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到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时,我们可以指三种不同的事情:1.病因学的与临床学的关系,如梦表现或引起一种精神病状态,或梦后留下精神病状态;2.在精神疾病情况下,梦生活相应发生了变化;3.梦与精神病之间的内在联系,表明二者本质上有类似之处。这两组现象之间的多种关系曾经是早期医学作者们偏爱的题材,今天又变得流行起来。斯皮塔[1882,106以下和319以下]、拉德斯托克[1879,217]、莫里[1878,124以下]和蒂西[1898,77以下]收集的有关文献可资佐证。最近桑特·德·桑克梯斯对这类题材也很注意 。就我们讨论的目的而言,只须浏览一下这个重要问题就足够了。
关于梦与精神病之间的临床学的和病理学的关系,可以举下面的观察为例。克劳斯[1858,619]曾引证霍恩包姆[1830,124]的报告说,妄想性精神病的初次发作往往起源于焦虑的或恐怖的梦,其中心观念是与梦联系着的。桑特·德·桑克梯斯提出了妄想狂中的类似观察,认为在部分这类病症中,梦是“精神失常的真正决定性原因”。桑克梯斯说,精神病可以由于出现妄想性内容的梦而被一次引发,也可以通过一系列克服疑虑的【89】梦才慢慢发展起来。在他的一个病案中,一个意味深长的梦继之以轻微的癔病发作,接着才陷入焦虑性的忧郁状态。费里[1886](蒂西引证,1898[78])报告了一个导致癔症性麻痹的梦。在这些例子中,梦被说成是精神错乱的病因;但是如果我们说,精神错乱初次出现在梦生活中,它在梦中首先得到突破,这何尝不是合理的事实。在其他某些病例中,疾病症状包含于梦生活中,或者精神病仅限于梦的生活。托马耶尔(1897)注意到了某些焦虑的梦,他认为这类梦应被视为相当于癫痫发作。阿利森[1868](拉德斯托克引证,1879[225])描写了一种“夜发性精神错乱”,病人在白天表现完全正常,只是在夜间有规律地出现幻觉、狂乱的癫痫发作等等。桑克梯斯[1899,226]报告了类似的观察(一个酒精中毒病人的梦,类似于妄想狂,出现了谴责妻子不贞的声音)。蒂西(1898[147以下])报告了许多新近的病例,其中包括基于妄想性假定和强迫性冲动行为的病理性质动作均起源于梦。古斯莱恩[1833]描述了一个梦例,其中睡眠被循环性精神错乱所代替。
毫无疑问,随着梦心理学的发展,医生们总有一天会把他们的注意转向梦的精神病理学。
在精神疾病恢复期的例子中,往往可以明显地看到,功能作用在白天表现正常,而梦生活则仍处于精神病的影响之下。克劳斯(1859,270)指出,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事实的人是格雷戈里。蒂西[1898,89]引证麦卡里奥[1847]描述的一个躁狂病人,在痊愈了一个星期之后,梦中仍然体验到表现他疾病特征的飘忽观念和狂暴热情。
关于梦生活在慢性精神病中发生的变化迄今还很少有人进行研究 。另一方面,梦和精神错乱之间的在广泛范围内表现几乎【90】完全一致的内在关系早已受到人们的注意。莫里(1854,124)告诉我们,卡巴尼斯(1802)是提到它们之间关系的第一人,后来,莱卢特[1852]、莫鲁[1855]特别是哲学家德比兰的梅恩都谈到了这一点。这种比较无疑还可以追溯到更早。拉德斯托克[1879,217]用了整整一章书讨论了这个问题,其中引证了许多有关梦与精神错乱之间相似性的论述。康德[1764]说:“疯人是清醒状态的做梦者。”劳克斯(1859,270)说,“精神错乱是神志清醒的梦”。叔本华(1862,1,246)宣称梦是短暂的疯狂,疯狂则是长久的梦。哈根[1846,812]把谵妄描述为不是由睡眠而是由疾病所引起的梦生活。冯特(1874,602)写道:“实际上,我们自己在梦中可以体验到在疯人院碰见的差不多全部印象。”
斯皮塔(1882,199)与莫里很相似,列举了构成这种比较的共同性基础的若干不同之点:1.自我意识的停顿或至少受到阻遏,结果失去对情况性质的洞察力,从而不能产生惊讶并丧失了道德意识;2.感官知觉发生了改变;在梦中有所减少而在精神错乱中则有大量增加;3.观念毫无例外地依照联想和再现法则互相结合,从而形成自发序列,而且造成观念之间的关系缺乏比例(夸张和错觉)。这一切又导致4.人格的变化,在某些情况下发生人格逆转或性格特性的倒错行为。
拉德斯托克(1879,219)更增加了几个特性——两种情况中材料之间相似性:“在视觉、听觉和感觉范围内产生大量幻觉和错觉。如在梦中一样,嗅觉和味觉的成分很少。——发烧的病人和做梦的人的记忆都可追溯到遥远的过去;睡者和患者回忆的似乎都是【91】清醒和健康的人们已经忘掉的事情。”梦和精神病之间的这种相似性,只有当其扩展到表情运动的细节,特别是面部表情特征的相似程度时,才能被充分地意识到。
“一个受着身体和精神痛苦双重折磨的人从梦中获取现实对他否定的事物:健康和幸福。所以在精神疾病中也出现了关于幸福、豪华、显赫和财富的景象。自以为据有财富和想象的欲望满足——它们的受阻和破灭确实为精神错乱提供了基础——构成了谵妄的主要内容。一般失去爱子的妇人在她的谵妄中体验了母性的快乐;一个丧失了金钱的男子相信自己无比富有;一个被遗弃的女孩则觉得自己被人温柔地爱着。”
(拉德斯托克的这一段话可视为格里辛格尔(1861,106)的敏锐观察的一个小结,后者清楚地表明了梦中和精神病中的观念具有 欲望的满足 的共同特征。我根据自己的研究认为在这个事实中可以发现梦和精神病的心理学理论的关键所在。)
“梦和精神错乱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们在思想上的怪诞连续和判断上的无能为力。”[拉德斯托克继续说]在两种状态中,我们发现了对本人精神成就有过高的评价,而严格说来,这种成就在清醒状态中原是毫无意义的。梦中观念的迅速流动相当于精神病中观念的疾驰飞逝。两者都缺乏时间感。在梦中,人格可以分裂,——例如这时梦者的知识可以属于二人;外在的自我纠正着真实的自我。这与我们熟知的幻觉性妄想狂中的人格分裂正相类似;梦者也可以听见陌生的声音在表达自己的思想。甚至长期的妄想性观念与刻板反复发生的病理梦(纠缠不休的梦)也有相似之处。经常发生的是,谵妄病人在痊愈之后会诉说,他在整个患病期间更像做了一场不无愉快的梦;他们确实有时告诉我们,他们在生病期间有时感到卷入一个梦中——与在睡眠中的梦并无二致。
由此看来,拉德斯托克和许多其他的人认为“精神错乱,即一【92】种变态的病理现象,可以视为周期性发生的正常做梦情况的加强。”(同上,228)这种看法也就不足为怪了。
克劳斯(1859,270以下)试图在梦和精神错乱之间寻求比二者外部类似表现更为密切的联系。他发现这种联系存在于它们的病因学中,或者更确切地说,存在于它们的刺激来源中。他认为,如我们所知,[36页以下]二者的共同基本元素在于由机体决定的感觉,在于由躯体刺激产生的感觉,在于由全部器官所提供的功能正常感觉。(参见佩西,1857,2,21;莫里引证,1878,52)
包括其特征细节在内的梦与精神错乱之间的无可辩驳的类似性,是有关梦生活的医学理论的最有力支柱。根据这种理论,做梦是一种无用的干扰过程,是精神活动的削弱表现。然而,不能指望我们在精神疾病方面可以发现梦的最终解释;因为关于精神疾病起源的知识不能令人满意是人所公认的。而相反,很可能的是,我们对梦的态度的改变将同时影响到对精神疾病的内部机制的看法,而且,正当我们努力阐明梦的神秘性时,也可说是我们正在为寻求精神病的解释而工作 。
【93】本书并未增加第一版和93第二版之间这段时期新发表的研究梦问题的文献,我对这一事实必须加以说明。读者也许对我的解释不尽满意,我自己却以为十分果断。由于完成这导言性的一章,我全面叙述早期研究梦的作者的动机已消耗殆尽;继续这个工作将使我付出极大精力,其结果可能徒劳无益。因此在这九年中,有关梦的问题既没有出现新的有价值材料,也没有发现可供思考的观点。这段时间出版的大多数著作对本书既未提及更谈不上考虑。当然对本书最不注意的就是标榜着“研究”梦的那些人,这恰恰是这类科学家所特有的厌恶学习任何新东西的一个鲜明例子。阿纳托利·法朗士曾讽刺地说“博学者不好奇”。如果科学中有权报复的话,我也就要对本书出版以后出现的那些文献不予一顾了。在科学期刊上发表的寥寥几篇评论既 缺乏 理解也充满 误 解,以致我对这些批评者的答复,只能是建议他们再读读这本书——或者的确只是建议他们去读读这本书!
决心采纳精神分析治疗方法的医生和其他作者们, 依据我的论文中的指引,已经发表了大量梦例及其分析。至于那些超出了仅只肯定我的观点的著作,我在讲解过程中已把他们的成果包容在内了。本书末的补充参考文献中包括了本书出版以来出现的最重要【94】的著作目录表 。桑特·德·桑克梯斯(1899)关于梦的综合性专题集(出版后不久即有一德文译本)与我的《释梦》几乎是同时出版的,所以我和这位意大利作者当时都不能彼此评论对方的著作。遗憾的是我不能不作出下述论断:他的这本煞费苦心的著作在思想上非常贫乏,实际上甚至不能引导人们揣想到我所讨论的问题。
与我自己对梦问题的论述接近的,只有两本著作值得一提。一个年轻的哲学家赫尔曼·斯沃博达(1904),把威廉·弗利斯 发现的生物性周期(23天和28天)扩展于精神事件。他在自己的富于高度想象的工作中,尽力用这把钥匙去解决梦的神秘性问题。他的研究结果似乎贬低了梦的重大意义;他用第一次或第几次完成生物周期做梦夜晚的所有记忆的集合,来解释梦的内容。在与这位作者的私人通信中,我起初以为他本人并不认真看待自己的理论,但是我的这个结论似乎是错误的 。在后文中(251页)我将报告与斯沃博达的建议有关的某些观察资料,但未能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令我特别高兴的是,我在意料不到的地方偶然发现了与我自己理论核心完全符合的有关梦的一个观点。从时间上考虑,这个有关梦的陈述不可能受到我的著作的影响。在梦的题材【95】中,我发现只有这位思想家提出了与我的梦理论本质完全符合的观点。所以我必须为之欢呼。这本包括了与我的梦理论相同内容的著作第二版于1900年问世,书名为《一个实在论者的幻想》,作者为“林库斯”。[第一版,1899年]
上面的辩护理由写于1909年。我必须承认,自那时以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我的《释梦》的贡献已不为有关学科的作者们所忽视。但是新的事态使我现在更谈不上继续以前对文献的叙述。《释梦》已引起一系列新的思考和问题,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展开了讨论。但是,在我阐明这些作者所依据的我自己的某些观点以前,我不能对他们的著作予以论述。所以,在我下面的论述过程中,只要我认为是最近文献中有价值的内容,我都将在适当的地方予以考虑。
[1] [1919年增注]后来的经验使我们知道,前一天的一些琐碎和不重要的事情如捆行李、在厨房内准备食物等在梦中反复出现,决不是罕见的事。但是在这一类梦中,梦者强调的并不是记忆的内容,不过是“真实的”事实:“白天我 真的 做了这件事。”[见后文187和372页。本节和前节中讨论的题目在第五章第一、二两节中重新讨论了(163以下)。]
[2] [1911年增注]梦中巨人的出现使我们有理由假定某些梦景可以将梦者的童年包括进去[见403页]——[1925年增注]正文中的解释。碰巧是对《格利佛游记》的记忆,是阐明解释 不 应该如何的一个好例。梦的解释不应该随心所欲而忽略梦者的联想。
[3] 哈夫纳(1887,243)和德尔贝夫一样,试图把梦解释为:变态条件的引入必然使原来精神机构本要产生的正确功能作用发生改变。但是他对该条件的说法稍有不同。在他看来,梦的第一个标志就是它的时空独立性,即表现为主体不受在时空中井然有序的各事件所处位置的约束。梦的第二个特性与此有关——即幻觉、幻想和想象联合物与外部知觉混淆不清。“心灵的全部高级功能——特别一方面是概念与判断和推理能力的形成,另一方面是自我的决定作用——都紧密地依附于感觉意象,而且无时不以这类意象作为背景。因此这些高级活动也参加了梦象的无规律行列。我说‘参加’是因为我们的判断和意志功能在睡眠中本身并无改变。我们的活动和清醒时一样的目光敏锐而自由。一个人在梦中甚至也不能破坏思维法则本身——例如,他不能把相同的事情看成是相反的等等。所以在梦中他所期望的也仅只能是他认为的好事。但是在梦中,人的心灵在 应用 思想和意志法则时,由于观念之间的混淆,往往误入歧途。因此在梦中我们一方面可因造成巨大矛盾而问心有愧,同时仍能做出最清醒的判断,得出最合逻辑的推论,服从最公正和神圣的决定。……缺乏方向性是梦中想象变动不定的全部秘密所在,缺乏批判性反思和与他人相交往是梦中我们的判断、希望和欲望变得无限夸张的主要原因。”(同上,18)[关于“现实检验”问题,本书后文566页有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