言做出相同的解释,也就意味着这些语言具有很多共性。叶氏认为语言具有人的性质(Language is human),而语言的这些共性反映了人的共性。也就是说语言的共性源于人的共性。叶氏在研究中采用由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法,在他建立了意念范畴和句法范畴的对应之后,研究了很多语言的语法,耗时十年的《分析句法》是他勾勒普遍语法轮廓的初步总结。他说,某些情况下可能有全人类共同的东西隐蔽地在起作用,即使在不同地方会有不同的结果。在语法方面,不同的语言有自己的程序,似乎无望在这里找到任何人类共同的东西。然而即使在这儿,如果我们深入下去,也会发现一些对于人类共同的东西。德拉克洛瓦 1 (Delacroix)也许说得有点过头。他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地方都只有一种语言,人类只有一种语言:诸多语言中的差异只是这一幅共同油画上的无关紧要的点缀。”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不同语言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到处看到一种一致的努力,要去掉那种相同的多余区别,要把语法手段变得最为简单,成为内在句法、逻辑或理性范畴都能明确无误地得到表达的重要体系(Jespersen 1924)。

在句法分析中,乔姆斯基提出了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前者与语音联系,后者与语义联系(Chomsky 1965)。这可以解释语句中形式与意义不一致的矛盾。常用的例句如有歧义的“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I love him better than John.”。其实,这些问题叶氏早已在《分析句法》中解决。根据叶氏的理论,应用叶氏的标记完全可以解决这类歧义。叶氏甚至指出“John told Robert’s son that he must help him.”可以有六种解释。下面选几句标注比较简单的句子:“He promised her to go.” S V O O (S 0 I);“He allowed her to go.” S V O O (S 2 0 I);“She made him a good husband.” S V O (S 2 P);“She made him a good wife.” S V O O (21)。转换生成语法在60年代讨论的这些问题,叶氏在30年代就已经观察到,并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在具体的论述上,比如对助动词的分析,麦考利指出叶氏的分析与罗斯(Ross)的分析非常接近,赋予助动词与动词一样的句法和词法特征,而他的简略的标记使得他的公式看上去与乔姆斯基(Chomsky 1957)的分析相像,都把助动词处理为自成一类(McCawley 1984)。难怪麦考利说,转换语法学家应该重视叶氏著作,但还没有重视。大家都知道,这位麦考利教授是美国著名的生成语义学家,早年攻读数学,后转攻语言学,师从乔姆斯基,著作等身,以 Generative Semantics, Everything that Linguists Have Always Wanted to Know About Logic (But Were Ashamed to Ask) (此书由王维贤等译成汉语)等著作闻名于世,长期在芝加哥大学任教。他独具慧眼,发现了叶氏著作这一宝库,唯恐其被历史淹没,极力推崇,大声疾呼,要求语言学界予以重视,以从中受益。上世纪80年代,他把绝版的叶氏著作列了清单,要求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一一出版,并为每本书潜心撰写了引言,揭示叶氏理论价值之所在。他的呼吁和行动不仅推动了叶氏理论的研习与运用,而且让读者从他精辟的阐释中看到叶氏理论对转换生成语法的价值和生命力。

1.2.2 功能方面

我们再看看叶氏有些什么论述与系统功能语法相通。以韩礼德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法的两大特征是在语言描写中以语义和语篇作为取向(Martin 1986)。马西森和韩礼德指出,系统功能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语境中的语言(Matthiessen & Halliday 2009)。语境中的语言就是实际使用的语言,也就是语篇。叶氏认为,要了解语言的本质必须把研究首先建立在直接观察到的活的言语之上(Jespersen 1924)。同时,他告诫语言学家在研究中一刻也不能忘记说话人和听话人(同上)。可见叶氏的研究对象也是实际使用的语言,而且重视以说话人为中心的语境。上面提到叶氏的语言定义基于语言的交际功能,而交际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传达信息、交流意见或情感。信息、意见或情感都是通过语言表达的意义。交际涉及听说双方,而这二者必定处于某时某地,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谈论特定的话题,所以交际也是特定语境中的语言使用,是听说双方共同创造的语篇。所以叶氏的这一定义既重视语义,也重视语篇,因而也重视语境,是基于语言功能的语言定义。1993年荷兰语言学家扬·伦克马出版了 Discourse Studies: An Introductory Textbook 这本著作,其中就一字不差地引用了叶氏这一定义(Renkema 1993:8),把语篇研究建立在叶氏这一语言定义的基础之上。事实上,叶氏反对语法研究中使用孤立的在很大程度上毫无意义的杜撰的例句(Jespersen 1960),他所有著作都建立在他个人收集的浩如烟海的语料的基础之上。他说过,“在完成七卷语法的前四卷时,他抽屉里还有大量卡片,估计有30到40万张,这绝不会是虚夸。在撰写那些著作时,他所用的卡片也有这么多”(Juul et al. 1995:249)。叶氏重视第一手语料令人难忘,直到2014年韩礼德和马西森在《功能语法导论》第四版中谈到语言研究中语料的重要性时,还特别提到著名语法学家叶斯柏森利用大量书面语篇作为研究语料的历史事实(Halliday 2014:51)。

上述已经提及叶氏在语言研究中如何重视语义,实际上他在研究句法时就说过,意义就是一切(“Meaning is everything.”,Jespersen 1909—1949 PART V)。那么,人们是如何理解语篇的意义的呢?叶氏的答复是依靠语境。1923年马林诺夫斯基在为奥格登和瑞恰慈(Ogden & Richards)的《意义的意义》一书所写的附录《原始语言的意义问题》中提出语言本质上植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现实、部落生活和习性。如果不经常提及言语交际的这些更广阔的语境,就没有办法解释语言(Malinowski 1923:305)。1925年,叶氏就在他的 Mankind, Nation and Individual from a Linguistic Point of View 一书中明确地支持马林诺夫斯基的语境思想。他说根据马氏的论述,语言可以以人的活动为背景加以考察和研究(Jespersen 1925)。叶氏在讨论运用语言报告事件时指出,我们要做的不仅是传达思想,而是报告人用话语体现社会关系。即使在有口头交流的情况下,单凭话语不能传达全部事件——上下文、环境、整体情景以及交谈人之间的关系都有助于了解情况(同上)。对于词句的理解,叶氏认为必须依靠语境。他说如果你问我某个词的意义,唯一诚实的答复是“给我语境,我就可以告诉你意义”(Jespersen 1924)。1930年弗斯(Firth)接受了马林诺夫斯基的语境思想,主张在语音研究中考虑语境,这也成了伦敦学派的一大特征。韩礼德继承了弗斯的理论,包括他源于马林诺夫斯基的语境思想,1968年在一篇论文中提到马林诺夫斯基对语言功能的分类,后逐渐创建立了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语境理论。叶氏的语境思想比系统功能语法的语境理论早了好几十年。

叶氏认为语言就是说话,话总得一句一句说,所以信息要由语句传递。那么,语句是怎么表达信息的呢?这是所有功能语法都必须解答的问题。叶氏在区分连接式和组合式时指出,连接式构成一则完整的信息(a complete piece of communication),它由两个独立的意念组成,后一项给已提及的内容增加新的信息(Jespersen 1924:116)。也就是说,前者为已知信息,后者为新信息。他举例说明,在the blue dress is the oldest和the oldest dress is blue中,前者oldest为新信息,后者blue为新信息。另一个例子是“A dancing woman charms.”和“A charming woman dances.”。叶氏还进一步引进语义分析,指出新信息不一定在谓语部分,但一定内在于两个成分的关系之中(同上:145),在who said that的答句Peter said that中,Peter为新信息(同上:116),这就为后来称之为有标记的新信息作出了解释。早在1957年,雅各布森(Jakobson)在他著名的关于变义词(shifters)的论文中就把首先提出新信息这一概念和术语的功劳归于叶氏,而不归于布拉格学派(McCawley 1992)。1985年韩礼德提出的关于信息单位的分析与叶氏有异曲同工之处。韩礼德说,在“A halfpenny is the smallest English coin.”和“The smallest English coin is a halfpenny.”之间有意义区别(Halliday 1985:38),在正常情况下,新信息处于信息单位末尾,因而成为述位,而已知信息在它之前(因而包括主位)(同上:59)。可见,叶氏在《语法哲学》中提出的信息结构理论实际是功能语言观的先驱。

上面参照当代两个主要语言学派的部分理论,审视了叶氏语言理论的前瞻性和实际价值,但是,叶氏理论的价值绝不限于此。如果我们以语言事实为基础,参考当代的语言理论,但又不囿于这些理论,牢记叶氏语言研究的原则,在叶氏理论的基础上推进语言研究,也许我们会有新的发现。这里举一个例子。美国著名语言学家、汉语语言学家桑德拉·汤普森(Sandra Thompson)发表了题为The English Detached Participial Clause的论文(Klein-Andreu 1983)。作者从叶氏有关论述中得到启发,论文首先陈述了这种分离分词小句在语篇中的分布,而讨论是从叶氏的结论开始的。叶氏在讨论简单连接式用作三品时指出,这种结构属于文学语体,而不属口头言谈(Jespersen 1933:313)。汤普森明确说在这篇论文中她就是要证实叶氏的结论。汤普森就这样在叶氏论述的基础上从语篇的角度探讨了这一句法现象,从而加深了对它的研究。

二、叶氏语音学研究

现在,在概略地介绍叶氏理论之后,我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到叶氏的语音学研究上。与其他学科领域一样,叶氏在语音研究中坚持以人为本,音义结合的原则和兼顾系统和实例的原则。叶氏指出语言的生命在于形式和意义的相互作用(Jespersen 1922)。他还认为语言首先是口语,也就是说,主要的是会话(对话),书面语仅仅是口语的某种替代物(Jespersen 1933:17)。所以,对叶氏而言,语言的形式就是语音形式。传统的学校语法规定规则名词构成复数有两种方式,即加-s或-es,而叶氏语法中规则名词是通过加/s/、/z/、/iz/三种方式构成复数。前者基于书写,而叶氏则基于语音,基于口语。由于叶氏重视口语,所以他重视语音体系、语音变化以至语言的演进。音义结合是他语音研究中的一条根本原则,因此与新语法学派针锋相对,在研究语言演进时时刻注意语音表达语义的功能。例如,叶氏指出古英语格的词尾的消失不是由于什么语音定律,而是由于同一个音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如-u可能表示主格、单数、阳性或者阴性,或者是受格或与格,或者是主格、受格、复数、中性。而同一语法意义又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如主格复数可以有不同的词尾形式:-as、-an、-a、-e、-u,或用元音变化,或无变化的词干来表示。所以整个系统是一堆前后矛盾的语音,说话人往往会迟疑,所以就发含糊的轻读中元音,但并不影响听话人理解,这就显示了这些音的无值性,以至最后连这个含糊的音也消失了。所以叶氏说,古英语格系统的消失是由于多方面的功能不一致造成的(Jespersen 1922:269)。可见,这些音的消失不是受制于新语法学派所鼓吹的语音定律,而都是因为词尾的语音和功能之间出现了多重矛盾,最后导致表达语法意义的功能丧失。这个例子说明叶氏在研究个别语音是否发生变化,发生多大的变化时,考虑的是这个音的变化是否影响语义的理解;同时,叶氏不是只研究个别语音,而是着眼于某个音与其他音的联系,着眼于语音体系,这里,着眼于表示格的语音体系。他处理语音变化也总是要说明语音如何形成有条理的系统而且强调音变对整个语音体系的影响(Juul et al. 1995:142)。他要研究的是作为整体的语音体系中的变化(Jespersen 1909—1949 PART I: 18)。这些论述清楚地说明了叶氏研究语音的原则。另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叶氏对元音大转移(The Great Vowel Shift)的研究,本书第三编将有叶氏对此的论述。

叶氏的学术研究是以语音学开始的。在他极为崇敬的老师汤姆生(Thomsen)的鼓励之下,他早在1884年就在《斯堪的纳维亚语文杂志》上发表了对英语语音学著作的评论,后又翻译了菲利克斯·弗兰克(Felix Frank)的语音学著作,并由此在丹麦发动了影响全国的重视语音和利用音标的教学改革。此后他一直致力于语音学的研究,直至《从英语看语言的发展》(1894)出版之后叶氏仍说“我最关注的是语音学”。他的普通语音学巨著《语音学》分卷于1897至1899年相继出版,长期被学术界视为最有科学性的普通语音学论著。麦考利在写完《分析句法》的导论之后,特别加了页注,说明叶氏句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绝对不会使他对几乎所有其他语言学领域的贡献有所失色,最为著称的当是语音学、语言变化、语言习得和语言规划(1984)。这里首先提到的是叶氏对语音学的贡献。在另一篇对尤尔和尼尔森(Juul & Nielsen 1989)撰写的叶氏传记的评论中,麦考利进一步指出,“虽然叶氏主要因为在英语句法和英语史方面取得里程碑式的研究成果而闻名于世,但叶斯柏森对语音学也作出重大贡献,直到他近八十高龄仍对语音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曾和乌达尔(H. J. Uldall)计划合著书名为《语音学和音系学精义》( Essentials of Phonetics and Phonology )的著作”(McCawley 1991)。可惜此书未能问世,否则必将与《英语语法精义》《分析句法》一样是集大成之精品。即使从书名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叶氏最后仍坚持语音学和音系学必须结合,也就是他不仅从物理、生理、心理的角度论述语音的发生和感知,而且还进一步论述具有区别意义特征的语音系统。

叶斯柏森在语音学领域同样是硕果累累,如《语音学》《语音学的基本问题》《语音学教程》,但令人遗憾的是至今尚未有叶氏语音论著译介到国内,对叶氏的语音理论的研究也几乎是空白。令人高兴的是长亮挑起了这一历史重担。他为叶氏七卷巨著的语音卷、叶氏百年纪念版选集写了导读,撰写了《从百年纪念版选集看叶斯柏森语言学思想》,其中包括叶氏的语音学思想,而且利用他在美国访学期间的条件,选编、译注了这本《叶斯柏森论语音》。这本译著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编“论语音演化”、第二编“论普通语音学”、第三编“论英语语音学”、第四编“论语音学史”。内容丰富,涵盖全面,既有历时研究也有共时研究,既有英语语音学也有普通语音学,既有语音研究成果的展现,也有对语音研究的历史追溯。值得重视的是所选篇目体现了叶氏在语音研究中的出发点、语言观、原则和方法,这是我们研习叶氏著作时需要认真加以领会的。

2.1 语言演进,音义结合

第一编讲语言的演进中语音的变化。叶氏始终坚信语言的演进性,也就是相信语言在演化过程中总显示出一种进步的趋势。他郑重指出:语言一开始就显示了进步的倾向,缓慢而断断续续的进步,但仍然是趋于更为清晰、规则、简易和更为适宜的进步(Jespersen 1922:441—442)。第一篇选文中叶氏说明难发的语音组合被摒弃,只有发音简单的语音组合才会得到保留。因此,大多数语言只使用通过呼气发出的音,而通过吸气发出的“吸气音”(click),即用吮吸动作发出的塞音,在连贯话语中是找不到的,这就显示了语言的进步。有些语言中词的乐重音(musical accent)(或称音高[pitch])逐渐消失;丹麦语的乐重音就消失了。句子的韵律调节(modulation)受强烈情绪的影响非常明显,由此引发更强、更快的声音起伏。叶氏相信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会促进语言的进步。由于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会注意仪态、礼貌,对喜怒哀乐不会恣意宣泄,会有所收敛,这种激烈情绪对说话的影响有所缓和。这也是一种进步。最后,叶氏指出语言演化似乎会不时表现出让词缩短的倾向,例如用cab代替cabriolet,用bus代替omnibus,simply取代了simplely,还有library、February、probably、literary、mama这些词虽然拼写没有变化,但民间发音或土话发音是[laibri]、[febri]、[probli]、[litri]、[maˑ],都省掉一个音节,因此,使用起来就更为方便。这也体现了语言的进步。叶氏始终坚信这种语言进步的趋势,这在这本著作的其他论述中也有体现,比如,在论证象征词的时候,他说,“我相信存在一种缓慢的进步趋势,通向更全面、更简便、更充分的表达(包括情绪方面的更充分表达)——在这样的演变中,我觉得符合语音象征的形式不断增多是不容小觑的元素”。他还说,“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象征性词汇会越来越丰富。我们跟其他领域一样,相信一种慢速前行式发展之概念”。在英语单音节词一文中,论及英语获得越来越多类似汉语结构特征的渐进演变过程时,叶氏说“如今,我们更倾向于把这样的发展视为朝向更完美结构的进步趋势”。

随后三篇是叶氏对语音定律问题的论述。19世纪后期以德国莱比锡大学为中心的一批语言学家形成了新语法学派。语音定律,人称新语法学派假说(Neogrammarian Hypothesis),就是他们提出的。这个假说强调语音变化的规则性、无例外性。他们主张研究个人语言而不是研究语言体系,研究语音的历史,而不研究语言现状。叶氏的语言观是在与不同学派的辩论中形成的,特别是与新语法学派的辩论中,他的论述就更具有针对性,因而就更能体现他研究语言的原则,比如以人为本,音义结合的原则。叶氏与新语法学派在语音演变的研究中至少存在两个重要分歧。第一是如何看待语音演变。新语法学派认为屈折变化丰富的语言,如梵语、希腊语、拉丁语都是理想的语言,随后这语言完好的结构衰败、退化以致遭到破坏(Jespersen 1960:383)。叶氏针锋相对地说,“我反对,我从人的能量关系的角度证明这历史趋向绝非倒退,而是进步”(同上:381)。什么是“进步”?叶氏说“我对进步的理解是通常意义上讲的有用程度的提高,也就是利用最经济的语法手段取得更高程度的效用”(同上:381)。第二是针对语音定律。新语法学派用“语音定律”解释语言变化,如古英语非重读元音-a、-e、-i都变化成了中古英语的模糊的-e。叶氏指出“语音定律”“盲目”地起作用成了年轻语言学家这一学派的主要格言。所谓“盲目”就是完全不考虑意义(Jespersen 1922:93)。他们还认为“语音定律”没有例外。叶氏指出“语音定律”不是解释,而是需要加以解释的东西;它只是对事实的陈述,是与此相关的公式,对于变化的原因根本未作解释(同上:267)。叶氏说,语言是人类的一种功能。语言使人区别于其他生灵,是人的一个本质特征,人为了在社会上生存就不能没有语言;另一方面,语言的存在也离不开人,语言服务于说话人并通过说话人而存在。说话的人总是在影响语言,语言之所以是如今的语言,是人们使用的结果,所以叶氏不止一次说语言有人的特点(Jespersen 1909—1949 PART IV; 1933 Preface)。与叶氏相反,新语法学派把语言看成是独立于人的自然物体,独立于人的生物体,所以在他们的语言研究中不考虑人,不联系人对语言的使用,不会考虑整个语言生命,因而在语言研究中摈弃语义。叶氏坚持音义结合的原则,在第一部分用大量多种语言的实例说明是语义在语音变化中起作用。例如,就语音本身而言,重音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语义规定的,如法语的moi(我,重读代词)和me(我,非重读代词)都源于拉丁语me。就语言使用而言,新语法学派认为有些词因为频繁使用而经历了更大的变化。叶氏的答复是:促使部分词和短语发生例外语音演化的,不是词频,而是与词频相关联的用于理解说话人意思的 易懂程度 无价值程度 。“说话人意思”当然是指语义,所以起作用的还是语义。叶氏还指出,形成双形词差异的最核心原因,是一条极为重要但却在此类研究中几乎一直被忽视的 可理解度原则 ,这可以解释gi和give、ha和have、far和fader等双形词,也可解释前面提到的词的缩短,如用bus代替omnibus。在此基础上叶氏在第三论中提出了至关重要的 价值原则 。看似相同的词和音,说的时候清晰程度却未必相同,究其原因,对于说话者来说,让听话者准确领会某一细节有时重要,有时却一点也不重要。无关紧要的东西就会被忽略掉。这就解释了词内部以及句子内部的价值重音,如英语指示代词that [ðæt]和连接代词兼关系代词that [ðət]之区别,也可以解释美国英语经常把you’d better及you had better说成不带d的you better。语言就是说话,语音的演变发生在人们说话的语流之中,而影响语音变化的是人们交际中的表达与理解。表达的价值和理解的难易则就受制于这些原则。而这些原则都源于叶氏的语言简易论(Ease Theory),即语言或语言表达式的好坏取决于效用,取决于效率(Jespersen 1960:461),即用最简单的手段(mechanism)表达最大量的意义(Jespersen 1922:324)。在这篇论文中叶氏明确指出不应该把语音定律跟自然定律(如重力定律、下落速度定律等)混同起来。因此,对语言学来说,最可取的或许是别再使用“语音定律”这个词。

叶氏在论述语音定律问题的第二篇论文一开始便正面提出语言研究必须遵循音义结合的原则。他先从反面论述,“如果对一方投入精密研究,却不考虑另一方,是个极大的误区。语言的语音研究中有许多东西,如果不引入语义研究,就无法理解、无法解释”。然后又从正面提出音义结合的效果,他说,“语言史中有许多现象,若将外部和内部结合起来,若将目光投向这两个领域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联系,就会得到新的启示”。在研究语言演变中,特别是研究语音演变中,语言成分的精确性是一个重要问题。叶氏指出,语言的每个成分都存在一定的精确性,都拥有一定疆域,在这个疆域之内可将其辨认出来。说话者越是接近疆域中心,听话者就越能简单、完好地理解其信息。其实,我们在生活中也发现人们说话时,有的成分发音清晰,有的含糊不清,但听话人毫不介意,因为整句话已经理解了,交际已经达成。这就是说,在语言许可的范围里,某个成分即使含糊,也可以被人理解。但是,叶氏指出,“每种情况下,语音波动的幅度和边界的牢固度均取决于语言的语义,我认为这一点至关重要”。这就是说,语言成分虽然含糊,但不能影响交际。“然而,这样的轻微变化若是沿着相同方向发生了无数次,就足以解释那些随着时间流逝而出现的最重大的变化”。所以叶氏要求研究者走出书斋,密切注意观察日常交谈和随意闲聊。本篇叶氏最后一句话是语言生命比科学学说复杂得多,尤其比“语音定律无例外”这句带给我们的猜想复杂得多。语言的生命是指语言的语音形式和语义的相互作用(Jespersen 1924:40),叶氏实际上是在强调语义在语音研究中的重要性,与开篇呼应,同时批评新语法学派摒弃语义的错误做法。

在叶氏发表了第一和第二篇论语音定律问题的论文之后,他的观点已经为学术界认可。索绪尔身后为其编印《普通语言学教程》( 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的嫡系弟子巴依就用索氏的术语说,“能指不能独立于所指之外而演化……”叶氏不仅反对语音研究中仅考虑书面形式及拼写而不研究真正说话的人,反对“纸上语音学”,主张“人的语音学”,而且还反对将语音学和音系学割裂开来。叶氏对于音位的概念1904年就有论述,他说,哪些音必须设定为独立语音?这要取决于每种语言在多大程度上利用语音差别来区别语义。他曾为此增补说明,从当今所谓的音系学视角来看,这一强调很超前。叶氏反对将语音领域的两门学问加以割裂,他解释说,没有语音学(语音生理学),就没有音系学!我们必须区别语音学和音系学,但不应把二者分割开:“语音学家必须成为音系学家,音系学家也必须充当语音学家”。道理很简单,从语义角度的语音研究不能离开从生理、物理和心理角度对语音的研究。他指出索绪尔所说的“构成语言符号一部分”的语音差别,构筑起了音系差别,并被认定为音位。但是如今,却不能使用音位一词,这就出现了术语上的尴尬。叶氏指的是语音特征,诸如浊音性在有些语言中,对于所有的辅音来说都是语言化的;……鼻音性对所有位置上的塞音来说都是语言化的。所以从语言整体出发,叶氏提出了 语言化 这一重要概念和术语。他解释说语言化表示某一语言(音系)系统内部具有语言学意义的东西,也就是某一具体语言用来或可以用来区别语义的那些东西。简单地说,就是在整个语言系统中可以区别语义的特征或成分。叶氏指出,超出音位的范围时,语言化这个概念才是最有用的。超音位的特征可以区别意义,如重音,英语利用重音区别名词的subject和动词的subject;声调可以区别意义,这在汉语中尤为明显。更为重要的是叶氏指出由重音、声调、音长构成的韵律可以使话语的某一部分突出,因而也具有语言性。而且叶氏指出语言性也可用于句法研究,如词序。叶氏有关音位的论述非常具有前瞻性,不仅他的音位观预示了布拉格学派的音位理论,而且他的语言性的观点预示了系统功能语言学关于语音和语义关系的理论。韩礼德和马西森说,“我们把音系学分为发音(articulation)和韵律(prosody)。作为一般原则,发音是任意的(约定俗成的),意思是音和意义之间没有系统的联系。另一方面,韵律却是‘自然’的,它与意义有系统性的联系,作为语法中对比的一个资源”(Halliday & Matthiessen 2004:16)。关于语调,他们说,在构建语义方面,语调组发挥很大作用,它把连续的话语组织成一系列信息单位,这具有语篇意义。对不同语调组的选择具有人际意义(Halliday & Matthiessen 1999:15)。陈述句如果用升调就成了疑问句,特殊疑问句若用升调意思就是不一样,如“Who is absent?”意思是“Do you mean to ask who is absent?”这都体现语调区别意义的语言性。叶氏在第三论的结尾对新语法学派提出了两点批评,说他们割断了语音学跟语言生命其他方面的联系,将其搞成了独立王国。而只有跟语义相结合,才能全面理解语音学。这之中还有一个错误,就是只论述语言,而忽略了说语言的人。这一批评切中要害,发人深思。这更加彰显了叶氏以人为本,音义结合的研究原则。

2.2 观察与研究

本书第二编是普通语音学。普通语音学建立在语音学的共性基础之上。语言是人类的语言,语言的共性是人性在语言中的体现。这在语音学方面体现更为充分。发音器官、发音机制、发音方法、音的类别、音的特征、音的区别意义的功能等等都具有共性。这一部分内容非常丰富,不仅反映了叶氏的语音学思想,讨论了为掌握话语形式而设计的拼音体系,介绍他精心设计的拼音方案,而且还体现了叶氏的研究方法。按索绪尔的分类,文字有两种:表意体系和“表音”体系(索绪尔 1985:50)。表音文字的拼法和发音常发生不一致的情况。究其原因,索绪尔说,首先语言是不断发展的,而文字却有停滞不前的倾向(同上:52),这也就是叶氏所说的受到传统的影响。欧洲诸多语言为表音语言,书写和发音的不一致是普遍现象,叶氏指出“拼写与发音不一致的大量例子,不仅见于英语,而且也见于法语、德语、丹麦语、瑞典语、俄语,而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问题没有那么突出,却也存在”。而叶氏是一位处处为语言使用者着想的语言学家,深切关心拼写的改革,而且身体力行,不畏习俗,把through拼写为thru,把thorough拼写为thoro,并且通过深入研究,精心制定了他的拼写方案,即《用非字母符号表示的语音发音》,当属这类研究成果中的极品,有助于语音的研究和描写。在这一编中,有两篇是关于语言象征性的论文,即《元音i的象征价值》和《语音象征》,值得我们重视。索绪尔认为“任意性”是语言符号的本质特征之一,他说,“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索绪尔 1985:102),因此人们在理解和接受语音的象征性的时候就会迟疑;同时,语音的象征性是自然的,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语言符号的所指,往往只能意会,难以言传,这就给象征性的论证带来难度,对其普遍性的论证难度就更大,因此就更能显示出叶氏研究和论证的方法。叶氏说,我对语音史问题的看法,来源于对若干活语言的常年观察,也来源于对英语等语言近几个世纪以来发生的语言演化局部所做的深入研究。研究语言史如此,研究语言现象也是如此。

某些语音和语义之间存在天然联系,词通过某种语音象征而获得其内容与价值,这就是叶氏所指的语言象征性。《语音象征》一文是叶氏对象征性的概论,他从多方面展示语言的象征性,如直觉感觉roll [英]、rouler [法]、rulle [丹]、rollen [德] 这几个词宜于表示滚动,对声音的直接模仿,如表示金属撞击声的ting、tinkle,表示人发出的声音的snort、sneeze、whisper,用活动产生的声响表示活动,如表示水声的splash、bubble,表示敲击声的如clash、crack、bang,象征动作的词以fl-开头的,如flow、flutter,以sl-开头的,如slide、slip,被塞音截断的短元音,可以表达出由快速击打而产生的声响如pat、tap,表示快速抓获的如snatch、catch。[i]表示明亮,如gleam、glitter,[u]表示昏暗,如gloom,这两个音也可以分别表示愉悦和抑郁。最后叶氏谈到象征语音表示大小和距离,论述到[i]这个元音。《元音i的象征价值》就是叶氏对此的专论。他一开始就明确指出[i]这个非圆唇前高元音,常用来表示小、轻、次、弱的意思,其窄元音尤其如此。这是叶氏试图在这篇论文中论证的语言事实。在给了一些实例之后,他便撇清可能产生的误解,实际上是给他的论证进一步划定范围。他说,“我既不想说元音[i] 永远 暗示‘小’,也不想说‘小’ 永远 由[i]来体现;没有任何一种语言在这个问题上是始终一致的……但是我坚信,表示‘小’或较小事物的词里含有[i]音这一事实,许多时候(或者说多数时候)影响力很大”。随后他从多方面展现他多年深入观察的结果。他从表示“小”的词开始,如英语的little,哥特语leitils,古北欧语litil,丹麦语lille,苏格兰语wee,荷兰语及低地德语slim,德语schlimm,拉丁语micidus,意大利语piccino,法语petit,西班牙语chico,加泰罗尼亚语chic,希腊语oligos,芬兰语pikku,爱沙尼亚语pisikene,匈牙利语kis,格陵兰岛爱斯基摩语mikirsoq,日语tiisai,汉语‘tit‘tit。接着,叶氏展示[i]的象征语义范围如何逐渐扩大,首先是指儿童和幼崽,如英语中有kid、chick、chicken、kitten、piggy,德语kind,挪威语kind,丹麦语fims、kid,挪威语pis、pise,西班牙语nino、chico,意大利语bimbo,匈牙利语fi。然后由人而至物,[i]象征小的事物,如英语的bit、whit、slip、twig、chip、smithereens、drizzle,丹麦语kvist、prik、fip、rille,拉丁语titvillicium、titibilicum、quisquilia、mica,西班牙语triza,西班牙语、意大利语picco,德语、丹麦语stift,苏格兰语peak、peek,丹麦语、挪威语、低地德语kim,等等。随后由表示事物扩展到表示短暂、急速的动作或概念,如英语中名词有jiffy,jiff、fit、trip,形容词有quick、glib、vivid、diligent、nippy,其他语言中表示“快”的词有:丹麦语kvik、livlig,瑞典语pigg,法语vite、vif、rapide,意大利语vispo、visto,日语kirikiri。英语还有许多含[i]的动词表示急速动作,slit、split、splinter、rip、chip、slip、whip、whittle等。叶氏指出,研究象征性这样的任务必须以大量的例子为基础。上面的实例已经告诉我们叶氏是如何在大量例证的基础上论证象征性这一语言现象。仅为证明[i]有“小”的含义叶氏就列举了多达20种语言的实例。实际上,在他这两篇论文中应用了40几种语言的实例,包括属于印欧语系的多种语言,其中如印度语族的印地语,日耳曼语族的英语、德语、荷兰语,罗曼语族的法语、意大利语、罗马里亚语,斯拉夫语族的俄语;亚非语系的希伯来语、巴塔语;乌拉尔语系的芬兰语、匈牙利语、爱沙尼亚语;汉藏语系的汉语,等等。语言是根据语音、词汇和语法的相近特征加以归类的。分属不同语类的语言特征不一,同一语类的不同语族的语言也各有差异,叶氏从众多语言中提供的例证令人信服地说明象征性这一语言现象在不同特征的几十种语言中都普遍存在。他不仅观察通用语,而且观察方言,且在8种方言中获取了例证,说明表示“小”的词含有[i],他列举的方言有萨默塞特方言、日德兰方言、奥克尼群岛及设得兰群岛方言、挪威方言、法罗群岛方言、博恩霍尔姆岛方言、奥克尼群岛方言、汉语的粤语。不仅如此,叶氏的观察范围扩展到不同的语体,包括昵称、蔑称、儿语、黑话、校园俚语,如tibble,甚至观察到伊顿公学的校园俚语scug。叶氏对活语言观察之广,洞察之深令人赞叹!然而,这只是他工作的一部分,他同时还需要研究,要对比,他需要追索历史,了解语言的历史上是否存在语音象征性。为此目的,在他提供的实例中有一部分取自古语言。他提到的古语言有古英语、中古英语、中古荷兰语、古法语、古高地德语、中古高地德语、中古低地德语、古爱尔兰语、古萨克森语、古北欧语等,从而说明某些音的象征意义自古就有。这样叶氏就在观察和研究的基础上证实了语言象征性这一语言事实。叶氏对个别语言细节的研究总是与语言体系紧密结合,要研究这一细节在语言中如何运作,对于具有象征性意义的词的研究,自然要考虑语言体系中的词类和构词。叶氏在展示例证的时候,就告诉我们含有象征意义音的词有名词、形容词和动词,既然有这样的形容词,那就可以有相应的副词,含[i]的形容词quick、glib、vivid、diligent通过加-ly即可构成副词。这样看来,具有象征意义的词都可以成为实词(notional words),那么,在句法中就能承担不同功能,发挥重要的表达意义的作用。至于构词,叶氏专门讨论了表示“小”的后缀,列举了如加在名词后的后缀-y、-ie,如baby;-ling,如gosling;-let,如islet;加在形容词后面的后缀-ish,如thinnish。其他诸多语言中都有类似的后缀。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表示“小”的后缀都具有产出性(productive),在语言中都能起构词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叶氏还进一步考察了语音的象征性在语言演进中的表现。象征性元音在时代变迁中依照该语言的常规语音趋势而被修改,长音i在mite等词里已经双元音化。tiny一词如今变成了[taini]亦是如此。不过,我们也保留了象征性元音的[ti·ni],与之共存。但也有抵制了一般演变趋势,从而取得象征性语音的实例,英语quick一词里含有最适应其意义的元音[i],抵制住了古英语主格cwucu、cucu里的元音。cuckoo(布谷鸟)抵制住了如cut一词中的那种由[u]到[ʌ]的变化,因为人们乐于用这样的声音来称呼这种鸟。有些词通过语义变化,也变得比先前更具象征性的表现力。miniature一词的最新变化就属于这一情况;这个词起初表示“用铅丹和朱砂绘制的画”,但是由于i的关系,今已渐指“小尺幅的画”。还有pittance一词,旧时指任何虔诚的捐助,无关乎数额大小,而今指“极微薄的津贴”,因而,也具有了象征性。所以叶氏说,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象征性词汇会越来越丰富。这就让我们看到语音象征性的生命力,也是他乐于见到的语言缓慢进步的一个方面。所以,我们不能不同意叶氏的结论:他基于观察和研究的论证都是心理学角度更真实、语言学角度更有效的看法。

2.3 语言细节与语言体系

第三编是英语语音学。第一篇介绍叶氏基于语言事实归纳出的英语历史上的一条语音规则:首音节重读的三音节词,鼻音经常插在力度较弱的中间音节里的[g]或[dʒ]之前。这个插入过程发生于中古英语时期。如位于g之前的闯入性[ŋ] nihtegale > nightingale,位于[dʒ]前的闯入性[n]更为常见:messager > messenger,passager > passenger。这就破除了原先对nightingale一词的种种臆想。英语拼写和语音之间的不一致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如何对此进行研究?叶氏说,研究历史时期的语音,我们必须始终以对今日之语音的了解为指导,以今日之语音在我们眼前、耳边出现的变化为指导。必须始终让语音学,即关于语音的科学,来协助我们;我们还要不时跟其他语言的发展变化做比较,无论这些语言是亲属语言还是非亲属语言,这样的比较都能够为英语的变化提供参考。最具价值的,是旧时的语音学家、语法学家、拼写改革倡导者的著作中直接给出的信息。为此他列举了他参考的旧时有关著作,多达60本,另有他同时代的13位语言学家的著作。这足以说明他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叶氏也告诉了我们研究语言历史的方法和途径。第三篇与英语的元音大迁移有关,这是一个一看就令人肃然起敬的标题,因为这是叶氏首先研究并发现的英语历史上元音的大迁移,the Great Vowel Shift这一术语也是叶氏首先提出,后为学界普遍接受。元音大迁移发生在1400年到1700年的英国,涉及7个英语的长元音。由于这些元音迁移,英语发音和拼写的不一致更为严重,因此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请想一想,英国和欧洲历史上有那么多语音学家,为什么这一重要现象首先是由丹麦的语音学家叶斯柏森研究和确定的?这不能不归功于他的语言整体观以及对整个语言体系的重视。他指出,不能孤立考虑单个元音的变化,每个元音显然都是同一大规模语言变迁中的组成部分。音变不仅影响某一个音,而且同时影响整个语音类别。总结这种并非仅仅 孤立地 影响某一个音,而是同时影响整个一类音的音变。他还说,“我尝试论述了音变对语言的整个语音与词法系统的影响”,“把语音系统所发生的变化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安排”。正如他在英语格的研究中取得突破性的成就一样,他的语言整体观使他在研究语音大迁移中也作出历史性贡献。

随后是叶氏论《英语的单音节词》,涉及叶氏与新语法学派辩论的另一个焦点,有关相互联系的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汉语;二是英语趋于单音节化,从而取得某些汉语的特征,是进步还是倒退。论文一开始叶氏便说,从19世纪初以来,大家就习惯了将一大类语言称为单音节语言,亦称作孤立语,使之与黏着语和屈折语相对立,并把汉语视为这类单音节语言的典型例子;此外还经常听到有人提出,英语经过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在许多方面已经逐渐接近这一类型。以前,英语获得越来越多类似汉语的结构特征的渐进演变过程,被视为从发达类型变为原始类型的衰败过程,而汉语则被视为最原始类型的标本,也就是语言演化的童年时代之标本;如今,我们更倾向于把这样的发展视为朝向更完美结构的进步趋势;汉语原始论已被认定是完全错误的,是生物进化论被移用到语言学领域所产生的副作用(姚小平 2003)。叶氏认为汉语是独特的语言,具有表意的书写系统,英语单音节词不断增加,逐渐获得汉语某些结构特征的趋势是进步,而不是倒退。理由很简单,更便于人们灵活使用。叶氏比较了英语和汉语单节音词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简要讨论了英语单音节词产生的原因。他指出,英语的单音节词不是产生于一个缘由,而是产生于多个缘由。非重读元音由于对理解无关紧要而发音含糊,最后脱落,这是所有语言的共同趋势,而英语与其他语言相比这一趋势更为强劲,尤其是经历了14世纪的弱e音的大规模脱落,许多词被简化成了单音节词。这是英语单音节化的首要原因。其他原因还有首音节的脱落、长词截断,等等。单音节词增长的趋势离不开说话人的态度,因为英语的自然语音发展已让说英语的人习惯于把单音节词视为正常的语言材料,还因为人们觉得这些词与英语词汇的基本结构一致,并且经常因为这些词的音和义之间似乎存在某种自然关联,于是这些词就流行起来了。叶氏对比了英汉两种语言的单音节词的数量与结构。他根据元音数、可出现在词首和可出现词尾的单辅音和复合辅音的数目计算出英语可能出现的单音节词的数目为158,000,而汉语用同样的方法计算,但汉语声母不能单独构成音节,理论上似乎可以存在1,191个不同的音节。即使我们把这个数字乘以4,因为北京的官话方言使用4种词声调来把其他成分完全相同的词区分开,也仅能得到4,764个不同的音节。即使是如此少量的音节,在真正的汉语中也没有全部用上。汉语中仅有420个音节——即使把这个数字乘以4,也只是1,680而已,比英语中实际使用的音节数量少得多。叶氏没有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考察汉语单音节词的形成,但他指出:汉语的演变方向与法语相同,词末的p、t、k消失了,词首音群很大程度上变得比法语还要简单,其结果就是高本汉所说的,“外国人听北京人讲话,印象就是他在不断重复着仅有的几十个词汇”。古汉语确实有大量单音节词,但是因为汉字表意,所以书面汉语中的同音词不会引起误解。实际上,赵元任以shi、ji和yi三个音的同音词创作了三篇同音词的短文:93个词的《施氏食狮史》、78个词的《季姬击鸡记》和82个词的《漪姨》,1960年已被不列颠百科全书收集在中国语言项内。这足以说明古汉语的特点。此外,汉语有四声,可以区别词和词义,因此口语中也不致因为同音词而造成误解。但是,正如叶氏指出的,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对此,他指出了三条确有根据的途径。汉语双音节词的增加也许是因为双音节更具表现力。叶氏说英语中让有歧义的两个同音词构成复合词的情况极为罕见,我能想到的只有courtyard。这两个词分别各有歧义,但这两个词在一个意义上却是同义。汉语中两个意义相同的词构成双音节词却累见不鲜,如明亮、躲避、思想、挖掘、惩罚等。此外,操汉语的人喜欢对仗也促进了这类双音节词的增加。这是叶氏提出的第一条途径。从语法学的角度看,现代汉语中单音节构成的是字,字是词素(程雨民 2003),单个词素不一定能成为词,通常需要与另一个词素结合,构成双音节词。叶氏提出的另两条途径与这一语法事实相符。

英语中单音节同音词大约是多音节同音词的4倍,那么,单音节词在交际中是否可行?是否会引起歧义?叶氏说,把单音节词放到英语世界日常口语句子的自然环境里审视,就能发现这样的风险实在是微乎其微的。叶氏认为,单个的词毕竟不是个独立的生物体,而只是为人的活动服务的公式,其目的是把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所以论文开始他就交代最终要审视单音节化这一趋势的后果及其对语言整体结构的意义,也就是要将单音节化放在语言体系和语言使用中加以审视,考察在语言交际中单音节词如何运作。为此他提出一系列问题:语言理解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完整理解口笔语的词和句,需要什么样的心智条件或基础?怎样才算理解?怎样才算易于理解?又怎样才算未理解?叶氏就如何理解单音节词谈了看法。归纳起来,他主张要依靠语境,要依靠语言语境,即上下文和情景语境,他说,较长的词很可能自身就是完整的,也常常确实是完整的,或可视为自主的词;这不同于较短的词,较短的词依赖于环境,要依靠它们和其他词之间的联系。大多数情况下,由较短的语法虚词构筑的语境足以让语义清晰。现代英语中有些结构显然有助于对单音节词的理解,如介词短语in want of、in search of,再如take/have a walk、take/have a swim。这一机制是将单音节动词的语法同音词名词与虚词介词或意义空泛的动词搭配,通过轻重相间的节奏,突出单音节词,以便于听话人理解。叶氏指出,语境在有些例子中甚至比形式本身还要重要,这样的例子里,说话时的整个场景都应视为语境的一部分。叶氏在这儿明确他所指的语境包括情景语境。他还指出,口语中的词,歧义性往往低于书面形式。这也是因为口语听说双方有现场的实际语境,有提示说话人态度的口气、表情、手势以及其他肢体语言帮助理解。叶氏还主张要通过语篇进行理解,他主张通过连贯的句子进行思考,而不是通过孤立的词进行思考。其实,上面提到的理解词义要依靠与其他词的联系已经是指依靠语篇了。显然,叶氏的想法是,理解词句要依靠语篇,要依靠语境。这里叶氏再次强调语言研究要重视语义,理解是理解语义,而理解语义就要依靠语篇和语境。这不正是当今韩礼德以功能语言学为基础的话语分析理论的要旨所在吗?而叶氏早在1933年就提出来了,可见叶氏理论的前瞻性。

2.4 评价依据

第四编是语音学史。叶氏开宗明义他只是想尝试刻画几位杰出的语音学家,从而审视他们关注的是这门科学的哪个方面,他们的研究方法又是什么。据初步统计,叶氏对16世纪到19世纪的26位语音学家作了评论。这些语音学家中有专攻语音学的学者,也有医生、律师、医学教授、生理学家。目的也不一致,有的是为了教聋哑人说话,有的是为了纠正乡音,有的是为了改进语言教学,但都对语音学有兴趣,而且作出了贡献。叶氏认为古典时期虽有学者对语音作了细致分析,但乏善可陈,古阿拉伯也有语音学家,但他只字未提。我们无意综述叶氏的评论,但是在叶氏的大量评论中可以看出他所关注的是什么。叶氏指出,语音学为理解语音史所研究的现象提供了基础,且是绝对必要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从他对语音学家的评论中看到叶氏心目中研究语音学的原则和方法。

2.4.1 体系创建

在语言学其他领域里他的研究原则是重视体系,重视细节,联系体系研究细节。在语音学的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他在元音大迁移中重视语音体系中语音与语音的联系,在语音象征性和单音节词的研究中,他结合语言体系审视这些具体的语言事实。在本书的第二编中,叶氏专门论述了语音的系统化和具体语言的语音体系。在评价其他语音学家的时候,他仍然把如何建立语音体系作为首要原则。在叶氏评论的语音学家中,他对大多数都考察了在建立体系方面的作为。体系有时指著作的体系,语音描写的体系,但归根结底是指语音的体系,语音学的体系。叶氏在对16世纪早期的语音学家的评论中,指出两位是系统主义者,一位是奥尔胡斯,另一位是威尔金斯,认为前者有意创建普遍性发音系统,虽没有达到目的,然而作为系统主义者,他已超过他的同代人;对于后者,叶氏认为他是这一时期最具才华的系统主义者之一,富有哲学头脑,强调系统化,强调精确掌握事物的本质,因而构建起了全面且大致正确的系统,远远超过了雅各布·马德森等人所建立的系统。叶氏称赫尔瓦格是元音系统之父,他的元音系统直到前些年还一直在语言学实践中居于主导地位。贝尔想构建一个覆盖面广泛的大体系,能够把所有这些音都囊括进来。他的体系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这一体系涵盖了所有可能发出的音和音组。在他肯定某些语音学家在创建语音系统方面的成就的同时,也批评了另一些语音学家。布吕克认为字母绝对应理解为表示具体运动条件的符号,也就是表示口腔器官和声门在呼吸肌竭力排出气流时所处具体位置的符号。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以此为基础,为语音构建起系统,但他并没有以任何一种外语的发音为基础。他的系统还会让人担忧,他的材料不够全面具体,所构建的系统很难具有普遍性。叶氏对埃利斯评价极高,认为他的主要著作是《论早期英语的发音》,对一般意义上的语音学家来说,也成为几乎取之不尽的宝库,埃利斯无疑是他那个时代最博学的语音研究者。但叶氏批评说,这部著作的主要缺点,他觉得首要一点就是缺乏体系,读者置身其中很难不迷失方向,涉及真实的语音观察材料时尤其如此。对于与斯威特齐名的斯托姆,叶氏批评说他从没写过论述普通语音学的系统著作,他的精力完全没有投向系统性问题。对斯威特,叶氏评价很高,称赞他或许也是目前在世的语音学家中最伟大的一位,在语言学其他领域也是最杰出者之一。但没有提到他有关创建系统的成就,只是提及他对9种语言的语音系统做过简短而鲜明的概括。对于语音系统的演进,叶氏指出19世纪德国语音学家拉普作出了贡献,他出版了四卷本巨著《语言生理学研究——附论以生理学为基础的西方语言历史演化》。整部著作的构想,是探究希腊语、拉丁语、哥特语如何进一步演变出中世纪的语音系统(拜占庭希腊语、古普罗旺斯语、古法语、古北欧语、古萨克森语、古高地德语),继而又演变为今日之现状(现代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法语、英语、丹麦语等、瑞典语、荷兰语、低地德语、高地德语及各方言)。为了完成这一构想,拉普运用了其关于语言史的渊博知识以及对活语言之间语音关系的深入研究。如他本人所述,他从小就拥有一双灵敏得简直病态的耳朵,能够听出一切听觉上的反常之处。拉普的研究表明,他的成就源于他掌握多种语言,具有丰富的语言史的知识,还源于他有敏感的听的能力、对比和辨别语音细微差别的能力,或者说,他的语言实践能力确保了他研究的成功。

2.4.2 理论联系实际

对于理论联系实际这一原则,叶氏是这样说的,“语音学跟人类智慧的其他领域一样,理论和实践也应并驾齐驱;为此,我在本书中将始终保持对二者不偏不废”。实践首先指研究者对某种语言的掌握,要精通,要能辨别极其细微的语义差别,要能辨别严肃的话语和戏谑的言辞,辨别细微的语音差别以及这些差别产生的原因。外语要掌握到像母语者那样可用“心之耳”(mind’s ear)去聆听,没有这种能力就谈不上语言研究。研究某种语言就要熟练掌握某种语言,能说能写某种语言。叶氏在德国留学期间曾选修英语,但是他的英语地道,被人误以为英语是他的母语,认为他根本无须选修英语。可见他英语掌握到何种程度。夸克说叶斯柏森是人世间最杰出的英语学者(He is indeed the most distinguished schol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who has ever lived.)。如果他不如此精通英语,他对英语的研究就不可能取得如此卓越的成就;如果他不精通多种语言,他就无法在研究语言史、语言演进和语言共性中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叶氏所指的实践还指语言教学、母语教学和外语教学,因而涉及叶氏投入极大热情和精力的拼音改革和正字法。在评价语音学家时,叶氏当然也不会偏废理论联系实际这另一原则。他非常重视语音学家掌握多门外语并具有辩音的能力。他指出,除了英语之外,哈特还懂许多其他语言,他的耳朵对语音关系异常敏锐,明确了浊音和清音之间的区别。沃里斯的普通语言学观非常合理,对语音发音方式的观察也极具匠心。他描述了常规语言声音和耳语之间的区别,虽然不完全正确,但却非常正确地指出,p、t、k不受耳语影响,在耳语中和出声言语中保持相同。这几个音是绝对的哑音。霍德尔发现辅音和元音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所有的元音发音时,口腔通道都是开放的、自由的,不存在一个言语器官与另一个言语器官的撞击。温特勒和济弗斯二人都是全身心地投入研究的观察家,都对具体的语言生命和语言中出现的各种微妙之处极为敏感;他们都不满足于“普通人的耳朵无须经过特别训练就能区分开的音”,而是希望尽可能地把常规观察中遗漏掉的一切细节都考虑进来。埃利斯不仅熟知自己的母语,而且悉心研究了其他若干种语言,通过亲自聆听,对这些语言非常了解。贝尔把舌和唇的不同位置确定得更加精准,从而对共同构成元音特征的不同成分做了严格区分。叶氏说,作为语音学家,斯威特并不属于听觉灵敏而细致的那种,不过,他却通过著作的确切性与缜密性弥补了这一点。斯托姆是位敏锐的观察者,熟知应如何运用他那音乐家般的耳朵,极其清晰地捕捉瞬间的外语发音,并用牢靠的记忆力将其记下。

在这些语音学家中有些是因为教学等实际需要而进入语音学的研究,如16世纪西班牙人庞瑟开始用语音学教聋哑人说话,是第一位为聋哑人授课的教师。荷兰人安曼似乎在未受上述西班牙人影响的情况下独立得出了教聋哑人说话的想法,他所著的《聋人说话》得到了很高评价。巴彻勒于1809年出版了《英语的正音分析》一书,作者很可能是位教师,他是为了纠正农村口音才进入语音领域的,而这也恰恰是他撰写此书的目的。苏格兰人贝尔从40年代初开始居住于伦敦,以传授正确而艺术的说话方式,即演说术为生。他的授课,有针对外国人的,有针对口吃者和口齿不清者的,有针对外乡人的,等等,所以也是从实际应用开始进入语音学研究的。其他大多数语音学家则专攻语音学,然后将语音学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拼写改革和语言教学。拉斯克的巨著《正字法》中,他对语言本质的理解比前人更加深入,他对正字法改革问题的论述即是以此为基础。他所构建的最高原则是把真正的发音表现出来,这必然要依靠对丹麦语语音的系统探讨,并将其与其他语言的语音做大量对比。布莱斯多夫出版了《试论依照发音而修正的正字法》,他已全面认识到,这样的语音转写对于向方言区的人和外国人传授正确发音以及对后人研究语音具有重大意义。希尔最了不起的天才之处,却是在语音符号领域,他设计了一套非常简单明了的系统,用数学上的分数来表示发音值。拉普自幼就敏锐地观察传统书写方式中的不完善之处和误导之处,这在学术路线上必然会与格林等人的以正字法形式为基础的字母学说相冲突。贝尔发表了《可视言语》,那他旨在将整套“可视言语”做何用途呢?这至少是一场教学方式的全面改革。埃利斯对正字法问题以及真实语音与传统正字法之间的关系特别感兴趣,他多次尝试设计一份实用的字母表,但这一体系却未能推广开,主要原因当然是人们大多不愿意接受如此激进的改革,而这一体系本身也存在缺陷,体系中的新字母太多。叶氏还批评埃利斯引述旧时语音学家时采用的转写方式,这是绝对不该原谅的。斯威特利用各种语音注音系统进行实验,详细研究了什么是最可行的音标这一问题。例如,在《手册》的最后一部分中,以及在最详细、最完善的《语音的记录》一文中,他除了讨论对拉丁字母进行增补的最佳方式之外,还对贝尔的“可视言语”做了一系列有价值的修改。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叶氏在评价这些语音学家时,始终审视学者们是否统揽整个语音体系,以及他们是否理论联系实践。叶氏之所以如此要求这些语音学家,因为无论在以人为本的出发点,功能与结构结合的语言观,言语细节与语言体系结合的研究原则,或“ 显微镜式 的研究”和“ 望远镜式 的观察”方法上,叶氏都身体力行,堪称典范。值得注意的是,叶氏的理论超前于他所处的时代,对于其他语音学家前卫的做法他也都加以肯定。他指出,哈特“甚至还迈向了句子语音学,他的整个视野十分前卫,因此,我毫不犹豫地称他为第一位现代语音学家”。斯威特进一步探究流畅而自然的语言中出现的一种或多种语音变体形式,因此,他所列出的连贯话语之例远超过先前的语音学家。前者是试图将音素和词的语音研究推向句子的语音研究,后者则是将句子的语音研究推向语篇的语音研究。叶氏还指出贝尔绘制了一幅把口腔区域分出经纬度的地图,尝试在地图上标注出自己能发出或能区分出的每一个音,无论这个音在自己的语言中是否使用。这实际上是为描写元音发音时口腔位置的前后与高低确立坐标轴,后为琼斯总结为基准元音(Cardinal Vowels)(Jones 1956),为准确标示元音口腔位置作出了贡献。此外,仔细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叶氏在本书的论述过程中还给我们出了研究课题,如:详细而系统地研究哪些概念常依赖象征性表达,不同语言中又选用了哪些音来做这样的表达?语言理解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完整理解口笔语的词和句,需要什么样的心智条件或基础?怎样才算理解?怎样才算易于理解?至此,叶氏论语音学的部分结束。我们可以用叶氏的话结束语音部分的讨论:语言就是说话,说话就需要语音;如果没有语音,就无法想象我们对语言的知晓与使用。故而,如果没有语音学,就无法理解语言的运作及其在当今的使用。

我怀着对叶氏崇敬的心情写完了这篇序。开始就说明,我写这篇序是为了支持长亮,也是为了介绍叶氏的理论成就以及他的语言观、语言研究的出发点、原则和方法。可是叶氏的学问如此博大精深,我是否实现了这一愿望,或在何种程度实现了这一愿望,实在不敢妄断,这有赖于方家和读者们判定。宝库一定是宝库,寻宝人最好亲临宝库。读者们最好去阅读叶氏的著作,直接领会叶氏理论的精髓,从而推进我们的语言研究。由于阅读叶氏丹麦语、德语等原著有困难,我们就可以阅读译著。我们要感谢长亮潜心选编、译注了《叶斯柏森论语音》这本著作。他对叶氏的语音理论很有研究,造诣颇深,且成果丰硕。他治学严谨,刻苦勤勉,通晓英、德、丹麦等多种外语。必须指出,选编、译注叶氏这一语音著作绝非易事,除了必须具备良好的语音学理论修养外,还必须懂得多种语言,而实际上叶氏的论述涉及四十多种语言的实例,包括几种中古语言和古语言,这给翻译增加了很多困难。而且,语音著作又必然会出现各种音标和符号,如果不了解这些音标体系,也难以理解原文和翻译。此外,应该指出译者注是本书一大特色。长亮为读者着想,精心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注释,很有助于深入理解。在国内出版的外译汉的诸多语言学著作中,没有见到过有哪一本在译者注释的数量、所涵盖的方面以及详细程度上能与本书相比。我们衷心感谢长亮为国内叶氏译著填补了语音学这一领域的空白,为读者研读叶氏语音学著作打开了一扇可贵的窗户。

任绍曾
浙江大学 2020年夏

参考书目

Chomsky, N. 1957. Syntactic Structures. The Hague: Walter de Gruyter.

——. 1965.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 . Cambridge, MA: MIT Press.

Firth, J. R. 1930. Speech . London: Ernest Ben Limited.

Gleason, H. A. Jr. 1965. Linguistics and English Grammar .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Inc.

Halliday, M. A. K. 1968. Notes on Transitivity and Theme in English. Part 3. Journal of Linguistics . 4/2

——. 1985.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 London: Edward Arnold.

——. 1994.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2nd ed.) . London: Edward Arnold.

——. 2004.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3rd ed.). London: Edward Arnold.

——. 2014.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4th ed.). Revised by Christian M. I. M. Matthisse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Jespersen, O. 1909—1949. A 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 Heidelberg: Winter.

——. 1922. Language, Its Nature, Development and Origin.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 1924.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 1925. Mankind, Nation and Individual from a Linguistic Point of View . Oslo: Aschehoug.

——. 1933. 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 New York: Holt.

——. 1937. Analytic Syntax . London: Allen & Unwin.

——. 1960. Selected Writings of Otto Jespersen . London: Allen & Unwin.

Jones. D. 1956. An Outline of English Phonetics . Cambridge: H. Heifer & Son Ltd.

Juul, A. & H. F. Nielsen (eds.). 1989. Otto Jespersen: Facets of His Life and Work . Amsterdam/ 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Juul, A., H. F. Nielsen & J. E. Nielsen (eds.). 1995. A Linguist s Life ( An English Translation of Otto Jespersen s Autobiography ) Odense: Odense University Press.

Klein-Andreu, F. (ed.) 1983. Discourse Perspective on Syntax .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Leech, G. 1971. Meaning and the English Verb . London: Longman.

Lyons, J. 1968. 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Malinowski, B. 1923. The Problem of Meaning in Primitive Languages . Supplement I to C. K. Ogden & I. A. Richards (eds.). The Meaning of Meaning (pp. 296—336).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World.

McCawley, J. D. 1970. Review of Analytic Syntax . Language . Vol. 46 Number 2.

——. 1984. Introduction to Analytical Syntax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1991. Review of Otto Jespersen: Facets of Life and Work . Language . Vol. 67. Number 1.

——. 1992. Review of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Martin, J. R. 1986. Grammaticalising Ecology: The Politics of Seals and Kangaroos. In Terry Threadgold, E. A. Grosz, Gunther Kress and M. A. K. Halliday (eds.). Language, Semiotics, Ideology . Sydney: Sydney Association for Society and Culture.

Matthissen, C. M. I. M. & M. A. K. Halliday. 2009. Systemic Functional Grammar: A First Step into the Theory, with Preface by Huang Guowen and Wang Hongyang. 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Press.

Quirk, R. 1982. Foreword to Growth and Structur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Renkema, J. 1993. Discourse Studies: An Introductory Textbook .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程雨民. 2003.《汉语字基语法——语素层造句的理论和实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索绪尔. 1985.《普通语言学教程》高明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曲长亮. 2019.《从百年纪念版选集看叶斯柏森的语言学思想》,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任绍曾. 1985. 叶斯柏森语法理论体系,《杭州大学学报》.

——. 1994. “Culture, Discourse and Choice of Structure”, In James E. Alatis (ed.) Georgetown University Roundtable on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 1994, Washington D. C.: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 150—172.

——. 1997. “Jespersen’s Functional Approach to Grammar”载胡壮麟、方琰(主编)《功能语言学在中国的进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0. 叶斯柏森语法理论体系研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6.

——. 2001. 叶斯柏森语法哲学观研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1.

——. 2002. 叶斯柏森语用观研析,《现代外语》,2002/3.

——. 2003. 叶斯柏森和韩礼德,载钱军主编《语言学:中国与世界同步》.

——. 2004. 叶斯柏森语言观研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4/4.

——. 2006.《叶斯柏森语言学选集》,(选编、译注)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 2010. 导读《人类、民族和个人》( Mankind, Nation and Individual from a Linguistic Point of View ),北京:中国图书出版公司.

——. 2011. Jespersen如何把语言研究建立在语篇的基础之上,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编《语言学研究》,2011年第10辑.

姚小平. 2003. 16—19世纪西方人眼中的汉语汉字,《语言科学》2003/1. 0sqzTuEZKhmNH+flQNz5iEhsjdOpZu2aWuuEMugqlmyD54LzgkJUbBoysX/ulQ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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