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是中医学术之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始见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历代医家对此有不同的见解,莫衷一是。其实“形精不足”是人类历经生、长、壮、老、已生命进程中的自然衰老常态,故此说不仅具有对不同病症用药原则的指导作用,而且具有指导人类合理饮食、保养生命、延缓衰老的重大意义。
《内经》根据神不足的两类不同表现,将正气虚损分为阴阳两方面,以精不足和形不足来分言之。阳和气不足者,即所谓“形不足”,以“形归气”“气生形”而立论;阴和血不足者,即所谓“精不足”,据精属阴,为生之本,总括精、血、津液而立说。因此,“精不足”与“形不足”是虚损的两个不同方面的代名词。在临床上是根据神不足的两类不同表现而判定的。凡以精神萎靡、倦怠嗜卧、动则气喘、乏力自汗、畏寒肢冷、舌淡脉弱之类为主要证候者,则属“形不足”;凡以身热心烦、潮热盗汗、失眠多梦、头目眩晕、面黄肌瘦、腰膝酸软、肢痿无力、舌红脉细之类为主要证候者,则属“精不足”。
“温之以气”与“补之以味”是《内经》针对虚损提出的治疗原则,其所说的“气”与“味”就理所当然地指药物(也应包括食物)而言了。《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还根据阴阳中复有阴阳的道理,以其药物功能的差异为依据,提出了气、味之中又各有厚薄的不同。气药属阳,阳中之阳者即为气厚,阳中之阴者即为气薄;味药属阴,阴中之阴者即为味厚,阴中之阳者即为味薄。临床运用这一原则时,当注意以下几点:①气阳有别,血阴有异,气与阳,血与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温之以气与补之以味时均不能等同对待。②阴阳互根,气血同源,其病理变化必相互影响,临床治疗切不可偏执,以气以味或温或补之时,当注意阴阳和合。需补之以味者,勿忘辅之以气;需温之以气者,勿忘佐之以味。阳生阴长,阴生阳长,气药可防味药之柔,味药可制气药之刚,这都是在配伍中要注意的。③病位不同,脏腑有差,气味殊用。阴虚、阳虚、气虚、血虚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温、补之时必须结合相应的脏腑而具体决定气味之用。五脏不同,其阴阳气血虚损的表现亦异,故当随五脏之性及药物的阴阳特点,根据五脏的具体情况及药物的性味归经而处方用药。④辨证明确,掌握原则,知常达变。疾病的变化是复杂多样的,“形不足”与“精不足”的病证表现有其一般的规律,也存有某些特殊现象,只有辨证明确,气味相宜,方保无患。例如,阴虚则热,但虚热证中所见的发热未必尽是阴虚,气虚也可以发热,阳气虚极亦可出现热象。
总而言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是《内经》针对虚损的治疗原则。“形不足”即代表阳与气的虚衰,“精不足”即代表阴和血的亏耗。在临床上是根据神不足的两类不同表现而判定的。“气”指补气与助阳、补阳药;“味”指养阴补血药。“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就是说对于阳、气不足者,当以助阳或补阳、益气之药温之;对阴、血亏耗者,应用滋阴、养血之品补之。补益脏腑的阴阳气血即可治神。
临床运用这条原则必须注意“形不足”有气虚与阳虚的差异,“精不足”有阴虚与血虚的不同,故气味之用各当分论。然气虚与阳虚可并见,血虚与阴虚能互存,其治又当相兼。阴阳互根,气血同源,气、味之用切不可偏执。更重要的是,虚损的部位不同,治当从整体观念出发,随五脏性和药物的性味归经具体调节气味之用。对于患有虚实夹杂或阴阳并见者,“温之以气”与“补之以味”均可补泻并用或气味兼施。至于个别特殊情况,“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又可变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