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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汉代税收体系概况

汉景帝元年,公元前 156 年,刘彻出生在长安未央宫猗兰殿。他是汉景帝的第十个儿子。

这一年的正月,汉景帝下诏,允许民众自由迁徙。《商君书·垦令》中说:“使民无得擅徙。”故秦国自孝公起,包括后来的秦王朝,都不允许民众擅自迁徙。这是为了把民众固定在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汉承秦制,汉朝也继承了这条法令。

秦末汉初,连年战乱,加上饥荒,人口数量急剧下降,人少地多。汉初继承商鞅的这一措施,还真没什么特别的。随着近半个世纪的和平发展,人口大量繁衍,地域间的发展不平衡也逐渐显现了出来:耕地少且贫瘠的地区,变得人多地少,大多数人吃不饱肚子;耕地多、水利便利的地区,则大体上还维持着人少地多的局面。也就是说,困扰历朝历代的土地问题又开始出现了。景帝允许民众自由迁徙,既想保护土地贫瘠地区人民的生存权,又想维护水利便利地区的社会稳定。所以才在诏书中说:“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五月,景帝恢复了农业税,也就是田租,税率由最初的十五分之一调整为三十分之一。汉初的田租税率,一直是被后代称为善政的典范。这既是统治者的仁厚,也是无奈之举。经过秦末的战乱,人口大量死亡。要想有税收,首先农民要能养活自己。人都饿死了,有再多的田地也没用。

汉初的税收,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农业税、人头税、商业税。农业税用来支付各级官吏的俸禄,人头税用来支付国防开支,商业税用来支付各级贵族包括皇帝的开支。

汉初郡国并行,皇帝直接管辖的地盘不算大,直属的各级官吏人数也并不太多。农业税多点儿少点儿,对朝廷的影响不是特别大。汉文帝又是难得的宅心仁厚,在公元前 167 年,取消了农业税。

汉初的人头税,对广大女同胞有特别的规定:14 周岁以上、29 周岁以下未出嫁的女性,每人要交五个人的人头税。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人口匮乏的窘境,朝廷只好用法律手段,引导女性早婚早育。不过,当时没有直接用行政手段来硬的,而是用税收来操作这个事情。比后代某些个动辄强行婚配、累及家人的朝代,在手段上要高明多了。

不过,有失必有得,汉朝风气开放、自信,女性的地位很高,舆论也比较宽松、友好。二婚的女性可以生出皇帝,刘彻的母亲进宫前就嫁过人,还生了个女儿。跟别人私通的女性可以生出将军,这条卫青和霍去病的母亲可以对号入座。女奴也可以成为皇后,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卫子夫。

一年很快过去,时间来到公元前 155 年。这一年,汉武帝一岁了。 GIT0/dFPSIzHTom5k2NDKleF7sgqIoL/TfqI8phRGNPruWODu7Ba7p8QA0dw+0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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