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系正义是政府唯一职能,对达成这一理想结论来说,殖民问题同样可能成为绊脚石。我们可以预见有人会疑惑:如若没有我们的管理和保护,殖民地会怎样?我想事实将会让我做出回答:远比干预发展得更好。
该主题自然涉及这三方面的内容:母国的利益、移民的利益和原住民的利益。我们首先论说母国的利益。
有关古代国家的记载已经向我们表明,共同体的富饶并不取决于新领地的获得;我们自身的历史也大量证实此点;再者,我们现有的种种经验也证明如此。美国,这个众所周知的例子也可以被援引为典范。当美国还是殖民地时,对我们来说,它是一大负担,管理美国的成本远超过与之贸易所得的收益。但自从美国成为独立国家后,它也成为巨额所得的源头。现在的加拿大像过去的美国一样附属于我国,加拿大到我国的距离与美国到我国的距离相差无几,它的商业优势更大,它享有不断增长的文明所带来的好处,但是它像其原型美国一般,我们从中获得的收益无法覆盖投入的成本。印度斯坦
是又一个例子。东印度公司的收支报告表明该公司的财政平衡违背我们的意愿,我们在东方的广泛占有也是一项负担,而非增益。然而,我们无视诸多类似的事例,依然默认对广阔土地的占有就等同于财富。
人们会论证说,通过垄断殖民地贸易,我们为自身产品赢得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否则我们必须以其他方式才能占有该市场,垄断市场将给我们带来巨大收益。此种观点貌似很可信,但是仍为谬误。
我们的垄断贸易出于以下两种原因:或是我们生产他们所消费的商品,而这种商品相较于别国的同种商品来说价格更低;或则我们强制他们从我们这里购买商品,虽然他们能从别处以更低价格购得此种商品。如果我们能以低于其他生产商的价格出售此商品,那么殖民地独立之后,我们显然仍旧可以独占该市场;如果我们没有价格优势,同样显而易见,我们对自身造成的间接伤害比垄断带来的收益更大。因为,如果殖民地民众购买我们的手工制品,我们也必须换回他们的产品,毕竟他们无法用货币来支付我们的商品。既然我们能以物易物,那么需求必然保持不变之时,他们生产的商品,其价格取决于生产成本;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成本取决于他们所购进的原材料的价格。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只与对方进行贸易,那么一方产品价格翻倍,显然另一方无法继续与之贸易,除非他也以同样比例提高自身商品的价格。因此,如果我们强制殖民地民众为我们所提供的某些商品支付额外费用,不过是造成他们用来交易的商品在生产成本上的同等增幅,因此也就完全抵消了我们预期的获益。不仅如此,麦克库洛赫
说道:“每个国家都拥有一些自然或习得的能力,该能力使得它相较于别国,在特定生产部门占据优势。但是一个国家的商品在其殖民地市场竞争不力,这个事实结论性地表明该国在此商品生产上并无优势,相反,相较于他国的劳动者,在生产这种所需商品之时,该国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就此,为了垄断殖民地市场,我们供给本不应该生产的商品,我们也确实将国家部分资本和劳力引流到此种不具优势的生产部门之上,而非让其自然流入合适的部门里。”只有每件商品都以最少时间和最小劳力生产出来,这个生产体系才是对全世界、对各个国家都有利的体系。否则,在英格兰的温室中,我们可能既要种植糖料作物又要种植棉花
,然后自吹自擂,说我们能从国内种植而非国外进口中获益。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和其他所有例子一样,这个例子也表明我国因垄断贸易而蒙受损失。但是何人受益?垄断者!何人是为垄断者?贵族!在东印度公司的巨额收入中,一大部分以民事官员和军事官员的薪俸以及利润分红的形式进入贵族腰包。
我们为牙买加蔗糖所额外支付的400万巨款也落入他们囊中。每年国家为购买咖啡和殖民地其他商品所支付的额外的巨资也落入他们裤袋,这些费用超过用于保护这些西印度商品所需的资金。殖民地不得不使自身偏离正途,使得自家的生产所得流入无所事事之人的金库中。富裕的殖民地财产占有者与他们的英格兰地主同胞一样,呼求政府必须保护他们:前者要求高额的关税壁垒,而后者则主张《谷物法》。而贫穷者、挨饿者和负担过重者手中的资源也必然被进一步抽干,以此来增加那些富得流油的统治者的财富。
其次论及移民的财富。考量这部分主题的时候,我们需要提出以下问题——难道不是每个殖民者都有权利要求母国的保护?习俗会认为:“当然。”理性则会说:“没有。”从哲学角度来看,共同体不过是一群人联合起来以相互进行保护。此共同体的成员理应占有一片土地;我们也有理由假设,只有当他们居住在这片土地上时,才享有权利。当共同体成员有机会漫游四方时,我们不能期望国家仍要随之扩展其保护。当公民选择在地球上的各个角落落地生根时,我们也不能呼吁国家必须捍卫他们的权利。自然而然,我们的结论如下:当公民离开共同体后,他就失去了成员权,他也丧失了自身的权利,同样放弃了所有寻求当局帮助的可能。我们有理由假设,对移民所带来的预期收益和失去原有公民权的预想后果,他已经做过适当的平衡,并且在考量移民所带来的这些变化后,他也得出乐观的前景。
然而,暂且搁置权利问题,假设我们已经仔细考察过,认为这种权利在某些层面对移民有利,现在就让我们探究下殖民地的历史,考察下人们何时从这种所谓的保护中受益。在美国《独立宣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定居者对这种被保护的真诚倾吐。因此我们提及这份文件,用来不偏不倚地总结母国的治理效果。将国王视为母国的人格化身,他们论述道: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力的法律,借以阻挠司法工作的推行;
他建立新官署,派遣大批官员,骚扰我们人民,并耗尽人民必要的生活物质;
他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的立法机关同意,就在我们中间维持常备军;
他同某些人勾结起来把我们置于一种不适合我们的体制且不为我们的法律所承认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那些人炮制的各种伪法案来达到以下目的:
在我们中间驻扎大批武装部队;
用假审讯来包庇他们,使他们杀害我们各州居民而仍然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制的权益……
此处,我们确实有了母国提供美好保护的可敬范例!难道我们现在就没有类似的事例?加拿大近期的动乱就是典型,这与在美国曾经经历过的事态如出一辙。十有八九,当我们问及加拿大人说我们是否需要继续关照他们时,他们如是作答:如若待之如前,他们宁愿自我关照。我们转向另一个例子,转到澳大利亚的定居点。这个生动的例子表明我们立法机构的频繁干预足以产生诸多恶果。数以千计的贫困移民被政府遣送至此,现今仍没有工作,靠慈善接济度日,近乎忍冻挨饿。这种惨剧源于我国遣送出大量劳工,却没有同时匹配上相应数量的资本家。如果该殖民地能自我管理,那么劳力和资本会两相匹配,过去如此,将来也总会如此。然而,国家总是干预,尝试对本着自然法则运行的社会进行管制,因此灾难性后果随之而至。以保护之名而对移民行伤害之实,类似情况
屡见不鲜,上述援引的事例不过涵盖一二。
最后是原住民的利益。此问题一经考察就足以表明,被殖民地区的原住民在逐渐移民而来的且不受母国保护的定居者的治下,会比在有强大政府权力和军事权力支持下的殖民者的治下,得到更好对待。在前一情况中,殖民者作为弱势一方,情愿保持良好行径,他们由于恐惧也会与土地所有者达成公平交易。而在后一情况中,他们以野蛮准则行事,认为对自身所能占有的任何土地都享有法定权利,并在强力占有之上建立新的国家,持续的镇压和流血也随之而来,许多情况下对受害族群的清洗就是其结果。这绝非假想的图景。我们羞于启齿的殖民历史中充斥着不公和残忍,正是这些不公与残忍使得原先的土地所有者臣服。北美印第安人消失的部落是为实例。澳大利亚原住民的一退再退也可成为例证。东印度群岛岛民的悲惨处境告诉我们,国家殖民下的非人道行为罄竹难书。印度斯坦的土地耕种者承担高达产出一半的重税
,而征税的政府是他们无权发声的外国政府,该政府全方位地压迫他们,公然将他们的存在意义仅仅视为增加税源。他们中的另一部分人则成为军队的兵源,以支撑这个专制政府;如果军队中有人胆敢违背专制者的独裁命令,整个队列都会被处死。阿富汗的新近局势提供了进一步的实例。我们的东方政府并不满足于已经掌控的庞大帝国,就像寓言中的狼一般,它总需要找借口与邻国发生冲突,最终实现占有这些国家的意图。
在这场战争中,一些帝国官员对出尔反尔感到愧疚,毕竟连原始人都对这种出尔反尔感到羞耻。就此,我们也展现基督教的崇高原则。
我们已经解释了诸多原因,以谴责那人为干预下的殖民体系,还留待提出的问题则是自然殖民体系在何种程度上可行。此处我们没有机会带入更多的论证。我们可以直接诉诸经验,而经验足以给出定论。宾夕法尼亚就是典范,此处,殖民地仅仅由私人组织创建和运营。在这个殖民地,所有团体的权利都得到尊重,原住民得到良好对待,陌生人和同胞都可以获得公正。该殖民地以其繁荣而闻名于世,现今我们都可以体验到此殖民奠基人的自由行径所带来的益处。
上述论证试图证明以下结论:
1. 国家财富的增长并不通过占有庞大的殖民地来实现;
2. 无论是殖民地还是母国的生产阶层都必然受到商贸垄断的伤害;
3. 唯有贵族才是受益者;
4. 移民没有权利要求母国提供保护;
5. 一旦母国给予移民以所谓的保护,那么这种保护就将转变成他们压迫原住民的动力;
6. 如果由私人组织运作移民事业,那么原住民显然将更少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这种不公正行径曾经却是文明世界殖民者对待原住民的典型方式;
7. 宾夕法尼亚的情况给予我们足够的信心,使我们相信自然殖民体系更具优势。
因此,与前述的诸多情况一样,在殖民问题中拒绝立法干预也十分值得赞许。
到此为止,我们只在那些效果清晰可见的领域考察了国家干预的实践效果,这些领域包括商贸、宗教、慈善、战争和殖民。在所有这些领域,国家干预都不值得赞许。但仍有某些社会领域留待考量,虽然这些机构因为原初未被干预而繁盛,现今却受到立法监督的威胁。教育就是这之中最重要的一个社会领域。
显而易见,我们的定义排除了国家教育体系。维系正义的定义无法容许国家教育体系的存在。公民无法要求国家去教育他的子女,就像他无法要求国家去为他的子女提供衣食。如果该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持续提供物质食粮以满足其子女的身体所需,那么也可以要求国家持续提供精神食粮以满足其子女的心智所需。接下来,我们就要论证禁止国家教育的好处。
在为达成目标而采取某些手段之时,人们容易不充分检验两者是否匹配就付诸实践。为了实现某些伟大目标,人们总是选取最为明显的手段,而未曾合理地考量最关键的问题,也即这种手段是否为最优;未曾探究此种手段的最终效果是否与其即时效果一样有益;未曾询问该机构运作后易于导致何种腐败。人们从未自我叩问道:是否有其他道路可以获得这种可欲之物?人们也忽视了大量类似的思虑。之前,人们就是这样处理此问题的。我们要达成的目标是教育民众,此目标牵涉到各种最重要的结果;或许,与我们的其他行为所导致的结果相比,此目标更为密切地关涉到后代的繁荣和幸福;此目标可能加速或者拖延人类成百上千年的历史进程。我们对达致该目标的方式及其最终结果,有诸多反对,然而这些都被其支持者完全忽视。
这些反对将从根底上动摇其原则,因为如果反对有效,必将完全颠覆整个计划。
首先,国家教育假设我们值得欲求一个统一的教育体系,而国家教育体制的必然特征就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必须统一。因此,问题也随之浮现:一个普遍固定的智识文化是否有益?深思熟虑之后,我认为通常的回答是:没有!几乎所有具有启蒙视野的人都会承认,人本质上是一个能进步的存在,这是造物主的旨意,欲求提高和渴望完善被植入他心中,这也将成就一个在道德上和智识上更为卓越的世界。
神圣历史与世俗历史中的伟大事迹,启示宗教中的伟大原则和许诺,抽象推理中的演绎,凡此种种都证明如下:不管经常反复的退步,不顾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逆境中的全部阻碍,人类存在的伟大法则和不可违背的法则依然是朝向进步的改善。每重阻碍最终都会成为通向更高阶段的垫脚石,贵族的暴政将带来人民的自由,国家教会的腐败有助于提高宗教虔诚的标准,祭司权术之下的蒙昧信条将成就更为完美的发现,以及成就对基督教伟大信条更为深刻的赞赏。现在与过去一样,对真理的反对最终将加速真理的胜利。如果这组论文开篇就谈及的说法成立,也即无机世界有其管理法则,生命世界有其管理法则,个体心智有其发展法则,关乎人的社会管理也同样有其法则;如果上述信念可被接受,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假定,全能者为匹配人类进步这一项伟大设计,也赋予普遍心智以法则,以此推动普遍心智的进步。我们可以合理推定,在这个例子中和在其他更为明显的例子中一样,表面的困境实际上有助于实现所追寻的目标。所有的偏见、心智上的标新立异、对反对的喜爱、对特定观点的倾向以及各种其他性质,凡此都以无尽变化的比例和组合连接起来,最终全都有助于推动人类在智识上、道德上和社会上的完善。如果我们承认人类是一个能进步的存在,那么我们同样也必须承认造物主所给予人的人性,会与其进步性完美匹配。我们可以合理假定,如果造物主认为为了达到推动人类进步的目的,最合适的手段是统一的心智构成,那么这种统一的心智构成早应被采用。然而,相反的法则反而被采用,所以我们并没有发现心智间有相似,反而发现没有任何两种心智会相同。我们也没有发现事物的存在秩序具有统一性,反而发现其无尽多变。我们必须推断说这种安排是为了最大程度上实现完满。该结论不仅由抽象推理加以支持,而且可以通过经验得到证明。变化的心智构成产生出各种变化的观点,不同心智对同一主题持有不同的见解,因此每个问题都会从方方面面得到检视。所以,经由大量争论、借助对立派别的促动,我们将得出有效的原则。心智与心智之间的碰撞产生出真理,相反观念的对撞激发出明亮的火花。道德之美可以说是精神层面的维纳斯 [1] ,诞生于公众意见翻涌后激发出的水花之中。讨论与论争是发现的必要中介,没有社会上诸多心智之间的普遍不同,讨论和论争也根本不可能存在。
如果我们承认个体的心智构成存在无穷无尽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于人类心智的普遍进步来说十分关键,那么对那将全体国民的情感和智识训练成统一样式的体系,我们作何评价?这个体系希望纠正造物主置入人们心智中的不一致性,并竭尽所能将我们年青一代的可塑性格压制成同种模式。这也是任何统一教育模式的明显倾向。不同的天性构成必将被统一的教育形塑成千人一面。这种影响持续作用于几代人,将会造成相同的国民性格。所有人都开始以同种方式进行思考,对每一主题形成近似的观点。一种普遍的偏见将影响整个社会心智,因此人们不是持续接近真理,反而逐渐偏离真理。在现有情况下,一种教育进程所形塑的偏见和异常,会与另一种相反的教育进程所教导的内容相互中和,唯此,国民心智中伟大之处和真诚面向才能成长起来。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采用国家教育体系,这个体系无论设计得如何巧妙,不管如何努力地促进思想的自由和独立,最终都将导致人性的向度单一和千篇一律。如若这般,此体系将竭尽争论精神和询问精神所积聚出的伟大源泉,而这伟大源泉那般紧要,以至于能激励人的道德成长和智识成长。不管人们采用何种措施来预防上述恶果,不管人们采用何种形式的教学法,都将于事无补。人们如此普遍地渴望一致性,却忽略其恶果,这也使得我们确信,没有任何一种国家体制在长期运行之后,不会陷入一致性的泥潭之中。
教育一统的弊端不止于此。我们需要牢记,人类心智的异质构成使得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优势与弱点,因此,追求相同的文化模式无法保证在各种情况下都不失其妥当。每种人性都需要特殊对待,这种特殊对待通过特定调试来适应特殊的人性情况,但是在国家体系里,这种调试并无可能。我们期待教师的智慧在于因材施教,教学的目标在于培育学生的情感,发展其机能,以此训练和修整每位学生的心智,使得他尽可能地成为一个完善的个体,以融入世界。在我们现有的自然教育制度下,我们足以希望上述教育理想终有一天能实现。当教师乐于接受公共意见之时,当教师的利益要求他需要采取最为有效的教育模式之时,我们足以假定他总满怀热情地优化自身的教学方法,常常探究自身的职业原则,并将这些探究结果付诸日常实践。然而,没有人会对领国家薪水的教师抱有希望,这些教师只会对上级官员唯唯诺诺,不会为失去公共声望而担忧。没有人会期望他应该了解每位学生,并因材施教;没有人期望他应该持续提高和努力完善自身的道德水准。我们足以确信,教育正如其他事务一样,在此可敬的竞争原则是能满足现今所需的唯一方式,也是实现未来完善的唯一方式。
也许人们会援引今日普鲁士和德意志的教育体制作为证据,来证明上述论证有误。人们会说,此等教育计划施行多年,并没有导致上述恶果,相反,民众心智渐开。凡此与我国两相比较,就表明我国在自然教育体系下没有获得他们在人为教育体系下所获得的那种重大进展。
此论证貌似有力,但一经细致考察,就显得肤浅十分。当一座普通房子接近完工之时,一座宫殿的地基可能才刚冒出垒土,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推论说,这座宫殿最终不会成为最为雄伟的建筑。我们无法根据温室树木比其户外同类更为高大,就论证说该温室树木是最为完美的树木,经验表明情况恰恰相反。我们不会认为早熟的儿童相较于他晚熟的同伴,在将来会长成更优秀的成年人,我们知道相反的情况反而更普遍。同样,我们需要铭记,尽管国家教育在短期内能刺激国民心智快速成长,但我们不能就此假定说,国家教育的最终成果不会为自然教育所远远超越。受造世界的伟大法则之一,就是存在物越完美,其发展过程就越长久。类比法使得我们可以假定,人类的普遍心智也会如此:心智所能达到的水准越高,其发展过程也就越缓慢,其到达顶点的时间也就越漫长。那引领心智到达完美巅峰的力量,必需扎根在广阔深远的基础之上,必需扎根在人性中某些根本且不变的特质上。硕果愈大,成熟过程也越慢。
[1]
罗马神话中的美神维纳斯对应于希腊神话中的阿佛洛狄忒。在希腊神话中,阿佛洛狄忒诞生于海水的泡沫中。在构词上,希腊文的Αφροδ
τη(Aphrodite)中的Aphros就是泡沫(foam)的意思。——译注
对古老惯例和现存惯例的狂热偏好,过去曾经是,而且未来也可能长期是人性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无论这些惯例与现有的社会条件如何全然不相符,无论这些惯例在原则上和实践中与理性如何完全不相合,无论这些制度或风俗在各方各面如何荒谬,然而,只要它们享有流行或者古典的背书,只要它们由祖先创制并遗留给我们,它们显眼的前后不一、弱点十足和幼稚愚蠢就会被彻底粉饰,被那些散射出来的光晕粉饰,以至于人们对这些惯例顶礼膜拜,无法开眼看世界,用没有偏见的眼光看待它们。人们把这些惯例推崇为所谓的“美好往昔”的留存,理性和哲学在其面前全然瘫痪,尝试改善惯例就像妄图亵渎神明。古典教育就可以用来注解这种惯例。在罗马天主教蔓延的沉闷年代,教会统治达到巅峰,全欧洲在教会的可怖阴影下沦落到黑暗与蒙昧的无知之中。开明人士实际上学习古典语言,不过是以求通达那些用古典语言写就的知识,因为母语写就的知识荡然无存、教育荒废,超越蒙昧大众的唯一道路就是学习拉丁语与希腊语。然而时光变迁,巨变发生。人类并非命中注定永远停留于精神受缚的状态,社会心智从长眠中苏醒,获得新的活力;智识回潮把无知与偏见一扫而光;科学和哲学突飞猛进,远超其先前成就;相较于现代知识,古典知识沦为边角料。可以预见,这种情况下死语言将逐渐被废弃不用。但是,没有!纵使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还是如此极端地推崇先例,我们还是如此顽固地附着于我们祖先的实践。尽管条件已经彻底改变,尽管原初的必要性已然消失,但是未变的习俗依然留存下来。言词是观念的表达,而非观念本身;语言是知识交流的工具,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只有在其能服务于这个目的时,语言才有价值,然而告诉人们这些也徒劳无功。道理如此明显,然而人们依旧如故,那些为学语言而学语言的人,就像那些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制造了一系列工具而从不使用的工匠;他们也像那些将人生的最好年华用于建造梯子,以求摘取树尖少量普通果实的人,殊不知其他更为高质高量的果实已近在咫尺。道理如此清晰易见,然而,古典教条的影响却十分巨大,“随波逐流”的欲望也极其强大,以至于在这个已经启蒙的时代,人们还是忽视触手可及的真正知识宝库,转而追随风尚,把时间白白浪费在语法与词汇之上。
我们再举教育体系为例,尽管该体系存在诸多明显的谬误,但依然抵制住了改革大潮,存续数世纪之久,此等体系在社会体制不断进步的环境中,却依然固着于其原初状态。从中,我们做何推论?难道这个事例没有给予我们以警醒,让我们认识到建立任何长期教育计划所带来的危害?如果一个并非国家建立的体系,仅仅因为扎根于偏见之中,受到社会偏见的庇护,就能抵御理性和常识的质疑而持续良久,那么我们要改革那些不仅受到社会支持,而且还有法律保护的体系,更是何其困难!即使民众确实可能掌握重塑该体制的权力,但付诸实践的可能性近乎零。即便民众在理论上有方法纠正既有制度,然而诸多例子表明要调整现存制度,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同时我们也无法假设在临近的未来,这些困难很大程度上会不复存在。以国家教会为例,全国的异见团体都认为其法令、服务和仪式需要改进;其大部分信众也如是认为;其建立者也考虑过这种改进;改进一事也不会触及任何团体的利益;此事更不会预示教会利益将受损:然而即使所有条件都有利于该制度的重塑,但事态依旧如故。那么对于一项任何变化都会损害既得利益者利益的制度来说,改革之路上的艰难险阻也就更多了!
暂且让我们假定说改善国家教育体系并无太大困难,但仍有重要问题遗留下来,也即民众将认识到这种改善的必要性吗。一经类比我们就可得知:并不如此。我们已经指出,盲目偏好现存教育模式存在恶果,现今每日的情形都如是说明这点。询问下古典学者对数学的看法,或者追问下数学学者对地理学、化学和生理学的看法,他们的回答都将因偏好自身的学科教育而有所歪曲。
因此,人们从来都不能评估自身成长过程中所受教育的缺陷,即使他们对此有所认识,也极难做出改善。纵使我们承认上述结论是为正确,支持国家教育仍可能有一种立论,也即预设国家教育无须任何改革。这也意味着,我们现今已经到达了心智的顶峰,我们可以对各种各样信息的相对价值做出正确判断,以此为智识训练准备好最为完善的计划。我们不仅完全有能力对自我做出决定,还有能力为后代提供安排,判断何为最有价值的知识分支,何为最佳的教育方式。我们在有关心智的哲学上是为最优导师,我们在教导后代的问题上已被认证。这假设可真是极其明智啊!
纵然其他所有(有关国家教育的)疑虑都被打消,我们依然理所应当去严肃地拷问:我们作何担保,保证未来这些预期的有益结果将实现?我们如何得知,那些在最为完善的社会制度中都从未被根除的恶果和堕落,在此处就不会逐渐潜入以至于摧毁预想的好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没有满意的答案。我们十分确定,腐败和滥用可能逐渐显现,抵抗那些为防止它们滋生而做的细致规定,也无视那些为保证良好管理所做的全部努力。我们可以再用教会做例子。我们的新教改革者很少怀疑,那些他们用以支持自身宗教的举措,注定会成为政治党派的工具,会沦为敲诈勒索的方法,会变成获取舒适生活的优雅手段,会退变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物,会堕落为纯粹的世俗之物。在他们眼前的这种种就是以前臭名昭著的教会(的特征),那个他们所颠覆掉的教会(的特征),因此他们试图避免惨剧重演。但是他们如何能成功?他们如此,我们亦然。我们相信,如果推行国家教育计划,百年之后,我们将会迎来教育系统中的尸位素餐、身兼数职、不在地教员、高薪导师、饥寒教师、富裕督查、平信徒赞助人和可买卖的圣职,以及数不尽的类似于发生在国家教会中的堕落问题。同时,整个体系及其附属机构都将沦为贵族的祖荫之地。的确,如果基督教这一最具道德反腐性的领域,这一完全献身于服侍上帝的机构都无法保证纯洁的话,那么我们也就更无法期待教育系统能免于败坏,毕竟此处存在同样的诱惑却没有类似的反腐力量。口头上保证说人们不会再让这种恶果实现,这无济于事。我们国家教会的建立者也在方方面面头头是道。然而人们就是许可其败坏,他们本可以有权力阻止国家教会滥用职权,但是他们从未使用该权力。我们没有理由假设,在未来,他们就不会再如此忽视。
对国家教育的另一种批评可能比之前所言的都更加强有力。国家教育的鼓吹者,如果他们支持良心自由,如果他们不希望有人供养特权而他人坐享其成,简言之,如果他们是世俗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支持者,那么他们就必然假设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会就国家教育问题达成一致。无论这些成员是教会牧师或者宗教异见者,天主教徒或者犹太教徒,托利党、辉格党、激进派
或是共和派,他们每个人都会支持那个最终被采用的教育体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如果他们鼓吹的教育体系要真正成为国家教育体系,那么该体系就必须由政府管理,并由国家资金维持;而此资金是为国家收入的一部分;国家收入由税收筹集,税收摊在每个个体头上,既落在那些有孩子的个体头上,也落在无孩子的个体头上。所以结果必会是所有人都要为维持这样一个教育体系买单,无论他们是否需要这个体系,无论他们是否同意这个体系。原则上,许多人都会不同意这个国家教育体系,一如他们不同意国家教会。有些人不同意教学的门类,另一些人则不认可教学的方式。这人不喜欢道德训导,那人不喜欢智识训练。此处他们不同意具体细节,那里他们反对整个体系。那么让这些并不从中受益的人来承担该体系的重负,这是为公平?这是为合理?当然不!宗教上的不服从者论证过强迫他们去持有自身所无法容忍的教条,或强迫他们去资助自身所无法参与的管理,都有失公允。强迫每个人去为与自身原则不合的教育计划提供帮助,迫使每个人去为对自己或是其孩子都毫无助益的教育内容支付费用,这皆为不正义,而他们之前所做的每个论证也同样有效地适用于此。前者的意图是传播宗教知识,而后者的目标是传播世俗知识,就其对宗教异见者权利的影响而言,我们很难发现两者有何差异。
在结束这个主题之前,我们最好注意到,我们的政府与其旁观民众的教育脱离其控制,无疑更乐意将教育的任务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我们可以精确预见教育体系的未来趋势。大胆与独立的推理、思想的原创性、捍卫原则的坚定性以及所有类似的品质,我们对培育这些品质都不再抱有希望。对权威的极度尊崇、对上位者的高度尊敬、对伟大人物和受过教育者观点的绝对信仰,无疑都将被细致灌输。涉及宗教教育之时,我们可以预见顺从和谦卑的德性将占据主导,而其余德性无处容身。我们确信教师会特别关注在其学生心智中灌输我们宗教的所有重要的和基本的原则,比如说“让每个灵魂都服从于更高的权力”“仆从臣服于其主人”“学会安于其位,那为上帝所喜”,以及等等类似的说法。
晚近,议会赞助歌唱教育,这提供了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我们的统治者会赞助何种类型的心智训练。就贵族统治来说,如果能够说服民众去培养他们的歌喉而非他们的理性,不失为一件幸事。国民需求便宜的面包,他们的统治者回答道:不,我们无法给你便宜的面包,因为这将导致我们损失部分地租收入;但没关系,我们将把你们钱财中的一部分划拨出来,投资于你们的音乐教学!我们不会给你食物,但是我们会教你唱歌!噢,慷慨的立法者啊!
对国家教育的反对如下:
1. 国家教育必然会在道德和智识训练上引入一个统一的体系,这注定导致人性多样性的毁灭,而多样性却对国民的心智活动至关重要;
2. 国家教育将剥夺教师一职中自我发挥和自我提高的强大积极性,而自然教育就曾激发出这种积极性;
3. 考虑到国家教育建成后就不再可能对其进行改善,这实际上也就假定我们能够为后代指明哪种知识最具有价值,哪种教育方式最适合他们——而这种假定荒谬绝伦;
4. 国家教育与国家宗教一样,易于堕落,并最终将全方位败坏;
5. 国家教育如果想要成为一个公平的体系,那么我们就必然要假定所有人都将同意采纳该体系——这种假设根本不可能实现;
6. 国家教育会被政府用来作为工具,以麻痹民众,以压制所有对更好事物的渴望,以将民众维系在臣属地位。
借助抽象推理,借助与既存体制的类比,我们足以得出总结,国家教育最终将是诅咒,而非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