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足马力转了个弯,利索地把车停在屋前。她总是在抵达的时候按喇叭示意。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抵达时,她都会用喇叭提醒她的丈夫达维德,她到了。这一天,她也问自己,她是为何,又是如何建立起这样一个习惯的。不管怎么说,如今他们已经结婚十年了,在雷丁乡间这座怡人的别墅里也住了有十年,似乎她并无必要在每一次回家时都以这种方式通报丈夫,两个孩子的父亲,她的法定监护人。
“他上哪儿去了?”她没有听到回应,于是下了车,迈着她打高尔夫球时的大步子向屋子走去,后面跟着老朋友琳达。
琳达·福斯曼是个不太走运的女人,三十二岁时不幸离婚,之后就一直独身——经常有人追,但还是独身。米莉森特不得不出尽百宝给她解闷,比如,星期天陪她打一整天高尔夫球。琳达这个人不哀不怨,但漫不经心得可怕。她观望那些男人(独身男人,当然),他们也回应她的目光,然后,事情似乎就止于此。在米莉森特这样一个生气勃勃、长着俏皮雀斑的女人看来,琳达的个性根本就是个谜。有时候,达维德带着他那惯有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做出评论。“她渴望男人,”他说,“她就和其他所有正常女人一样,渴望抓住一个可以让她欲仙欲死的男人。”但事实才不是这样,达维德的话也太露骨了点儿。在米莉森特看来,琳达只是在傻傻地等待某个人来爱她,爱她这个人,爱她的漫不经心,懂得宠爱她、照顾她。
其实,仔细想想,达维德说起琳达时总是轻蔑又尖酸,他对他们的大多数朋友,都是这样的态度。她觉得有必要跟他谈谈。他就是不肯看到别人的好,比如,对那个笨头笨脑,但其实心地善良的杰克·哈里斯。没错,那人是迟钝,但是特别宽厚、慷慨,有种骨子里的温良。达维德却总是习惯性地说:
“那是个好色的家伙,要是少了女人……”每次,他都会乐得哈哈大笑,仿佛他的插科打诨比萧伯纳或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原创还要精彩。
她推开门,还未踏入客厅,就愣在了原地。满地都是烟蒂和空酒瓶,两件睡袍胡乱地散落在客厅一角:一件是她的,一件是达维德的。她迅速缓过神来,恨不能立刻转身离开现场,什么都没有看到。她后悔没有事先打个电话,通知他她会提前回来:不是星期一早上,而是星期天的晚上。可惜琳达此刻就站在她的身后,脸色苍白,瞪大了双眼,呼吸急促。她必须赶紧应付一下琳达,再处理眼前这件已经无可挽回地发生在自家屋檐下的事。等等,她的家?……他们的家?……十年来,她总是说“我们的家”,而达维德则总是说“我们的房子”。十年来,她跟他说起过在家种树,种栀子花,造个暖房,修个小花园,但十年来,达维德始终无动于衷。
“究竟,”琳达尖利的嗓音让米莉森特冷不丁打了个寒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达维德趁你不在家的时候开狂欢派对?”
她笑了。她似乎把这件事看得太轻巧了。的确,很可能达维德真的是在前天去了利物浦,然后又神速归来,在这里过了一夜,现在出门去俱乐部吃晚饭了,刚刚离开。只是,这里留下了两件睡袍,两片令人绝望的锦缎,两面仿佛写着“通奸”二字的旗帜。而她,吃惊于自己竟然会惊讶。毕竟,达维德是个相当出众的美男子。他身材挺拔,头发乌黑,剑眉星目,而且风趣幽默。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更从来没有发现过任何蛛丝马迹,让她觉得他渴望拥有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这一点,说起来很模糊,却又确凿无疑,她对此很清楚。她确信:达维德从来不会看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一眼。
她打起精神,穿过房间,捡起角落里那两件伤风败俗的睡袍,把它们丢到厨房去。动作很快,但还是看到了餐桌上的两只茶杯和茶碟上留下的一点儿黄油。她匆匆关上门,仿佛刚刚目击了一场犯罪。她一边清理烟灰缸和酒瓶,一边开着玩笑,试图打消琳达刚才的好奇。她让琳达坐下来。
“可气,”她说,“估计清洁女工上个周末就没来打扫过。坐下来,亲爱的。我去给你泡杯茶,要不要?”
琳达坐下来,面色憔悴,手放在两膝之间,指尖钩着手袋。
“茶就不用了,”她说,“我想喝点更浓的。今天这场高尔夫让我筋疲力尽……”
于是,米莉森特回到厨房,目光避开那两只杯子,抓起一瓶白兰地和几块冰块,全部拿去给琳达。她们面对面坐在客厅里,这间漂亮的客厅里都是竹制家具,配以印染的彩色织物,也不知是达维德从哪里带回来的。这间屋子至少带有一种英国布尔乔亚式的气息,如果算不上有人情味的话。从落地玻璃窗望出去,可以看到一排榆树在大风中摇曳。一个小时前,正是因为起风,她们才离开了高尔夫球场。
“达维德在利物浦。”米莉森特说道。她发现自己用了不容置疑的语气,仿佛可怜的琳达会反驳她似的。
“当然,”琳达附和着她,“我知道,你跟我说过嘛。”
说完,她俩齐齐望向窗外,然后盯着脚上的鞋子看,再然后,看向对方的眼睛。
某些东西开始侵入米莉森特的心。像是狼,又像是狐狸,总之,是一头野兽,一头伤害她的野兽。痛苦在侵蚀着她。她猛地喝下一大口白兰地,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又一次看向琳达的眼睛。“很好,”她对自己说,“不管怎么说,照我的判断,照任何一个有逻辑的人来判断,都不可能会是琳达。整个周末我们都在一起,她跟我一样被吓坏了,而且,很奇怪,她甚至比我还要恐慌。”因为,在她看来,达维德把一个女人带回家来这回事,且不论孩子们在不在,达维德带回一个女人,并且让这个女人穿上她的睡袍,这回事本来就是天方夜谭。达维德根本看都不看一眼其他女人。不仅如此,达维德看都不看任何人。“任何人”这个字眼,突然令她轰然一震。的确,他的眼中没有任何人,也没有她。达维德生来俊美,目中无人。
当然,十年过去了,很自然甚至是很合理地,他们之间的性生活几乎缩减为零。而且,这么些年过去了,他当然不再是她当年认识的那个血气方刚、不安于室的年轻男人。然而,这个英俊的丈夫,这个如此迷人的“盲人”,还是有些让她想不透的地方……
“米莉森特,”琳达问,“你怎么想?”她抬手指着面前的这一片狼藉。
“你希望我怎么想?”米莉森特说,“要么是管家布里格斯太太星期一就没来整理过屋子,要么是达维德和某个荡妇在这里度了周末。”
说着她大笑起来。她感觉轻松了很多。既然问题已经摆上台面,事情就简单多了。她完全可以与闺密一起为这样的事实大笑,笑自己被背叛,笑自己突然发现这样的事实是因为老天起风让她们提前离开高尔夫球场。
“可是,”琳达问(她也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某个荡妇?达维德的时间全都是和你,和孩子们,还有你们的朋友们在一起,他哪儿还有时间去找一个真正的荡妇?”
“呵,”米莉森特笑得更欢了——的确,她感觉轻松了好多,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帕梅拉,或者埃丝特,又或者是珍妮……很快就会知道了。”
“我不觉得他会喜欢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琳达的语气竟有些忧伤。她猛地想站起身来,让米莉森特吓了一跳。
“你看,琳达,”她说,“即使我们抓到奸情,你也很清楚,我们不可能让事情严重化。你看,我们已经结婚十年了,达维德和我,我们各自都有过一些机会……但最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知道,”琳达说,“这一切都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很明白,不过我想我该走了。我想回伦敦去了。”
“你不太喜欢达维德,对吗?”
琳达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错愕,然后又很快变得亲热而温柔。
“不,不,我很喜欢达维德。我五岁时就认识他了,他是我哥哥最好的朋友,那时他们在伊顿公学读书……”
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她牢牢盯住了米莉森特的眼睛,似乎刚才她向她吐露了某件最关键的事。
“很好,”米莉森特说,“不过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能够原谅这件事,连我都准备原谅他了。家里的确是一团乱,但我宁可留在这里,也不想带着这一团要命的乱麻回伦敦去。”
琳达抓过那瓶白兰地,给自己灌了满满一大杯。至少在米莉森特看来,她喝得也太多了点儿。
“达维德对你非常好。”她说。
“的确是这样。”米莉森特说的是实话。
没错,他是个亲和、殷勤、会照顾人的男人,有时候充满了想象力,但不幸的是,他非常容易神经衰弱。但是这一点,她不会告诉琳达。她不会告诉她,达维德在伦敦时整天都躺在长沙发上,眯着眼睛,拒绝出门。她不会告诉她,达维德会做那些可怕的噩梦。她不会告诉她,达维德像是有强迫症似的,老在跟一个生意人打电话,她甚至记不起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不会告诉她,当哪个孩子考了糟糕的分数时,达维德是怎样地暴跳如雷。她也不会告诉琳达,只要一涉及家具,涉及画,他会变得多么面目可憎;不会告诉她,这个看上去殷勤和气的达维德,有时候会把跟别人的约会忘得一干二净,包括和她的;更不会告诉她,他有时回到家时的样子。她同样也不可能告诉琳达,有一次,她从镜子里偷看到他背部的疤痕……单是想到这件事,她的心里就七上八下:作为一个英国女人,一个体面的女人,她开始怀疑——终于她想要去了解了。“你觉得是埃丝特还是帕梅拉?”因为毕竟,他的确没有时间去见她们之外的其他女人。那些女人,哪怕是放荡不羁的女人,也会要求所爱的男人有时间陪她们。达维德的风流韵事,如果存在的话,也只能是冲动、意外的短暂关系,比如和妓女的那档子事。可是,怎能想象,达维德这样一个高傲又挑剔的人,会是一个色情狂呢?
琳达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
“你为什么会觉得是帕梅拉或者埃丝特?她们都是那么苛刻的人……”
“你说得对。”米莉森特说。
她站起身,径直走到客厅的镜子前,盯着自己看。她依然很美,别人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她这一点,有时候,甚至还向她大献殷勤。而她的丈夫,则是朋友圈里最有魅力、最有才能的男人。可是为什么,当面对镜中的自己,她觉得看到的只是一具没有血肉的骷髅?
“我觉得很可惜,”她说(她已经不太分得清自己是在跟谁说话),“很可惜达维德都没有什么要好的同性朋友。你注意到没有?”
“我从来没留意过。”琳达坐在那里,幽幽地答道。米莉森特看不到她的脸,她就像是嵌在长沙发里的一片剪影。她知道?她知道什么?那个女人的名字吗?为什么她不告诉自己那个女人的名字?琳达是出于善意还是出于恶意——在这种情况下,谁说得清——才不肯吐露出那个女人的名字?那又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七月的夜晚,穿着一袭寂寥的浅色长裙的她,脸上会有一种受惊女人的神色?必须让一切水落石出。如果这是真的,那就要接受达维德在外面有女人的事实,不管是某个朋友,还是某个妓女。不要把事情搞得太难看。也许,过些时日,她可以满面笑容地报复那个名叫蓓西或者其他什么名字的女人。一切要做得不着痕迹。于是,她站起身,高傲地掸了掸沙发上的灰,用女王般的语气宣布:“听着,亲爱的,不管怎么说,今晚我们睡在这里。我会上楼去,看看房间变成什么样了。如果我那亲爱的丈夫把狂欢派对也开到了那里,我会打电话给布里格斯太太,她就住在两公里外,她会过来帮我们。你看怎么样?”
“这样很好,”琳达在黑暗中说,“这样很好,就按你说的办吧。”
米莉森特起身走上楼梯。家里挂满了两个儿子的照片,她心不在焉地冲他们微笑。他们也到了去伊顿公学读书的年纪了,就像当年的达维德,和那个谁?哦,对了,琳达的哥哥。她吃惊自己居然需要扶住栏杆才能走上楼梯。她的腿仿佛被砍断了一般,不是因为高尔夫,也不是因为那个可能存在的淫妇。任何人都可以面对被背叛的事实,也必须去面对。这不是大哭大闹寻死觅活的理由。总之,对她米莉森特来说不是。她走进了“他们”的卧室,“他们家”的卧室,看到眼前的床是令人脸红心跳的狼藉,翻云覆雨后的混乱,似乎从她与达维德结婚以来,都从来没有乱成这样过。第二件让她注意到的东西,是搁在床头柜上的一块手表,就放在她那一边的床头柜上。那是一款防水手表,一块硕大的男士手表。她用指尖挑起它掂了掂分量,怔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明白过来:是另一个男人把它留在了这里。她全明白了。楼下,是忧心忡忡的琳达,在黑暗当中,越来越惊慌的琳达。米莉森特下了楼,很奇怪地,她竟带着一丝怜悯看着同样知情的琳达。
“哦,我亲爱的,”她说,“恐怕被你说中了。睡房里有一件肉红色香艳透顶的情趣内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