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是东正教会的圣事之一。忏悔时,教徒向神职人员真诚地坦白自己的罪过,表示愿意克制自己的犯罪欲望,获得道德新生,由此得到神职人员的宽恕。东正教忏悔的意义不仅在于教徒的道德完善,更是要断然摒弃人所固有的犯罪意识,战胜人内心和外在行动对堕落尘世的服从。接受忏悔的是神甫或主教。在忏悔结束以后,神职人员将圣带的一角放在忏悔者头上并诵读允准祈祷文,忏悔者要亲吻《福音书》和十字架。由此可见,忏悔包括两个重要方面:其一是悔过,忏悔者真诚地渴望抛弃自己不完善且败坏的旧生活,洗心革面;其二是接受神职人员的帮助,圣灵的恩赐正是通过他们发生作用。在东正教的教会实践活动中,忏悔一般在仪典之前进行,因为一般的信徒只有在忏悔之后才能接受圣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