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中期的荷兰,是文化发展僵化、停滞的欧洲国家之一。浪漫主义运动的大潮几乎没有能够搅动荷兰自满自足的物质主义,当时产生的唯一可观的文学作品只有爱德华·都威斯·戴克尔 的《马克斯·哈弗拉尔》(1860),作品谴责荷兰在东印度的殖民活动。
然而,十九世纪最后二十五年,印象主义、瓦格纳主义、自然主义,都已开始在荷兰产生影响。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场彻底的文艺觉醒,所谓八十年代运动,已经开始。这场运动的年轻人大都自称先知先觉,然而,其中一位作家马塞卢斯·艾芒兹却拒不接受这一称谓,他拒绝参加任何团体或流派。
1848年,艾芒兹出身于一祖籍海牙的高贵家族。家人希望他将来从事律师生涯,但他痛恨莱登大学的喝酒玩乐的放浪生活,觉得索然无味,因此,他在父亲去世后,随即中途辍学。其后,他以写作独立谋生,去国外旅行,以躲开荷兰寒冷的严冬。他结过三次婚,最后一次婚姻使他苦不堪言。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由于害怕社会主义政府,为了逃避高税额,他移居瑞士,1923年在瑞士逝世。
虽然艾芒兹认为自己主要是个剧作家,但是使他著称于世的还是他的那些长篇和短篇小说,特别是下列这些作品:《死后的忏悔》(1894)、《涉世未深》(1900)、《痴心妄想》(1905)、《恋爱生活》(1916)和《人》(1920)。这些作品写的大都是恋爱、婚姻:痴迷的爱情、不幸的婚姻。艾芒兹和欧洲其他一些小说家(如福楼拜、托尔斯泰、福特·马多克斯·福特、劳伦斯)一样,深刻分析现代婚姻中的内在不和因素,对西方现代文明中的不满情绪也做过深入探讨。
在一般文学书籍中,艾芒兹常被归入自然主义作家行列。这也不无道理,因为(和龚古尔兄弟一样)艾芒兹喜欢写市民阶层的私人性生活,而且(和左拉一样)他喜欢用遗传学等新兴学科所用的语言来解释人类动机。
但是,尽管艾芒兹曾受丹纳、斯宾塞、沙考 等拥护自然主义的思想家的影响,他与自然主义者还是有重大区别的。他是个悲观主义者,这与左拉不同,左拉相信,小说家有能力指导人类迈向更好的未来。艾芒兹的作品中也没有太多的环境描写,这与典型的自然主义小说也是不一样的。艾芒兹感兴趣的是人类的心理活动过程,他的小说分析多描写少。忠实的自然主义小说家为写出一本实验小说来,会悉心收集大量资料,而艾芒兹则不同,他获得材料的方法很传统,主要通过机遇、记忆和内心反省。他真正佩服的作家,基本都是欧洲老一代的现实主义作家,特别是福楼拜和屠格涅夫。
1880年,艾芒兹发表了一篇讨论屠格涅夫的文章,文章主要陈述了艾芒兹个人的哲学观点,而屠格涅夫本人的哲学观点却退居其次。艾芒兹写道:为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人,我们往往创造出许多虚无缥缈的理想来,然而,人生轨迹不是由任何理想决定的,而是由人类内心里的无意识力量所决定的,这些力量促使人类采取行动;人类的本质究竟为何,只有在人类自身行动中才能看得清楚。人从起初靠虚无缥缈的理想而活着,到后来活得有点自知之明,其间充满了幻灭感和人生痛苦。当人发现了在理想和真正的自我之间横亘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时,痛苦最为难耐。
艾芒兹这一说法强调了两点:一是强调了人类在自己无意识内心冲动面前的无助感;二是强调了人在成长过程中痛苦的幻灭感。《死后的忏悔》中的叙述人名叫威廉·泰米尔。在他身上,这两点都可以找到:他在激情恐惧和嫉妒所造成的苦海中,无助地漂泊着,痛苦地挣扎着;最后一逃了之,他不敢面对自己的生活轨迹向其揭示的所谓真正的自我,因而变得瘦弱、怯懦而可笑。
然而,按照他对生活的看法,泰米尔活得究竟怎样,别人是无权指责的。泰米尔的母亲冷漠、刻毒;他的父亲委琐、暴躁、淫秽,最后死在一家精神病院里,按当时的说法,他是个堕落的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泰米尔注定(或者至少他自己觉得注定)要重复过去:他后来成了个色鬼,闷骚得很,而且还是个施虐狂和受虐狂,但他内心里惧怕女人,娶的妻子也是个性情冷漠的人,两人在一起仅有夫妻的名分,过的也是像他父母一样的无爱的婚姻生活,最终他也成了个疯子。
关于人际关系,泰米尔的早期记忆就是被送进学校,被扔在那儿,就像一只被扔进野兽笼子里的兔子,周围所能感觉得到的就是敌意:人们觉得这小子有问题,因此,为了种族的集体利益,觉得有必要弄死他。他的同胞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而社会则像一组庞大的齿轮,任何像他那样的无能之辈在其中都难逃被碾碎的命运。
从一开始,泰米尔就像个受害者,遗传法则、达尔文所谓丛林生活法则以及非人性化的社会机器,都使他成了一个受害者。他的忏悔,他的自我分析,敲骨吸髓,撕心裂肺,其中虽也有诡谲、狡黠的自曝成分,但基本上是他向世人发出的痛苦的呐喊,目的是乞求世人的怜悯。
但泰米尔仅仅是个受害者吗?他以为世人都痛恨他,这没准是他的臆想,因而同样可以看出是他内心刻毒的体现。他在行凶杀人之前,莫名其妙地暴怒,他摆脱不了想强暴自己妻子的念头,因为他处心积虑想这么干。后来他真的把她杀了,因为她既没能给他带来爱情(实际上是他渴望的母爱),还以她婚姻生活中应负的责任之名剥夺了他的自由。这一杀人行为针对的不仅是一个女人,针对的还有社会,因为她就像个女狱吏,为维护这个社会,不让他获得幸福。(和爱玛·包法利一样,威廉·泰米尔读过一些书,知道书中写到的所谓幸福,他坚信,这种幸福生活是存在的,具体存在何处,他并不十分清楚。)实际上,他那激越、亢奋、犀利如匕首般的言辞,都在表明他内心的暴力倾向。
只有当言辞不足以表达自己,泰米尔才诉诸行动,与社会做殊死搏斗。我们不应忘记,他留下来的文件只是他后来的忏悔。早先的那一份才是“我灵魂深处秘密情感的毫不掩饰的表白”,他将其投寄出去,原打算出版,结果被退了回来。编辑说“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东西”。想当作家的梦想破灭了。他“生病时心乱如麻,又患有神经衰弱;从某些方面来说,他脑子不够清醒,从另一方面来说,简直已经变态”,但却以为自己天生就是块当作家的料。作家梦的破灭,可以说是泰米尔所遭遇到的最大危机。既然没有某种替代方式可以表达自己的人生价值,那么就只好采取直接的行动了。由于内心自我(不管这自我有多么怪异,多么可怜)的表达不足以使他成名,他只得创造一点外在于自己的东西,把这东西拿给社会看,以实现自我。
从这一观点看来,我们可以说,泰米尔,也许包括艾芒兹本人,就像卢梭的孩子。卢梭以自己的《忏悔录》开创了世俗忏悔录这一文学形式,而且写得是那样的详尽周到。卢梭以后,产生了忏悔小说这一体裁,而《死后的忏悔》正是这一体裁中的佼佼者。泰米尔声称没法保守得住他那令人可怕的秘密,把自己的忏悔写了下来,作为一座丰碑留给后人,因而使自己一钱不值的生活成了艺术。
那这部忏悔录的实际作者呢?通过审问考察一个多余人,一个资产阶级上层的零余人的内心生活,艾芒兹究竟成就了什么?
《死后的忏悔》发表约二十年后,正当弗洛伊德声望如日中天的时候,艾芒兹声称自己当年对变态心理学的兴趣具有科学目的。他认为,变态的人,其主要特征首先是对自己内心的冲动没有能力加以审视和压制。通过记录变态心理的自我表现,我们能否有望发现“正常”人内心生活中刻意掩藏着的某些一鳞半爪的东西呢?
我不否认艾芒兹这里所声称的目标之重要性。关于人类内心生活,艺术家告诉我们的不比心理学家的少。但是,艺术家的动机就真的像艾芒兹想要我们相信的那样明白确定、冷静清醒吗?马塞卢斯·艾芒兹和威廉·泰米尔是分不开的:艾芒兹所创造的人物原本是块顽石,但偏要实施其乖张的计划,想把自己点石成金。在这个人物身上,有着作者艾芒兹自己的影子。
泰米尔喋喋不休,虽然诚恳,有思想,也不乏疯狂,但他说的那些话,算不得新鲜,在他之前,人们至少已有一次听到过类似的声音,那就是1864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地下人”所发出的声音。这个“地下人”和泰米尔讲述着自己的痛苦,揭着自己的伤疤,声称讲的句句是真话;两个人喋喋不休时都承认自己有表现癖,因此痛恨自己,然后继续照说不误。陀思妥耶夫斯基与艾芒兹的区别在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写完《地下室手记》之后,对隐藏在忏悔体背后的动机和内在图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因此后来接着写了《白痴》和《穷人》。在这些作品中,他摧毁了卢梭及其继承人要达到自我认识的自命不凡的企图,揭发世俗忏悔假冒客观真实,揭露其背后隐藏着忏悔人的野心。作为思想者、艺术家、心理学家(作为人,哪个不是心理学家?),艾芒兹算不得出色,他的视野仍未超出卢梭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