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特里·伦诺克斯,是在舞者俱乐部的露台外。他喝多了,坐在一辆劳斯莱斯银魂车里。停车场服务员已经把车开了出来,却还一直把着车门,因为特里·伦诺克斯的左脚还悬在外面,好像他忘了自己还有一条腿似的。他的五官倒是年轻,头发却是骨白色的。一看他那双眼睛,就知道他已经喝得不省人事了,不过除此之外,他看起来跟那种身着晚礼服、在专供人们一掷千金的娱乐场所里挥霍的年轻人没什么两样。
他旁边有个姑娘。那姑娘留着一头迷人的暗红色秀发,一抹疏离的微笑挂在唇边,她肩上披着的蓝色貂皮大衣几乎把劳斯莱斯都反衬得黯然失色。不过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论贵气,没什么能比得过劳斯莱斯。
服务员是那种常见的粗鲁家伙,穿着白色外套,前襟上用红线绣着餐馆的名字。他有点儿不耐烦了。
“我说,先生,你能不能把腿伸到车里,我好关上门?”他很不客气地说,“还是我把车门开大点儿,那你整个人就该掉出来了?”
女孩瞪了他一眼,犀利的眼神仿佛可以刺穿他的身体。不过这并没有把他吓住。舞者俱乐部的人就是有这个本事,能让你不再相信花大钱打高尔夫球可以磨炼出稳重的性格。
这时,一辆进口低底盘敞篷跑车驶进了停车场,一个男人从车里出来,用仪表盘上的点烟器点燃了一根细长的香烟。他穿着套头格子衬衫、黄色便裤,脚穿一双马靴。他信步走开,香烟的烟雾在他身后飘荡,他甚至懒得朝那辆劳斯莱斯看上一眼。八成是觉得那种车太老土。他走到露台台阶前停下,戴上了一副单片眼镜。
姑娘使出万种的风情,说:“亲爱的,我有个很棒的主意。不如我们打车去你家,开你的敞篷车出去转转吧?今天天气好极了,正适合沿着海岸一路开去蒙特西托。我在那里有不少熟人,他们正开泳池派对呢。”
白发年轻人彬彬有礼地说:“非常抱歉,没有敞篷车了,我实在没办法,就卖掉了。”听他的声音,加上清晰的吐字,你准会以为他只是喝了点橙汁。
“卖了,亲爱的?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从他身边移开,而她的声音听起来离得更远。
“我的意思是不卖不行,不然就要饿肚子了。”他说。
“明白了。”现在就算把一块千层冰激凌放在她身上,也融化不了。
这下子,服务员便把白发年轻人划到了和自己差不多的阶层,认定他是个穷光蛋。“听着,小子。”他说,“我得去停车了。回头见吧……也许再也见不着了。”
他手一松,车门随即四敞大开。醉汉立刻从座位上滑出,跌坐在了柏油路上。于是我走过去,伸出了援手。我很清楚,和酒鬼打交道向来都是个错误。即使他们认识你、喜欢你,也总会退后两步,随即扑过来打得你满地找牙。我搭住他的腋下,搀扶他站起来。
“非常感谢你。”他礼貌地说。
女孩坐到方向盘前。“这家伙一喝醉酒,就会化身成该死的英国绅士。”她的声音像是一块不锈钢板,“谢谢你拉他起来。”
“我把他抬到后座吧。”我说。
“我很抱歉。我还有个约会,要迟到了。”她踩下油门,劳斯莱斯慢慢开动,“这家伙就是一条丧家之犬。”她冷冷一笑,又说道,“也许你能给他找个家。他多少还是懂点规矩的。”
劳斯莱斯沿着入口车道驶入日落大道,向右一转开走了。就在我看着的当口儿,那个服务员回来了。我还搀着男人站在原地,这会儿,他睡得正香。
“这倒也是个法子。”我对白外套说。
“当然了。”他冷嘲热讽道,“小姑娘挺标致,何苦巴着一个酒鬼不放呢。”
“你认识他?”
“我听到那女的叫他特里,别的就一无所知了。我才来了两个礼拜。”
“把我的车开过来,好吗?”我把停车票给了他。
等他把我的奥兹车提来时,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是在拖着一袋铅了。白外套帮我把男人抬到前座。那位顾客睁开一只眼,跟我们道了一声谢,又睡着了。
“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懂礼貌的醉鬼。”我告诉白外套。
“他们有胖有瘦,有高有矮,举止也各不相同,一个个全都是无赖。”他说,“看起来这家伙做过整容手术。”
“是的。”我给了白外套1美元小费,他谢了我。整容手术的事,他倒是说对了。我这位新朋友的右半边脸看起来很僵硬,惨白惨白的,布满了细细的伤疤。疤痕周围的皮肤极为光滑。的确做过整容手术,还是个大手术。
“你打算拿他怎么办?”
“带他回家,等他清醒一点儿,告诉我他住在哪里。”
白外套朝我咧嘴一笑。“好吧,你就是个冤大头。换了是我,就把他扔进阴沟里,自己一走了之。酒鬼只会惹来很多麻烦,一点儿也不好玩。对付他们那种人,我有自己的一套理论。现如今什么都得去争去抢,必须保存体力,关键时候才能自保。”
“看得出来,你干得不错。”我说。
他一开始似乎没听明白,跟着大为光火,但此时我早已开车走远了。
当然,他有一点说对了。特里·伦诺克斯的确给我惹了不少麻烦。可话又说回来,我就是干这个的。
那年,我住在月桂峡谷区的丝兰大道。房子不大,位于山坡上,所在的街道是个死胡同,要经过一段很长的红木台阶才能走到前门,马路对面是一片桉树林。房子里家具齐备,我是从一个女人那里租来的,她自己去了爱达荷州,陪寡居的女儿住一段时间。租金很低,一是因为房主希望她随时招呼一声,我就能搬出去,再者就是因为那段台阶。她上了年纪,每次回家爬上爬下太吃力了。
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醉汉弄上了台阶。他很想配合,只是他的双腿不听使唤,一句道歉的话还没说完,他就又睡着了。我打开门,把他拖进屋里,让他躺在长沙发上,拿了条毯子给他盖上,让他继续睡。他的呼噜打得震天响。过了一个小时,他突然醒了过来,想去洗手间。回来后,他眯着眼睛盯着我,想知道他到底在哪里。我如实相告。他说他叫特里·伦诺克斯,住在韦斯特伍德的一间公寓里,没人等他回去。他的发音很清晰。
他说能来杯黑咖啡就好了。我端来咖啡,他小心地托着茶托和杯子,小口抿着喝了起来。
“我怎么会在这里?”他环顾四周问道。
“你喝得酩酊大醉,在舞者俱乐部外面的一辆劳斯莱斯里昏睡了过去。你的女朋友抛下你走了。”
“她这么做倒也情有可原。”他说。
“你是英国人?”
“我在英国住过一段时间,不过不是在那里出生的。我还是叫辆出租车吧,我得走了。”
“我送你回去。”
这次,他自己下了台阶。在去韦斯特伍德的路上,他没说太多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夸我人好,还为给我添麻烦而道歉。他可能对很多人都这么说过,讲起来十分顺口。
他的公寓又小又闷,没有半点儿烟火气。要说他是那天下午才搬进去的,也有人相信。一张绿色硬沙发前摆着一张咖啡桌,上面放着一瓶只剩一半的苏格兰威士忌、一碗已经融化的冰块、三个空汽水瓶、两个杯子和一个满是烟头的玻璃烟灰缸,有些烟屁股上沾着口红印,有些则没有。没有照片,也没有任何个人物品,这地方看起来就像一个酒店房间,用来开会或告别,喝几杯,聊聊天,再亲热亲热。反正不像有人在这里住过。
他说请我喝一杯。我谢绝了,也没有坐下。我告辞的时候,他又谢了我,只是既没有把我当成大恩人,也不像是对这一切都不以为意。他有点儿哆嗦,还有点儿害羞,却彬彬有礼。他站在开着的门里,一直等到电梯升上来,目送我走进去。他或许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在讲礼貌这一点上,他无可挑剔。
他没有提起那个女孩,也没说他失了业、前途未卜,还把最后一点钱都拿出来,请那个讲究的小妞儿去俱乐部享受了一番,而她甚至都不愿意多留一会儿,确定他没有被开车巡逻的警察带走关起来,或是被粗暴的出租车司机丢在什么空旷的地方。
在乘电梯下楼的时候,我恨不得立马回去,把威士忌酒瓶从他手里夺过来。但这不关我的事,对我也没有任何好处。他们想喝酒,总有法子搞得到。
我开车回家,一路上咬着嘴唇。我不是个轻易动感情的人,但那家伙身上有种特质吸引了我。我也说不清是什么,也许是他的白头发、伤疤脸、清晰的声音和礼貌的举止。也许这就够了。我不可能有机会再见到他。就像那姑娘说的,他是一条丧家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