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792—前1750年 玄武岩石碑 225cm×65cm
局部
我们可以将《汉谟拉比法典》看作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兴盛于中东地区,今伊拉克所在地)的象征。1901年至1902年间,考古学家雅克·德·摩根(Jacques de Morgan)在伊朗苏萨(Susa)发掘出的这座高大石碑,由古巴比伦汉谟拉比王于公元前18世纪下令制作的,当时很可能被置于西巴尔(Sibal,掌管司法的太阳神沙玛什之城),而它的诸多复制品分置于汉谟拉比王统治下的各个城市中。
该法典分为上下两部分,石碑的上部雕刻有汉谟拉比王的形象。他头戴王冠,立于左侧,正向神明行礼。神明头戴象征其地位的牛角形圆锥帽冠,或许这就是太阳神沙玛什——法律的执行者。肩头喷出的火焰是证明其身份的又一细节。沙玛什正将象征王权的戒指和权杖递给汉谟拉比,颇有“君权神授”的意味。石碑下部是法典的内容,以楔形文字和阿卡德语写成,人们可从高到低、从右至左阅读。《汉谟拉比法典》是保存较为完备的古代司法典籍,除去司法内容,它还对当时的社会、宗教、经济和历史状况作了记录,成为后人研究远古文明的珍贵资料,因此我们既可将其看作一件艺术品,也可将它当作一件历史文物去细细品读。
铭文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