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
五常者,五行地之精也。风气者,兼寒暑燥湿火天之气也。言虽万物皆禀地之五行,因天之风气而生长,然或专禀木气或专禀金气,而不能兼具五行也。人者,万物之灵,故具地之五行而无遗,因天之六气而生长也。
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阴阳五行,衰旺进退之常,譬喻以示万理皆同。
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
元真者,五脏之精气。客气邪风者,六气之害人者。言凡人五脏无虚,精气充实,而通行畅布于一身,则其人无病;若五脏虚弱,精气不充,则外邪侵入而多至死也。
千般疢难,不越三条。
人病虽千态万状乎,所以得病之由,不越三条也。
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
内藤氏曰:经络受客邪,渐入脏腑者,素因脏腑有偏虚,元真不通畅所致。故曰“内所因”。
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
内藤氏曰:若一时因腠理不密,虽经络受邪,而其脏气坚固,则邪不能内入,唯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耳,故为外皮肤所中也。
三者,房事、金刃、虫兽所伤。
房事兼饮食中毒,金刃兼跌仆闪挫,虫兽兼鸟鱼,言虽内无脏气虚,外无客邪之侵,而伤于此数者,则为病也。房事、饮食中毒,内伤也;金刃、虫兽,外伤也。此内外无虚而受邪也,后世所谓不内外因是矣。
以此详之,病由都尽。
万病虽多,其所原始则不外于此三因。
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
若人能谨慎守保生之道,则五脏元真通畅,虽有邪风而不能干忤经络也。假令邪风适中经络,以其五脏无虚,故未流传腑脏也,于是医治之即可愈也。
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
医术有此四法:导引者,华佗五禽戏法之类,法见于诸书;吐纳,谓汤药,吐者,宣发之谓,纳者,收涩之类;膏摩者,谓外治,膏者,膏药,摩者,按摩也。重详邪风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四肢,才觉重滞之时,早随四法则不令九窍闭塞,不流传脏腑,而其病可愈也。
更能无犯王法。
以下详保身长全,以养其生之道也。王法者,时王之法律也。苟犯时王之法律,则必刑罚从之,虽非病,而毁其身、损其命则一也。
按:沈目南本脱“犯”字。名古屋氏“王法”为“五法”,注亦不通。
禽兽灾伤,房事勿令竭乏。
禽兽兼虫鱼,灾伤兼坠堕、金刃等,房事兼七情。凡人不谨慎而伤于此数者,则皆能令气血竭乏而邪风易侵,非保身长全之道也。
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不遣形体有衰。
衣服言冷、热,食饵言苦、酸、辛、甘。衣服薄而过冷则伤阳,厚而过热则伤阴;食饵过苦则伤心,过辛则伤肺之类,皆能使脏腑偏胜乃形体有衰,而邪风易侵,亦非保身长全之道也。
病则无由入其腠理。
守保身长全之道,以养其生,则五脏元真通畅,虽有病邪,无由入其腠理也。
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
三焦者,包罗脏腑之脂膜也,盖总一身表里上下而言之。通者,往来之谓;会者,聚会之义。五脏元真往来于三焦之处,谓之腠也。凡人之皮肤脏腑,皆有文理,而津液往来于其间,故曰“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以腠理指为玄府者,非也。
此仲景法于阴阳五行,以论人身生、病、死三等,盖《伤寒杂病论》之发端也。旧编以此条编《金匮要略》第二条。沈目南曰:此条是书中之大旨,通部之纲领,前人误编第二章,兹冠于首,以正头绪,令不致纷纭也。今从沈氏说,以此条为开卷第一章。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
问曰:阳病十八者,何谓也?师曰:头疼,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者,何谓也?师曰:咳、上气、喘、哕、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䅽饪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二条俱明明后人之加笔,故不加注解,后皆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