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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企业常见的四种用工方式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再单一地采用劳动合同用工的方式。常见的企业用工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灵活用工。

一、劳动合同用工

劳动合同用工,是最常见的企业用工模式。企业直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由企业直接管理员工。

图2-2 劳动合同用工模式

二、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就是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由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员工的一种用工模式。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但却接受用工单位的日常用工管理。

图2-3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

(一)劳务派遣用工特点

1.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使用劳动者,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

2.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二)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合同中需载明以下事项。

1.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员工在同一企业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员工可以同时为一个以上企业提供非全日制工作,最长15天要计发一次工资。

图2-4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在节约用工成本、灵活安排工作、易于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优势。

1.非全日制用工适合简单重复性劳动、短时间或季节性人力需要、危险性较低、不需要长时间训练等的基础岗位,如保洁员、推销员、促销员等。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最好还是使用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用工关系。

3.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如果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伤保险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是国家唯一强制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的险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四、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指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达不到一般企业单位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尽管不为雇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但建议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防万一。

(一)灵活用工的类别

1.自营劳动者: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

通常来讲,灵活用工适合于高知技术、高流动、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如:快递、直播、教育、销售、家政、保险、电商等有大量自由雇佣者的行业。又如,企业某个项目就只推广二个月到五个月的时间,项目结束后,双方的用工关系解除,就比较适合这种灵活简单的模式。

(二)灵活用工合法避税

灵活用工平台可为企业开具相应的劳务发票,让企业不必承担高额的社保费用、繁重的劳动关系成本,还能抵扣进项税金,列支所得税成本费用,企业用工的诸多问题迎刃而解。

1.外卖骑手

外卖骑手每日结算相关款项进行提现,当收到款项时需提供发票,可骑手往往又不能提供对应发票,如果按照劳务报酬预扣,骑手承担税负高。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就可解决签订用工合同的问题。

2.物流行业司机

物流行业司机都是自带车辆挂靠在物流公司,本身并不从属于哪个物流公司。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帮助企业和个人降本增效,物流公司可以免去部分税费,节省支出成本,司机也不会因为个人税费而苦恼。

3.在线教育培训师

在线教育培训师按照课程和平台进行结算,平台发放佣金给培训师需要进项票进行入账,但是个人去税务部门开票,操作复杂、烦琐。灵活用工承包平台可以根据结算需求,帮助培训师按照劳务报酬进行申报。

毋庸置疑,2018年国家宣布将推动“社保入税”以来,采取灵活用工,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包等多种用工方式,是降低企业社保负担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企业需要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不断地做出改革,合理避税、合规节税。

企业常见的四种用工方式的合同关系、适用条件和解除方式(如表2-2所示),HR需要牢牢掌握并灵活运用。

表2-2 企业常见的四种用工方式对比

·给HR的温馨提示:

1.企业常见的有劳动合作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灵活用工四种用工方式。

2.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员工。

3.非全日制用工是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一种用工模式。这种用工模式与劳动合同用工的区别,就在于工作时长。

4.灵活用工适合于高知技术、高流动、成本压力较大,有大量自由雇佣需求的企业。 Fa79M/5QPWb1Bi6zqX0ehf6XGM/JkCC5WEEnWc6bxbnwBn+AnPdrj3ISqSzO9q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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