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在2008年7月经校友捐赠入藏的一批战国竹简,通称“清华简”,已为学术界所熟知。清华简的整理报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的第一辑,已于2010年末由上海的中西书局出版,第二辑的编纂工作也已启动。预计收入第二辑的,是一篇史书,拟题为《系年》。该《系年》简共138支,体裁接近古本《竹书纪年》,叙事上起西周初年,下至战国前期,共有23章。关于《系年》的内容,我已有小文《清华简〈系年〉及有关古史问题》,刊于《文物》2011年第3期。
小文曾引用《系年》这样一段:
周武王既克殷,乃设三监于殷。武王陟,商邑兴反,杀三监而立
子耿。
由史事情节看,这里的“
字耿”显然就是商纣之子武庚禄父,也即大家熟悉的青铜器大保簋铭文中的“录子
”,小文已经说明。周武王卒后,商邑造反,拥立王子武庚禄父,是周初历史上的重大事件,《系年》所记,又与传世文献有所不同。但由于篇幅限制,那篇小文对大保簋未能多做讨论,这里想加以补充,供读者参取。
大保簋是传于清道光咸丰年间发现的所谓“梁山七器”之一,出土于山东寿张梁山下,即今山东梁山县境
,是最著名的周初青铜器,今在美国华盛顿弗利尔美术馆。此簋首先著录于《攈古录金文》,因铭文关系重要,多有学者研究,见解不一。本文想依据新的有关发现,对大保簋做进一步讨论。至于“梁山七器”总体的一些问题,将在另文叙述。
这件簋的图像,读者易于查阅的是《商周彝器通考》281。簋无盖,有四耳。耳上饰具大卷角的兽首,下加长方形垂珥。腹两面作大勾形角的饕餮纹。圈足较高,饰夔纹,勾喙,顶部有向后延伸的冠,长身,尾端上卷,体下有细长横羽。簋上这种特殊的饕餮纹与夔纹的组合,同于陕西宝鸡纸坊头M1∶8方座簋 [1] ,而其同出的M1∶9四耳簋,器形正和大保簋相类 [2] 。纸坊头这座墓的时代,报告定为“两周成王前期” [3] ,这与大保簋刚好相当。
大保簋铭文(《殷周金文集成》4140)共四行三十四字:
王伐录子
,
氒(厥)反,王
降征
(命)于大保,大保克
(敬),亡
(谴),王
(侃),大保易(锡)休
(集)土,用兹彝对
(命)。
这涉及周初最重要的一段史事。
簋的器主大保就是召公奭,学者并无异词,但对于铭文“王伐录子
”即大保受命征伐的对象,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影响最大的一种意见,是将录子
与西周中期录伯
簋(《集成》4302)的录联系起来,但录伯
一家世代服事周朝,如录伯
簋铭中王云:“
自乃祖考有毖于周邦,右辟四方,
(助)弘大命”,说曾叛周,实在没有依据。
杨树达先生《积微居金文说》也用与录伯
簋联系之说,而于“王伐录子”下断句,他说:“
字从口从耳,乃聽字之初文,……此文王伐录子为句,
一字为句,谓王伐录子,录子聽命也。……说者多谓伐者伐其反,今知不然者,如彼说,文当先记反而言伐,今文先伐而后反,知反在伐后也。下云征令,征令谓征讨之令,则征此反耳。”
如果这样,录子为王所伐,降服听命,随后再次反叛,为大保征伐,就更与录伯
家族的情况难合了。
能别辟蹊径,从文献中找出周初伐录子
一事的根据的,是日本学者白川静先生。他虽然仍认为录子
是录伯
的先世,但指出录子
就是纣子禄父。这一见解见于他的《金文通释》卷一上:“‘录子
’又称‘天子
’,所作器有觚,铭‘天子
乍(作)父丁彝’[《愙斋(集古录)》二一·九]。其敢称天子者,意指为殷宗既灭后的后嗣。以之与录子
并考,录子
无疑是封以殷余民的‘王子禄父’。”
禄父是商纣之子,《逸周书·作雒》载:“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同书《克殷》称之为“王子武庚”,《史记·殷本纪》等称之为“纣子武庚禄父”,“禄父”为其名,武庚系其庙号。“录子
”可能是名、字联称,即名禄字子
。武庚禄父叛周一事,乃习周初历史者所共知,也正与从形制、纹饰推定的大保簋年代相吻合。因此,白川静此说得到一些学者的支持
。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白川静先生所举的“天子
”觚,其释读还是有问题的。该觚见《集成》7296,原为晚清陈介祺所藏,《簠斋金文题识》云:“道光乙未(十五年,公元1835年)得之历(济南)市。”其铭文首字上作两横笔,与常见“天”字有些不同。《题识》释之为“天”,但说“上盖而有蚀”
,看来是否“天”字值得考虑。另外,纣的庙号是“帝辛”,有没有一个弟兄称“丁”,也不可知。
[4]
尽管如此,白川静关于大保簋“录子
”的见解是有道理的,可谓洞察。
让我们再回来看大保簋铭文。
“
厥反”,杨树达先生读“
”为“嗟”
,然而句前并无“王曰”、“王若曰”等语,这里怎么会用“嗟”这样表示语气的感叹词呢?实际西周金文连用“
厥”还有其例,如:
师旂鼎义(宜)播,
厥不从厥右征,今毋播。
九年卫鼎廼舍裘卫林
里(狐狸),
厥唯颜林。
“
”都不能读作“嗟”。按“
”当读为“徂”,“厥”可训为“兹”。《书·费誓》:“公曰:嗟,人无
,听命。徂兹淮夷、徐戎并兴。”于省吾先生《尚书新证》已说明:“按徂即虘,亦作
,语词。”
[5]
“徂兹”和“
厥”意义是一样的。由《费誓》前已有“嗟”,足证读“
”为“嗟”是不当的。
“王降征命于大保”,“降命”系当时习语,在《尚书》的《周书》诸篇,或言天降命,如《金縢》“无坠天之降宝命”,《酒诰》“惟天降命”,《多方》“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或言王降命,如《多士》“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多方》“我惟大降尔命”、“我惟大降尔四国民命”、“乃有不用我降尔命”,均可与簋铭对看。
“大保克敬,亡谴”,西周金文使命征战,常云“敬”,例如师
簋说“敬乃事”,引簋说“敬乃御”
,簋铭“克敬”也是讲敬于王命。“谴”,《说文》:“谪问也。”“亡谴”意与常见的“亡尤(或作
、
)”相同。
“王
”,“
”应依裘锡圭先生读为“侃”或“衎”,训作乐
,是喜悦的意思。“王侃”当作一句,殷墟卜辞屡见。
“大保锡休集土,用兹彝对命”,是记大保受王锡休,其例金文多有。当时赏赐土地常称某土,如召卣“毕土”,中方鼎“
土”,都同此处的“集土”一样是采邑。大保作这件青铜器“对命”,是答谢王赏赐采邑,不是指征伐之命。
与清华简《系年》对照,知道大保簋所记确是敉平王子禄父叛乱之事,其重要性也就更为突出了。
注释
[1]
卢连成、胡智生:《宝鸡
国墓地》,图二二、二三,文物出版社,1988年。
[2]
同卢连成、胡智生:《宝鸡
国墓地》,文物出版社,1988年,图二四。
[3]
同卢连成、胡智生:《宝鸡
国墓地》,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42页。
[4]
《殷周金文集成》3975
簋是商末器,用祀“大子丁”,又有特殊族氏,应与这里讨论的觚无关。
[5]
于省吾:《双剑
尚书新证》,第301页,中华书局,2009年。
(原载《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