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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白诗分类

白居易在元和十年给自己诗歌编集时,就分为四个类别,这是白诗分类之始。白居易《与元九书》云:“仆数月来,检讨囊帙中,得新旧诗各以类分,分为卷目。自拾遗来,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又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一百首,谓之闲适诗。又有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一百首,谓之感伤诗。又有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一百韵至两韵者四百余首,谓之杂律诗。”

白居易这样的分类,是按照两层标准划分的,第一层是体式标准,他把诗歌分为古体和近体两种,因为按类收在《白氏文集》中的“讽谕诗”、“感伤诗”、“闲适诗”都是古体诗,而“杂律诗”是近体诗。第二层是题材标准,即前面“讽谕诗”等三类是按题材划分的。对于白居易的分类标准,古今学者看法不一,现举两种说法为例:一是清人赵翼的看法:“香山诗凡数次订辑,其《长庆集》经元微之编次者,分讽谕、闲适、感伤三类。盖其少年欲有所济于天下,而托之讽谕,冀以流闻宫禁,裨益时政;闲适、感伤,则随时写景、述怀、赠答之作,故次之。其自序谓‘志在兼济,行在独善。讽谕者,兼济之义也;闲适、感伤者,独善之义也’。大指如此。至后集则长庆以后,无复当世之志,惟以安分知足、玩景适情为事,故不复分类;但分格诗、律诗二种,随年编次而已。” 二是日本学者静永健的看法:“闲适诗的分类标准,并不是依据白氏精神的闲居自适,而是按照写给他的同僚、上司那样的社会方面,或者说跟他的仕途上的进退有关。”“白居易自编诗集并不始于元和十年,在此以前他已经有了几个卷轴。而且那些卷轴以(一)遵循风雅传统的,为了奉呈天子的诗歌群;(二)为了公诸宫中同僚的诗歌群;(三)跟元稹等亲密朋友唱和赠答的诗歌群;和(四)五言七言的今体诗群的四个项目为区分,而在元和十年的阶段,只是命名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而已。” 我们这里仍按白居易自己所分的四类标准进行考察。

(一)讽谕诗

白居易写作讽谕诗集中于元和时期,前揭白氏《与元九书》说:“自拾遗来,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元和元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准备应制举,写了七十五篇《策林》,其中有《采诗补察时政》、《议文章碑碣词赋》,指出诗歌要有讽谏作用。他中了“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后被授为周至尉,因为县尉的身份容易接近底层百姓,写了《观刈麦》以表现人民疾苦,这与他后来写作讽谕诗具有密切的关系。白居易任左拾遗的时间是元和三年,自此之后,他就集中精力写作讽谕诗了。大约在元和四年春,白居易的朋友李绅写了二十首新题乐府,元稹和了十二首,白居易受了他们的影响,扩而大之,写了五十首。他们的《新乐府》诗,具有共同的特点,就是每首举一事议一事,借叙述与议论以表现作者的讽谏之意。与新乐府写作时间几近同时者有《秦中吟》十首,规讽之旨与《新乐府》相同。白居易作讽谕诗,具有明确的宗旨,他在《新乐府序》中说:“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覈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白居易的讽谕诗是要学习杜甫的精神,揭露当时的现实,反映当时的时事,抨击社会的弊病,但过于注重讽谏,把诗歌当成谏纸奏章,削弱了诗歌的形象性,故而虽在现实的批判方面较之杜甫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艺术的感染力就逊于杜甫的新题乐府很多了。我们考察白居易五十篇《新乐府》中,虽有《卖炭翁》、《新丰折臂翁》等家喻户晓的感人诗篇,但大多数还是理念的产物,只是一般的叙述和议论,缺少感人的力量。

著名学者傅璇琮先生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即白居易写作《新乐府》与他担任翰林学士的官职有关:“白居易撰写《新乐府》,一般均将其归属于立足现实,反映民间疾苦的创作观念,实际上这是白居易于翰林学士任内,从翰林学士的职能出发,立意于‘时闻得至尊’,将其创作视为反映民情国政的奏议性诗篇。也正因此,他在离职后,因已无此政治职能,即辍笔不写。” 这是白居易讽谕诗研究的另一个视角,值得关注。

(二)闲适诗

前揭白氏《与元九书》说:“又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一百首,谓之闲适诗。”他还作过一首题为《闲适》的诗:“禄俸优饶官不卑,就中闲适是分司。风光暖助游行处,雨雪寒供饮宴时。肥马轻裘还粗有,粗歌薄酒亦相随。微躬所要今皆得,只是蹉跎得校迟。”我们认为,白居易给自己制定的闲适诗的内涵非常清楚:一是“退公独处”,凡是政治时事等诗都不在闲适诗的范畴;二是“移病闲居”,凡是从事于公事的诗作都不在闲适诗的范畴;三是“知足保和”,凡是经世致用的诗作都不在闲适诗的范畴;四是“吟玩情性”,凡是社会性现实性较强的诗作都不在闲适诗的范畴。日本学者川合康三将白居易的闲适诗与表现日常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以《闲适的发现》为题确认了闲适诗在白居易乃至中唐文人生活和诗歌中的地位:“能将日常生活中埋没、消逝的幸福时光,不是暂时的,而是作为恒久的东西保存下去的,只有诗。闲适的境地,在生活中也许只是游移于各种束缚之间的一种心态,而将其固定成形的是闲适文学。白居易的闲适文学,不就是为了在诗中构筑、拥有那种幸福时光而创作的吗?”

在白居易的四类诗中,他自己最看重讽谕诗和闲适诗,尤其重视讽谕诗,他在《与元九书》中说:“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知仆之道焉。” 王运熙先生说:“他认为自己的诗作,讽谕、闲适两类最重要,因为它们分别体现了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立身处世原则。”

(三)感伤诗

前揭白氏《与元九书》说:“又有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一百首,谓之感伤诗。”说明白居易的感伤诗是具有特定的内涵和范围的,这就是自己的内心受外物所感,受情理所动,然后再随物赋形发于叹咏之作。如《琵琶行》是有感于琵琶女的身世和自己的遭遇以发同命相怜之感而作;《长恨歌》是有感于唐玄宗和杨贵妃的历史故事而作;《霓裳羽衣歌》是有感于唐代流行的霓裳羽衣的舞曲而作。根据白居易《与元九书》的说法,我们可以把感伤诗区别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是“牵于事”的感伤诗,包括友朋往还,婚丧嫁娶,羁旅行役,宦游浮沉,寂寞侵袭之事,形诸歌叹,表现出深沉的感伤情调,如《初见白发》、《喜友人至留宿》等。二是“牵于物”的感伤诗,包括春花秋虫,风月雨露等外物的变化触动作者的心灵而形诸歌咏,如《曲江感怀》、《曲江早秋》等。三是“动于情”的感伤诗,这以《长恨歌》为代表,陈鸿《长恨歌传》说:“质夫举酒于乐天前曰: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当然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也无不触动着作者的情怀。四是“动于理”的感伤诗,包括春秋代序,四时更替,贬谪中的安慰,失意时消解,通过诗歌来表现,也蕴涵着消解苦闷的佛教禅理、逃避现实的老庄哲学,如《对酒》、《逍遥咏》等。当然,在白居易的感伤诗中,这四个方面可分又不可分,像《长恨歌》、《琵琶行》、《霓裳羽衣歌》等名篇巨制,是既“牵于事”“牵于物”又“动于情”“动于理”的。他的这些诗歌,用的是歌行体,但与盛唐诗人如李白、杜甫、高适、岑参的歌行都有所不同。其创造性首先在于叙事的故事性,故如《长恨歌》同样的故事,陈鸿即衍为小说;其次在于表现情调的感伤色彩,作者用流利圆润的辞藻和骈散结合的句法将感伤的情调表现出来,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灵;再次在于以叙为主,叙述、描写、议论紧密结合,各种手法的补充,增加以诗歌内容的丰富性和表现的多元化。

对于感伤诗,白居易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加以重视,到了他的晚年往往就不是最倾情于讽谕了。王运熙先生说:“至于感伤诗中名篇《长恨歌》、《琵琶行》,他更是屡屡流露出自我赞许的态度。我们须知,白居易作为一个诗人,他既关心国事民生并具有兼济天下的志愿,因而在理论上大力提倡讽谕诗;同时他在日常生活中又具有丰富真挚的感情,热爱各种自然美和艺术美,因而从内心深处喜爱长于抒情、文词美丽、声律和谐的律诗。……他的古体诗大概只有《长恨歌》、《琵琶行》两篇风行,其他则否。” 说明了白居易早年到晚年对于自己不同类型的诗歌看法不同的情况。

(四)杂律诗

前揭白氏《与元九书》说:“又有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一百韵至两韵者四百余首,谓之杂律诗。”关于杂律诗在四类之中的分类标准,古今学者质疑较多,以为前三种都是古体诗,按题材分,而杂律诗则按体式分,不相一致。对此,王运熙先生作过阐释:“‘杂律诗’意思是说律诗的样式较为繁杂。乍看起来,白居易把其诗分为四类,前三类按内容题材分,最后一类按体式分,使人感到分类标准不统一。实际他是先把诗作分为古体诗、近体诗两大类,然后再把古体诗大类按内容分为三类。” 这样的分析较为切合实际。白居易早年最重视讽谕诗,对于杂律诗并不重视,他在《与元九书》中说:“故览仆诗,知仆之道焉。其余杂律诗,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今铨次之间,未能删去,他时有为我编集斯文者,略之可也。” 但白居易后来不断编纂诗集,不仅没有删去,还在不断增校,续编的诗作又不按前面的融题材和体式交叉分为四类编纂,而纯粹按照体式分为“格诗”(即五言古诗)、“歌行”和“律诗”了。可见白居易早年过于注重讽谕诗,忽略其他诗,尤其轻视杂律诗,以为可以删去而不存于集中,但也因为作了讽谕诗而得罪权贵遭贬江州司马,故而元和十年被贬谪之后,白居易就不写讽谕诗了。相对而言,杂律诗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白居易的心目中有所提高。前引静永健认为白居易给自己诗集分类与其政治思想有关,是很有道理的。尽管白居易早年并不重视杂律诗,但我们从这一类诗中还是能够看出白居易是具有惊人的创造才能的。尤其是其中的长篇排律,多达一百韵、二百韵,又为次韵之作,古往今来的诗人很难达到这样的境界。 mUEhXyGnIpJAMIhW13kO7G8GXkTRjb2jazzZM0e/g1eFqbvkKNtMucS1SvqfR1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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