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现在填写家庭地址,一般是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县、某某乡镇或者街道,最后是某某小区。如果家是在农村,最后写某某村。两汉时期,一个人要自报家门,就是某某郡、某某县、某某乡、某某里。
有朋友要说了,不是还有什伍吗?是这样的,咱们说的是行政层级,是国家的组织编制表里能查到的一级单位。什伍并不是,就好像社区的楼长,在行政编制表里,是没有这一级的。
说到组织结构,一般都是从上往下捋。咱们颠倒一下顺序,从下往上说。
先说“里”,里的负责人叫里吏。里吏不是朝廷的官吏,而是差役。里吏没有薪俸,算是朝廷指派的义务劳动力。里管辖的人员数量不确定。按照规定,一里应该管辖 100 户人家。但是人口分布不均,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容易规划的平地。所以,实际情况是里下辖的人口,少的才十几户,多的可能有几百户。
里吏要负责辖区的日常巡逻、上级命令的宣传、徭役的组织,对辖区居民的监视,等等。他没有执法权,遇到事一般也不单独行动。
里的上面就是“乡”,大乡的负责人叫有秩,小乡的负责人叫啬夫,这一级就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了,俸禄有 100 多石。不管是有秩还是啬夫都配有相应的副手,不像里吏,只有一个人。里的负责人由同一个里的居民担任,乡的负责人就必须是县里派出去的人。不管是有秩还是啬夫,都有基本的执法权,可以判决一些小的民事案件。当然,如果被判决人不服气,也可以到县里去申诉。
一般一个乡管辖 10 个里,不过根据地域的不同,多少也有区别。
乡,在汉代是最重要的基层行政单位,不管是中央的指示还是郡县的命令,不管是要征兵还是要收税,都必须由这一级的人员来组织实施。他们对政策的实施结果直接决定了这个政策的成败。至于捉拿盗贼、登记户口,那更是本职工作。
一个乡,一般管辖着若干个亭。亭长受县、乡双重领导,既要配合乡的工作,也要服从县尉的命令。亭不仅要负责所辖地区的治安,还要负责一部分邮递的工作,给官府传递公文。
乡的上面就是“县”了,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西汉全国一共有 6622 个乡,1587 个县和县级单位。笼统地计算一下,一个县一般要管辖 4 个乡。
县的配置就比较齐全了,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甚至水利、建筑等部门,一一配置,堪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县的长官,大的县叫县令,小的县叫县长。县令的俸禄是 600 到 1000 石,县长的只有300 到 500 石。县的长官对本县的百姓和下级吏员有生杀予夺权,因此也被称为“百里侯”。
乡的负责人干坏事,最多祸害一个乡。但是县的长官如果不合格,则可能把这一个县的几万或者十几万人逼得造反。所以,历朝历代的封建君主只要不是太混蛋,都会很重视县级官员的任命。很多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也都是从县级岗位上崭露头角的,比如萧何、长孙无忌。县级单位的工作经历,一般也是晋升到高层的重要资历。
县的上面就是“郡”或者“国”。
汉武帝上台后,西汉的诸侯王只能把封地的税收拿来花,对地方上是没有管辖权的。具体的行政工作是由中央派的国相负责,国相的作用和郡守是一样的。郡可以大致看做放大版的县。郡守的俸禄是 2000 石。
这里要解释一下,上面说的俸禄多少石,指的是他们的品级,也就是官职的等级,是他们发工资的依据,而不是他们实际发放的工资。比如郡守,品级 2000 石,实际的工资是“月谷 120 斛”。1 斛等于 1 石,也就是每个月 120 石,一年 1440 石。
按照《中国经济史》的说法,1 石大约等于今天的 59.2 公斤,也就是 118.4 斤。也就是说,郡守每个月的工资是 14208 斤大米的一般等价物。按照现在的大米价格计算,如果均价 3 元一斤,一个郡守每个月的工资,大约是 42624 元。
说完了地方,再往上就是中央了。有一句话叫汉承秦制。西汉的各种制度和机构,基本体系都是从秦朝延续下来的。在中央,由三公,也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构成最高领导班子。他们之间互不统属,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
丞相对全国的行政工作负责,有权力对全国的郡县官员进行考核、选拔和处分。除了皇帝身边的人、九卿和其他一些中央重点部门的官员之外,全国的官吏都归他管。太尉负责全国的军政工作,管理各地的驻军。理论上,除了皇帝的近卫部队,其他所有的武装力量都归他管。御史大夫名义上是丞相的副手,实际上是独立对皇帝负责的,主管全国的检查和监察工作。
九卿分别负责各自的本职工作,在名义上辅助丞相。但是在人事任免等实际工作中,直接向皇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