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氏倡导出世法,盖未认识生命之本性,而以迷闇势力当作生命。释迦没后,其徒分派争鸣。自小乘以至大乘,虽各有所持,至于以一切众生要因烦恼而得有身,终不因身有烦恼, 见《涅槃经》卷四十,第四页。烦恼即惑之别名。凡人于事理有不了解时,便谓之惑,则此惑字祇是空泛的名词。今此云惑者,则特指一种黑暗的势力叫作惑,不是空泛名词也。烦,扰也。恼,乱也。惑是扰乱性,故亦名烦恼。学者试细玩“因烦恼而得有身”云云,则是以烦恼为众生的生命,说得明明白白。 佛家大小众部, 部,犹宗派也。用唐贤译名。 一致承传释迦本旨,未有变易。十二缘生,始于迷闇势力之论,由小传大,大亦同遵。 大者,大乘。小者,小乘。 而涅槃为两大共宗之经, 大乘分空有二宗,故云两大。 其以身所从生,本于烦恼,则与十二缘生论之大旨,果何所异乎?总之,佛家视生命为迷闇,为如幻如化。通玩其一切经论,无不如此。今日学术发展,门类綦繁。哲学家有暇治佛籍者,或不必甚多。佛家生命论实以《杂阿含》十二缘生论为根本,所谓大空法经是也。 大者,赞美之词。空者,空无。佛之立教,欲人对于宇宙人生,一切都作空观。若不能观空,而执之为实,将如蚕作茧自缚耳。此处法字,谓佛之教义。经者,佛说缘生义,弟子记录成书,而尊之曰经。经,常也,以其为不可易之道也。 说古义,如以简单之辞总括,读者难获通深之解。 通者,通达。深者,深入。 且十二支,向无善疏。 疏者,注疏。 今且引《杂阿含》文,疏明于后。学者将由此而可识佛法之大略,庶几得失易辨矣。今当引释十二缘生。 引者,引用杂阿含,佛说十二缘生之文也。释者,余随文而为注释也。
十二缘生者,《杂阿含》经言,“云何为大空法经,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云云。 释迦首以缘生义说明万物都无自体。无自体故,即是空。此经发明缘生义,是乃大空法经也。姜生问:大空法经之文,或是后来龙树学派所增窜?余曰:缘生义创明于释迦,龙树祖述释迦则无疑。 谓“缘无明,行; 缘,犹因也。此言无明为行,作发动因,令行得起故。(为字,读若卫。)问:此言发动是何义?答:行之得起,以无明为其发动之因,并非谓行无自性,是由无明创造出来也。譬如稻禾生起,虽有种子为自性因,而无水土毕竟不生,应说水土是稻禾生起之发动因也。自此以下,凡言缘者,皆是助因,不得为自性因。 缘行,识”。 此处缘字是助因。后凡言缘者,皆准知。此言行为识作助因,令识得起故。为,读若卫。 乃至“纯大苦聚集”云云。 凡引古书之文,适可而止。向下不更引,则以云云二字结束。他处未注者,均仿此。乃至者,中间尚多,不及一一列举,即以乃至二字总括之。此佛书之辞例也。以上见宋天竺僧译《杂阿含》经卷十二,第二十页,清季,常熟刻经处本。十二缘生,亦称十二支。支,犹分也。以名义言,则有无明与行等等分别;以数计之,则有十二。
十二支表。
初、无明支。
二、行支。
三、识支。
四、名色支。
五、六处支。
六、触支。
七、受支。
八、爱支。
九、取支。
十、有支。
十一、生支。
十二、老死支。
据《杂阿含》经卷十二说十二缘生, 即从“无明”,乃至“老死”。 缘生亦名缘起。释迦以为,宇宙万有都不是有独立或固定的自体,人生亦决不可作实有观,祇是一切现象互相缘而有。如此为彼作缘,而彼得有; 为,读若卫,下同。 彼又为彼彼作缘,而彼彼俱得有,是名缘生。夫言缘生,必分别诸缘为几支,否则缘生无从说。因此,分立十二支。初,无明支。二,行支。三,识支。四,名色支。五,六处支。六,触支。七,受支。八,爱支。九,取支。十,有支。十一,生支。十二,老死支。《杂阿含》卷十二云:“所谓缘无明,行; 中译佛书,造句太浑简,又不用介词,颇令读者难通。缘无明行者,言无明为缘,遂有行与之同起。所谓此有故彼有是也。向下诸支,皆可类推。缘行,识;言行为缘,遂有识与之同起。与上句同一作法。此下诸句,不再注。 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 亦简称六处。 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死。”如上十二支,成立缘生义。以此说明人生所由生,宇宙所由始,反对大自在天造成万物之谬说。释迦氏天才卓然,于斯可见。若其观察人生坏的方面,至为深透,足资猛省也。
今将十二支略释于后。初释无明。无明者,谓有一大迷闇势力,而给他一个名字,曰无明。余昔为诸生说无明义, 为,读若卫。 聪明者多乐闻之,而未免自迷。诸生曰:宇宙人生,同出于一大迷闇势力。诚哉然也。如人类从无始来,积世、积人、积智,凡所为格物穷理之业,自矜知识宏富矣。然试稍一沉思,古今人无量知识,毕竟同归无知已耳。夫知识精确,莫盛于科学。科学发见自然规律,乃得制御其繁赜之变,而利于行。其明征定保,孰得而否认乎? 明征,言明明有证验也。定保,借用《诗经》之词。保者,保证。定者,决定。 然试进而深问物质有无来源,则科学亦祇是假定物质为实有,无可向上更问。科学方法之所得使用,毕竟有界限故。庄子有言,“知止乎其所不知”云云。科学知识终不能逾越界限而破迷闇之坚城也。 终不能三字,一气贯下。 若乃古今哲学名家,对于宇宙人生诸大问题强探力索,以求解决,可谓大雄、爱知矣。卒至解悟不齐,持论不得不互异,是非蠢起,斗争莫息,将谓宇宙本无有真理可共证欤?何若直说宇宙纯是一团迷闇势力,人皆禀闇德而生,未得有正知欤? 印度数论有所谓闇德,与无明同。此借用之。 诸生之以无明为快谈也如是。吾惧其将自陷于长夜,尝痛戒之。人生如果是禀受迷闇势力而生,则一切人当如土石之无知,而科学上层出不穷之精确知识,哲学家许多神解、眇论,将从何得有乎? 解悟深远而不由推论得来,故曰神。眇,犹精微也。 且人生毕竟有忘我利他的崇高道德发自良知, 利他二字,借用佛典。他,谓他人或众生。 何可轻以迷闇毁人性乎?余在此中不及申辨。 恐文宇太繁。 惟考释迦十二缘生义,其言人生本命, 本命,犹云本有的生命。此词借用大戴礼。 实以迷闇势力,所谓无明为导首。 甚者,引导。首者,大始。众生的生命,元是无量惑的势力众成一团而已。一切惑皆依无明而始,故无明于诸惑中为始、为大,而称首也。无明能引生众惑及无量苦,故曰导。 无明有多数异名, 异名,犹云别名。 曰痴、曰惑、曰烦恼、曰愚、曰无知、曰黑闇。此但略举之耳。《涅槃经》卷四十一第四页云:“善男子,一切众生,身及烦恼俱无先后,一时而有。 一时,犹云同时。 虽一时有,要因烦恼而得有身,终不因身有烦恼也。如炷与明虽一时有, 炷者,灯炷。古时用一种草渍油燃之而发光明。其所燃草,名炷。 明要因炷, 炷,是光明发生之因,以比喻烦恼是身躯所由生起的因。 终不因明而有炷也。” 光明是以炷为因而始有,不是炷因明而有。以此比喻身躯是以烦恼为因而始有,不是烦恼因身而有。 按烦恼一词,即是迷闇势力之别名。《涅槃经》说,要因烦恼得有身,则是迷闇势力乃身所以得有之因。易言之,迷闇势力即是斡运乎身中之生命。 斡者,主领之谓。运者,运行。 《杂阿含》经卷十二第八页有言“无明不断,爱缘不尽, 无明,即是迷闇势力之别名,已见前。断,读若旦,犹云断灭。爱,犹贪也,非仁爱之谓。迷闇势力是身所以得有之主因,贪爱是身所以得有之助因。爱缘之缘,乃助因也。尽者,灭尽之谓。若迷闇势力不断灭,则贪爱亦不得灭尽。 身坏命终,还复受身”云云。 由贪爱势力得迷闇势力为之主,贪生不已,故今生命终,还复受身也。 此类文句在《阿含》中屡见。然则身之得有,是以迷闇势力为因,小乘诸部皆继承释迦,无异论。此乃释迦立教之本旨。大乘空有二宗继小乘而兴,《涅槃经》则大空大有共宗之要典也。 大乘所宗之经与论,其最重大精要者,皆是集合众家之记载而成。《涅槃经》是大空大有同归之宝典。此经大概完成于大有之手,而采择大空诸师及大有诸师之众说,融会贯穿,而称为释迦氏最后之遗教。大空者,大乘空宗之省称。大有者,大乘有宗之省称也。 《涅槃经》说烦恼是身所以得有之因,其云烦恼者,专指迷闇势力,确承《杂阿含》十二缘生中之初支无明是也。
已说无明,次释行支。行者,造作之谓。 旧说行在五蕴中属行蕴。行字是造作义。 释迦氏说行有三:意中微动,是名意行; 感物而动,其始虽微,而身语二行之强盛,自此开端。 动而猛出诸口,是名语行; 猛者,其势盛而不容已也。 动而猛显诸行动,是名身行。
经云“缘无明,行”者, 经,谓《阿含经》,后皆仿此。 谓身语意,一切复杂谲怪的造作,皆由迷闇势力为缘,方得生起。 缘,犹因也。此中生起一词,犹云发现出来。行的本身必得无明为发动因,乃能生起。以下各支皆仿此。 一切行皆由迷闇势力引起,故知一切行都无有正行。窃叹人生百年犹若刹那,设有寿过千岁,我说千岁亦复如刹那。何以故?千岁在无穷无尽之时间中,短促至极故。人生身行种种无道,语行种种无道,意行种种无道,甚至祸及人类,毒流后世。试问造作诸巨恶者,返躬自问,何忍出此?则亦为迷闇势力所驱之而动,彼亦不自知所以耳。
已说“缘无明,行”,次释识支。识者,虚妄分别之谓。 虚妄分别一词见《瑜伽师地论》及《辨中边论等》,其义实根据《阿含》。 次引经云:“缘行,识。” 经,指《杂阿含》,后皆仿此。识者,心之别名。他处未注者,亦均仿此。 释迦氏说识有六:一者眼识,二者耳识,三者鼻识,四者舌识,五者身识,六者意识。释迦氏以为,六识缘外境而起种种分别,皆不应正理。 此处缘字有攀援与思虑二义,心常接触外境而起思虑故。不应,犹云不合。 故后学演其义而名之曰虚妄分别。
经云“缘行,识”者,谓六识之生起,实以一切造作为其助因故。 自此以下诸缘字,皆是助因,可覆看前文。 世人皆以为由有识故,方起造作。释迦氏则察见由有迷闇势力故,才引动一切造作的势力发生;同时又由造作势力引动识的势力发生。 引者,牵引,犹云牵动。如豆芽之生,由水为助因,牵动豆芽从种子生起耳。 识虽以行支造作为助因而得起,但识却是与行支造作同时俱有,不先不后。 注意。 犹复应知,无明与行及识三支,都是同时俱有,切不可将此三支分成后先次第。即三支以后诸支,亦多数与三支同时俱有。若复有人妄说太初祇有无明 即迷闇势力。 能生万法, 万法,犹云万物。 如此则无明不异天神,而缘生之义无可成立。或复妄说继无明而起者祇有行, 即造作。 识之生,当在造作已起之后,如此,则正造作时识犹未生起,唯是造作势力与迷闇势力互相依而发动,本无有分别的作用主导于其间,则一切造作纯是乱冲乱动。而凡有生命之物,将如何生活下去,此乃一大问题也。 分别一词,佛书中或作名词用,即以分别为识之别名也;或作动词用,则分者分析,别者辨别,谓观察万物时,必详细析别,以穷究物理之万殊也。此处言分别的作用,犹云识的作用,故此分别是名词。 试就日常近事取征。如人行市区衢路中,即是身体的造作,所谓身行是也。 身行,见上。 倘身行祇与无明 即迷闇势力。 协合而动,是时竟无有识为之主导,则身行如遇汽车自前方奔来,必不能辨析汽车为何物,将直向前乱冲去,遂遭汽车压死。举此一例,可概其余。故知识与行及无明三支是同时俱有,不可分先后。但以因果论,则无明能引生行,是行所从生之因;行能引生识,是识所由生之因。学者依经文而寻玩释迦氏之意,不难了解也。
已说“缘行,识”,次释名色。云何为名、色?释迦氏首以五蕴说明宇宙人生。蕴,犹聚也。释迦总括万有,所谓色和心的现象,通称五蕴。 五蕴,犹云五聚。色者,质碍义,相当于中文物字,谓物质现象也。后言色者,准知。 五蕴者:一、色蕴。从吾人的身躯,以及太空无数天体之伟大,与气粒子或微尘,小至不可目睹者,一切物质现象,总名色蕴。 是为物质宇宙。 二、受蕴。受即心作用之一。以其领纳外境而有快、不快之感,故名为受。 自受以下,都是心的作用,亦可简称心。 三、想蕴。想亦心作用之一。以其感摄外物而取像, 如于青色而取青像,谓此是青,非赤白等,是为取像。 分别物之自相、共相等等,施设名言,发展知识,故名为想。四、行蕴。行,亦心作用之一。以其感物而动,创发一切造作,故名为行。 心理学上所谓意志方面的种种现象,皆属行蕴。 五、识蕴。释迦谈心,纯用分析法。如《杂阿含》经卷十二说识,便分作六片;而在五蕴中,则将识和受、想、行等心所都分开来。识是心之别名,心所,是心上所有的作用。如眼识,便须剖析为心和心所,耳识等等可类推。心所,有多数,心祇是一物,而能统摄多数的心所。释迦氏既将心和心所剖分,故于受想行三蕴之外,别立识蕴。 识蕴,即通取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共六个识而并列之,立为识蕴。 推原释迦之意,所谓人者,祇依五蕴而假名为人耳;所谓宇宙,亦祇是依五蕴而假立斯名。 斯字,即宇宙之代词。 五蕴义旨繁广,此不及详。
十二支中有名色支。今释名、色,则非先释五蕴不可。所以者何? 设问。 释迦以受、想、行、识四蕴皆无质碍,乃统称之曰名;以其不可目睹,惟可内察,而授以称号曰名也。 既可内察,即可施设名言,所以把他叫做名。名是四蕴之总称。 色有质碍,感官亲证, 证,犹知也。眼可见,耳可闻,乃至身可触,故曰亲证。 是谓色。此在《杂阿含》皆有明文。故名和色即是五蕴。易言之,释迦实以五蕴收于十二支中,而立名色支。
余初治佛典,觉得大小乘各宗派一致敬守十二缘生说,毋敢违背,毋敢舍失。余研此甚勤, 此字指十二缘生。 而深苦注疏家都无正解,皆安于蒙眛而不求知。窥基受业奘师,而其《成论述记》 《成唯识论》简称《成论》。 亦复迷惘。此甚可怪。余所苦者,无明、行、识三支何为在名色支之前?名色即是五蕴,经有明文。五蕴本就生生活活的人而言,亦即指现实世界而言。详核无明、行二支,即在五蕴中行蕴;识支,即是五蕴中识蕴。胡为十二支中竟将无明、行、识特从五蕴中提出为三支而居首?又将五蕴总称名色支,紧接于无明、行、识三支之后?此中当有大问题在。窥基《成论述记》于赖耶识后,详疏十二支,而于此全无说明,亦无疑问。岂印度僧徒向来守文而莫求解乎? 守文,谓其祇守十二支之文句而不解其义旨也。 余怀疑年久,最后始悟:释迦盖以无明、行、识三支,是乃宇宙之根源。 此中宇宙一词,即包含人生在内。后仿此。 故列于十二支之首,而以名色即五蕴次之。详此说,以三支联系而为万有之元,不肯承认有独立的一物为元,颇有理趣。佛教之特异于迷信有大自在天之教者,正在其有哲学的理论耳。五蕴不是凭空幻现,易言之,宇宙人生非可无因而有, 佛家力破无因论。 故无明、行、识三支是就宇宙根源而言也。余在上文已言,三支以无明为导首,而识复为无明之主导者,行支承无明而直接引动识。是故识与无明势力及由无明所引起之造作猛势,三支缘相缘而俱有,则识为虚妄的物事不待言。 三支者:初、无明支。二、行支,即造作的势力。三、识支,即虚妄分别的势力。虚妄者,言识虽能分别而无真实性,亦非清净性,非善性故,所以说为虚妄。 然识虽虚妄而得强缘,有胜力故, 强缘者,指无明及行。 所以能变现万有。 大乘唯识论,说识为能变。 小乘已创说阿赖耶识, 后亦省称赖耶。 至大乘有宗更肯定之,而组成宏密的理论。其根据在十二支中之首三支。 无明支、行支、识支。 分明可征,复何疑乎?赖耶从识支推演而立,赖耶能变,即由识支含有行支造作的因素。赖耶非无漏性,即由识支承无明支迷闇势力之主导故。 无漏者,清净之谓。赖耶,无清净性。
客有问言:五蕴中行蕴本是十二支行支;行蕴中摄有痴心所,即是十二支中无明支;五蕴中识蕴即是十二支中识支。据此,则有大不可通者。如首三支中之无明、行、识皆摄在五蕴,何故识支之次,又有名色支?名色支固已五蕴全备,而五蕴中之无明、行、识,既先见于首三支,何为重见于名色支乎? 重,读若虫。 答曰:此是应有之问难,而佛氏之徒从来无有解释,都是茫然混过去。 混者,不分明之貌。 余谓十二支中首三支,是就宇宙之根源而言。易言之,即就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之所从生起者而言。 此中者字,暗指首三支,非助词也。精神现象,即指心及其作用;物质现象,大者如太空诸天体,细者如气粒子或一微尘皆是也。至于生物的形体,乃至人的身躯,亦皆属物质现象。 五蕴总起来说,都不外于心物两方面的现象。 五蕴首以色法。色即物质现象,已说在前。受、想、行、识四蕴皆精神现象。 有问:释迦氏说“缘识,名色”者, 名色即是五蕴,见前。 谓识为缘,五蕴方得生起也。据此,释迦并未说无明、行、识三支为缘故,五蕴方得生起。此与先生所释,恐不必全同乎?答曰:首三支互相联系,混然为一。此旨深微,汝未悟耳。释迦倡出世法,本是反人生的思想。其于宇宙或人生的根源,专从坏的一方面去看。三支以无明为一大迷闇势力,行则承迷闇而起,为一切造作的势力,而主导乎前二支者,则是虚妄分别,所谓识是也。 前二支指无明及行。无明固是主导行和识的,而识亦主导乎无明。因为无明的迷闇势力在发动与进展中,毕竟有虚妄分别的识主持于其间。但这个主持是迷闇的,不是照明的,以此自陷于罪恶。 三支浑沦为一, 浑沦者,不可分割之貌。 是为众生各各本有的生命。 依佛家之义,一切众生各各本有个别的生命,但互相依故,可说为宇宙大生命。 会得此旨, 会,犹悟也。 便可明了经文才举识支,即已摄尽无明及行二支在内,何可妄疑余之所释不必同于经旨乎?总之,十二支中首三支是就宇宙根源而说,五蕴是就现象而说。 五蕴中首色蕴,即众生的身躯与物理世界,皆物质现象也;自受蕴以至识蕴,皆精神现象也。 首三支中之无明,其义特殊,绝不同于五蕴中痴;首三支中之行,其义特殊,决不同于五蕴中之行;首三支中之识,其义特殊,决不同于五蕴中之识。譬如叔本华哲学中之意志,其义特殊,决不同于心理学上知、情、意三分中之意志也。
已说“缘识,名色”,次释六入处。六入,即六根之别名。根者,主义。如眼根是以追求外色为其主司也,耳根是以追求外声为其主司也,鼻根等等皆可类推。佛家将根与识分别清楚,不许混淆。五根是最清净微妙之物,而不即是心;意根则有指肉团即心脏而言之,有谓是过去意, 谓已往的意识对于后起的意识而为其根。 今不及详。根是识所凭借的工具,而不可谓根即是心。此须辨清。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根直取六境。 直者,一直向外追逐之谓。取字,有劣义与非劣义。非劣义者,如对外境而取像,此无过失,故非劣义。其有劣义者,如根之取境,则因其与过去杂染习惯的势力结合而追求外物,即六境,纯是芒然冲动去,便有劣义。今此中取字正是劣义也。 六境,谓色、 眼根所取者。 声、 耳根所取者。 香、 鼻根所取者。 味、 舌根所取者。 触、 身根所取者。谓凡外物之来刺激于身根者,通名为触。 法, 意根所取者。一切法约分二类:一曰实境,即上所举色声香味触等等外在的实物是也;二曰义境,凡无形的物事,如思维所及的一切道理,皆称义境。意根是否能取义境,此不及论。 是为六入所取之六境。
已释六入。经云:“缘名色,六入处。”如从句法上讲,似不可通。所以者何?名色即是五蕴,六根,通是五蕴中色蕴所已有者。今于此中复言由名色即五蕴为缘,而六入处即六根乃得有。此说何可通乎?窥基似亦有此疑,故主张色蕴中除根。 见《唯识述记》。 余昔研六入处支,深费苦思,而不敢苟同于窥基之说。经文之名色支明明是五蕴,不曾言色蕴中除根。而窥基无端变乱经文,此大不可通者一也。根是色蕴中的主体,如将根除去,还成甚色蕴?此大不可通者二也。 佛说五根,其第五曰身根。四肢、内脏,乃至百体,总称身根。五根备而号为人,乃能官天地府万物,故曰身根是色蕴中之主体。 余按经言“缘名色,六入处”者,不是说名色为缘,六根才有。 不是二字,一气贯下为句。名色支即是五蕴,六根本在五蕴中之色蕴内,如何可说名色为缘,生六根乎?余故断定经文不是作此说也。窥基未通经旨耳。 应知,名色支以下各支,都是相缘而有,总归到人生的沉沦与度脱一大问题。 吃紧。 六入处支不言六根,而变其文曰六入。释迦于此,确有深意;窥基不悟,故欲于色蕴中除根耳。夫人之一身,为太空中无量数物质世界所围绕,人皆乐用物资之丰富以养欲、给求。六根是取物之工具,更引心以陷入乎物,而人益纵其无餍之欲,逞其无餍之求,以是沉溺于生死海终不自拔。此释迦氏所为对治集因、苦果,要在守护根门,恐其入于诸有而无可出离也。 佛说三有,故云诸。诸者,不一之谓。三有者,三界之别名。一、欲有,生于此界之众生,有饮食男女等欲故;二、色有,谓有微妙色故,绝不同于欲界;三、无色有,谓引世界微妙至极,无实质故。诸天生于此者,无欲而至乐,然乐极而终苦,毕竟坏灭。释迦说四谛。其一,苦谛。谛者,实也。苦是实故,说苦谛。人生大苦,总说为四:一、生苦;(苦与生恒相俱,曰生苦,生即是苦故。)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其二,集谛。(谛义同上。)人生本有一切迷惑,造种种恶行,皆名为集。集是感苦之因,苦是集之果,事实如此,不可不长故,说集谛。根门者,物自外来,而根自内主动以应之,故根有门义。守护根门,即心不放逸,不随六根外逐也。可玩《杂阿含》。 六根亦名六入,自出世法言之,诚有戒惧乎。
经说“缘名色,六入处”者,谓由名色为缘,而六 入即六根。 将陷入于诸有。自此以往种种缘会, 会,犹合也。种种缘者,谓从触支以至生支,诸缘会合。 将沦溺而无已止也。
名色支,五蕴完备。色蕴即是无量诸天体或众物,所谓物质世界。人皆坚执物质世界以为自体、为依托、为库藏。 执,犹持也。持而有之,不忍舍失,曰坚执。生物的形体或身躯,是无量物质世界之一部分,故云执为自体。又复应知,人皆以物质世界为其依托之所与财富之库藏。 受、想、行、识四蕴皆心法。 此处法字,指实有的东西而言。如色是实有的,曰色法;(色谓物质。)心是实有的,曰心法。然法之名不限定为实有者之称,兹不详。 心之别称曰识,是为虚妄分别的势力。 心和心所通称虚妄分别者,以心所属于心故。 人皆自恃其分别势力而坚执之,以此,为色蕴中根身与无量物质世界之主公。 以此之此字,指虚妄分别的势力。色蕴可略别为两大类:一、无量数的物质世界;(大自太空诸天体,细至一微尘,通摄在色蕴。)二、生物的形体乃至人的根身,是为色蕴中最特殊之品类,故从无量物质世界中另提出来说。(根身,亦析别而称之曰五根,另加意根为六根,此不暇详。)虚妄分别是心或识之别名,是乃人的根身之主公,亦是根身周围无量物质世界之主公。
如前已说,名色支即是五蕴。 注意。 五蕴中色蕴所摄五根,是乃心法四蕴,即虚妄分别的势力所凭借之,以为深入物质世界,追求奉养,满足贪欲的锋利工具,所谓六入处是也。 工具分为六种:一曰眼根,二曰耳根,三曰鼻根,四曰舌根,五曰身根,是为五根。(五根皆是物质的,均摄在色蕴。)另加意根,则有二说:一、指肉团即心脏而言,便属色摄;二、谓过去意,乃色蕴所不摄。 六入处本是六根,而经文于此乃不曰六根处,特变文而言六入处者,其深远之义旨独在一入字。六根本是虚妄分别的势力所利用之以为深入无量物质世界之六种工具,其入之也既深,即其陷溺于物欲也深而又深,如蚕作茧自缚,不可拔出,永坠生死海。 佛说世界是生死海。 入之过,大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