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自由主义是在英国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1944年出版以后产生的。哈耶克认为,经济计划将把民主放在了通向奴役的道路,因为个人自由不可能与整个社会完全而永久地在单一的目的上高度协调一致。计划是对政治自由的最大威胁,因为它剥夺了所有公民的选择。国家在短期内可能校正市场的失败,但是从长远看,不管国家多么仁慈、技术人员多么专业,国家都不可能收集到充足的信息,以采取要么最经济地利用资源要么迅速满足个人需要的有效行动,何况国家从来就不能实现毫无私利的利他主义。如果市场把经济不平等限制在生计水平以下,那么这种不平等就能够否认个人的政治自由。而这种不平等是资源稀缺的结果,而市场通过鼓励经济效率就可以救治这种不平等。
     
   
    新自由主义并不是完全拒绝国家干预,而是主张国家干预最小化。他们认为,国家干预妨碍了市场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自由竞争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自由竞争。他们所指的国家干预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化企业、福利国家和巨型垄断企业。他们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国家救治市场的种种不完善是必要的,但政府必须强大,才能够制定并执行市场据以有效运行的各种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