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0月,盟军正在欧洲大陆作战,德国人的火箭也正在伦敦从天而降。也就在本月,五十六岁的T.S.艾略特在伦敦维吉尔学会发表就职演讲。 演讲时,艾略特不谈战时的形势发展,仅有一次提到“目前的意外事故”,称当时准备演讲稿,参考书籍颇不易得。说此话时,艾略特不乏英国人的风度,而且似乎在提醒听众,当时的战争,不管其规模如何之大,只能看作是欧洲人生活中所打的一个响嗝而已。
艾略特当时的演讲题目叫“何为经典?”。演讲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强调艾氏长期以来所坚持的一个观点,即:西欧文明是个单一的文明,该文明是通过罗马——罗马教会以及神圣罗马帝国,才得以传承至今的;因此,该文明的原始经典一定就是罗马史诗——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 [1] 此种观点每次加以重新论证时,作为论证人的艾略特,其公信度都在与日俱增。到了1944年,艾略特一身数任,他既是诗人、戏剧家,又是批评家、出版商、文化评论家,可说是英国文坛的盟主。他将伦敦视为英语世界的大都会。他战战兢兢,然而矢志不渝,默默潜行,终于成功跻身这一大都会中可从容发号施令者的行列。此时的艾略特为维吉尔正名,将维吉尔视为从超越民族和地域界限的罗马帝国所发出的主要声音。然而,这样的罗马,其尊严仅可以超验的方式来加以意会,恐怕连维吉尔本人都理解不了。
“何为经典?”不是艾略特最好的批评文字。这种居高临下式的演讲,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艾略特用得炉火纯青,颇能表达他对伦敦文坛的个人偏爱;然而此时,这种演讲却变得颇为做作。况且,这篇演讲的散文风格亦颇陈腐。尽管如此,这篇演讲仍不乏才情;而且,若考虑到当时的写作背景,我们甚至可以说它文从字顺、条理清楚。这些都是人们初读时所不易察觉的。此外,演讲的背后有着这样一种意识,即:二战的结束必将带来一种新的文化秩序,其中既有新的机遇,也有新的威胁和挑战。我本人在准备这次演讲时又重读了艾略特的演讲,心里颇有感触:艾略特竟只字不提自己的美国人身份,甚至不提自己的美国出身,却偏偏以多少有点怪异的视角,对一帮欧洲的听众盛赞一位欧洲的诗人。
这里我用“欧洲”一词时,当然没有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艾略特发表演讲时,他的英国听众的欧洲人身份,本身就是个问题,就像说英国文学是由继承罗马文学而来的一样,同样十分可疑。艾略特声称自己准备演讲稿时未能重读的作家之一是圣伯夫。其实,圣伯夫本人曾在关于维吉尔的演讲中称维吉尔是“整个拉丁世界的诗人”。 也就是说,维吉尔是法兰西、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诗人,而不是整个欧洲的诗人。因此,艾略特如要声称自己与维吉尔之间有传承关系的话,那他必须首先为维吉尔弄到一个完全彻底的欧洲身份,同时也为英国弄到一个欧洲身份。我们知道,欧洲人有时并不乐意将欧洲身份颁给英国,而英国也从不急于接受这一身份。 艾略特试图将维吉尔时代的罗马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英国联系起来的动机,在此就不细说了。我只想问艾略特,他是如何并且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十足的英国人,以至上列这一问题对他是那样的重要?
艾略特到底为什么要“成为”英国人呢?我觉得他起初的动机颇为复杂:热爱英国;认同英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或者因为美国文化粗鄙,因而自觉尴尬,而入英国籍恰可文过饰非;或者入英国籍对艾略特来说只是个戏拟模仿的举动,他毕竟曾经是个特别爱好演戏的人(演戏时常爱扮演英国人,这一举动就像积习一样,要想戒掉,当然不易)。以上这些,都可能是部分的原因。但我本人觉得,艾略特入英国籍的内在逻辑应该是先定居伦敦(不只是英国),然后获取伦敦的社交身份,然后对文化身份做一系列具体的思考,以便最终使自己获得欧洲和罗马的身份。而伦敦身份、英国身份只是欧洲和罗马身份下面的细目而已,都是可以超越的。 [2]
到了1944年,这种身份投资已经完成。艾略特早就成了一个英国人;不过,至少在他自己的心目中,他是个罗马式样的英国人。他刚完成一个系列的诗歌作品,在这些诗歌作品中,他认祖归宗,再次声称艾利奥特(the Elyots)家族世代所居的英格兰萨默塞特郡的东科克就是自己祖先的发源地。“家是人出发的地方,”艾略特写道,“我的人生终点就在起点。”“你所拥有的东西恰恰是你所没有的东西”,或者换句话说,你所没有的东西正是你所拥有的东西。 此时的艾略特坚信自己已深深地扎根于欧洲文化的土壤,这对他理解文化十分重要;同时,他还用一种历史理论将自己武装起来,根据这种理论,英国和美国都是永恒的大都会——罗马——的行省。
这样一来,1944年艾略特在向维吉尔学会发表演讲时,也就没有必要把自己看作是外人,他无须把自己看作是个美国人在向英国人发表演讲。那么,在那场演讲中,艾略特是如何表现自己的呢?
尽管少壮时期的艾略特奉无我为圭臬,并将无我论引入诗歌批评,甚为成功,但他本人的诗歌中自我个性的成分多得惊人,更不用说其中的自传成分了。 因此,难怪我们在读他的维吉尔演讲时,可以发现其中包含着一个潜文本,而这个潜文本所诉说的正是艾略特本人。我们也许会以为,在这篇演讲中,艾略特个人的影子可在维吉尔身上找到,其实不然,他的身影应该到埃涅阿斯身上去找。艾略特把埃涅阿斯理解成,或者毋宁说是以其独特的方式转化成一个身心疲惫、意志消沉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原本想待在特洛伊,但最终还是流亡海外……流亡的目的之大,他并不十分清楚,但或多或少有所体认”。“作为一个人而言,他算不得幸福或成功”,他所获得的“奖赏也就是那么一块滩头阵地和一场政治婚姻,况且其时人已中年,青春已一去不返”。( WIC ,第28、28、32页)
埃涅阿斯与迦太基女王狄多的爱情故事最后以狄多自杀而告终,这是埃涅阿斯一生中主要的具有浪漫意味的情节。艾略特既不提这一情节中两位恋人的激情,也不提狄多如何痴情,而偏偏提到两人后来在下界再次见面时所谓的“文明举动”,同时还说到下列事实:“埃涅阿斯没法原谅自己……尽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命运安排的。”( WIC ,第21页)我们不难看出,艾略特所叙述的那对恋人间的故事和艾略特本人不幸的第一次婚姻故事,其间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 [3]
不仅不是无我,恰恰相反,我认为倒是一种自我情不自禁的成分,使得艾略特在那篇演讲中将埃涅阿斯的故事当作自己人生的寓言,向自己的听众诉述。关于这一点,我在此不想多说。我要强调的是,艾略特那样解读《埃涅阿斯纪》,目的不仅是想利用史诗中流亡并新建家园——“我的人生终点就在起点”——这一寓言,以此作为自己由美国移居欧洲的榜样,而且还想借重史诗的文化影响力来给自己撑腰。艾略特移居欧洲不能算是浪迹天涯,他那么用心地为埃涅阿斯那受命运驱使的人生印迹提供论证,证明其合法,而颇为贬抑奥德修斯那闲散、曲折的流浪经历,也恰好说明了这一点。
从艾略特放在我们面前的这张羊皮纸上,我们可以看到,原有的文字已经刮去,新的文字已经写成。从中可以看出,他艾略特不仅是维吉尔笔下尽忠尽责的埃涅阿斯,同时也是创造了埃涅阿斯的维吉尔。说他是埃涅阿斯,因为他也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大陆,到欧洲建立起了一个滩头堡(“滩头堡”一词若在1944年10月用的话,难免会让人想到几个月前盟军在诺曼底的登陆以及1943年在意大利的登陆)。如果说埃涅阿斯已经被写成了一个艾略特式的英雄,那么,维吉尔则被描写成了一个和艾略特一样的“学识渊博的作家”,这位作家的任务在艾略特看来,就是“重写拉丁诗歌”(用艾略特本人喜欢的说法,那就是“纯洁该族的方言”)。( WIC ,第21页)
当然,我说这些话要是给人如下印象,以为艾略特头脑简单地认为自己就是维吉尔的灵魂转世,那我就很有可能违背了艾略特的原意。其实,艾略特关于历史的理论以及他关于经典的观念,要远为复杂。对艾略特来说,只能有一个维吉尔,正如只有一个耶稣,只有一个教会,只有一个罗马,只有一个西方基督教文明,而罗马-基督教文明中也只能有一部原始性质的经典。艾略特虽然没有离谱太远,以至对《埃涅阿斯纪》也做所谓耶稣再生论式的解释——即以为维吉尔预言到了基督教时代的到来,但他的解读确实会让人以为:有个比维吉尔还要伟大的人正在阅读、阐释着维吉尔,此人做此阅读和阐释的目的也是维吉尔所意识不到的——也就是说,从欧洲历史的更大范围来说,只有这样的人才有可能担当起类似预言家的角色。
深入地分析起来,艾略特的演讲就是企图重新确认《埃涅阿斯纪》的经典地位,而且,这部经典还不只是贺拉斯所谓的经典——即一部历史久远的著作——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它还是一部经得起解读的著作,从而可以被赋予艾略特自己时代的意义。所谓艾略特的时代意义,不仅喻指埃涅阿斯这位悲伤、历经磨难的中年鳏夫英雄,而且还喻指维吉尔,一个在《四个四重奏》中出现的维吉尔,这位身份多重的“已故大师”对置身伦敦废墟、俨然是个消防队长的艾略特开口说话。与但丁相比,维吉尔对艾略特显得更为重要,没有他,艾略特就不成其为艾略特了。而从表面看,如果我们不加以同情的理解来阅读艾略特的演讲,那么,这篇演讲可说是企图支持欧洲的一项特别保守的政治计划,这项计划由于战争即将结束,人们将面临重建的挑战而突显出来。简单地说来,这一计划中的欧洲仍由民族国家组成,但将采取一切措施将民众固着在土地上,鼓励民族文化的发展,并保持其整体上的基督教性质——实际上,在这样的一个欧洲中,天主教会将成为主要的超国家组织。
如果我们继续做这样的表面阅读,并仍以个人的但不带同情的方式来阅读,那么,艾略特所做的关于维吉尔的演讲,其题旨与艾略特数十年来始终一贯的一个计划颇为吻合。这一计划试图重新界定、重新定位所谓民族,从而使艾略特不至于被人看作是个美国来的文化上的暴发户,以致遭人喝退;相反,他可以从从容容地对着英国人或欧洲人,大谈特谈英国人或欧洲人自己的文化遗产,并且苦口婆心地奉劝别人要对得起这笔遗产——这也是艾略特曾经的合作者埃兹拉·庞德常耍的一个伎俩,因此并不新鲜。更为一般地来说,他的这篇演讲无非就是要为西欧基督教世界寻求一种文化和历史的统一性,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各民族国家就像罗马的行省,其各自的文化只是更大文化整体的构成部分。
这样一种计划当然不是战后即将出现的新的北大西洋组织所奉行的,因为导致北大西洋组织迅速成立的一些后发事件,是1944年的艾略特所无法预见的。艾略特错就错在他没有能够预见到,后来给北约发号施令的既不是伦敦,当然也不是罗马,而是华盛顿。再往前看一点,艾略特对西欧实际发展成了什么样子当然会感到失望,因为后来西欧的发展趋向于形成经济共同体,而文化上则向同质的方向发展。 [4]
以上根据艾略特的演讲加以推测所做的描述,揭示了这样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过程:一个试图创造新的身份的作家为达到目的,不是或不仅像别人一样移居国外、定居下来、归化入籍、适应新文化(艾略特以其典型的韧性一一做到了这些),而是通过为我所用地界定所谓民族或民族性,继而运用自己所积累的一切文化权力,把自己关于民族的定义强加给知识界,以左右其舆论。他还将民族重新定位于一种特定的(主要是天主教的)国际主义或曰世界主义,借此,他就可以以先驱者或先知的身份,而不是以后来者的身份出现。这样一种身份诉求更可以使艾略特获得一种崭新的不易为人察觉的创始人的身份,而其世系就不仅仅来源于新英格兰和(或)萨默塞特的艾略特家族,而更多地来源于维吉尔和但丁,或者至少可以说,艾略特家族是维吉尔、但丁一系的旁出支系。
“生于一个半野蛮国度,这个国度完全不合时宜。”庞德在提到自己的出生地休·西尔文·毛伯莱时如是说。不合时宜的感觉,生不逢时的感觉,以及活得很不自然、捉襟见肘的感觉,所有这些,在艾略特的早期诗歌中都随处可见,从《普鲁弗洛克的恋歌》到《枯叟》,无不如此。试图理解这种感觉,或曰这种命运,从而赋予其以意义,恰好构成艾略特诗歌创作和批评事业的一部分。这种对自我的感觉在殖民地民众(艾略特概称为外省民众)的心目中是十分普遍的。年轻的殖民地民众每每努力将他们所继承来的欧洲文化,运用于其日常经验的世界中,在他们的心目中,这种感觉尤为普遍。
对这些青年人来说,大都会的高雅文化也许能以强有力的体验形式出现;然而,这些强有力的体验,不会以任何显而易见的方式植根于自己的生活中,因此似乎只能存在于某种超验的领域。在极端的情况下,这些青年人会受人影响,责备自身所处的环境缺乏艺术性,并因而会投身艺术世界。这是外省人的一种命运。古斯塔夫·福楼拜曾在爱玛·包法利的身上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给自己的个案研究起了个副标题,叫做“外省风俗”。对艾略特说来,这种外省人的命运实际就是一种殖民地民众的命运,这些殖民地民众在通常所谓的母国文化中成长起来,这种文化在此特定语境中实际上应该称为父国文化。
艾略特这个人,审美经验和实际生活经验都十分丰富,年轻时尤其如此。他既易受经验的暗示,也易受经验的伤害。他的诗从许多方面来说,就是对经验的沉思和与经验的搏斗。在把经验写入诗的时候,他脱胎换骨,成了个新人。这些经验也许不能直接说成是宗教经验,但与宗教经验相差不是太远。
要理解类似艾略特这样的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方法有多种。我这儿只谈两种。一是完全同情的理解,即把超越的人生体验看作是其人生的起点,而将其后来一生的事业追求都用这些超越的人生体验来加以验证、衡量。如用这样一种方法,人们就得严肃地看待来自维吉尔的召唤,这一召唤似乎横跨了那么多世纪才抵达艾略特。而为响应这一召唤,艾略特如何塑造自我的过程也是应该加以探究的,因为这一过程是其后来诗歌生涯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运用这样一种方式来阅读艾略特,我们就得将其置于他自己的框架中。这是他自己选定的框架,并以此将传统界定为一种无人可以逃脱的秩序。在这一秩序中,你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但你的位置又会被世世代代的后来人加以界定和不断地被重新界定。因此,这实际上是个完全超个人的秩序,也就是说,是个人无法控制的秩序。
理解艾略特的另一种方法与上述方法完全相反,即不取同情的理解,而取社会文化的方法。对此,我在前面已简单地做过介绍。运用社会文化分析的方法,我们就得把艾略特看作是一个试图重新界定自己周围世界——美国、欧洲——的人,这个人所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本质上充满神奇色彩,他不会仅仅满足于面对现实。因为,在现实中,他的社会地位平平,所受教育也仅限于学术一线,而且以欧洲学术为主,这样的人,也只能在新英格兰的某一象牙塔内过一个保守知识分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