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四年,即公元181年,天下大乱已经显现出来了征召。
这一年檀石槐死,强盛的鲜卑开始走向分裂和衰弱,再也不能重现昔日匈奴力压大汉的光景了。
还在这一年,让大汉上下都极为关注的事情便是,朝廷设置了禄骥厩丞,领受郡国调(征发)马。
这就是今年马匹价格大涨的原因所在!
朝廷的政策或许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这个政策的人却是坏的。
于是不管是驽马还是战马,都被豪强大族占了政策的空子,他们垄断了马匹上下游的售卖!
战马最高时的价格达到了两百万钱一匹,稳定下来的价格最少也是一百多万钱一匹了。
朝廷军队就出现战马紧缺的局面,但在这个局面下,汉军之中还在源源不断的将战马放出去售卖。
这种奇怪的景象下,唯一肥了的就是豪强大族了。
李彦的铁粉能一下子送出来数十匹战马,相当于是送了几亿钱了。并且这点钱对那位蓟县豪强来说,完全是小意思,说送就送了。
看着这些战马都是上等的好马,刘备抚摸着自己的战马对简雍说道:“这些战马应该是来自辽东,只有辽东才有这种战马。放在军队当中,只有精锐骑兵才能拥有。本来是用来杀敌冲锋的战马,现在却成为了我们用来赶路的工具。这战马何其不幸也!”
简雍也喜欢眼前的战马,对刘备说道:“汉军中的军官倒卖战马,难道就不怕朝廷发现吗?”
“这卖掉战马的钱,一层一层的分红,谁会去给朝廷说了。这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了,等闲人怕是撼动不了。”刘备道。
简雍只是无可奈何的笑了笑:“这样的天下,迟早会要大乱的,我们还是要早做准备。我看啊,第一步就要积累财富。”
“积累财富之后才好招兵买马,如果钱财足够,还可以向朝廷买一个官当当。”
汉灵帝已经明码标价售卖朝廷的官职了,曹操的父亲曹嵩能出任太尉,就是靠着钱财买来的。
刘备若是有钱财,买个涿郡太守当一当,再在黄巾之乱中立下功劳,花点钱财使一个幽州牧,那根本不在话下。
朝廷糜烂的时候,钱财反而能更加的助长自己的升迁。至于功劳,那就算了吧。
简雍决定厚着脸皮:“等到了涿郡,我们把童渊和李彦这些人留在涿县一段时日,然后我们将这些战马给倒卖了,你觉得如何?”
“我觉得挺无耻的。这不是君子所为。”刘备道。
简雍说道:“这是咱们积累资本的最快的方法。无耻是无耻了点,想必他们二人也不会怪罪的,只是让他们步行去真定罢了。”
“再想想别的办法吧。钱财不过是粪土,难道我们两个人还能为钱财烦恼吗?”刘备正义凌然的说道。
简雍看着刘备,也不知道这个织席贩履的大耳贼哪儿来的底气说这些话。
蓟县的庆祝盛况和简雍、刘备无关,虽然两人是沮阳之战胜利的关键人物,但谁又会相信,现在天下人都认为是公綦稠的功劳。是公綦稠率领大军在沮阳城死守,抵抗鲜卑大军的进攻,在战斗中斩杀了鲜卑新单于和连的头颅,还缴获了鲜卑王旗,让鲜卑大败而去。
公綦稠才是天下人心目中的英雄。而公綦稠的名字,在北方已经如雷贯耳,小儿之中的歌谣,都在赞颂着公綦稠,称赞公綦稠是大汉的英雄。
这位护乌桓校尉,也不知道是否能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份不属于他的功劳给他带来的虚假的荣誉。
简雍与刘备离开蓟县后,最快的速度回到了涿县。
眼前这座陌生又熟悉的城池,让简雍有种恍然之感。
一千八百年后的一个未来之人,来到这个一千八百年前的时代,看着这座这个时代英雄故事起源的城池,怎么能不让人心生感慨。
涿县的城池并不算高大,城墙面也不是一块一块的青砖,而是在上面覆盖了一层黄色的泥,故而正面城墙看起来像是一道高达三丈的泥巴墙。
心生敬仰谈不上,简雍只是觉得挺土的。
城外有百姓、商队往来穿梭,城门口堆积了大量的人群和车马。站在城门口负责收取入城税的官吏效率一如既往的低下。
这座城中还有个厉害的人物,名为张飞!
简雍搜索了一番记忆,根据记忆中得知,城中确实是有个张飞,他家中以非常殷富,是涿县的大户人家。
这张飞在涿县纠集了一批门客、游侠,等闲人不敢招惹。
不过由于刘备和张飞的活跃范围不一样,两人之间接触极少。
刘备也有自知之明,没有主动去招惹张飞那边的人。
双方都是属于井水不犯河水的人。
回忆了一番,简雍差点笑出声,刘备没有去招惹张飞,那完全就是不敢去。
如果硬要比喻的话,那就是刘备和简雍以及刘备的那帮狐朋狗友,只能算是涿县城中的街头小混混,是人见狗嫌的那种。而张飞,出身很好,家中有钱财,他是涿县城中的黑白两道都同吃的大人物,完全是不屑去认识刘备的。
现在的张飞可是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刘备,不过是街头混混兼职贩卖草鞋。
历史上这两人到底是怎么认识,并且结拜的?还让张飞心甘情愿的当三弟。
很是迷惑啊。
“城里就不去了。我们先回家吧。”刘备对简雍说道。
简雍当然可以,自己家中的老母还在等待着。
童渊和李彦等人看天色还早,也不想进城,只想快点去真定找到赵云。
于是一行人在涿县的城外告别。
刘备这些时日已经与典韦非常的熟络了,典韦对刘备都已经称呼兄长了,也不知道刘备是如何做到的。
可以肯定的是,再给刘备一些时日,绝对是能拐走典韦的。
“到了真定,若是无聊,自可来找我。我此番在涿县要担任亭长,是要惩凶除恶,维护民间治安,其中自然是有无数的趣事,若是有贤弟你在我身边,一起享乐这些趣事,那该是多好啊。”分别之际,刘备与典韦握着手,不愿分别。
典韦双目已经泛起了泪光:“兄长,我典韦身无长物,只有一条性命,若是兄长他日需要,我典韦豁出这条性命,也要来帮助兄长。”
“言重了啊。不可胡言乱语。你此番去真定,要好好的侍奉你的师傅,不可有所怠慢。”
在旁边的李彦都看不下去了,对典韦说道:“你要不干脆留下来算了。”
典韦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我想留在师傅身边,侍奉师傅左右。”
李彦摆手道:“你留在这里,说不定也算是有机缘,无需跟在我身边。”
还有这种好事?
简雍赶忙帮腔:“大耳在涿县要站稳脚跟,需要贴心的人,典韦兄弟非常的合适啊。”
典韦有点为难。
刘备立马趁热打铁:“贤弟,你师傅都如此说了,干脆留下来,帮帮我啊。”
李彦说道:“你一身本领足够出师了,一直待在我身边,算怎么回事?现在该是你独立闯荡的时候了。”
典韦说着说着眼泪就哗啦啦的下来了,他亦舍不得离开李彦。
一通乱糟糟的安抚过后,李彦拉着刘备和简雍到了一边:“你们两人的心思我也明白,不就是觊觎我徒弟的武力,再加上我徒弟脑子不太灵光,是难得的打手吗?不过我也信的过你们两个的人品,自不会待我徒弟不好,反而会真心将其当做弟弟看待的。故而我才让他留下。不过我还是有一言,让他跟着你们两人可以,但勿要让我徒弟有什么损伤。他是个可怜之人,是我在山岭间捡到的,从小养育在身边,视为己出,我也无子嗣,他便是我的子嗣后代。”
“我让他跟着你们,希望你们不会辜负他。”
刘备正色道:“李兄,你请放心。典韦跟着我,我必会将其当做亲弟。觉无欺辱、怠慢了。”
“我自是放心的。”李彦回答道。
简雍知晓典韦的命运,这家伙猛归猛,但是在历史上着实是跟错了人了。跟着曹操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在宛城白白丢了性命。
一代猛将,因为主公的一次淫人妇,就丢了性命。
好似一个大冤种一般。
“典韦的命运,在这一刻就已经得到了改变。我相信,他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简雍意味深长的说道。
李彦只当简雍在放屁。
众人辞别离去,只剩下鼻涕眼泪横流的典韦,挥舞着双戟跟着师傅李彦告别。
童渊离去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没有什么好徒弟留下来跟随刘备。
简雍只道没事的,等你以后的小师弟赵云长大了一点,再来跟我们一起厮混吧……不,应该是打天下。
收获了一个典韦,算是赚大了。
刘备和典韦一起回楼桑村,刘备要带着典韦去见刘母,算是给刘母一个大惊醒了。
娘,你看我去了一趟战场,给你带回来了一个儿子。
想必楼桑村的刘母一定会很开心的。
简雍翻身上马,他的家跟楼桑村不在一个方向,一个往东南,一个往西南。
相比于刘备家里的家徒四壁,简雍家情况要好很多,他家算是殷富之家了。
这得益于他死去多年的父亲留下来了一部分资产,作为范阳简家的分支旁系,宗族规矩也很严格,杜绝了有族人欺辱孤儿寡母的情况,相反族中还对简雍一家多有扶持,这才让简雍跟母亲有着不错的好日子过着。
简雍从小也能在族学当中启蒙,读书认字,成为了读书人。
不过简雍长大了之后显然是走了歪路了,认识了刘备之后,就朝着成为小混混的路上奔走不回头了。
导致族人对简雍都已经失望了。简姓好歹也是郡里面数一数二的大姓,范阳简氏更是天下闻名,作为旁支,也不应该出街溜子啊,这不是败坏门风吗?
故而简雍这次被征召入军伍当中,简家一点也不在乎。让简雍去军队里,总比让他当个街溜子好吧?
简雍的母亲对独子宠溺万分,但也人轻言微,无法左右族中老人们的想法和决定。
对儿子去北方和鲜卑人打仗,简母是日日夜夜都担忧不已,期盼着儿子早点归来。
来到村口,村口溪流的小桥两侧栏杆上,坐满了老年人。
远远看到简雍牵着战马走过来,十几个老人齐齐的看着简雍,并还随着简雍的由远到近,移动着目光。
简雍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好似一人面对千军万马一般。
“这不是简雍吗。怎么这从战场上回来了?”
“算是他老爹保佑,没有死在战场上。”
“也不知道立下了军功没有。”
人还没有到,就已经听到各种讨论自己的声音了。
硬着头皮走到桥头,简雍朝着相熟的几个长辈打了招呼,对另外那些不熟但眼熟的老人也打声招呼。
这一番叔爷、舅爷、三奶、四爷的一通喊下来,让这些老人惊诧了。
有老人高呼道:“想不到这小子去了一趟战场上,反而是长了礼数了。”
“我还以为这小子去了军队,会变得更坏。实在是想不到啊。”
这年头军队没有什么好名声,基本上兵就等于灾,军队所过之处,对地方而言那就是一场灾难。
军队士兵的良莠不齐,也让大汉军队的军纪败坏到了在民间百姓眼里有着不亚于匪贼的程度了。
简雍牵着战马过桥,老人们便问道:“简雍,你立下军功了没有啊。”
“立了一点小军功。”简雍如实回答道。
“还是要继续努力啊。争取早日成为军官,这样也算对得起你母亲对你的殷切希望啊。”
“在军队里好好做人。”
“这么大年纪了,一直没个正形,这次回来,让族里面给你说一门亲事,你这一家也算是有后了,你父亲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
“隔壁村那个秀娘就不错,能织的一手好布,除开腿不好不能走路就没有什么缺点了。我看和雍小子很配。”
过了桥,简雍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长呼一口气,朝着不远处的家走去。
家,在简雍心里一直都是很温馨的一个词。上辈子自己在孤儿院长大,在科研道路上弄出来一些名堂后,也没有成家,一直孤身一人。
对这个词,简雍也是陌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