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子》曾记载如下一则佚事,云:“元京未陷,先一年,当午有红云一朵,宛然如一西番塔,虽刻画莫能及,凝然至晚方散。后帝师以国事不振,奔还其国。其教遂废,盖其物象见详也。” [61] 这一神异的物象被时人视为元朝失国的先兆。而使元朝命不过百年的罪魁祸首则被认为是在宫廷内兴妖作怪的番僧。忽必烈为防止西藏人“代有天下”,可谓处心积虑,岂知元朝的江山最终还是失之于曾为其立国功臣的番僧之手。 [62]
权衡在其专述元朝末代皇帝顺帝庚申君史事的《庚申外史》中,对元顺帝失国的经过总结说:“[顺帝]始曾留意政事,终无卓越之志,自惑溺于倚纳、大喜乐事,耽嗜酒色,尽变前所为。又好听谗佞,轻杀大臣,致使帝舅之尊,帝弟之亲,男女揉杂,何殊聚麀!其后,忌祁后谏己,强其子使学佛法。文公有云:“中国一变为夷狄,夷狄一变为禽兽。堂堂人主,为禽兽行,人纪灭亡,天下失矣。” [63] 显然,权衡将元朝失国主要归咎于元顺帝对番僧于宫廷中传播的所谓“秘密大喜乐禅定”,或曰“双修法”的热衷。这当曾是当时汉族士人的共识,因此夺取了元朝江山的明太祖朱元璋亦将此引以为前车之鉴,下令严宫阃之政。史载:“太祖以元末之君不能严宫阃之政,至宫嫔女谒私通外臣,而纳其贿赂,或施金帛于僧道,或番僧入宫中摄持受戒,而大臣命妇,亦往来禁掖,淫渎邪乱,礼法荡然,以至于亡。” [64] 于当时之汉族士人看来,番僧助蒙古人使“中国一变为夷狄”,最后又以秘密大喜乐法使“夷狄一变为禽兽”,其罪孽之深实在是亘古无双。
关于番僧在元朝宫廷传授“双修法”的记载详见于《元史》和《庚申外史》中,大致经过是:“初,哈麻尝阴进西天僧以运气术媚帝,帝习为之,号演揲儿法。演揲儿,华言大喜乐也。哈麻之妹婿集贤学士秃鲁帖木儿,故有宠于帝,与老的沙、八郎、答剌马吉的、波迪哇儿祃等十人,俱号倚纳。秃鲁帖木儿性奸狡,帝爱之,言听计从,亦荐西番僧伽璘真于帝。其僧善秘密法,谓帝曰:‘陛下虽尊居万乘,富有四海,不过保有见世而已。人生能几何,当受此秘密大喜乐禅定。’帝又习之,其法亦名双修法,曰演揲儿,曰秘密,皆房中术也。帝乃诏以西天僧为司徒,西番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号所处室曰皆即兀该,华言事事无碍也。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著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 [65] 但元顺帝君臣却乐此不疲,当江山烽烟四起,各路义军直逼帝京时,元宫内仍然莺歌燕舞,“而帝方与倚纳十人行大喜乐法,帽带金玉佛,手执数珠,以宫女十六人,首垂发数辫,戴象牙冠,身披缨络,大红销金长短裙袄,云裾合袖天衣,绶带鞋袜。常金紫荆,舞雁儿舞,名十六天魔舞。又有美女百人,以皆衣缨络,各执加巴剌般之器,内一人执铃杵奏乐。又宫女十一人练搥髻,勒帕,常服,或用唐帽、窄衫。所奏乐器,用龙笛、头管、小鼓、筝、秦[蓁]、琵琶、笙、胡琴、响板、拍板,以宦者长安[迭]不花领之。每遇宫中赞佛,则按舞奏乐,宦官非受秘密戒者不得预。” [66] 为了满足其肆意淫乐的目的,元顺帝可谓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他“建清宁殿,外为百花宫,环绕殿侧。帝以旧例五日一移宫,不厌其所欲,又酷嗜天魔舞女,恐宰臣以旧例言,乃掘地道,盛饰其中,从地道数往就天魔舞女,以昼作夜,外人初不知也。” [67] 他自己溺于此法不算,竟然亦将太子引入歧途。“帝尝为倚纳曰:太子不晓秘密佛法,秘密佛法可以益寿延年,乃令秃鲁帖木儿教太子以佛法。未几,太子亦惑溺于邪道矣。” [68]
元帝宫廷中的秽行也延及宫外,致使民风大坏。《庚申外史》载:“倚纳辈用高丽姬为耳目,刺探公卿贵人之命妇、市井臣庶之丽配,择其善悦男事者,媒入宫中,数日乃出。庶人之家,喜得金帛,贵人之家,私窃喜曰:夫君隶选,可以无窒滞矣。上都穆清阁成,连延数百间,千门万户,取妇女实之,为大喜乐故也。” [69] 《草木子》也载:“都下受戒,自妃子以下至大臣妻室,时时延帝师堂下戒师,于帐中受戒,诵咒作法。凡受戒时,其夫自外归,闻娘子受戒,则至房不入。妃主之寡者,间数日则亲自赴堂受戒,恣其淫泆。名曰大布施,又曰以身布施。其流风之行,中原河北,僧皆有妻。公然居佛殿两庑。赴斋称师娘,病则于佛前首鞫,许披袈裟三日,殆与常人无异,特无发耳。” [70] 对此现象也曾有汉族士人作诗讽刺,如张昱之《辇下曲》中有云:“似将慧日破愚昏,白昼如常下钓轩,男女倾城求受戒,法中秘密不能言。” [71] 而堂堂大元也就在这种君臣宣淫的糜烂气息中失去了江山。
尽管曾在元朝宫廷内外流行一时的秘密戒法如此为汉族士人所不齿,甚至就连将大喜乐法引进宫廷的祸首、曾为宣政院使,后任丞相的蒙古人哈麻,也自以前所进番僧为耻而图掩盖之。史载“丙申,至正十六年(1356),哈麻既得相位,丑前所荐西天僧所为,恐为当世及后人所非议,乃以他事杖西天僧一百七,流于甘州,伪若初未尝荐之者。又私念以为前荐西天僧所为秘密,惟妹婿秃鲁帖木儿知之,莫若并去之以灭其口。” [72] 但这种秘密大喜乐法并没有因为元亡而在中国内地绝迹,修此类密法者,代有传人。明代宫中依然有番僧出入,欢喜佛像甚至被用来为太子启蒙男女情事的工具,双修之法也显然曾在汉人中流行,有人将当时代人夫妇双修法之祸因归结为元末之番僧乱宫。 [73] 直到民国初年,北方修密的风气依然浓厚,元代番僧译进御览的密法专集《大乘要道密集》,曾为汉人修密法的主要依据。 [74]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当我们翻读《大乘要道密集》时,不难发现这是一部由西夏的玄密帝师、元[明]代译师莎南屹啰等传播和汉译的,主要解释萨思迦派道果法的经典,书中虽有涉及双修一类秘密修行的内容,但从根本说来它是一部严肃的藏传佛教典籍,而绝非专教人修习房中术的淫书。 [75] 可见当时在元廷内外流行的这些秘密戒法或当非如当时汉族士人所描述的那样,是借宗教之名,行淫乱之实。汉族士人对番僧于元廷内外所作所为之刻意渲染和猛烈抨击,直至把元朝骤亡的罪责也全部加到几个在京城内为信徒授戒传法的番僧头上,显然至少部分是出于孔孟之徒对明显更受时君喜欢的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的反感和厌恶,和在异族统治下再受番僧欺凌所引发的民族情绪。时过境迁,今日之史家早已可以理智地从不同的方面来探讨元朝迅速灭亡的原因,而不是把一盆脏水全都泼在几个番僧的头上。可是,自元朝开始,西藏喇嘛之妖僧形象却作为一种典型的文学形象永久地留在了汉族文学作品中。在明、清小说中,读者经常可以遇到以妖术惑众、欺世盗名,或贩卖春药、或以妖术播弄房中之术的“番僧”或“胡僧”。 [76] 十余年前,马建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因过分和不恰当地渲染了藏传佛教密法修习中带有的两性相合的成分,在藏人中引起了强烈的反感,被视为对其神圣的藏传佛教的肆意污辱。实际上,在汉族的文学作品中,番僧的妖僧形象、藏传佛教的妖术形象实在已经是由来已久了,马建的小说不过是这种妖僧形象的现代翻版而已。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