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南背着沉重的吉他在白树街一带转悠着。九点多的光景,这里却像郊区一般冷清。偶尔有一两辆黑乎乎的汽车或者骑自行车的行人从这里经过。两旁的居民楼里大多都亮着灯,但布帘都拉得紧紧的,连声音都被隔绝。
楚南毫无目的徘徊了半个钟头,开始走离白树街。这是他第十天晚上在这里“蹲点”了,仍然没有发现目标。他有点泄气,也有点不甘心。十天前他偶尔从这里经过,看到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让她震惊——她是从白树街的一家便利店走出来的,手里拎着两个大塑料袋。她穿着过时的旧衣,没有化妆,头蓬着,典型的家庭妇女模样却走上了一辆漂亮的白色POLO车。车很快发动并消失在街角,这个时候楚南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甚至忘了去看那辆车的车牌号。当然,楚南步行的两条肉腿追那辆车是毫无指望的了。
楚南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他判断这件事应该有两种可能:一、她没死。二、仅仅是有个女人跟她长得百分之百相像而已。
为了揭开这个可能,他一连十天都守在那家便利店外。可是他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个女人。他甚至拿着她的照片问便利店的人,但大家都说都没有印象。一个店员问:这是个模特吧?这么漂亮的女人如果经常来我们这里,看不见的话除非她是鬼。
楚南很郁闷地走到白树街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不分手酒吧门口。进了酒吧,他听到一阵欢迎他的尖叫声以及口哨声。他对那群人挥了下手,然后走到一个角落里。
这时候原本喧闹的酒吧安静下来,人们的目光都集中在角落里的楚南身上。楚南坐在一把高脚椅上对着话筒架调自己的吉他,片刻之后抬起头来,清晰地说道:“今晚的主题是怀念。如果我的音乐勾起了你们的回忆和眼泪,那不是我的错。”
人群再次爆发出尖叫,但极短的时间就安静下来。楚南对着话筒架发了几秒钟的呆,然后轻轻报出第一支歌的名字:《阿莲》。
“阿莲,你是否能够听见,这个寂寞日子,我唱不停的思念……”清脆悦耳的吉他声和楚南清亮通透的嗓音在酒吧里弥漫开来。用楚南粉丝们的话说,楚南的嗓音比他的外表更英俊。其实楚南的外表已经够英俊了。他很干净,从皮肤到头发,从牙齿到指甲,从来都是一尘不染。他不留长发不喷香水,也不穿花哨古怪的衣服,永远都是简单的牛仔裤和各色T恤衫(今天他穿了一件香槟色的T恤衫),惟一能显出他与大学生或者白领不同的是他喜欢戴各式各样的饰物。从耳钉到项链,从手链到戒指,而且每样饰物仅一款,长戴不弃。
“我停留在一个人的世界,于是懂得了什么是孤单。我多想找回最初的爱,阿莲……”轻快的旋律,淡淡的忧伤。楚南唱歌的时候眼睛一直望向虚空,幽暗的光线里鼻子和下巴的线条既分明又柔和。
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群里,也许没有几个人是真正为了听歌而来的。但喜欢泡不分手酒吧的人,都习惯了在每天晚上十一点到十一点二十分,听三首楚南唱的歌。楚南只唱三首歌,唱完就走人。有时他不说那么多话,除了报歌名,有时候甚至连歌名都懒得报。偶尔有时候,楚南会絮絮叨叨讲个不停,说得比唱得还多。
第二首歌仍然很忧伤——《一个人唱情歌》。
唱到副歌部分,有好多人跟着和,有人开始哭了。楚南无视他们的眼泪,只唱自己的歌。
“一个人唱情歌,唱得失魂又落魄……”
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上去一个人。也许只有楚南知道她原本坐在哪里的,或者还有一些喜欢在酒吧里欣赏单身女孩的男人。楚南还知道她的名字叫祝晓璇。她大部分晚上都会来酒吧听他唱歌,偶尔会跑上去送一两枝玫瑰什么的。
祝晓璇跑上去的姿势虽然匆忙仍然十分优雅,而且动感十足。她穿着醒目的红色条纹上衣和灰色短裤,露出一双修长的美腿。一头长发波浪一般飘飞,有人开始吹口哨。
祝晓璇跑到楚南身旁,弯下腰,双手扶住麦架,随着旋律大声唱起来:“两个人唱情歌,唱得甜蜜又快乐……”
已经流出眼泪的人发出了笑声。楚南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祝晓璇,弹吉他的手指却没有停下来。
一首原本悲伤的歌就这样被半道改成了甜蜜的歌,不伦不类地结束。观众里有人鼓掌也有人起哄,楚南小声地责备祝晓璇:“别闹了,回到你的位置上去。”
声音不高却十分严厉。祝晓璇吐了吐舌头:“楚哥哥,我只是不想看到你伤心的样子。”说完就乖巧地走下台去。
楚南把祝晓璇弄偏的话筒架轻轻扶正,对观众们说道:“请原谅,今晚我并不是无病呻吟。我想告诉大家,今天是一个女孩二十六岁的生日。但是很可惜,她在两年前就已经离开人世……”酒吧里瞬间安静下来。祝晓璇的嘴巴张得大大的。
楚南顿了顿接着说:“也许有朋友已经猜出来了,她是我曾经的女朋友。她生前做过模特,也做过服装设计师,她的名字叫林青语。当时她在时装界已经小有名气了,可是就在她举办个人作品发布会的当天夜里,她就离开了……我的第三首歌仍然是送给她的。一首很美的《丁香花》。”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你看那满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
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
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
人们都沉浸在悲凉的歌声里面,祝晓璇却因为太过惊骇站起身来。
楚南曾经的女友,已经死了两年的女友,正是林青语?“丹青案”中的林青语?
与此同时,酒吧里还有一个跟祝晓璇一样思绪纷乱的人,她就是米果。
米果从楚南进场前就已经在酒吧里了。但楚南并没有认出她,祝晓璇也没有认出她。米果戴了一头金黄色的卷发,脸上浓妆艳抹,身上穿得花花绿绿。她来这里本来是想看看祝晓璇迷恋的歌手是不是洪之鹤,却震惊地发现是自己的前男友楚南。
三年前与楚南分手之后,他们从未见过面,也未联络过。
刚才,听到楚南那么忧伤地提到他那个死去的女友,米果心如刀割。她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再为楚南心痛,却没想到命运如此弄人。
林青语……就是那个雨夜里跟楚南拥吻的女人吗?是她吗?也做过模特和服装设计师?当年,米果还没有弄清楚那个女人的名字和身份,甚至没看清楚她的模样,就离开了楚南。
米果在自己的工作室发了一整天呆。下班时,老板江浩晨打来电话,说晚上一起吃饭。
米果叫道:“一起吃饭?有什么事是在上班时间不能说的,要加班吃饭?”
江浩晨说:“宝贝,我今天用了一整天时间研究你的设计,拿出了一套修改建议。如果今天你不想听的话,明天当然也可以。当然如果那样的话,我们这套设计变成服装又要晚了一天。”
米果本来打算伶牙俐齿与江浩晨斗几个回合嘴的,来扫一扫一整天的郁闷心情。谁知江浩晨竟然这么说。如果不是他不懂幽默,那就是他大智若愚。
老板请客何乐而不为?但米果隐隐觉得不安。他与江浩晨从来没有单独吃过饭,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一个事业有成的年轻英俊的老板与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漂亮的女设计师(请原谅米果如此自恋吧)一起吃饭意味着什么?
格调清雅的休闲茶吧。单间,精致的茶点,漂亮的女服务员。米果今天误打误撞穿对了衣服,一条颜色素雅的印花连衣裙,古铜色高跟鞋。大卷的黑色波浪垂在胸前,既时尚又淑女。
江浩晨笑呵呵地注视着米果,神情愉悦地说:“用一个现在比较流行的词形容你:轻熟女。”
米果旁若无人地吃着蛋挞,不以为然地答:“不就是老了呗,江总取笑我。”
江浩晨摇摇头说:“怎么是取笑你呢?轻熟女指的是年轻美丽并且成熟优雅的女性,她们已经脱离了少女的稚气和浅薄,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懂得生活,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和不想要的。”
米果乐了:“那江总说说什么是我想要的什么是我不想要的。”
江浩晨说:“不想要的我不知道,凡是不好的都不想要吧。想要的我是知道的。”他边说边从老板包里取出米果交给他的文件夹,放在膝盖上翻开,开始对米果的设计进行点评。
他们坐的是一张双人沙发。零距离接触,但江浩晨的身体和眼睛都很规矩,手指很稳重地在设计图上指点,眼睛只在设计图和米果的面部之间做两点一线运动,根本无视于从这个角度可以窥视到米果领口里的一抹酥胸。
一个事业有成的年轻英俊的老板与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漂亮的女设计师就这样在零距离的情况下心无旁骛地讨论着一套设计图的修改方案。气氛很和谐,平时高高在上的总经理和心高气傲的女职员都十分虚心地接受对方的意见。整场唇枪舌战下来,两个人基本打成平手。江浩晨提出的修改意见米果接受了一半,还有一半被米果驳回。
等这场漫长的“加班饭”吃完,时间已经很晚了。江浩晨开自己的银灰色奥迪车送米果回家。米果上车的时候感觉有些怪怪的。刚才来吃饭时她也是坐这辆车来的,却没有这种感觉。
“你怎么了?”江浩晨察觉到米果的异常。
“江总,我是第一次坐你的车吗?我指的是今天。”米果问。
江浩晨很老练地开着车,一个转弯,非常稳。他一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举在米果眼前。是一条细细的手链,银制的,挂了一圈紫皓石。很廉价,米果却很喜欢,是前些时候逛街时六十元钱淘来的,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米果想起那天江浩晨对她说的话:“小米,你那天晚上把一根手链落到我的车上了。回头我会还你。”“小米,你不是故意装糊涂就是那晚喝得太多了。”
米果急了:“江总,这是怎么回事?”
江浩晨不说话,手也没有缩回来。车速依然很快,米果下意识把那串手链接住,江浩晨的手才收了回来。
江浩晨平静地说:“小米,你记不住没关系。你慢慢地想,总会想起来的。”
“江总,你……”米果想发脾气,但对方毕竟是自己的老板。米果一赌气,干脆不再说话。
江浩晨也很“默契”地不说话。十几分钟的沉闷路程之后,米果家到了。
米果打开车门的时候,江浩晨终于开口了:“宝贝,我下周要去柳城参加一个时装发布会,你和我一起去。”
米果的动作停下来:“和你一起去?就我和你?”
江浩晨的眼睛还盯着前方:“对呀,就我和你。”
米果的身体僵了几秒钟,然后什么也没说,下了车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下了车米果才意识到,江浩晨并没有问过自己家在哪里,怎么会这么轻车熟路地送自己回家?
心里的阴霾更重了。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江浩晨,和他一起去外地参加那个所谓的时装发布会。米果做事向来都是很有主见,这件事却让她犹豫不定。
路过物业部,有工作人员叫住她:“米果,你的包裹。”
米果取了包裹回到家里,换了鞋和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将包裹拆开。
是一件晚装,黑色真丝雪纺面料,胸前缀满红艳的宝石。
惊诧之中,米果去看包裹上寄信人的地址,却是没有,只写了“米果亲启”四个字。字并非手写,而是打印在纸条上,然后又贴在包裹上的。看样子包裹并不是通过物流公司送来的,而是直接送到米果所在的小区。
米果又仔细翻看那件晚装。每一处精细的裁剪和做工,都显示出来是她亲手做的那件。
楚南坐了最早一班长途汽车到达云城。
孟原开着私家车去接他。两个男人友好地拥抱了一下,他们有好久都没有见面了。上次见面的时候,孟原还是个潦倒的被警局开除的前警察,因为前途一片灰暗而整日沉迷在网络游戏和酒精里。女友陈梦在对他心灰意冷之后离开了他,于是他更加变本加厉地放纵自己,原本俊朗精干的一个人成了废人。
可是两年时间不到,孟原又似换了个人。他不再是个神情萎靡的鬼酒,也不是更早的时候那个俊朗精干的警察。现在的他是一家合资企业的高级主管,标准的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仍然高大健硕,但谈吐文雅了许多。
楚南很想问问是什么力量令孟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但这个问题暂且闷在肚子里,先吃饭要紧。而且他来找孟原也并不是为了吃饭,吃饭固然重要,但有些事情更重要。
在饭桌上寒暄了一会儿,楚南没等孟原发问就憋不住说:“我看见秦丹了。”
他原以为这句话对孟原来说就像一颗炸弹具有杀伤力,但没想到孟原只是微微一愣,继而平静地反问:“是吗?”
楚南满腹的期待被孟原的冷淡给浇灭了一半。他不解地问:“你一点儿也不关心这件事吗?”
孟原仍然从容地往嘴里塞着食物,等嚼碎下咽之后才慢吞吞地说:“这件事恐怕跟我没什么关系了吧。”
楚南一时语塞。他想到当年孟原调查丹青案的时候,如同一台上满发条的钟一刻不停地忙碌。绞尽脑汁,废寝忘食,一点一滴捕风捉影的线索都会让他精神大振,立刻投入到新的调查中。如果当时孟原听到楚南说“我见到秦丹了”,难以想象他会有多么疯狂。
可是现在……楚南在心里轻轻叹口气,他怎么会以为现在的孟原仍然会对丹青案兴趣不减呢?也许他当时也不是因为兴趣,而是一个警察的责任罢了。是上级限期破案,他背负了太大的压力。而现在早已时过境迁,孟原已经不是警察而是公司主管,凭什么还会对陈年旧案感兴趣呢?
楚南郁闷地扒了几口饭,再也没有食欲,索性放下筷子说:“既然跟你没关系,我就不浪费你的时间了。这顿饭你慢慢吃,我请客。”然后就去掏钱包准备付账。
孟原按住楚南:“兄弟别急着走,咱们多喝几杯。你不想听听我是怎样从一个无业游民变成现在的样子吗?”说着,将楚南杯子里的啤酒加满,自己又倒了满满一杯。
楚南当然想知道。这个问题他是暂时闷在肚子里的,想等合适的机会问出来,却先被孟原的态度气晕,这个问题就放下了。现在孟原既然要说,那就听听吧,也算一大早从青城赶到云城没白忙活。
孟原喝了一口酒问楚南:“兄弟,你说什么是对一个人最重要的?”
楚南说:“那很多。自己本身的健康、地位、财富,以及与本身无关却其实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孟原问:“那你觉得地位财富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比较起来,哪个更重要呢?”
楚南说:“都很重要。但地位财富易得,真情难求。”
孟原说:“我原来也一直这么认为。但是自打我一时感情用事犯了错误丢了工作,我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我担心陈梦会不会因为这个离开我。于是我有意放纵自己成了那副样子,想看看她究竟爱不爱我,是爱我的人还是别的什么。后来……你也知道了。”
孟原又开始喝酒。楚南惊讶地问:“原来你那副样子是有意为之,故意在试探陈梦?”
孟原点头:“有那个意思。当然我心里的痛苦也需要释放一下。我不是神仙,做不到对那件事若无其事,毫发无损地很快找到人生的新方向。”
楚南表示理解,问:“那你后来是如何振作起来的呢?”
孟原说:“陈梦走后,我的精神确实跨了。但只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我就开始积极调整自己。我去看心理医生,自学IT课程,用了半年时间塑造了全新的我。然后我去了一家合资公司——我有个朋友在那里是大股东。我做警察的时候成功解救过他被绑架的女儿,后来他知道了我的事就请我去他的公司做。当然,后来我发现我虽然没有做成一个好警察,但可以做一个好主管。有时候,坏事也是好事。”
楚南欣慰地笑笑:“那孟主管有没有遇到一个真心对你的好女人?”
孟原说:“暂时没有。不过我想,会有的。”这个时候,他又恢复了刚才的活力,开始大口咀嚼食物。
楚南勉强又吃了一些东西,饭局结束时,孟原说:“其实你不该来找我的,这件事你应该找警方。”
楚南说:“我知道,但我第一个想告诉的人还是你。还有,我见到秦丹那天是晚上,她的外表和穿着有着不小的变化。所以我还不太肯定是不是秦丹,才来找你,想听听你的意见。”
孟原低头想了片刻,终于说:“你详细叙述一下那晚见到秦丹的情景。”
楚南内心深处欢呼了一声。孟原身上终于有了一点点警察的影子了,他究竟还是想知道这些的。这家伙,刚才装什么装!于是他仔细讲述了那晚见到秦丹的情景。
孟原的眼里闪过微小的兴奋。他沉吟了片刻说:“我下周在青城有个项目要过去做。我想,我在青城的业余生活应该非常丰富了。”
楚南愣了一下然后开心地笑了。这个时候的孟原,更有几分昔日的警察模样了。
仍然是上一次与洪之鹤见面的酒吧。米果奇怪为什么洪之鹤不在不分手酒吧见她,但同时也庆幸不用费唇舌让洪之鹤换地方了。
米果在电话里问洪之鹤为什么把晚装又寄回自己。洪之鹤问难道你不喜欢吗?米果说我得弄清楚这是为什么。洪之鹤说那我们面谈吧。
面谈也好,这样可以方便自己把晚装还回去。米果不想莫名其妙接受这件晚装,这跟莫名其妙为洪之鹤高价制做晚装性质上有根本的不同。最起码那笔钱是米果的劳动所得。
洪之鹤比米果去得早。他的深紫色衬衣和白色长裤很有型,一米八零的个头,宽肩,长腿。白框黑片眼镜很像他的防守性武器,让人看不到他真实的情绪。所以米果在他对面坐定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他的眼镜摘下来。
洪之鹤居然没有躲。米果觉得把他的眼镜摘下来是对的,因为洪之鹤实在是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眼神明亮,但明亮的背后是不易发觉的憔悴,跟米果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
“说吧”,米果盯着他的眼睛,“你送我晚装的目的。”
洪之鹤摇头:“没有目的。”
米果说:“如果你只是无聊,那你觉不觉得用一笔不算小的钱去愚弄他人是更无聊的行为?”
洪之鹤挑了一下眉毛:“米设计师觉得很无聊吗?但我没有恶意的。”
米果的急性子又发作了。她把随身带的超大手提袋打开,掏出那个包裹掷给洪之鹤。
“如果你只是想泡妹妹,那你找错人了,这个游戏不好玩儿!”
“如果我真的暗恋你呢?”洪之鹤的表情不像是坦白更像是挑衅。
米果不示弱:“如果你暗恋的对象是另外一个人,比如……祝晓璇,我会觉得更有可能。所以我认为是我精心为你制作的礼物不幸被其他人拒绝了,你呢,觉得扔了也是扔了,留下来更窝心所以不如转手相赠比较好。”
洪之鹤却问:“祝晓璇是谁?哦,原来那个女孩叫祝晓璇啊。好吧,如果你不喜欢你亲手做的这件晚装,那你也像我一样转手相赠,送给那个祝晓璇好了。”说完重新戴上眼镜把包裹放在茶几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米果一个人在座位上坐了很久,喝光了洪之鹤点的一壶咖啡。她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重新思考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刚才洪之鹤的反应让米果不是很肯定自己的猜测了,也许这件晚装根本与祝晓璇无关?
如果祝晓璇不是在试装之后很奇怪地哭着求自己把晚装扔了,米果现在可能第一时间就会约祝晓璇出来,把晚装送给她,毕竟米果觉得这件晚装是很适合祝晓璇的。而现在米果不能这么做,但能肯定的是祝晓璇的噩梦理由是无稽之谈,一定另有隐情。必须找机会把那丫头的话给套出来!
再回到米果与这件晚装的关系上。米果能肯定洪之鹤让自己制作晚装时并不是要送给米果自己的。第一是她现在的身材与晚装已经不配套了,放弃做模特之后米果胖了一些。第二刚才洪之鹤的话中似乎也认同了“转手相赠”这个说法。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烫手的,索性随便找个人送出去算了。米果开始在记忆里搜索适合这件衣服的人。要么关系太远不适合送这么贵重的东西,要么身材或者气质不合适。米果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人——江浩晨的助理丁茜。
丁茜虽然身材矮了一些但体型纤细,长得也挺漂亮,在公司人缘很好,与自己的私交也不错。虽然丁茜穿这件衣服比祝晓璇的效果要差一些,但米果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了。
于是米果拨通了丁茜的电话,要她来酒吧与自己见面。丁茜很快到了,米果对她说有件衣服想送她,是别人送自己的但衣服有点儿瘦没法穿。
丁茜很高兴,连声称谢,说要回赠礼物还要请米果吃饭。米果没让丁茜将包裹打开,让她回去再试,说一定会合身的。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就散了。
回到家江浩晨的电话就来了。江浩晨问米果那件事考虑得怎样了,米果一时没明白:“什么事?”江浩晨说:“就是下周你跟我一起去柳城参加时装发布会的事。”
米果犹豫了片刻说:“好吧,我去。”
江浩晨似乎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并没有表示惊喜,只是说:“那你周末好好准备一下,我们下周一早上走。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
放下电话,米果突然觉得很累,她已经好几天没睡好了。于是她吃了点东西洗了个澡就睡了。米果没有做梦,更没有预感。如果有预感的话,她一定不会这么踏实地睡觉,而是会在第一时间找到丁茜把晚装要回来,并且取消跟江浩晨的柳城约定。
可惜米果是人而不是神。
江浩晨周一很早就把米果从睡梦中叫醒。他给她打电话时,他的车已经停靠在米果家楼下了。米果一边迷迷糊糊接电话一边探头朝楼下看,果然看到江浩晨的奥迪车。米果一边抓紧时间洗漱、化妆,一边回想着江浩晨刚才那句话:“宝贝,你不要着急,好好地打扮吧。我给你留了充足的时间。”
像江浩晨这样成熟的男人,不可能不知道女人梳洗打扮有多麻烦。可是他居然不是睡醒后在床上给米果打催醒电话而是将车开到米果家楼下等,这多少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所以米果很自觉地加快了速度。洁肤之后化了个淡妆,头发是前一天晚上洗的,简单梳一下即可。要穿的衣服也是昨天晚上准备好的。最重要的是,行李昨天晚上也都收拾妥当,放在客厅的沙发上。
所以当米果只花了二十分钟就站在江浩晨面前时,江浩晨有些吃惊。吃惊的不光是米果速度快,还有米果的装扮。
已经是初夏五月,天气很暖和了。米果毫不吝惜让身上的肌肤透口气,亲近一下阳光。上身是白色长款短袖衫,同色宽腰带,下身是黑色短裤,露出一双修长的线条流畅的美腿。超大的黑色漆皮包和小立跟白色鱼嘴鞋。原来大卷的头发拉直了,垂在两肩。脸上是透明妆,明眸藏在白色太阳镜后面。整个人看上去既性感又知性。
江浩晨的汽车上准备有早点:薄饼和牛奶。当然只是米果的那份,他自己的已经吃完了。汽车行驶了一会儿,江浩晨打开音响。是一首莫文蔚的《如果没有你》。
嗨,我真的好想你
现在窗外面又开始下着雨
眼睛干干的有想哭的心情
不知道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嗨,我真的好想你
太多的情绪没适当的表情
最想说的话我该从何说起
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在想你
如果没有你
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
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如果没有你
我在哪里又有什么可惜
反正一切来不及
反正没有了自己
嗨,我真的好想你
不知道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在想你
这首歌让米果良好的心情有些打折,因为这首歌又让他想起了楚南。自从离开楚南之后米果就很少听歌,特别是旧歌,许多楚南都给她唱过。那个时候米果是楚南一个人的听众,后来就不是了。
米果突然问:“江总,你知道林青语吗?”
汽车的性能很好,道路平坦,江浩晨开车的功力也是一流的。可是就是米果这句话之后,原本平稳行驶的汽车突然间颠簸了一下。
米果一惊,但汽车已经调整好了状态。米果疑惑地看着江浩晨问:“江总,你刚才怎么了?”
江浩晨的表情看不出什么变化,这让米果相信刚才的意外跟自己那句问话是毫无关系的。
江浩晨反问:“小米,你问我这个问题只是因为好奇吗?”
米果点头:“是,我是因为好奇,但同时我可能也变得勇敢了一些,敢于接受三年前逃避的一切。”
这次轮到江浩晨不解了:“三年前?三年前发生了什么事?”
米果说:“三年前我的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好了。但我什么也没有问,甚至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我只是选择了离开,以出国学习服装设计来逃避这件事。但是就在几天之前,我意外地见到了那个男人,并且知道了那个情敌的名字。”
江浩晨不得不将汽车开得慢一些来分开一部分精力分析米果的话。他说:“你当年的情敌是林青语,对吧?”
米果说:“是的。你知道她吗?她后来在时装界好像是小有名气的。”
江浩晨说:“是这样的。但是她在两年前就已经死了。”
米果说:“这个我知道。”
江浩晨似乎有些意外,望了米果一眼,眼神继续注视前方,缓缓地问:“你是想问问我,她是怎么死的对吗?”
米果却说:“我们不听歌了好吗?”
江浩晨又看了米果一眼,关掉音响。“是不喜欢听歌,还是不喜欢听这首歌?”
米果说:“都是。我那个男朋友是个酒吧歌手。”
江浩晨微微一笑,目光睿智。他说:“看来你还是难忘旧情。是初恋?”
“对。”
江浩晨摇摇头:“你们女人,都喜欢逛街买衣服对吧?刚开始你们可能会看中一件衣服,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立即买下来。这也许是因为你不够满意,或者可能要花的钱高于你的心理价位。但关键问题是,你刚开始购物,所以心中充满期待。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在潜意识里你会觉得后边会碰到更合适的衣服。于是你就放弃第一件衣服逛下去。但是你心里始终会惦记着第一件衣服,你花时间去挑选的衣服或多或少跟第一件衣服有相似之处。但是你会觉得都没有第一件衣服好。最终你一无所获。这个时候第一件衣服在你心中已经趋向完美。但是很遗憾……”
米果说:“很遗憾已经被别人买走了是吗?”
江浩晨说:“你听我说。很遗憾,这个时候你却根本不记得那件衣服的具体样子。如果你折返回来再去看一眼的话,你会失望地发现那件衣服根本就是稀松平常,并不值得你念念不忘。”
米果想了想笑了:“江总说得有道理,这是你的初恋观吗?但并不是人人都这样的。”
江浩晨问:“那小米不是这样的?你说你前几天又见到你的初恋了,他在你眼里依然很美好吗?奇怪了,我怎么不知道林青语有那么一个男朋友?”
米果问:“这么说,江总跟林青语很熟喽?她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江浩晨便简单地讲了一下丹青案,当然没有陈梦跟祝晓璇讲得那般仔细,中间也略去了那件重要的道具——晚装。
米果听了感慨地说:“原来林青语是被人害死的,怪不得楚南一直放不下。这件事发生在云城吗?江总跟林青语认识,也在云城待过?”
江浩晨说:“你来公司晚,有些事情不知道。公司的总部一直在青城,两年前我在云城那边拓展业务。后来云城的业务一直很低迷,我才又杀回了青城。”
米果又问:“江总跟林青语到底熟不熟?你了解她吗?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江浩晨说:“不算很熟吧。林青语长得挺漂亮的,但性格比较清高,不容易接近。”说着看了米果一眼,颇有意味地说:“总之,跟我们小米差远了。你那个男朋友的眼光有问题嘛。”
米果叹口气:“我当时根本就不给他机会解释。我一直幻想着他们不过是逢场作戏,他爱的还是我。可是,我才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是我一直欺骗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