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官员任用不是凭借自身学识而是依靠世袭的政治权力与财富,董仲舒与公孙弘提出了著名的建议:将贤良举荐制度常规化,招纳博士弟子入太学,完成学业者委任为吏或郎官。他们的奏疏一直被赞美为武帝朝具有开创性的改革蓝图,在汉代思想史与制度史研究领域地位突出。贤良举荐制度被称赞为后世科举制度的先导,被视为武帝时代任用官员的主要方式。 [23] 学者们论及“儒学的胜利”,认为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将儒生入仕之途体制化了。 [24] 他们援引公孙弘与兒宽的事例,以此说明上述制度创新让出身卑微的儒生得以飞黄腾达。
然而,如果将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放在皇帝的诏谕或少数个案上,而是考察史料中所保存的所有高层官员的仕宦模式,我们所看到西汉官员任用制度的面貌显然与基于诏谕或个案而得出的论断大相径庭。 [25] 从董仲舒与公孙弘提出建议一直到武帝统治末年,其间相隔了三十多年,但是儒生难以进入官僚系统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在武帝统治中国的54年间,77位占据要职的高官中,只有1人(公孙弘)是通过贤良举荐制度得到晋升的,仅有1人(兒宽)是通过太学入仕的。可见,这并非进入官僚集团上层的主要途径。
况且,公孙弘与兒宽的仕途道路迂回曲折。他们最终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一些偶发事件。通过地方上的举荐,公孙弘两次被委以博士之职。他第一次被免职是由于武帝一时盛怒,而随后对他的晋升也显得武断而随意。兒宽就读太学时出类拔萃,完成学业后获得廷尉史之职。尽管职务低微,他还是被贬北地管理畜牧多年。 而他最终的升迁主要是因为张汤的举荐。完成太学学业只不过相当于得到了一张官场偏远席位的入场券。仕宦最终成功靠的是职场人脉而非专业学识或教育背景。汉武帝时期无论贤良举荐还是太学都不能确保儒生仕途一帆风顺。相反,这两条途径只是让少数人得以进入等级森严的官场。
如果通过贤良举荐政策或太学只能获得进入官场的入场券,而进入官僚集团高层困难重重,那么这两条渠道提供中高级官职后备人选的作用也需要探究清楚。
在汉武帝54年统治时期,共有八道诏谕号召高级官员为朝廷举荐人才。还有一道诏谕命令县级政府将有前途的才俊送入京师,就读太学补为博士弟子。司马迁也记录了公元前140年与公元前134年,由县政府举荐给朝廷的人才逾百人。
然而,武帝时代在史册中留下名姓的数百位官员中,仅有7人是通过贤良举荐制度入仕的,其中包括公孙弘。还有3人是前朝老臣,被举荐后因年龄太大已无法担任任何职务。其余3人为董仲舒、严助、杨何,他们的最高官秩为两千石。
在所有被举荐成为太学中博士弟子的人中,留下姓名的只有两人:兒宽与终军。终军二十多岁死在谏大夫任上,官秩八百石。 [26] 与完成学业后被委任为小吏的兒宽不同,终军很快就成了皇帝的亲信。但他的成功跟他博士弟子的身份无关,而是因为他的上书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见表1.2)
表1.2 武帝时代通过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入仕者
续表
简言之,目前已知在武帝统治期间仅有9人通过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入仕。通过这两条途径成为中低层官员的相关史料极为稀缺。但身居高位的官员中儒生凤毛麟角,而他们的仕宦之路更是迂回曲折,从中不难得出结论,在武帝时代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显然尚未成为任用官员的主要机制,而儒生进入官僚集团高层的路径远未制度化。
自宋代始,科举制度成为进入候补官员队伍的主要方式。撰写辞章的才具或对儒家经典的通晓成为遴选官员的主要标准,在仕途之始其重要性大大超过了世袭权力与财富,自然也就成为维系精英地位不可或缺的教育内容。 [27] 然而,在汉代情况要更为复杂。终汉之世,多种仕宦之路并存。有学者指出,在武帝之前,亲属关系、金钱以及军功是进入官僚集团的主要手段。聚焦于传统历史记述的研究者断言,武帝推行的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取代了旧有的方式,成为任用官员的主要依据。 [28] 但如数据所示,情况并非如此。世袭权力、财富与军功仍然是官员晋升制度中的重要力量,而只有少数人通过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攀上了官僚集团的巅峰。董仲舒与公孙弘的改革建议也印证了这个结论。他们的建议意不在废除已有的官场游戏规则,而只是要再加上一条,允许儒生凭借在五经方面的学识也参与其中。
后世的科举制度使学业优异者有望得到显赫的官位,与此不同的是,西汉朝通过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入仕者通常在仕宦之初得到的都是低级官位。像公孙弘一样直接通过贤良举荐跻身高位的例子非常罕见。大部分被举荐者或博士弟子或被委任为郎官,或为高官属吏,这两个职位为行政官员提供备选人员。西汉的郎官约有千人左右。虽然目前我们对当时如何考察郎官以及具备何种资质才能被委以行政职务知之甚少,但我们知道许多角逐者正是凭借世袭的权力与家族财富成功入围。而如果熟识五经的儒者因察举或通过太学学习而成为郎官的话,他们不得不和来自权贵家族的人展开竞争。
郡守或高官的属吏面临着另一种残酷的竞争。他们要完成诸如征税或庭诉之类的常规政府职能,由此得到相应的考评与升迁。这就意味着,不论是了解遥远的上古历史,还是熟稔有关宇宙或理想政府的抽象思辨都与他们的工作业绩无关,后者需要掌握涉及规章、法令与判例的实用知识。换句话说,使小吏更富有竞争力的并非是五经方面的学识,而是法律与财政体制方面的专业知识。例如,兒宽完成太学学业后被委任为廷尉史,因为“不习事”遭到贬黜。 武帝时代的儒生魏相从官僚集团底层崛起,并非因为他在《易经》上的学识而是因为其政绩。 传世史料与考古出土文献互相印证。如在居延发现的政府文档中,“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是一个合格官吏的标志。 西汉时,五经方面的学识既无法取代法律与经济的专业知识,也远未成为统治精英阶层典型的教育内容。
事实上,官员以吏为晋身之阶,仕宦有成的现象应该特别引起注意。在帝制中国后期,明令禁止受过法律与财务实训的吏员们参加科举考试。这不仅意味着将他们排除在官场中高层之外,还直接导致了上层社会鄙夷、忽视专业技术知识。 [29] 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在汉代,文吏与皇帝的郎官都被视为候补官员的重要来源。首先,有名望的文吏可以直接受惠于贤良举荐制度。已有学者指出,在被提名举荐的“贤良”“方正”与“茂才”中就有为数不少的任职地方的文吏。 [30] 其次,除了受举荐这条路之外,文吏们还可以凭累计的功劳与服务的年限晋升行政职务,甚至跻身高位。结合传世史籍与居延汉简上的材料,大庭脩令人信服地证明,这种重要的官员任用方式在汉代已经制度化了。最近的考古发现进一步证实了他的论断。 1993年出土的一份档案记录了西汉末年(不早于公元前10年)东海郡大约一百位低级别官员的工作表现与升迁情况。廖伯源仔细研究了这些文件所反映出的官员升迁模式,令人信服地指出,吏员通过对其日常工作表现的累计好评升任行政官员属于官场惯例。事实上,与贤良举荐制度和太学相比,这是一条更为重要的入仕途径。(两者事例之比为66∶5。) 尽管这些考古数据局限于郡县级别的官员,但我们对武帝时代高级官员的研究正可与其相互发明。前文已述,一大批家世并不显赫的高级官员凭借其在法律与财务方面的专业能力从吏员的位置上得到提拔。他们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政管理能力对于其晋升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意味着汉代社会上层非常重视专业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在精英教育领域对儒家五经构成了挑战。因此,无论是入仕还是晋升,贤良举荐制度与太学远不能给通晓五经的儒生带来优势;也不会让社会上层产生紧迫感,将关于五经的陈旧学识吸纳为必修的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