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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成肉身

道成肉身是基督教的一条基本教义,指的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由至圣童贞女马利亚所生,以与人相同的肉身来到世界上。这一教义从教会诞生初期开始就成为神学极为关注的研究对象。在《圣经·新约·福音书》中,多处谈到救主基督所拥有的人的本性,把基督称为人,如《提摩太前书》的第2章第5节、《使徒行传》的第17章第31节、《约翰福音》的第8章第40节、《罗马书》的第5章第15、19节等;并且,《新约》中还指出耶稣基督是另一个亚当,如《哥林多前书》的第15章第45节、《罗马书》的第5章第14节等。《福音书》中还明确地讲到耶稣基督为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大卫王的后代,又是亚伯拉罕的祖先(参见《约翰福音》,第8章第56—58节)。基督在人世间生活时,他的肉体的本性与人完全相同,服从人生命的自然规律,经历了人成长的各个阶段,与人有同样的生活需求,遭受了痛苦与死亡。教父和教会的导师从基督教诞生起就致力于这一问题的阐释和讲解。救主基督与亚当其他子孙不同的地方是,他是由圣灵感孕而生,生来便摆脱了人所遗传的罪和缺点,不会犯人所犯的任何罪。

“上帝成为人”这件事在世界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上帝与人的关系。基督教的这条基本教义确证,耶稣基督身上实现了上帝与人本性的结合。基督教中神人本性结合的学说在451年召开的查尔西顿普世大公会议上有所阐述,所下的定义为:耶稣基督是完美的上帝和完美的人,与上帝之父同性同体,与人类之人同性同体,除无罪之外,在一切方面都与我们相同;两种本性在耶稣基督身上虽相联却不相融,但也不分离。对此应做这样的理解:基督的个性不属于人而属于上帝,但他也体现了人的本性和属于人而不属于上帝的意志,不过基督身上人的意志自由地服从上帝的意志。这一学说是在680年召开的第6次普世大公会议上确立的。东正教突出强调上帝是神迹和奥秘,这一切是人的理性所无法认知的。依照东正教的教理,圣子肉身的出现和他救赎人类的苦行是人类历史的精神中心,正是通过这一事件才能实现宇宙的终极目标。在西方神学中,自奥古斯丁的时代起,道成肉身就被认为是复原堕落之人的本性的手段。 pcCCmqgiMoF/8FA5gVgCdLm2XjY1AsNqbQYhLLTOo4QYOlbgcxBiuEQyEqo2iU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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