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之人性论,实绍承荀卿性恶说,此无可讳言也。荀卿由道而归儒,其形而上学之见地犹是道家也,韩非援道以入法,其形而上学之见地亦犹是道家也。凡政治哲学上大思想家,其立论足开学派者,必其思想于形而上学有根据,否则为浅薄之论,无传世久远价值也。韩非绍承其师之性恶说,殆由其形而上学未能融会天人。荀卿已有此病,故言性恶。韩非同其师之病,故绍承师说。此一大问题容当别为专篇,合荀韩而论定之,今此不暇及,但征明韩非为性恶论者而已。通观韩非之书,随处将人作坏物看,如防蛇蝎,如备虎狼,虽夫妇父子皆不足信。卷五备内篇曰:“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傅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傅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早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 释,被弃也,不相抱持也。 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衰美, 谓衰其美色也。 事好色之丈夫,则身疑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鸠毒扼昧之所以用也。 扼昧,谓暗中绞缢也。 故《桃兀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人主弗知,则乱多资。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吭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 王良爱马,利所在也。勾践为战而欲士卒之死,故吭伤含血,亦为战之利也。 故与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卷十八《六反篇》曰:“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 男子于后为便也。 计之长利也。 男有养亲之利也。 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卷十一《外储说篇》曰:“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 明子之于父,无天性之爱也,随利养丰简为恩怨而已。 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 明父之于子,亦无天性之爱也,计利养而已。 子父至亲也,而或谯或怨者,皆挟相为 挟为己之私也。 而不周于为己也。 不周于为己,则谯之、怨之。皆挟至此为句。 夫卖佣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钱易者,非爱佣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佣客而疾耘耕,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此其养功力,有父子之泽矣,而心周于用者,皆挟自为心也。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上来所述,足征韩非以为人之性本无有善,凡人皆挟自为心,只知有利而已矣。韩非受学荀卿,卿言性恶,其所谓性,实就形骸而言,非孟子性善之性也。性善之性则指吾人所得于天命以有生者,是乃至善无恶也。夫无声无臭、备万理、含万德而为万有之原者,是谓之天;即于天之流行不息,名之以命。天命,名二而实一也,吾人禀天命以有生, 譬如每一沤皆禀大海水以成沤形,每一沤之形虽小,而各各皆以大海水为其体,人人、物物皆具有天命全体,义亦犹是。 即于天命在人而言,则名曰性,故性即命也、即天也。《中庸》曰“天命之谓性”,之谓二字宜深玩。只天命在人谓之性,非性与天命有层级之分、内外之判也。故性者即万理万德咸备之实体,不可疑其有恶根也。然而人之生也,便成为形气之个别物事,俗云我者是也,此我乃与我以外之人或物对峙,且不能不迫于实际生活,于是挟自为之私而处处计利,因此难全其天命之本然。人生有失其本性而物化之虞,有堕没之险,《大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惧修省”,正谓此也。佛氏临殁谓弟子曰“以戒为师”,亦《震》《象》义也。清儒郭善邻春山,平实士也,其《己说》曰:“世以己与我皆对人而立名,而义实有别。谓己则克就吾人性分而言,我则形骸也。故由己言之,天地万物皆一体, 《论语》“古之学者为己”,此己乃大己,即指天命之性言,非目形骸的小我也。春山己与我之分,盖从《论语》《中庸》会得。 自我言之,膈膜之外,判不相属矣。 只爱护膈膜,犹云爱护一身也,一身之外,皆痛痒不相关。 公也、正也、明也、觉也、厚也、宽平也、和爱也,皆己之发用也;偏也、私也、迷也、妄也、矫也、执着也、残忍也、惨酷也、巧诈也、悍暴也,皆自我之见起也。充为己之量,足以保四海;推为我之尽,不足以事父母。《论语》言‘君子求诸己’,而孟氏断杨朱之蔽则曰‘杨氏为我’,其旨岂不深哉!”又曰:“己与人,对待之名也。己惟一, 一者,绝对义,人能不役于形骸之私而全其己,则相对即是绝对,是人即天也。 人则万殊, 此言人者,形骸之名。 内外、亲疏乃至智愚、善恶之不齐, 此言人之万殊。 必处之各得、裁之各正,然后会众人或众小我为一而克尽其夫己也。” 此处颇改正原文。尽者即孟子尽性之尽,谓全体大用毕显,无一毫亏蔽也。 春山《己说》言近而旨远,唯真见性者乃知性即是天,而所谓天者,非超越于吾人之上,盖人即天也。人之性,本万理、万德咸备,不可疑人性有恶根也。恶者缘形骸而始起,物我对峙而实际生活迫之,则自为之私不得不起,计利之念不得不炽。实际生活不可无也。不可轻鄙也,人无实际生活即不生,人不生即天不生也,故曰不可无也,不可轻鄙也。然而人或殉没于实际生活中,剥丧其天命之本然,是人不天也;人不天者,不成其为人也。然则人道当如何?曰:人必自识其性,必保住其天命之本然,毋以形害性,即形亦性也;无以人害天,即人亦天也。人而复其天,即无物我对峙见;无物我对峙见,即无自为之私;无自为之私,则天下之利不欲擅于我;利不欲擅于我,则与人均之;利均于人,则实际生活无非天理自然,是会众小我为一以克尽其大己也。唯人易以形害性、以人害天,致陷于物我对峙中,有自为之私;我擅其利而剥人之利,故有教化;教之不率,故有政治与经济制度;政之失平;经之不正,故有革命。革命者,虽着手于实际生活方面,平其不平,正其失正,其要归于使人全其性;复其天,完成其大己也。今如韩非之说,只从人之形骸一方面着眼,专从坏处看人,本未尝知性,而妄臆人之性恶,妄断人皆唯利是视之天生恶物,是戕人之性,贼人之天,而人生永无向上之几也。悲夫!
韩非所訾人之恶行,吾儒非不知也,然此恶行非自性生也,人失其性而后流于恶也。儒者之道,顺人之性而为政教,故礼乐以养德,政刑以辅德化之所不逮,常因人之善端而扶勉之,使自由发展而无所禁锢、无所折挠,将令人皆由小我而会入大己,故不遗实际生活而自超脱于实际生活,以发扬灵性生活,此人生之大乐,人道之至尊也。
韩非以为人性本恶,无可以诚信相与,其实天下之为夫妇父子者虽遗弃、劫杀与计较等恶行不必无,要皆由人之失其大己而任小我用事以成乎恶,而孝慈、义顺等常德本于大己之发用者,固恒存于人心而未尝息也。 父慈、子孝、夫义、妇顺,此皆常德之存乎人者,何容否认? 佣之功力,主之优遇,其间实有正义感在。佣尽功力,主人不酬以优遇,必其心之不安也;主人优遇,佣不酬以功力,亦非其心所可安也。纵云各有自为之私夹杂其间,要不能完全否认正义感。使正义感全无,则人类决无可以一息通力合作者,而佣主之关系何由构成乎?韩非偏从坏处衡人,即依此等偏见以言治道,则将不外于猜防、锢闭、诱诳、劫制四者,凡韩非所为法术与秦皇所奉行横暴愚民之政,尽于此而己,斯非人之惨剧乎?