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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热病

一、外感热病的概念及特征

【原文】

黄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 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岐伯對曰:巨陽 者,諸陽 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 ,故為諸陽主氣也。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 ,熱雖甚不死。其两感 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素問·熱論》)

【词解】

①伤寒:病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伤寒,泛指感受四时邪气引起的外感病;狭义伤寒,专指感受寒邪引发的外感病。此处伤寒为广义伤寒,系外感病的总称。

②巨阳:即太阳。

③诸阳:指督脉、阳维脉。杨上善注:“诸阳者,督脉、阳维脉也。督脉,阳脉之海;阳维,维诸阳脉,总会风府,属于太阳。”

④风府:为督脉经穴,在项后正中入发际1寸处。

⑤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寒,统指外来邪气。即感受四时不正之邪气,均可病热。

⑥两感:表里两经同时受邪发病。如太阳与少阴两感,阳明与太阴两感,少阳与厥阴两感。

【释义】

本段论述了伤寒的涵义、临床特征以及两感的预后。广义的伤寒统指外感疾病,所以外感发热性疾病都归属在伤寒的范畴中,其中有的能够痊愈,有的预后不良,甚至死亡。死亡的往往在六七天之间,痊愈的需要十天以上。这是因为太阳经是六经之首,称为“巨阳”,与督脉、阳维脉等连属,在督脉的风府穴相会,所以太阳掌管着一身的阳气,有统领体表各个部位的功能。一般而言,人体感受邪气,太阳经首当其冲,卫气起而抗邪,正邪相争,则会发热,此为正气抗邪的反应,发热虽甚,但适当的发汗解表就能治愈,因此预后良好。但假若表里两经同时感邪而发病,表里同病,虚实兼夹,治疗就相对比较困难了,其预后不良,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二、外感热病的传变及治法

【原文】

傷寒一日 ,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强。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 ,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 ,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藏 者,故可汗 而已。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满而嗌乾。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满而囊縮 。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藏不通,則死矣。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脈 ,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素問·熱論》)

【词解】

①一日:与下文所述二日、三日……六日等,指外感热病传变的次序及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可理解为具体的日数。

②身热:身,此处指肌肉,因阳明主肌肉。身热,指全身肌肉蒸热感,为热在阳明的特征。张介宾注:“伤寒多发热,而独此云身热者,盖阳明主肌肉,身热尤甚也。”

③少阳主胆:胆,《甲乙经》《太素》并作“骨”。又,《灵枢·经脉》有“胆足少阳之脉……是主骨所生病者”可证。

④未入于脏:人体经脉,阳经属腑,阴经连脏,未入于脏是指邪气仍在三阳之表,未入三阴之里。

⑤汗:本为解表发汗之法,此泛指祛邪于外。

⑥烦满而囊缩:足厥阴脉绕阴器,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故厥阴受邪则烦闷而阴囊收缩。满,通“懑”,烦闷的意思。囊缩,阴囊收缩。

⑦各通其脏脉:疏通调治病变所在的脏腑经脉。通,有疏通调治之意,给邪气以出路。脏脉,指脏腑之经脉。

⑧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汗:非只发汗解表法,泛指祛邪于外,或发汗,或清热,或和解;泄,亦非通下之法,此指祛邪于里,或利,或通,或扶正以祛邪。本句意为病未满三日,为病在三阳之表,治当祛邪于外,如用发汗、清热、和解等法;病已满三日,则邪已入三阴之里,治当祛邪于里,则或利,或通,或扶正祛邪。

【释义】

本段阐述了外感疾病的一般传变规律、六经分证、治疗大法及预后禁忌。外感病一日,为足太阳经感受邪气,足太阳经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下项,循肩膊内,挟脊而行,抵达腰部,故足太阳经受邪,经气不利,则头项疼痛,腰脊强直不舒。二日阳明经受邪,阳明主肌肉,足阳明经脉挟鼻络于目,下行入腹中,故身热目痛鼻干,不能安卧。三日少阳经受邪,少阳主骨,足少阳经脉循胸胁上络于耳,所以出现胸胁痛、耳聋。若三阳经脉皆受邪,尚未入里,可以采用祛邪的方法治疗。四日太阴经受邪,足太阴经脉散布胃中,上络于咽,故可见腹中胀满而咽干。五日少阴经受邪,足少阴经脉贯肾络肺,上系舌本,邪气入于少阴,阴津亏虚,可见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阴经受邪,足厥阴经脉绕阴器而络肝,故肝经气血运行不畅,则烦闷而阴囊收缩。如果三阴三阳经和五脏六腑均受邪,导致营卫不能运行,五脏气机不通,则病情危重。那么,应该怎么治疗呢?当根据病在何脏经脉,分别进行施治,病将日渐衰退而愈。其治疗原则是:当未满三日,病在三阳之时,治当祛邪于外,如用发汗、清热、和解等法;而病已满三日,邪已入三阴之里之时,则治当祛邪于里,则或利,或通,或扶正以祛邪。

三、外感热病愈后复发的调护

【原文】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 者,何也?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 ,两熱相合,故有所遺也。帝曰:善。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虚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帝曰:病熱當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複,多食則遺 ,此其禁也。(《素問·熱論》)

【词解】

①遗:余也,遗留的意思。杨上善注:“遗,余也。大气虽去,犹有残热在脏腑之内外,因多食,以谷气热与故热相薄,重发热病,名曰余热病也。”

②薄:逼迫。

③食肉则复,多食则遗:复,复发。本句意为热病初愈,食肉则会复发,多食则会余热不尽,迁延不愈。张介宾注:“复者病复作;遗则延久也。凡病后脾胃气虚,未能消化饮食,故于肉食之类皆当从缓,若犯食复,为害非浅,其有挟虚内馁者,又不可过于禁制,所以贵得宜也。”

【释义】

本段阐述了热病愈后复发的原因及饮食调理的宜忌。热病已经痊愈,而常常有余邪不尽或愈后复发,此往往是饮食不当所致。如发热较重的时候,强进饮食,就可以导致余热遗留。这是因为病势虽已衰退,但尚有余热蕴藏于内,如此时勉强进食不易消化之物,则必因饮食不化而生热,饮食之积热与残留之余热相搏,两热相合,导致发热加重,或余热不尽。所以治疗上要诊察疾病的虚实,或补或泻,予以适当的治疗,令其痊愈。所以发热的患者在护理上有什么禁忌呢?就是要知道当患者热势稍衰之时,如果食肉,病即复发;饮食过多,就会出现余热不尽,这都是热病所当禁忌的。这些论述为中医的饮食护理奠定了理论基础,对中医临床护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xKFxq3ZMjHk2kGOkKw5T9AxOOCSLnzIwmY4mi8T3P2kdwYnQVpuM9246QdMmDO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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