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是人的认识产生和发展的 基础,也是真理与价值统一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深刻揭示了实践在自然演化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揭示了实践的本质、结构和表现形式,为科学把握认识的本质和规律奠定了基础。
第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 主要表现在:①构成实践活动的诸要素,即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客体(对象)和实践的手段(工具),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实践活动本身及其结果也是外在于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②实践的水平、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所以,实践是区别于人的意识活动的客观物质活动,能够引起客观世界的某种变化。
第二,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具有自觉的能动性。 人具有理性思维,所从事的是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只有人的这种自觉的、能动的活动才具有真正的实践意义。
第三,实践是社会性的、历史性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并受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随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1)含义:人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也就是说,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2)要素:实践的主体、中介和客体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
实践主体是指具有一定的主体能力、从事现实社会实践的人,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担负着设定实践目的、操作实践中介、改造实践客体的任务。实践主体的能力包括自然能力和精神能力,精神能力又包括知识性因素和非知识性因素。实践主体有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主体三种基本形态。实践客体是指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
(3)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1.列宁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有普遍性的品格,并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总结图
一是物质生产实践。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它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满足人们物质生活资料和生产劳动资料的需要,同时生产和再生产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由此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二是社会政治实践。 社会政治实践是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和政治活动。 三是科学文化实践。 科学文化实践是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实践活动,它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其中重要的形式有科学、艺术、教育等。
以上三种实践类型既各具不同的社会功能,又密切联系在一起。其中物质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构成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受物质生产实践的制约并对其产生能动的反作用。
虚拟实践是伴随信息化和网络化发展而产生的,其实质是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数字化中介系 统在虚拟空间进行的双向对象化的活动,主要活跃于网络世界,具有交互性、开放性、间接性等 特点。 虚拟实践的出现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多样的自由空间,极大地提升了人的活动的自主性、创造性,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必须看到,虚拟实践是实践活动的派生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
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形成正确的认识。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部分。就知识的总体来说,无论何种知识都不能离开直接经验,但是人不能事事都靠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知识都来自间接经验。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深刻把握认识的本质必须弄清各种哲学派别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
(1)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观点: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基本观点:唯心主义认识路线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3)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两种表现形式:①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②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4)唯心主义认识论的错误:唯心主义认识论(不管是主观唯心主义还是客观唯心主义)割断了认识同客观现实的联系,否定了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虽然都坚持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是二者之间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特点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对象。它有两个严重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本性,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因而把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了,把活生生的认识运动凝固化了,把多方面的认识要素片面化了。最根本的是它看不到主观和客观之间的矛盾及其相互作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继承了旧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又克服了它的严重缺陷。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 它把实践的观点作为整个认识论的基础,以实践的观点阐述人的认识活动及其规律,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对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认识的目的和作用、认识正确与否的检验标准等一系列重要认识论问题,作出了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完全不同的科学解释。 二是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 论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它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多方面的辩证关系,全面地揭示了认识的辩 证性质。
1.一切唯物主义者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反映论,也就是说,凡反映论者,必然是唯物主义者;一切唯心主义者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先验论,也就是说,凡先验论者,必然是唯心主义者。
2.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两大错误:(1 )否认客观:否认物质第一性,即否认客观事物是认识的对象;(2)否认实践:否认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3.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两大错误:(1 )否认辩证,即否认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2)否认实践,即否认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4.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异同点总结图
认识的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表现为在实践基础上认识活动由感性 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运动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两种不同水平的反映形式,也是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突出特点。因为感性认识还没有深入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具有不深刻这一局限性,所以必须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①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②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也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或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或经验主义的错误。
第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第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也就是说,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的科学方法,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有指导作用、解释作用和预见作用等。非理性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的情感和意志。从广义上看,人们还常把认识能力中具有不自觉、非逻辑性等特点的认识形式,如联想、想象、猜测、直觉、顿悟、灵感等,也包括在人的非理性因素中。非理性因素对于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活动具有激活、驱动和控制作用。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①认识世界的目的是改造世界,此外再无别的目的;②认识的真理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实现由认识向实践的飞跃,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包括:确定实践目的,即为了什么而实践;形成实践理念,即实践的理想蓝图是什么;制定实践方案,即把实践理念具体化的计划、措施和手段;进行中间实验,即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以及运用科学的实践方法等。除此之外,从认识到实践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人民群众进行组织和宣传,让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并转化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只有这样,理论才能真正发挥指导作用,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实现了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经历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说它“完成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的;说它“又没有完成”,是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的。
毛泽东强调:“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主观必须统一于客观,认识必须统一于实践。这种统一是认识和实践的矛盾在发展中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所谓具体的统一,是指主观认识要与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它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所谓历史的统一,是说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符合。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是具体的、历史的。客观实践变化了,主观认识也应当随之转变。“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