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 ① 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 [1] 中也, ② 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 ③ 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 ④ 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
①此句手稿作“……互相限制,故不能有完全之美。”
②“然其”,原作“然”,曾改为“而”,手稿无“及美术”三字。
③“处”,原改为“全体”,下原有“或遗其一部”,后皆划去。
④“法律”,手稿作“法则”。
[1]美术:指艺术。
汤大民《王国维“境界”说试探》 (《南师学报》1962年第3期)
这个论断既强调了艺术形象与自然的共同性,又承认艺术形象不同于自然的特殊性。文学应该再现一定的现实生活,但绝不是简单的模拟。艺术家在世界观指导下,对生活进行了艺术的选择、提炼和概括,才能把广阔的自然反映在有限的作品中,做到“在部分里,在其中最小一个细目里,表现一个整体,一个有力的巨大整体”,创造出艺术形象。所谓“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可能近于这样的含义。在艺术领域中重新组织生活,就要进行虚构。没有织进理想金线和吐露才能芬芳的虚构,艺术形象会缺乏不同于生活的光泽和神韵。但是,虚构“就是从现实材料的总和中抽出它的基本意义,而具体表现到形象中去”。现实生活是虚构的基础,脱离生活真实的虚构,艺术形象必然缺乏生气,丧失意义。王氏在重视虚构的同时,又强调形象的“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颇见功力。
叶嘉莹《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 第240-24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
至于这一则词话前半段所说的“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这一段话则颇为费解。首先我们应该讨论的是:静安先生所说的“遗其关系、限制之处”一语含义何指的问题。柯庆明在其《论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境界》一文,对此曾解释云:
当我们描写达到感知的过程,以达到呈现一个独立自足的生活世界时,我们是在舍去不相干的经验,把相干的纳入系统,组织成一个纸上完整的世界。也就是说,从另外一种意义上,它也是一种创造,而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对现实之模仿。
从这段话来看,柯氏的了解和说明似乎颇近于一般所谓“取舍剪裁”之意。然而静安先生何以不用一般习用的说法说:“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经过作者之取舍剪裁”,而却偏要用不寻常的说法:“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其道理正是在于他原来所指的并非对于外在对象的取舍剪裁。我们从静安先生表现于其杂文、《〈红楼梦〉评论》及《人间词话》等作品中的美学观点来看,就会发现他这段话所欲阐明的,只是在创作活动中作者对于外界事物的观照态度及外在事物在作品中的呈现而已,并未涉及诉诸知性的对于观照结果的排比取舍等步骤。因此所谓的“遗其关系、限制”一语的意思,应该解释作任何一个事象,当其被描写于文学及艺术作品时,由于作者的直观感受作用,它已全部脱离了在现实世界中的诸种关系及时间空间的各种限制,而只成为一个直观感受之对象,于是它之存在于作品中也就不是单纯的“写实”的结果了。这种观点的产生实在是源于叔本华的美学理论。
雷茂奎《〈人间词话〉“境界”说辨识》 (《文学评论》丛刊第3辑,1979年)
“写实派”的特征在于真实地描写客观,“理想派”的特征在于主观的虚构。这的确接触到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两种创作方法的基本特征。尤其在论证两者的关系时,他能指出,虚构境界的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虚构境界中的思想逻辑和结构样式,也必然基于现实生活的规律。这就说明白了:生活,归根结底,总是虚构、想象的基础。而写实派在反映现实时,必然不是全面地、无选择地照搬生活,他总要舍弃那些客观事物中互相限制、互相关系、不必要的材料。诗人从来就是按照自己的理想取舍生活,剪裁生活。于是,他又把写实和理想联系了起来。他认识到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看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是难得截然分开的。
王文生《王国维的文学思想初探》 (《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7辑,1982年)
王国维在这里说的是,当“自然物”被写到文学及美学中时,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也就是说,作家是把它从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的生活中选择出来集中描写的。他在这里并没有提到如何观照的问题,更没有要求通过对客体的直观去发现照亮它的“理论”。他虽然在这里用了前期杂文中“遗其关系、限制之处”的说法,并不是用来说明叔本华的审美直观,而是为了说明作家创作过程中的取材问题。
……
写实派文学虽然以直接摹写自然为主,但当他从“互相联系、互相限制”的生活整体中选取描写对象时,这种选择本身就包括了理想的作用,“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而理想派文学虽然以创造虚构之境抒发理想为主,他的虚构亦必须建立在“自然之物”的客观基础上,他的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故虽理想亦写实家也”。
王振铎《论王国维的“境界”说》 (《文学论丛》第13辑,1982年)
王国维关于文艺创作“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的说法有很大片面性。现实生活是无限多的事物运动在时间中,坐落在空间中,互相连接、牵制着的巨大而细密的网。文艺创作不可能完全无遗地反映出这张现实生活的网,只能描绘这网上的纲和目、结和线。但是举起纲则目张,提起结则线直。所谓“关系、限制之处”恰恰都集中在纲和结上,形成各种关系的集结点。文艺创作要描写好这一个关系点,并不等于完全遗其关系。相反,倒是需要深刻理解所描写的集结点中包含的种种复杂关系,才能写出这个点的真实本质。
聂振斌《王国维的意境论》 (《美学》第6期,上海文艺出版社1985年9月)
在这段不算长的引文中,他连用三个“自然”这一概念,它的含义有二:一是指客观存在,如上第一个和第二个都是此义;二是指自然界及社会发展、变化的“理”或规律,如上的“自然之法则”即是此义。王国维要说明的是:无论“写实”,还是表现“理想”,都不能离开客观存在的“自然”。 自然中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和矛盾,它们互相制约、碍限。但是虽为写实家,同样不能把自然中的一切都反映出来,必然要有遗舍之处;另一方面,虽是理想家,创作要虚构,但所使用的材料也要取之于自然,创作方法和作品也必须符合自然法则和规律。所以,“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这就是他的结论。
周锡山《王国维美学思想研究》 第20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以上两则中,王国维认为造境与写境“二者颇难分别”,“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三语,已涉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结合问题,极为可贵。他还申述其间之原因:“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理想故也。”其中提出只有“大诗人”才能做到,更见精彩。只有大诗人包括大作家才能做到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说明两结合是难度极高、罕有人及的。这个结论无疑符合中外文艺史的事实。他还进一步说明现实主义文学“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挣脱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与限制以驰骋想象力,故带理想色彩;浪漫主义文学“虽如何虚构,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故离不开现实。这样就较为全面完整地发展了两结合的因果、理由,他的这个理论建树领先于当时之中西美学界。
参见汇评中《王国维美学思想研究》的引文。又:
20世纪前期的“美术”一词,即“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