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在下文中,证明有一种可能解释梦的心理技术,这种技术如果得到应用,则每一个梦都可显示一种具有意义的精神结构,且与清醒生活的心理活动中某一点具有特殊联系。我还将进一步努力阐明梦的扑朔迷离所由产生的那些历程,从而推断出引起梦的各种精神力量的性质。梦正是由这些力量之间的凑合和矛盾而产生的。在此以后,我的叙述即将告一结束,因为梦的问题已发展成为更具综合性的问题,必须根据另一类材料才可获得解决。
我将对前人关于梦的著作以及梦的问题在当代科学中的地位作一序言式的评论,因为在我的讨论过程中,很少有机会再回到这些题目上来。尽管梦的问题已经谈论了几千年,却谈不上有什么科学的理解——这个事实在文献中已得到普遍承认,似已无再引证的必要。本书附有这些著作的索引,可以从中发现许多富有刺激性的观察以及大量与我们主题有关的饶有趣味的材料,但是它们都很少甚至完全没有触及梦的本质,或者对梦的任何不可思议之处提供最终的解决。当然,对于仅受过普通教育的读者来说,这方面的知识就知道得更少了。
或许有人会问 ,史前人类的原始民族对于梦采取何种观点以及梦对他们关于世界和灵魂概念的形成有何影响;这个主题【2】很有吸引力,但由于我不准备讨论这方面的问题,只好割爱了。我必须推荐读者们去参考约翰·卢波克爵士、赫伯特·斯宾塞、E.B.泰勒以及其他人的标准著作,我只补充说,在完成我们当前有关释梦这一任务之前,这些广泛的问题和推测我们还难以领会。
有关梦的史前观点,在古代希腊罗马人 对梦所采取的态度当中,必然有所反映。他们认为梦与他们信奉的超自然世界有密切联系,梦是鬼神的启示,这些都是不言而喻的。而且梦对梦者无疑具有某种重要的目的,照例可以预示未来。梦的内容及其所产生的印象千变万化,很难使人对梦产生统一的看法,因此有必要根据梦的价值和可信性把它们加以分类。古代个别哲学家对梦所采取的立场在一定程度上自然有赖于他们对占卜的一般态度。
在亚里士多德的两本著作中,梦已被认为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题材。梦不是上帝的神谕,不具有神圣的性质。梦是“着魔的”,因为其本性是“着魔般的”,而不是“神授的”,也就是说,梦不是源于超自然的启示,它仍然服从于人类的精神法则,虽然后者与神意并非完全无关。梦被定义为睡者在睡眠时所产生的心理活动。
亚里士多德已意识到梦生活的某些特征。例如,他知道睡眠【3】时梦可将一些微弱刺激转变为强烈刺激“人们梦见自己在蹈火而行,灼热难耐,实则此时仅在身体某个部位有轻微热度”。 他因此做出推论,梦可把醒时未被察觉的某些身体变化,作为初次病症很好地透露给了医生。
我们知道,在亚里士多德以前,古代人不是把梦视为做梦心灵的产物,而是认为梦源于神灵。而且我们看到已有两种明显对立的思潮影响着历史每一时代对于梦生活的解释,一种认为梦是真实的和有价值的,可向睡者提出警告或预言未来;一种认为梦是空洞而无价值的,其目的在使梦者误入歧途或导致毁灭。
格鲁佩 (1906,2.930)根据麦克罗比乌斯和[达尔狄斯的]阿尔特米多鲁斯[见98页 注]的一种分类,援引其原文:“梦分为两类。一类被认为受现在或过去的影响,对未来无关紧要。它包括失眠症,直接复现一个既定观念或它的对立物——如饥饿或餍足——也包括梦魇,它扩大了某一观念的幻想范围如噩梦或梦魇。反之,另一类梦被认为决定着未来。它包括1.梦中直接接受了预言如神谕,2.预见某种未来事件(梦幻),3.需要解释的象征梦(梦兆)。这种学说持续了许多世纪。”
【4】与梦的各种不同评价有密切联系的是“释梦”问题 。人们一般都期望梦可预示某种重要的结果,但并不是所有的梦都可能立即被解释的,而且也不可能知道一个特殊难解的梦是否预示某种重要的事情,于是人们做出努力企图将一个晦涩难懂的梦内容弄成可理解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内容。古代后期达尔狄斯的阿尔特米多鲁斯被认为是释梦的最伟大权威,他的被保存下来的内容详尽的著作《详梦》足以弥补其他一些有关梦的著作的损失 。
古代人采纳的有关梦的史前观点与他们对宇宙的普遍看法必然是完全符合的。人们惯于把这种看法当作现实性投射到外部世界之中,但这种看法只有在心灵生活中才具有现实性。此外,他们有关梦的观点所考虑的仅为早晨醒后梦中记忆留给清醒心灵的主要印象:与心灵的其余内容比较起来,梦似乎是来自另一世界的外来印象。我们有时以为梦的超自然来源说在当代已找不到支持者,那就估计错了。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虔诚的神秘的作者,只要一度占支配地位的超自然广大领域还没有被科学的解释完全征服,就会死抱着这种残余的观点不放;除了他们以外,我们还看见一些头脑清醒的人并无奇想异念,只是他们用做梦现象的不可思议的性质,寻求对存在和超人的精神力量的5宗教信仰的支持(参见【5】哈夫纳),某些哲学流派(例如谢林 的追随者)对梦生活的高度评价显然是古代无可争议的梦的神圣性质的反响。关于梦的预兆性质及其预示未来的力量的讨论也从未终结。不管持科学态度的思想家们如何强烈地感到必须废弃任何这种信仰,而企图对搜集来的有关梦的全部材料作出心理学的解释,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撰写梦的问题科学研究史是一件难事,因为不管这种研究在某些方面如何有价值,但并没有任何特殊方向上的发展路线可寻,缺乏可供进一步研究的可靠基础;每一新作者只能重新审查同一问题,可说是从头做起。如果我想把有关梦的所有作者的观点按编年次序加以总结性评论,那我必须放弃将梦的知识现状作一综合性描述的任何希望。所以我宁愿选择按题目而不是按作者论述的方式,在我依次提出梦的各个问题时,将尽量利用文献中涉及解决每一问题的材料。
由于梦的文献散见各处,又与其他许多学科交织在一起,不可能搜集无遗,所以我只要在叙述中不曾遗漏基本事实和重要观点,也就敬请读者们暂且满足了。
不久以前,研究梦的大多数作者倾向于将睡眠和梦联系起来【6】加以处理,他们照例还要研6究一些涉及病理学的类似情况,一些似梦现象,如幻觉、视象等等。相反,最近的著作则表现出一种限制论题的倾向,甚至只以梦生活领域中的个别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在这种变化中,我高兴地看到出现了一种信念,即像梦这样模糊暧昧的问题,只有通过一系列详尽的研究,才能求得解释和取得一致的结果。类似这样一种在性质上以心理学为主的详尽研究,正是本书所能提供的微薄贡献。我很少有机会讨论睡眠问题,尽管在精神机构中,某些功能条件的变化也与睡眠状态的某种特性有关,但因为睡眠主要是一个生理学问题,所以涉及睡眠的文献就不拟在此考虑了。
对梦现象本身的科学探讨,使我们提出以下各个问题。这些问题可分别考虑,当然也免不了有一定程度的重叠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