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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

你应该还记得王爱书和彭飞初次见面的情况。

王爱书说,你走路一瘸一拐的,不愧是个瘸子。

彭飞说,是,这我难道没在QQ里跟你说过吗?

说过,但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正常,不止你一个人这么说。

然后他们就去吃饭了。按理说初次见面的人,他们应该喝点酒,但他们都表示自己滴酒不沾,所以互相谦让着——

你吃吃这个仔公鸡烧毛豆,毛豆还可以,鸡好像不行。

是吧。我觉得回锅肉还好,这最后一块你不吃我可就吃了。

…………

就这些。和在QQ上相比,他们聊兴略小点。就算聊过什么,相信你也不记得了。

之后就是二人长达多年的交往。因为有了这个开头,所以在这些年里,他们的交往主要就是吃饭。点几个菜,叫一大碗饭分在各自的小碗里,然后嗯嗯往嘴里扒。天气热,吃得少,天一冷,还会添饭。理论上二人轮流埋单,坚决不搞AA制,但大多数是彭飞埋单,因为据王爱书说,他家比较偏,不像彭飞家在市中心,好找,而彭飞则是个瘸子,无须劳动他到自己家去,所以都是王爱书登门拜访,彭飞须尽地主之谊。而且彭飞曾不慎泄露了自己收入比王爱书高的事实。

彭飞家附近的馆子很快就被他们吃遍了。最后二人得出结论,那个名叫“湘琴酒家”的最好。

吃了二三十顿后,有一天在湘琴酒家,王爱书发现彭飞面对回锅肉一副毫无食欲的模样,就问他怎么了。彭飞表示吃不下去。

为什么,这不是你最爱吃的东西吗?王爱书说着趁机往自己嘴里塞了块回锅肉。

彭飞摇头不语。

病了吗?你不是有公费医疗嘛。王爱书又干掉了一块回锅肉。

因为腿脚不方便,彭飞不愿意生病,所以反感别人这么说。他有点气急败坏地说,老子从来不生病。

王爱书也不高兴了,放下筷子责问对方,老子,什么老子,你是我老子吗?

不是那个意思,彭飞露出了烦恼和疲惫的样子说,我觉得我们这样是不对的。

你是说没有女人的缘故?

这当然是一个问题,不过……算了,吃饭吧。

王爱书是一个聪明人,当然不会勉强彭飞说他不想说或不急于说的话。

欣赏着彭飞嗯嗯吃了几口饭后,王爱书剔出了牙缝中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肉,感觉轻松多了。说,为什么你吃饭的声音和拉屎一样?

嗯?

嗯。嗯嗯嗯,难道你拉屎的时候嘴里不也发出这种声音?

你知道的,之后发生了一场血腥的恶斗,王爱书被彭飞一个酒瓶拍碎了脑袋,血流如注。彭飞则被王爱书一个扫堂腿掀翻在地。为什么呢?因为彭飞那条好腿也被扫骨折了。好在并无大碍,彭飞在家躺了一个多月,又继续瘸着原先的腿出门了。

在拉黑对方QQ绝交的这些年里,二人分别走上了人生的正轨,都成了有家室的人。王爱书工作不稳定,还住在城郊结合部,所以刚开始姑娘们总是很嫌弃,直到他老婆出现的时候才发生了转机。彭飞虽然有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而且住在市中心,但是个瘸子,所以找老婆也费了不少周折。总之,从第三者的角度来看,二人差不多是同时结婚的,一年之后也几乎同时当了爸爸,只是因为绝交,二人彼此不知而已。

不仅如此,婚姻还给他们的事业带来了帮助。王爱书的老婆家里有一门好亲戚,是做瓷砖生意的,而且生意很大,王爱书也便成了那家店的一个精通业务的经理,戴着金链,开着大奔。彭飞则因为瘸腿的缘故,在办公室干起了行政工作,转眼也混上了正科级。虽然疲于各种茅台酒局,成条成条的中华烟还霉在了柜子里,但怎么说呢,没有这些,彭飞觉得也不对。

就这样,转眼就过去了几年。然后他们在一场葬礼上重逢了。

这个死去的人叫“日本人”。当然,这是网名。直到二人赶到前者的灵堂,才知道“日本人”真名叫刘春华。也就是说,他们都曾经是一个QQ群的网友。刘春华正是这个QQ群的发起人。这个群以交流电影、文学和性行为为主旨。那年头大家聊兴很浓,几乎每天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群里发言。彭飞和王爱书也是其中的活跃分子,当他们获知身在同城的时候,就互相私聊了起来,然后才有本文开头部分的相见。在湘琴酒家,他们除了吃仔公鸡烧毛豆和回锅肉,自然主要延续群里的话题,并且多以“日本人”的观点展开讨论。说白了,“日本人”不仅是群的发起人和创始人,也是精神领袖。支撑“日本人”的据说主要是学识。群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日本人”拥有高学历高收入,在北京有个公司,早年留过洋也睡过外国女人,此外还写过热播电视剧,出过几大本畅销书,无论是学问和见识,“日本人”都远高于彭飞王爱书这种始终都困于一隅却又总是自以为是的蠢货。

在二人吃回锅肉的日子里,他们还曾恬不知耻地邀请“日本人”:如果路过南京的话,二人一定会尽地主之谊——到湘琴酒家吃回锅肉。血腥打斗事件导致的绝交之后,群虽然还健在,但不知为何,彭飞和王爱书陡然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这可能有时代的因素。博客微博什么的之后,大家不太爱聊QQ了,包括群。彭飞这么总结道。

但是,副群主以及其他群友所传播的消息还是被彭飞和王爱书所知道了。那个多事的家伙不仅旨在告诉大家,“日本人”不幸患癌逝世,还希望大家争取前往葬礼为死者送行。地址和联系人手机附录其后。一种青春和友情地老天荒的气息扑面而来。确实去了不少群友,但这未必是出于哀悼之情,有的是想趁机出门透透气,比如彭飞,有的则是听说“日本人”老家那个地方山清水秀,比如王爱书。后者在葬礼当天就亲耳听到一个千里迢迢赶来的女网友在一条溪流边赞叹:“啊呀,这里的水真清啊,可以直接装瓶当矿泉水吗?我要做大自然的搬运工。”

“日本人”或刘春华自知死期不远,请求家人将自己从北京拖回老家。在中国,所有山清水秀的地方同样也是穷地方,誉为穷山恶水其实更为恰当。所以当彭飞和王爱书分别赶到的时候,完全无法想象那个在QQ群里无比高端睿智的精神领袖“日本人”原来出自这么个穷山恶水。他的家很破败,大概还是清代的房子,所谓祖屋。猪圈就在卧室的窗外,一年四季应该都能闻到猪屎的恶臭。而且刘春华的父母也是彻头彻尾的山里人,矮小黝黑,穿着七十年代的衣裳。更要命的是,那个负责召集和接待各位网友的家伙还背着刘春华的家人告诉大家,刘春华生前欠了一屁股债,希望大家捐助一点以尽绵薄之力。彭飞没有带多少现金,山村亦无ATM机,只好向王爱书借了点,并保证回去当天就还。后者哈哈一笑,摆摆手,说,权当以前在湘琴酒家欠下的埋单钱。前者岂能认可,表示,那是那,这是这。总之二人口头上很是谦让了一番。

也就是说,在葬礼上的相遇,看上去使彭飞和王爱书前嫌尽弃言归于好了。他们共同瞻仰了“日本人”的遗容,老实说,这家伙长得真不怎么样。

我以为他很高大英俊呢。彭飞说。

为什么还戴眼镜,你说给一个死人戴上眼镜到底是什么意思?王爱书说。

更让大家感到震惊的是,“日本人”刘春华还睡上了棺材,被几个壮硕的网友抬到了山脚埋了。山脚全是坟茔,山腰略少,山顶没有。这一点是不是说明,佯装尊敬死者的活人其实仍然懒得把他们埋得更高一点?震惊不在于土葬的违法,而在于其古老。一个叱咤风云于网络的网络名人,最后躺在一具棺材里被埋在古老的山村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预签的机票时间不同,但彭飞和王爱书回到当地省城是同路的,只有那里有机场。

路上他们谈了谈各自这些年的情况是必然的。彼此都露出很欣慰的样子,然后用对死者的扼腕长叹来强化这一欣慰。他们甚至还萌生了超脱和达观的念头,眼前闪烁着马上就要面临的中年的景象。但因不够明晰,没有深入交流。不过,还是有个东西堵在二人之间,这倒是彼此心知肚明的。

咳咳,王爱书没忍住,但还是有点难为情,我想问你一个事,可以吗?

当然。

你当初到底想说什么?往事真是不堪回首,王爱书觉得自己脸都红了,就,就是,我俩打架那次?

我忘了,彭飞其实已经猜到在葬礼上重逢之后迟早会面对这个问题,但王爱书一旦提出来,他还是紧张,真的,忘了。

哦。

嗯。

是,毕竟过去好几年了。

是啊。

过了好一会儿。

可能,彭飞不确定地说,可能我当时是希望我俩不要那么吃饭?

那怎么吃?

呃,比如,比如我们当时应该喝点酒? BcKzUp9TH64vsdzsEM/W1pJLNVLhv6PGHtFff8Zn74ucQOUkocLqvyz/Z8KTEh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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